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荆泉及羊庄水源地管理与保护

2012-04-14 18:34朱大为
山东水利 2012年2期
关键词:滕州市水源地水源

朱大为,王 芳,张 芳

(1.滕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 滕州 277500;2.滕州市水政监察大队,山东 滕州 277500)

1 水源地基本情况

1.1 荆泉水源地

荆泉水源地位于滕州市区东北约8.5 km处,是滕州市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也是城区人民的生命之源。该水源地汇水面积1 126 km2,分布于滕州市、山亭区、邹城市与平邑县的16个镇、街。滕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5万m3/d,可开采量13.5万m3/d。荆泉水源地目前已建成水源井11 眼,井深130~180 m 不等,日供水能力8万m3。

1.2 羊庄水源地

羊庄盆地水源地范围包括滕州市的羊庄和山亭区的山亭、辛召、徐庄、张庄5 乡镇的全部,以及滕州市木石、官桥、柴胡店和山亭区桑村、辛庄、西集、东凫山等乡镇的部分地区,总面积711.8 km2,其中滕州境内面积237.4 km2。据山东省水文地质三队提交的《山东羊庄盆地岩溶水均衡试验报告》,羊庄盆地日均水资源量为22万m3。滕州市羊庄镇位于羊庄盆地腹地和岩溶水排泄区,是羊庄盆地的富水地段。据《滕州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羊庄盆地滕州段日均水资源量16.35万m3,地下水类型为重碳酸钙或重碳酸钙镁型,矿化度0.15~0.25 g/L,水质良好;羊庄盆地水源地滕州境内富水地段有6处,分别为羊庄、魏庄、东于、后十湾、西薛河和龙山头地段,成井深度一般在200 m 以内,多年平均水位埋深15 m 左右,单井出水量700~1 700 m3,是理想的供水水源地。

2 水源地管理保护的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滕州市围绕荆泉、羊庄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治理保护措施,严加管理保护水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供水安全。

2.1 强化宣传,依法管理保护水源地

滕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水源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决策、决议,为依法管理保护水源地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水源地保护区专门设立了123处宣传标志牌及保护界桩,粉刷墙壁固定宣传标语约1.5余m2,每年又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印制水法规宣传材料及相关内容的即时贴2万余份,并出动大型宣传彩车,在全市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及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和水源地保护意识。水源地保护监察中队和供水中心专职执法队伍,坚持24 h 巡逻检查,全面加强水源地管理,依法查处污染水源的违法案件,特别是针对荆河上游采砂危及水源安全的问题,水务部门专门成立了河道执法管理工作组,坚持集中查、长期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取土的行为,既杜绝了乱挖滥采砂土、破坏河道基岩现象,又有效控制了荆泉水源污染。

2.2 联合执法,加大污染源清理取缔力度

近年来,先后8 次配合市环保等部门及有关镇街,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清理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小淀粉、废旧物品加工、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点200余户,尤其是对紧邻荆泉水源地井群的后荆沟、俞寨养鸡厂进行了全部彻底拆除,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了污染源的回潮反弹,有效减少了水体污染。在此基础上,多次积极协调水源地上游山亭区境内违法采砂取土、小淀粉生产、废旧塑料加工网点清理取缔,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使水源地上游城河、十字河违法采砂取土行为得到遏制,企业污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得到削减,有效减少了对水源地污染的威胁。

2.3 实施生态工程治理,加强特级保护区建设

按照治理保护工程分步实施的要求,先后投资1 200余万元完成了荆河子河清淤护砌、特级保护区建设、截污管道铺设等工程,有效防止污水下渗,涵养保护了荆泉水源。近年来,又投资8 400余万元,实施了55.5 km 的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第三加压水厂建设等工程,提高了管网运行质量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在荆泉水源地保护区内栽植各类树木10万余株,实施了约13.33 hm2特级保护区植被绿化,实行生态养护、封闭管理,确保水源不受污染。为切实保护好羊庄水源,充分利用十字河上游兴建的庄里、张河庄、薛河等梯级拦蓄工程蓄水,年增拦蓄水量2 600万m3回灌补源,投资1 150万元对流域内小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使水库发挥了应有的防洪、蓄水和灌溉效益,既减少了羊庄盆地地下水开采量,遏制了地下水下降趋势,又有效回补涵养保护了羊庄水源。

2.4 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水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实施了水厂、水源地等49处关键部位视频监控、地下水位数据采集、管网压力检测等安全防护系统工程,并对水质处理工艺、荆泉水厂及第二加压站老化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提高了供水安全保障系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水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在荆泉、羊庄水源地保护区布设地表地下水质及流量监测站点56处,并委托山东省水环境监测枣庄分中心,每月定期对水源地监测站点进行取样化验和测流,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编发水质情况报告,为水源地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同时,坚持每天对水源地水厂供水进行取样化验,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投资580余万元的水质综合监测站可监测项目达42 项,获得了国家水质监测B 级计量认证。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在荆泉和羊庄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上游排污渗漏。荆泉、羊庄水源地上游部分加工企业及生活污废水排放、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和农药等现象依然存在,经降水、农田灌溉渗入地下,同时部分坡水汇入河道,对水源地构成污染威胁。沿河清污分流暗渠(管)老化失修渗漏,也对地下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2)废旧塑料加工户清除后出现反弹。荆泉水源地保护区上游部分废旧塑料加工户、加工网点清除后出现反弹,又恢复生产,危及水源地水质安全。

3.2 管理保护对策

滕州市应围绕全面构建人水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生态措施,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管理保护好荆泉、羊庄水源,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1)落实工程生态措施,有效涵养保护水源。进一步建立健全水源地涵养与保护的保障机制,多方融资、加大投入,加快羊庄水源地供水及第三加压水厂建设进度,及早实施荆河支流水系改道及清污分流暗渠修复、荆河子河护砌段清淤及维护延伸、邵疃村南采砂坑清理回填碾压等工程,有效缓解荆泉水源供水压力,防止因超采或地表水下渗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同时,采取蓄水、绿化等生态措施,维护水源地自然生态功能,有效涵养保护水源。

2)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按照水质监测周期和实际防护需要,联合市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对企业排污口、入河水体和地下水水质水位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排污浓度和排污量,并制定水源地水质污染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加强防护处理,确保荆泉、羊庄水源不受污染。

3)全面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水源地保护区上游乱排污废水的现象,采取综合治理保护措施,加强工矿企业和生活污水排放监控管理,依法清理整治污染源,有效遏制危及水源水质、污染水源现象的发生。同时,严格推行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凡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依法及时处理违反水源管理保护规定的案件。

4)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在已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工作联度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的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自辖区内污染源清理取缔及长效管理工作,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切实管理保护好荆泉、羊庄水源,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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