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旭东
2012 年,宁夏经济发展正面临着经济增速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保持一定强度等不利因素,全区散装水泥工作形势较为严峻、矛盾较为突出,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散装水泥。全区水泥散装率已达到40.8%,位居全国除西藏外的30 个省市自治区第21 位,居西北五省区第3 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 个百分点。近三年来水泥散装量的增速略有下降,但仍保持着28%的增幅,高于水泥总量的增长。全区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48 户,已形成水泥产能2300 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率达到90%,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全区中型以上水泥生产企业均具备稳定发放散装水泥能力。
(二)预拌混凝土。全区具备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73 家,预拌混凝土产能达到2800 万立方米,2011 年实际供应量为1050万立方米,2011 年全行业总产值达34.7 亿元,所有达产企业均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销售过亿的企业达13 家,最大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宁夏科进砼业2011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 亿元,全行业实际贡献工业增加值10 亿元。产能布局上,银川市占75%,石嘴山占12%,吴忠市占6%,固原市占4%,中卫市占3%。
(三)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目前在自治区还是发展空白点,但宁夏赛马实业、宁夏科进集团两家行业龙头企业均已完成了预拌砂浆项目的调研论证、资金储备、土地规划等工作,首府银川市客观上也已经具备了发展预拌砂浆的经济基础,但鉴于自治区缺乏更加明确的政策导向支持,企业在试水这一新型产业领域时存在顾忌,因此,预拌砂浆项目在自治区落地只差进一步的政策孵化。
(四)城市“禁现”。按照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银川市(包括三区两县)已基本实现了市区范围内的禁止现场搅拌施工,石嘴山、吴忠两市城区范围内的“禁现”覆盖面达到70%的水平,中卫市、固原市全面“禁现”还有一定差距。
(五)结构转型。自治区水泥建材产业朝着两方面的转型趋势愈加明朗,一是产品结构由袋装水泥向散装水泥的突进,特别是骨干水泥生产企业,坚定不移地推进水泥散装化,宁夏建材集团散装水泥供应量占到全区60%,集团散装化程度已达到70%以上;二是拉长产业链涉入混凝土制造领域,宁夏赛马、宁夏建成、宁夏胜金、宁夏瀛海等水泥企业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通过新建或并购,已形成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680 万立方米,占到全区混凝土总产能的24%。
(一)预拌混凝土产能扩张过快。全区取得生产资质、已达产的混凝土企业有73 家,混凝土搅拌站接近100 座,形成混凝土产能2800 万立方米,仅2011 年全区新设并达产的混凝土企业就达32 户,接近于前十年企业数量的总和。缺乏规划、密集上马致使全区混凝土产能呈现严重过剩苗头,2011 年全区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仅为37%。市场环境恶化,相互压价、恶意拖欠盛行,产业健康良性发展受到极大挑战。
(二)二、三线城市“禁现”工作推进缓慢。除银川市基本实现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外,其他四市主城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禁现”不力的情况,县一级城市的“禁现”工作则更加薄弱,由此形成一方面混凝土产能过剩严重,一方面市场覆盖面尚存在很多空白。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低。2011年,全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应收额为2700 万元左右,但区市两级管理机构实收额870 万元,征收率仅为32%,各县(含县级市)所属的建筑工程专项资金征收额基本为零,银川市、吴忠市水泥生产企业专项资金征收漏洞较大,中卫市、石嘴山市对建筑开发行业专项资金征收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固原市尚未开展专项资金征收工作。
(四)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急需加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只设到地级市,区市两级管理机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定性欠妥、机构不独立、职能被弱化、人手紧张的局面,特别是固原市,只是刚刚明确了职能,具体工作尚未展开。
(一)加快立法进程。实现今年年底或明年上半年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散装水泥产业促进条例》的目标,我们要倒排时间、倒排任务:一是会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立法草案进行全面修改完善,此项工作要在4 月15 日前完成,初步形成送审稿;二是立即报请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安排赴外立法调研工作,时间尽量往前排,争取5 月份完成区外立法调研;三是根据区外调研的情况,对立法件再次调整后,6 月30 日前完成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工作,争取7 月中旬上会审议,7 月底报自治区人大;四是按照自治区人大立法程序,结合前期已经进行的一些工作,尽量缩短立法件在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时间,及时提请人大法工委安排相关立法调研活动,争取在今年11 月份上人大常委会讨论。散装水泥立法是自治区散办今年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完成上述工作步骤和努力目标,离不开委党组、特别是分管主任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需要全办人员全力以赴、通力协作。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议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预拌混凝土产业布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体现“统筹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突出自治区经信委对全区预拌混凝土发展的调控指导作用,综合考虑全区各市县经济总量和结构、投资规模和增速、建筑市场保有量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一定时期内各市预拌混凝土建站扩能的指导目标。《规划》应以自治区政府发文实施,以后各地新增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应符合《规划》要求,并作为项目备案的前置条件。
(三)加强机构建设。建议固原市政府,尽快启动散装水泥工作;提请固原市分管工业和城建的市长亲自督办,成立机构,设在工信局,明确职能和编制;自治区散办对固原市工作的开展,要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和支持。建议石嘴山、中卫两市,在现有机构人员格局下,积极考虑加挂“散装水泥办公室”牌子,明确目标责任主体、责任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以利于更好开展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工作。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在当前进行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地向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努力,为各市机构建设做出表率。
(四)力促预拌砂浆项目落地。作为散装水泥“三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一环,预拌砂浆在自治区尚属空白。目前,银川市已具备了发展预拌砂浆的客观基础。我们建议:一是出台政策。根据国家《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 年5 号部长令)、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制定的《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7〕20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361 号)的精神,建议自治区工信委迅速制定出台鼓励发展预拌砂浆的政策。二是抓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首先在银川市开展预拌砂浆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第一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第一个使用预拌砂浆的建筑工程,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要从政策上、资金上、服务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三是提出各市县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时间表,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政策导向,明确制约措施。四是根据国家今年开始实施的《预拌砂浆技术应用指导规范》,自治区工信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适于自治区发展实际的具体规程和办法。
(五)做好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提高政策水平,充分认识政府性基金的严肃性与经济杠杆调节意义。银川市、吴忠市要加强对所辖区域水泥生产企业专项资金的征收工作,做好专项资金政策的宣传解释,对恶意欠缴甚至不缴的企业,可考虑按照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手段;石嘴山市、中卫市要积极与建设部门协作沟通,加强对建设单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工作;固原市尽快开展专项资金征收。全区各县级市的建筑工程,应按照属地,由地级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委托或授权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征收,努力做到专项资金征收工作覆盖至全区各县区。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和支持重点的选向,加大专项资金的投放、补贴、返还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的政策导向作用。
(六)提高干实事、解难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一是落实好相关政策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免税的服务工作;对积极发展散装的水泥企业和贯彻“禁现”较好的建设单位,实行所收取的专项资金全部或按比例返还;对新技术研发、节能改造投入、农村推散工程、预拌砂浆项目,给予必要的专项资金补贴政策。二是俯下身子认真倾听企业的发展诉求,对宁夏赛马、科进砼业等优势骨干企业在提高集中度方面的想法和遇到的瓶颈,对固原瑜丰砼业2011年坏账比例大幅增加的现象,在当前环境下不应视为个案看待,要放到产业安全、科学发展的层面上,高度重视,多想办法,以较高的政策敏锐性和发展大局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三是培育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明确袋装与散装水泥之间相对合理的销售价差,协同造价管理部门做好混凝土定额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对明显低价、恶意欠款的经营行为进行必要提示和干预。四是做好统计工作,要在常规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原始数据的归类整理和量性分析,及时发现行业发展中苗头性、趋势性、全局性的问题,不断提高预警预判能力。五是强化内部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组织,通过学习,使全办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处理复杂矛盾能力、服务企业发展能力有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