吴 琳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浅议近十年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特点①
吴 琳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档案文献编纂学是档案学的重要组成学科,是直接发挥社会效益的学科之一,对于充分实现档案价值、有效提高档案学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讨论近十年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特点,能够理清档案学的研究脉络,同时发现其中的不足,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研究;研究特点
档案文献编纂指“编纂者根据对某一专题的客观需要及其档案状况,将有关的档案原件内容转化为档案文献出版物信息的一项事业”[1]。档案文献编纂学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然而,曾经作为史学从属学科的地位及对其功能认识的片面性,导致档案文献编纂学长期停留于实践方法研究阶段,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人大设立档案文献编纂学课程为标志,档案文献编纂学自此才进入一个体系研究阶段,此后,引发了三次研究热潮,至近十年,档案文献编纂学更是进入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期,形成了渐趋完善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了解这一时期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特点,不仅能够帮助人们把握学科的研究趋势,更能够了解学科的发展规律与改进方向,从而促进档案文献编纂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文化传播中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近十年来,档案文献编纂学在承继第三次高潮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学者们开始了更深层次地思考和研究,不仅在理论、实践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和改进,更结合时代所产生的新问题提出分析和解决措施,使得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
近十年,传统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包括学科性质、体系、意义、任务等,如潘玉民教授的《论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理论体系》、李财富先生的《也谈档案文献编纂学体系结构》、赵跃飞和王玉声先生的《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属性之探讨》等,诸位学者均对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理论体系进行重新梳理,并提出新的理论体系观念。
1.工作方法理论的发展
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研究注重理论而忽视对实践方法的研究,即使有研究,也多停留在对传统史料进行编纂加工的各个环节的具体方法上。韩宝华教授分析了“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基本要素及运行机理,提出编纂者、档案信息、编纂过程、档案文献、用户这五大要素相互影响”[3]的工作方法理论,指出工作方法的运用应当综合考虑上述五大要素,从理论的角度解决了各个编纂环节相互独立的“孤岛”现象。
2.交叉学科的渗入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时代,各种学科方兴未艾,学科之间相互交融、相互补充的现象频繁出现,档案文献编纂学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从其他学科汲取营养,以拓展和完善自身的研究理论。近些年,学者们较常将档案学与心理学、统计学等学科融合,将这些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引入档案文献编纂学,如杨晓晴女士的《从文献计量学角度探析——我国档案文献编纂学研究》以及徐绍敏先生的《开展对利用者需求的研究做好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等,均让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研究方法、学术思维得到拓展。
由于档案文献编纂与史学的密切联系,导致史书与传志一直作为其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学科的研究对象也主要是文书档案,研究领域较狭窄。然而,近十年来,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领域得到较大扩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专门档案文献编纂研究的加深
档案可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以及专门档案。纵观历朝历代,由于档案保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资政”、教化百姓,故而文书档案占据古代档案总数的绝大部分。转观当代,由于档案功能定位的误区,长期以来,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的档案中,文书档案仍占据90%以上的地位。文书档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客观造成其研究领域的单一性,学术界也主要围绕文书档案开展相关学术研究。
近十年来,由于学术思维的转变,以及科技档案、专门档案数量的激增,并且,由于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能够创造的直接价值较大,如科技、专门档案能够直接并多次作为桥梁建设、检修的依据,减免设计费用,故而,科技、专门档案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形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如徐绍敏先生的《科技档案编纂工作》、贺真先生的《科技档案编研原理与方法》、王传宇先生的《科技档案管理学》、王英玮先生的《专门档案管理》等。
2.法律问题的重视
在今天,我国立法体系逐步完善并与国际社会接轨,档案文献编纂作品要想充分发挥其文化传播功能,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就必须注重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在2002-2004年期间兴起了一股探索档案文献编纂作品著作权的浪潮,如潘玉民教授《档案法学基础》、樊如霞教授《档案编研著作权与归属问题探析》等。各位学者纷纷对档案编纂中涉及到的法学问题进行探讨,并指出其缺陷与改进方法。
3.民生档案的兴盛
民生档案数量众多,且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老百姓密切关注的档案种类之一,但是由于以往对档案“资政”作用的过分强调,导致人们对民生档案及其研究的忽视。近年来,学术界众多学者呼吁人们重视民生档案的利用研究,形成了许多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民生档案研究的兴盛,间接反映了民主法治进程取得的长足进步。
由于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变,导致档案文献编纂由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功能,拓展为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文化功能、经济功能以及政治功能。其中,政治功能虽不能算新功能,但时代的变迁赋予了其新的含义与特色。
1.文化功能
档案文献编纂作品的编纂的过程“既是对已有档案文献的择优劣汰,同时又是选择缔构未有文化的过程”,“诞生出具有不同于或大于原来价值和功能的新文化工程”[4]。故而,它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大众的文化价值取向。并且,当档案文献编纂作品在社会上流通之后,又会反过来塑造和影响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人生观、世界观等,发挥其文化塑造的功能。学者们曾从多种角度阐述过档案文献编纂的文化功能,如赵喜红先生的《论档案文献编纂在文化方面的作用》。
2.经济功能
在市场经济中,只有能够创造效益的产业才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档案部门只有加强自身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效益,才能够保持自己在社会上不可或缺的地位。档案文献编纂是档案部门有效创造经济价值的业务之一。通过档案文献编纂作品的流通,使其在传播文化的同时,也为档案部门赢得可观的收入,同时为推动市场经济的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充分发挥档案文献编纂的经济功能,不仅影响着档案事业的长足发展,同时也是激发档案编纂人员积极性的方法之一,因为市场的认可能够使他们的成果得到精神和物质的肯定,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3.政治功能
档案文献编纂的政治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总结经验,参考借鉴
“资政”功能是档案文献编纂的传统功能,后世统治阶级能从中发现历史规律、社会组织架构利弊等,这项功能是档案文献编纂之所以能够在历史上兴盛的原因之一,例如,我国历史上二十五部史书的存在,正是这项功能直接作用的结果。
⑵政治斗争,凭证依据
国土争端、党派斗争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残酷血腥的同时无有定论。由于档案文献编纂作品具有高于其他一切资料(除档案原件外)的准确性的特性,故而其是政治斗争的武器之一。人们依据它,可以勘定国土界限,平息争端,还原历史真相。
⑶政务公开,教育功能
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之一,标志着社会的进步。自从2008年以来,国家以条例形式规定政府部门必须公开政务信息,档案馆和档案文献编纂学科就成为履行这一职能的主要部门和途径之一。例如档案文献编纂作品《“十一五”纲要文件汇编》就成为民众监督政府的重要渠道之一。同时,通过相关信息的公布,也能对民众起到教育的作用,表现为对其思想的教化与知识面的扩展,对社会的进步与安定稳定,都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我国各项事业正发生着巨变。对于档案文献编纂学科来说,不仅信息论、控制论等新兴理论重新架构其理论体系,而且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也渗入档案文献编纂过程的方方面面,激起了学者们研究探讨的热情,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好的选题、选材需要符合大众的主流价值观,并紧密结合时代热点。否则,即使作品质量甚优,亦难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然而,如今大量的时政资讯多充斥于网络中,要想全面把握时代发展方向,就必须充分占有网络资源,因此衍生出选题、选材的网络化,改变了过去仅仅依靠纸质书籍、期刊的局面。同时,由于电子文件成本低廉、传输速度快、可共享度高等优点,导致校对、辅文撰写等过程均依赖电子文件,总之,编纂过程已实现了部分的现代化、电子化。如曹郡洲先生的《谈新技术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中的应用》就探讨了该问题。
由于现代化技术的普遍运用,导致档案文献编纂成果的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以磁带、磁盘、光盘逐步取代传统纸质铅排而成为档案文献出版物的主要载体,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5]。根据依赖载体的不同,可分为虚拟成果与实体成果。虚拟成果包括档案文献编纂数据库、数字化图书馆等;实体成果又可分为传统实体成果与新型实体成果。传统成果包括纸质编纂作品等;新型实体成果包括录音、录像、磁带、磁盘等。如孙树新先生的《谈用电子出版物出版档案史料》一文,对该问题就作了较好的阐述。
为了与成果形式多样化相适应,传播渠道必然呈现出多样化、现代化的趋势,目前的主要传播渠道分为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纸质出版以及网络出版,其中网络出版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传输技术为基础,以网页为平台。通过网络可使利用者方便、快捷的利用档案文献编纂作品,有利用其迅速传播。以福建省政府内网为例,通过网站链接,甚至可以查询到存储在档案馆内的档案文献编纂作品的全文。
档案文献编纂要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必然需要法律作为后盾武器。查询国外档案文献编纂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仅有“俄罗斯、日本等少数几个国家有制定专门针对档案文献编纂的法律规章”[6]。在我国,虽然建国后陆续颁布了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但从法律法规层面给予保障是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第一部《档案法》的颁布开始,之后学术界才陆续展开对于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相关法律权利的研究。遗憾的是由于起步晚,目前我国关于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相关法律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而言,我国档案文献编纂相关法规条例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缺点:
学术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多停留于著作权以及相关权利,例如网络传播权等的探讨,对于其他权利的研究较少。同时,对于该问题的探讨又存在着研究深度较浅的问题,仅就何种作品享有著作权以及享有的著作权种类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未就此引发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例如在对市场流通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同时,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出现较多局限现象,即仅就档案学而论档案学,并未考虑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统一性,本文仅以《档案法》与《著作权》法之间的冲突为例,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保护主体重叠,《档案法》将保护对象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档案,而《著作权法》分为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公民。而仅就法人单位一项,就可分为国家所有的法人单位、集体所有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人所有的法人单位。2.保护期限冲突。《档案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这与《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7]相矛盾。
针对档案文献编纂学相关规定分散于各法、没有专门法规的现象,档案局等有关部门应当形成一套专门的档案文献编纂法规体系,分章节、分问题构建该学科的法律体系。该法规的内容应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明确编纂主体的权利、义务,以期达到明确主体定位,同时激励和督促编纂主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贡献力量的目的。二是要严惩违法行为,旨在规范编纂主体的行为,保护编纂过程的正常进行。三是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在于肯定编纂主体的劳动成果,激发其积极性,同时也是档案文献编纂成果进入社会流通的必要保障。
近十年,档案文献编纂学科的研究总体上取得了喜人的成果,涌现了许多优质的学术成果,学科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同时,我们还应认清其不足与缺陷,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本门科学乃至档案事业的发展。
[1]刘耿生.档案文献编纂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1.
[2]维普公司简介[EB/OL].[2011-11-20]http://www.cqvip.com/corp/about.shtml.
[3]丁华东.十年来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发展的几点窥测[J].档案学研究,2000,(4):6.
[4]樊如霞.从文化选择角度看档案编纂的价值与特点[J].档案学研究,2003,(6):19.
[5]曹喜琛.中国档案文献编纂学的繁荣——中国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建设的回顾与前瞻(续)[J].档案学通讯,2000,(6):15.
[6]潘玉民.论档案编纂理论的中国特色[J].档案学研究,2003,(2):35.
[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S].2001.
Discussion in Recent Years Research Characteristics of Archival Compilation
WU lin
(College of Social Development,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007,China)
Archival compilation study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academic archives,is the subject of direct social benefits of play,for the full realization of archival value,improve the status of archiv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Discussion in recent years archival compilation of research subjects,and can sort out the research context,at the same time,discover the deficiencies and defects,to further improve the archival compilation for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is important.
archival compilation study;disciplinary research;the characteristics of study
G279.29
A
1007-9882(2012)04-0178-03
2012-06-07
吴琳(1988-),女,福建莆田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陈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