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德性建构机制

2012-04-13 17:12马立新
关键词:接受者德性定义

马立新

(山东师范大学 传媒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在一个艺术系统中,存在着形形色色不同类型的艺术,它们的德性也天然存在着高低互见的差异。既有低碳艺术,也有高碳艺术,还有更多的中间类型。我们需要阐明的核心问题是低碳艺术的德性有何特殊性。为此,最好的办法还是重新回到艺术文本现场去寻找答案。让我们先从今年刚刚获奥斯卡奖的电影《艺术家》观察。凡是看过该片和获奖呼声甚高却最终败北的3D 大片《雨果》的读者都有差不多类似的体验:《艺术家》有一个感动人心的爱情故事,《雨果》只有一个印象较深的魔幻场景。声誉如日中天的男演员乔治与尚在跑龙套的佩比在偶然的片场一见钟情,从此演绎了一场爱的彼此大成就。因为爱,乔治无私地帮助佩比走上艺术巅峰,成为一颗耀眼的好莱坞巨星,而自己却因为对无声艺术的执着追求而陷于穷途末路甚至无奈自杀的绝境;同样也是因为爱,星光闪耀的佩比却对身陷绝境的乔治不离不弃,最终两人完成了对彼此的互相成就。这是一首爱的绝唱,题材乏善可陈,形式更是早已被尘封许久的黑白默片,其直观效果跟《雨果》更是相差甚远,可还是有无数人被感动被震撼,根本原因就在于两个主演高超的本色表演让一个本属浪漫的爱情故事变得真实可信。请看,乔治为渴望成才的佩比在脸上画上的点睛一笔多么自然、高妙、无私和慷慨!而佩比对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乔治不顾一切的深情一吻又是多么纯粹、心疼和感人!是的,作品中大部分场景都充满了喜剧色彩,但凭借着这两个细节镜头画面,作品一下子就被赋予某种高贵的德性力量。艺术的所谓净化作用、陶冶作用其实正是来源于作品中的这种杰出的德性力量。反观《雨果》,美轮美奂的魔幻影像的确很让观众养眼,而其中的故事也始终充满悬念,至于表演虽没有《艺术家》主演的精湛,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可看完之后总觉得作品缺少点什么。一对比就知道它所缺少的正是那么一点感动人心的崇高和厚重感。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去年和前年的的奥斯卡评奖中。《阿凡达》毕卡梅伦10年之功动用最先进数字技术闪亮登场,的确迅速成为观众注意力的焦点,并创造了新的好莱坞票房纪录,可美轮美奂的逼真形式难掩人文底蕴的苍白,地球人与纳美人的爱情太过离奇而难以置信,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因为缺乏深厚的历史基础而显得牵强附会,结果导致了本不该有的过重的喜剧效果。而《拆弹部队》则以抖动惊恐的镜头语言无比真实地再现出几个游离在生死线上的军人在无奈中挣扎的灵魂,请看,他们哪一次拆弹不让我们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上?面对巨大的恐怖,他们所表现出的难以置信的冷静、沉着、无畏和牺牲难道不让我们深深震撼吗?画面并没有刻意表现他们的勇敢、坚强和高尚,可是这种记录片似的零度情感介入方式却传达出更具摄魂夺魄力的艺术效果,这样的作品我们看后久久无法忘怀。鉴于大致相似的情况,不再详细分析《国王的演讲》和《社交网络》两部作品。至此,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心领神会了:在刚刚分析和现场解剖的这些最终获奖作品中,我们仿佛从中看到了现实中生活德性的一幕幕场景。这是一个新的重要发现,这一发现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既然生活德性都具有激发强烈自由情感的功效,既然艺术作品的感动力量和净化作用同样也是源于生活德性的艺术再现,又既然生活德性的本质乃是一次次具体生动的利他行动,那么艺术德性获得提升的一条现实捷径就是将生活德性作为艺术德性的原始素材加以组织、提炼、精选和概括,然后按照艺术固有的法则即创造真实而充满新奇和不确定性的新现实图景的法则编织成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由此而生成的艺术就必然会是一部德性圆满高尚的艺术。这就是低碳艺术生产创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将这一原则运用到具体的艺术实践中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利他行动的真实再现和表现。毕竟真实,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真实都是构成艺术德性的必要条件,失去了真实,艺术德性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从生活德性汲取营养的时候就要尊重人性的自然法则,让人物的利他行动建立在牢固的人性法则的根基上,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符合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可能性原则,因为只有可能的事情才会让人相信。反之,为艺术德性而艺术德性的做法,即将利他行动建立在虚无缥缈和空中楼阁基础上的没有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艺术是失败的艺术,是德性低劣的艺术,是高碳艺术。比如为了突显黄继光的英雄形象,让他在舍身堵枪眼的时刻还想着党的召唤、领导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之类的行动描写就是一种接近失败的艺术。第二个环节是让利他行动符合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因果律,也就是让行动者有充分的理由必须做出这样的行动。鉴于在生活中利他行动都是罕见的,多是在多重人性的、社会的、世俗的、惯例的、伦理的、政治的等压力下的选择,在艺术中也同样要充分地给予行动者尽可能多的压力,直到这些压力足够让人们相信此时行动者已经别无选择,只能放手一搏做出行动。这里的重重压力实际上就是行动者面临的多种不确定性命运,他的每一步行动都是为了消除自己的当下的不确定性命运,正是这种行动者与不确定性命运的层层抗争和搏斗构成了动的艺术的特殊魅力。[1]另外,生活是利他行动的富矿,的确值得艺术家深入挖掘。艺术家在锻造和培植艺术德性的过程中并非是对具体生活德性的简单复制和模仿,而是对朴素的生活德性的超越和创新。但无论如何创新,艺术中的利他行动都要再现和表现得真实可信。

不言而喻,阐明艺术德性的构建原理对于低碳艺术的生产与创作,对于为社会提供尽可能丰富的高营养价值的艺术作品,对于满足当下社会追求高质量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对于正义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不过,在上述对生活德性与艺术德性关系的考察中,我们是从一般的意义上或者说从社会系统与艺术系统的互相参照比较中来揭示艺术德性的生成路径的,这样就留下一个悬而未决的关联性问题:对于一个相对独立的艺术系统来说,其艺术德性到底由谁来表征?是由艺术文本德性呢,还是由艺术主体德性抑或艺术客体德性?还是由它们的全部来决定?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再次回到艺术现场中直观。相信读过《红楼梦》的读者最深的体验就是为宝黛生死相依缠绵悱恻的爱情悲剧而唏嘘或感慨,为两个人为追求真爱与一切传统势力和世俗惯例抗争中所表现出的真实人性情操而感佩。其次,我们也会对宝钗、凤姐、袭人、贾瑞、贾政等多个性格鲜明血肉丰满的次要人物留下较深印象,这种印象是什么呢?无非是人物的善良、狡猾、温柔、无耻或虚伪等,而这些描述恰恰就是对人生活德性的定义。只是这些印象较之对两个主人公的印象要弱得多。其次,有的读者可能还会对小说中的典雅诗文感兴趣,有的可能对其中的园林设计感兴趣,有的可能对故事影射的历史感兴趣,也有的可能对其作者曹雪芹的生平感兴趣,但是这些兴趣已经大大分化,成为少数读者的选择。因此,大多数人对《红楼梦》的定义都是一部感人肺腑的爱情悲剧,这一评价实际上也就是对这部小说的艺术德性的定义。再对比《金瓶梅》,凡是看过此书的读者或者对此书感兴趣的读者相信大多会对书中详细的性爱场面描述印象深刻,事实上历史和现实政治长期将该书列入禁书的依据正是书中大量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个个案中潜伏着一个矛盾——一方面是人们(读者)对性爱描述感兴趣,另一方面官方机构禁止大量性爱描写的作品在社会上传播。显然,在这个例子中,官方政治主导了对艺术德性的裁决——对一部书的查禁实际上已经不仅从德性上对该书作出了宣判,而且从法律上对该书作出了惩罚。古今中外历史上都存在着大量类似于像《金瓶梅》这样的禁书现象,禁书的主要依据是“诲淫”、[2]228“诲盗”[2]220和“诲妖”。[3]序5,[3]序11在这里我们暂时不关心这些禁书实际的德性功效,只是看出政治有时候对艺术德性起着主宰作用。在上面两个例子中,一个的艺术德性主要通过艺术接受者来定义,另一个则由政治来裁决,这两种情况能否涵盖全部的艺术现象?即艺术德性除了由其接受者或艺术之外的政治权力来定义外,还有没有第三方或更多方来参与裁决呢?

检视全部的艺术史和全部的艺术现象,在决定艺术德性的有无高低问题上起码从现象直观上观察,要么就是艺术接受者,要么就是政治权力,除此再无第三方参与。政治权力的裁决机制相对简单明了,因为掌握政治权力的人隶属于社会上层,因此他们的意识形态即政治意识形态,他们的艺术品味即政治的艺术品味。政治无论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其实质都是基于利益关系的社会控制,因此政治对艺术德性的定义和裁决是出于社会控制的需要。需要追问的是作为艺术接受者的定义者。艺术接受者是一个极为宽泛的群体,作为这个庞大群体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自然有权对某艺术的德性性质发言,但最终掌握定义话语权的只不过是其中的极少数意见领袖,其中包括那些专业的批评家和大众传媒,而这两部分实际上是属于同一个互相利用的利益集团。批评家需要借助于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发声,图书等传媒也需要借助于批评家而扬名。这样一来占艺术接受者主体的绝大多数普通社会大众在决定艺术德性的问题上只能充当“沉默的大多数”。[4]至少在原子艺术时代是这样。那么,在对艺术德性进行定义的时候,艺术批评家及其借助的传媒又是基于怎样的机制呢?这种定义法则跟政治定义法则有何区别和联系呢?从《红楼梦》和《金瓶梅》两部作品留给我们的艺术批评遗产中很容易找到职业批评法则跟政治批评法则的不同。鲁迅一反统治政界多年的“淫书”说,称《金瓶梅》为“世情书”,[5]138并作了很高评价:“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故世以为非王世贞不能作。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并间淫夫荡妇,则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搢绅,不惟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5]140对于《红楼梦》,他更是评价甚高,“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然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5]186这与“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6]的德性评判拉开了很大距离。相对于政治机制在定义艺术德性上的随意性和功利性,职业批评显得较为稳定和公允。像鲁迅对两部古典小说的评价基本上代表了百余年中国现当代文学评论界的一致看法(文革期间除外)。而政治则要谨慎得多,即使在今天政界对于《金瓶梅》的艺术德性的评价也讳莫如深。原因无非在于两者赖以定义的标准有很大不同。政治以生活德性为评判艺术德性的主要依据,而职业的艺术批评则以艺术文本内在的圆满性即艺术真实性为衡量艺术德性的主要圭臬。比如官方长期把《金瓶梅》列为禁书,主要是担心其中的大量直接性爱描写有可能刺激和蛊惑人们的非理性欲望,从而危害社会稳定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美国等国家对影视艺术实行分级制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但这不并影响学界对这些限制级的艺术作品作出高度评价。

包括艺术批评家在内的艺术接受者对于艺术德性的定义权已经昭然,但艺术主体除了艺术接受者这个庞大的群体外,还包括了艺术生产者和艺术传播者这两个不可忽视的群体。首先来考察艺术家之于艺术德性建构的关系。毫无疑问,任何艺术品都是由艺术家创造出来的,既然艺术德性从一般的经验看主要是指涉艺术品的性质,那么从逻辑上看似乎艺术家应该为所创造的艺术品的德性负责,或者说艺术品的德性也是由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而上面已经证实,从艺术实践上看艺术德性主要由社会的政治机制和本系统内部的专业批评机制来裁决和定义。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大的悖论吗?艺术德性的创造者却不是艺术德性的定义者和裁决者;而艺术德性的裁决者或定义者也不是艺术德性的创造者。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理清这一关系的关键在于揭示艺术家是怎样创造出艺术德性的。实际上,这一说法本身是颇值得推敲的。从本质上讲,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只是一个物化的文本,并不能直接创造出艺术德性本身。或者说,艺术德性是一个艺术文本之于艺术接受者所展现出来的具体的自由情感性质,归根结底是由艺术接受者所获得的美学价值、哲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的高低来判断的。反过来讲,一个艺术家可能未必具有很高的哲学造诣或丰富的人生经验或很高的艺术修养,却不一定不能创造出具有很高艺术德性的艺术文本来;同样的,一些知识渊博、学贯中西的哲学家、历史学家或者社会学家或者艺术评论家也未必能创作出艺术德性圆满的艺术作品来。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历史上也的确有像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歌德、罗素等极少数被称为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们几乎可以同时精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多个门类,同时在理论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都具有很高的建树;然而,这样的人物毕竟在古今中外历史上都十分罕见,完全可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天才。他们的成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天然性,并不足以说明一般的艺术创作规律。就一般的艺术创作实践看,艺术家的个人德性即生活德性与其所创作的艺术文本的德性并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艺术家在创造自己的艺术文本方面是高度自由的。如果艺术德性不是由艺术家本人的生活德性所决定,那么,艺术德性究竟跟艺术家之间是何种关系呢?归结为一句话,艺术德性由艺术家的职业德性所决定,这正如一个好的医生是一个善于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生,一个好的艺术家也是一个善于创造具备很高艺术德性的艺术文本的艺术家,也就是艺术家的职业德性实际上与一个艺术文本的德性是一回事。因为从本质上说,艺术家的职业德性也同样是由政治权力机制和学术批评机制裁决和定义的。

说艺术德性或职业德性由政治权力机制和学术批评机制裁决和定义是从主体形式上着眼的,实际上谈到这里相信不少读者已经在思考一个相关的问题:艺术德性无论由谁来定义,其定义的依据或者标准都得参照艺术文本这个客体。这个不假,如果没有艺术文本的存在,艺术德性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艺术文本这个中介虽不能规定自身的德性性质,却是沟通职业德性、政治德性和学术德性的桥梁和纽带,也就是说艺术德性是职业德性、政治德性和学术德性借助于艺术文本这个中介互作的结果。

[1]马立新.动的艺术与静的艺术[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2(2):52-55.

[2]王彬.禁书·文字狱[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

[3]沈固朝.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丹尼斯·麦奎尔.大众传播模式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92-94.

[5]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

[6]鲁迅.鲁迅全集·卷八·集外集拾遗补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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