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传集解》书名与撰著年代考辨

2012-04-13 16:55刘丽群
关键词:太康宋书杜氏

方 韬,刘丽群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春秋经传集解》书名与撰著年代考辨

方 韬,刘丽群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是《左传》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该书的命名和撰著年代是历代研究中的两大疑点。通过考察“集解”的注释体例,并结合杜预注释《左传》的宗旨,认为杜氏“集解”乃集合经传作解,进而肯定陆德明、孔颖达之说。此外,利用《宋书·州郡志》《晋书·地理志》及《水经注》中的相关材料与杜注中的地名互证,可以推定杜预始注《左传》的时间应不晚于咸宁二年(276),并非太康元年(280)平吴之后。

春秋经传集解;杜预;集解体;撰著年代;地名

《春秋经传集解》(下简称《集解》)的命名和杜预撰著《集解》的年代问题,异说纷呈,有的甚至针锋相对。由于以往学者时代的限制和对正史的笃信,都不同程度导致了结论的偏失。鉴于此,重新探讨这些问题很有必要。笔者不揣仄陋,试考如下。

一、“集解”辨名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何以命名“集解”?是汇集前人的善注,还是集合经传作解?古今学人因此分为两派,聚讼千年未决。对此,笔者将先梳理前贤的意见,再尝试着提出己见。

其一,陆德明、孔颖达等主张《集解》乃集合经传作解,不同于何晏《论语集解》集合诸家之注。陆德明《春秋左氏音义》云:“旧夫子之经与丘明之传各卷,杜氏合而释之,故曰‘经传集解’。”[1]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亦曰:“杜分年相附,别其经传,聚集而解之。杜言集解,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何晏《论语集解》,乃是集诸家义理,以解论语,言同而意异也。”[2]今人程元敏《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疏证》复申陆、孔之说云:“杜公始析分各年之经,使按年分附于各传之上;比近经与传,令岁月、事情、义理两两相属,名《经传集解》。”[3]

其二,清儒多驳斥《左传正义》之说,以为杜预实集诸家之义而没其名,有攘善之嫌。钱大昕曰:“元凯名其书曰《集解》,盖取何平叔论语之例。顾平叔于孔、包、马、郑诸解,各标其姓名,而元凯于前贤义训,隐而不言,则又近于伯尊之攘善矣!”[4]皮锡瑞《经学历史》亦云:“杜预《左传集解》多据前人说解,而没其名,后人疑其杜撰。”[5]

事实上,这两种观点是从两个角度来发掘“集解”的涵义。陆德明、孔颖达主要着眼于《集解》对经传关系的构建。与以往经传分离的形式不同,杜预把经传集合在一起作解,改变了《左传》与《春秋》单行的状态,提高了《左传》的解经地位。而清儒精于小学,他们审视《集解》主要集中在文本的注释上。由于不满杜预注,他们把汉儒贾逵、服虔的《左传》注做了辑佚整理,通过比对,发现杜注与今存的贾、服注大多相同、相近。因此,清人认为《集解》实集汉魏诸家之善注,然而皆没其名,杜预有攘善之过。我们认为,要弄清杜氏《集解》的名义,首先应考察“集解”的注释体例。

集解之体当起于汉末。东汉后期由于今古文的斗争与融合,学者们开始突破家法的束缚,出现汇集诸家之说的“集解”。所谓集解,就是集合各家之言,而根据己意加以选择取舍来解经。当然,这种解经方式也不全在选择诸家说,如果以为前人之注未尽善,注者可再按己说。汉末郑玄《毛诗笺》和三《礼》注已初具集解的特点。杨天宇先生说:“郑注《周礼》,除杂糅今古文著作以释经,还兼存郑司农(郑众)、杜子春、郑少赣(郑众之父郑兴)三位古文大师。郑《注》于此三家,或从或违,或增成其义。”[6]郑玄对三家《周礼》注有所抉择,已有了集解的意味。但郑玄并不以“集解”命名,显然,他作注的目的是融会百家之善以成一家之学。较早尝试“集解”这种注释方法的,还有应劭的《汉书集解》。魏晋南北朝是“集解”体昌盛的时期,流传至今者尚有曹魏何晏编撰的《论语集解》、晋范宁《春秋穀梁集解》、刘宋裴骃《史记集解》等。

我们以为,《集解》为体重在集善,是注者通过选择前人或时人的注释来体现自己的学术观点和主张,并不以个人的创见为主。今观何晏、范宁、裴骃诸书之序可知。《论语集解叙》:“前世传授师说,虽有异同,不为训解,中间为之训解,至于今多矣,所见不同,互有得失。今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易,名曰《论语集解》。”[7]可见,何晏《集解》重在选择前世诸家之善注,只有少许不安者,才下己意。又《史记集解序》云:“故中散大夫东莞徐广研核众本,为作《音义》,具列异同,兼述训解,粗有所发明,而殊恨省略。聊以愚管,增演徐氏。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抄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时见微意,有所裨补。譬暳星之继朝阳,飞尘之集华岳。以徐为本,号曰《集解》。”[8]裴骃明言,《集解》之作是以徐广《史记音义》为底本,博采众家,时下己意。裴氏认为,自己的心得相对于前贤的贡献,“譬暳星之继朝阳,飞尘之集华岳”,是比较微渺的。裴骃此言过于谦逊,但从另一角度看,它未尝不是“集解”重在汇集善注的反映。与何晏、裴骃稍有不同,范宁所集主要是“二三学士及诸子”的数家师友之注。相同的是,仍为集合诸家善解。

今试以何、裴二注来说明“集解”体。《论语·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集解》:“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这里,马指马融,王指王肃。何晏标出姓氏,以相区别。而《集解》中未明姓氏者,均为何晏自注。如《学而》“有子曰”三字,《集解》:“孔子弟子,有若。”根据王亦旻的统计,《论语集解》共收两汉三国八家注释共1105条,何晏自注仅149条,约占总数的13.5%[9]。《史记集解》的情况与《论语集解》类似。笔者统计,《五帝本纪》中《集解》出注170条,而裴骃所加按语也只有14条。可是,裴氏标注姓名者的却有:徐广、谯周、郑玄等19家。由此可见,“集解”确为集善之体,其旨不在出新。

后人多以韦昭《国语解》为集解体,恐是误解。魏晋人著书极重体例,韦昭题名“解”而非“集解”,察其本意或不在汇集诸家之善。《国语解叙》:“昭以末学,浅暗寡闻,阶数君之成训,思事义之是非,愚心颇有所觉。今诸家并行,是非相贸,虽聪明疏达识机之士,知所去就;然浅闻初学,犹或未能祛过。切不自料,复为之解。因贾君之精实,采虞、唐之信善,亦以所觉,增润补缀。”[10]可见,韦昭作解的目的是针对“今诸家并行,是非相贸”的情况,在前人的基础上“增润补缀”,提出自己的看法。所以尽管是“因贾君之精实,采虞、唐之信善”,然而在注中皆是取其成而不显其名。其中标明为贾逵、虞翻、唐固三家之注者,韦昭在文中多有补充商兑,今试举一例。《周语上》:“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注:“贾侍中云:‘文公,文王母弟虢仲之后,为王卿士。’昭谓:虢叔之后,西虢也。及宣王都镐,在畿内也。”这里,韦昭对贾逵的解释进行了补充。以《周语上》为例,韦昭作注405条,而署有贾逵、虞翻、唐固之名者不过5条。显见,《国语解》的创作初衷不在于汇集各家善解了。

《春秋经传集解》的成书,比韦昭《国语解》稍晚。杜预精研《左传》,意在成一家之学,故对先儒之作颇多批评:“古今言《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遗文可见者十数家,大体转相祖述,进不成为错综经文以尽其变,退不守丘明之传,于丘明之传有所不通,皆没而不说。而更肤引《公羊》《穀梁》,适足自乱。”[11]卷一而杜氏着重突出自己的治经方法:“预今所以为异,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诸凡,推变例以正褒贬,简二《传》而去异端,盖丘明之志也。”[11]杜预注的最大特点就是以《左传》解《春秋》经,进而确立《左传》是《春秋》最善之传的合法地位,因此,把《春秋》与《左传》集合起来作解就非常必要。而《左传》本与《春秋》分行,服虔就只注《左传》,不解《春秋》。《南齐书·陆澄传》载此事道:“《左氏》太元取服虔,而兼取贾逵《经》,由服传无《经》,虽在注中,而《传》又有无《经》者故也。”[12]可见,杜氏“集解”之义正在于“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名曰《经传集解》”。

《春秋经传集解序》曰:“然刘子骏创通大义,贾景伯父子、许惠卿,皆先儒之美者也,末有颍子严者,虽浅近,亦复名家。故特举刘、贾、许、颍之违,以见同异。”有学者据此认为,《经传集解》实则集合刘歆、贾逵、许惠卿、颍容四儒之注,杜预没其名而据为己有。杜氏是否攘善,关键在于考察其标举四家的动机。事实上,杜氏列举四儒之注是为比较诸家异同之说,以方便学者。而真正体现出四家注异同的是《春秋释例》。正如杜预说:“又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显其异同,从而释之,名曰《释例》。将令学者观其所聚异同之说,《释例》详之也。”今观《春秋释例》,四家之注宛然可寻。《春秋释例·迁降例》曰:“刑迁于夷仪,则以自迁为文。宋人迁宿,齐人迁阳,则以宋齐为文。各从此所迁之实。记注之常辞,亦非例也。刘、贾依二《传》,以为鄣、纪之遗邑。计纪侯犹不堪齐而去,则邑不得独存。此盖附庸小国,若邿鄟者也。须句子,鲁之私属,若颛臾之比,鲁谓之社稷之臣,故来奔及反,不书于《经》,贾氏云:‘但因成风来,不见公’,亦未安。”[13]在此,杜预列举出刘歆、贾逵遗说,并有所驳正。故四家之说,详于《春秋释例》。

杜预《集解》主旨虽不在集前人之善注,然其多沿袭贾、服注而全不显其名,这一做法仍与韦昭有别。因此,清人多批评杜预而不及韦昭。再从杜预的个性来看,其常说:“立德非所企及,立功立言庶几也。”[14]1025他曾立碑于垷山之巅,沉碑于深渊,以使后世不忘己功,足见其人好名之心。那么,杜预在《集解》中对前贤之名一概略去不提,恐怕也与他好名的性格相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春秋经传集解》的命名应从陆德明、孔颖达之说,实为杜预集合经传作解。

二、撰著年代新考

在《〈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中,杜预对自己完成该书的时间作了说明:“太康元年三月吴寇始平,余自江陵还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成《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11]卷一依据《〈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春秋释例》和《经传集解》撰写完毕应在太康元年(280)平吴之后。《后序》作于太康三年(282),序文有曰:“下去今太康三年五百八十一岁。”[11]卷三○准此,《春秋经传集解》的最后写定当在太康元年到太康三年之间。至于杜预何时开始注释《左传》,《后序》中未作说明。但“申抒旧意”却表明他平吴之后的工作并非草创,始撰《春秋经传集解》应当是一个相对较早的时间。

然而,清人认为杜预注释《左传》在平吴之后,并对其撰著态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丁晏在《左传杜解集正》中说:“《集解》之成,在太康平吴之后,心志既侈,论说多乖,左氏之学日晦,由杜氏失之也。”[15]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亦云:“何至师心自用若此!岂平吴之后,位望既显,心迹较粗,又一时诸儒,学浅位下,不复能驳难故耶?”[16]笔者以为丁晏、洪亮吉的评论有意气的成分,有失公允。而丁氏、洪氏产生这种认识很可能是受了唐人所修《晋书》的误导。《晋书·杜预传》曰:“既立功之后,从容无事,乃耽思经籍,为《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比老乃成。”[14]1031“既立功以后”明确交代出杜预作《左传》注始自太康元年平吴之役后。然而,沈玉成、刘宁二先生研究后指出《晋书》本传的记载“易于使人误会杜预在平吴以后到临死前四年之内完成了四部著作”[17],也许清人的这种误会正是由于轻信了唐修《晋书》。

通过比对,我们发现唐修《晋书》与晋人的记载并不一致。王隐《晋书》只说杜预直到年老才完成《春秋经传集解》,何时始撰,王氏未言。《三国志·杜恕传》裴松之注曰:“王隐《晋书》称预智谋渊博,明于理乱,常称‘德者非所以企及,立功立言,所庶几也’。大观群典,谓《公羊》《穀梁》,诡辩之言。又非先儒说左氏未究丘明意,而横以二传乱之。乃错综微言,著《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至老乃成。”[18]鉴于晋人、唐人在记载上的分歧,赵伯雄先生的《春秋学史》采用了较为折中的解决办法。他首先表明“杜预的著述,恐怕不自平吴始”,接下去又云“他的著述,既然说是‘申抒旧意’,则恐怕早就有所准备,早就积累了一些资料或者心得。正是因为这样,故而晚年成书较易。”[19]赵先生虽未肯定杜预在平吴前就已经开始注释《左传》的事实,而把此间的工作归结为积累材料和心得,但这个推测是很审慎的。

事实上,早在四库馆臣撰写《四库全书总目》时,编撰者已经根据《春秋释例·土地名》对唐修《晋书》的记载提出了质疑。《提要》著录《春秋释例》曰:“《晋书》称预自平吴后,从容无事,乃著《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比老乃成。今考《土地名》篇,称‘孙氏僭号于吴,故江表所记特略’,则其属稿实在平吴之前,故所列多两汉、三国之郡县,与晋时不尽合。”[20]332四库馆臣从地名入手研究《集解》撰著时间的思路给人很大的启发。笔者认为,据此不仅可以将《集解》初撰时间推至平吴之前,而且可以证明至晚在咸宁二年(276),杜氏就已开始作注。在笔者展开考证之前,先说明所用的材料。

沈约(441—513)所撰《宋书·州郡志》对两汉魏晋以来的地名沿革多有考究,是我们研究魏晋地名的宝贵资料。沈氏在《州郡志》里说:“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21]1028沈氏之去杜预不过二百余年,所见的《太康地志》、王隐《地道记》、晋世《起居注》远胜今人辑本,而其“参伍异同,用相征验”的方法亦较严谨,今引以为据,应当可以信赖。唐修《晋书·地理志》虽时有讹误,但毕竟去古未远,亦引为佐证。此外,郦道元(?—527)《水经注》虽稍晚于沈约《宋书》,但其人精于地学,故该书也在本文参考之列。现以二《志》所示之魏晋郡县废置时间为基础,再参验杜预注中的郡县名,以推定杜预作注的大致时间。

(一)杜预地名注文不晚于咸宁三年(277)所作例

《宋书·州郡志一》:“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分琅邪立。咸宁三年(277),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289)复立。”[21]1049可见,东莞郡在咸宁三年被并入琅邪郡后,至太康十年才恢复郡名,在此期间当不复有东莞郡。《晋书·地理志》:“东莞郡太康中置。统县八,户一万。”[14]452又曰:“太康十年,以青州城阳郡之莒、姑幕、诸、东武四县属东莞。”[14]452《晋书》言太康年中设东莞郡,且于太康十年分城阳郡四县属东莞郡,则与《宋书》记载太康十年复立东莞郡的事实相合。《左传》注中凡言东莞郡者五条。如,《左传》庄公九年注:“堂阜,齐地。东莞蒙阴县西北有夷吾亭。”《左传》哀公十七年注:“蒙在东莞蒙阴县西,故蒙阴城也。”依据《宋书·州郡志》,在咸宁三年后至太康十年间,不复有东莞郡名。而杜预卒于太康五年,当太康十年东莞郡复立时,杜预不得知矣。则杜预撰上述注释时,应在咸宁三年前。又,《左传》隐公元年注:“纪国,在东莞剧县。”《宋书·州郡志二》:“剧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琅邪。”[21]1096今按《晋太康地志》又名《晋太康三年地志》,盖其以晋太康三年的地名为准。沈约依《太康地志》属剧县于琅邪郡下,与太康十年前东莞并于琅邪的史实相合。而杜预言剧县在东莞郡下,又与咸宁三年前设有东莞郡一致。

(二)杜预地名注文不晚于咸宁二年(276)所作例

《宋书·州郡志一》:“南濮阳太守,本东郡,属兖州。晋武帝咸宁二年,以封子允,以东不可为国名,东郡有濮阳县,故曰濮阳国。濮阳,汉旧名也,允改封淮南,还曰东郡。赵王伦篡位,废太孙臧为濮阳王,王寻废,郡名遂不改。”[21]1045由《宋书》可知,濮阳郡的设立几经反复,起初因晋武帝封司马允而改东郡为濮阳国,后司马允改封淮南,又恢复原名东郡。当晋惠帝之时,赵王伦篡位又重设濮阳国,其后遂延用不改。查《晋书·地理志》有濮阳国而无东郡,则与赵王伦后濮阳国不再变更之事相符。而赵王伦之事,在杜预卒后,可置而不论。据《宋书》所言,在司马允封于濮阳之后,改封淮南之前,应只有濮阳国名而无东郡。《晋书·武帝纪》:“太康十年……改封南阳王柬为秦王,始平王玮为楚王,濮阳王允为淮南王,并假节之国,各统方州军事。”[14]79司马允改封淮南在太康十年,而杜预卒于太康五年,则濮阳国改回东郡,杜预无法知晓。然杜预注中有东郡而无濮阳国,故而杜预为注时当在司马允始封濮阳之前,即咸宁二年前。今杜预注涉及东郡者三条。如,《左传》僖公十三年注:“鹹,卫地。东郡濮阳县东南有鹹城。”《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注:“豕韦,国名。东郡白马县东南有韦城。”又《宋书·州郡志二》:“白马令,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濮阳。”[21]1086杜氏言白马县在东郡,沈约据《太康地志》言在濮阳,可见杜氏所言与太康年间的行政区划不同。《水经注·睢水》引京相璠《春秋土地名》:“在今东郡濮阳县东南三十里,魏东都尉治。”[22]573又:“京相璠曰:东郡廪丘县南三十里有故郕都故城。”[22]576京相璠为晋司空裴秀门客,而裴秀卒于泰始七年(271),则京氏与杜预为同时人。其撰《春秋土地名》时,有东郡而无濮阳国,与杜预所见相合。

由于史料匮乏,杜预始注《左传》的最初年代仍无法确定。但根据上述考证,至晚在晋武帝咸宁二年,杜预就开始了注释工作。那么,后人对于杜预撰著《春秋经传集解》态度的种种偏见,也应予以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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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陈桥驿.水经注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7.

[责任编辑 孙景峰]

A Research on Heading and Writing Time ofChunqiujingzhuanjijie

FANG Tao,et al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The name and age of the study ofChunqiujingzhuanjijieput together two doubts.Based on the"Annals"style of study notes and comments with Du Yu,ZuoZhuan the purpose,said Du,Annals is set by the mass for the solution.Use of Songshu,Jin Shu and shui jing zhu in the related materials and place names in the mutual Du Yu note cards,note can be assumed that the beginning of Du Yu,Zuo Zhuan time should be No later than 276years,not 280years later.

Chunqiujingzhuanjijie;Annals;Du Yu;wtiting time;place name

G256

A

1000-2359(2012)01-0121-05

方韬(1978—),男,陕西汉中人,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左传》文献与经学史研究;刘丽群(1980—),女,辽宁沈阳人,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讲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字学研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48批资助项目(20100480221)

201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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