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蜑民考略

2012-04-13 05:37詹坚固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2年5期

詹坚固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广州510631)

南方沿海地区曾生活着一群濒水而居的特殊族群,自宋代起,他们被命名为“蜑”。宋代对于南方沿海地区,特别是岭南地区来说,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点。同时,宋代也是水居蜑民命名及记载的开始,相关管理制度对明清蜑民的管理起着指引作用。但是,由于宋代蜑民记载少、资料分散,至今尚无专文对此进行探讨。笔者不揣简陋,将研究心得写出,以就教于大家。

一、分布区域

宋代开始出现用“蜑”称呼岭南水居族群,其分布以今广东、海南、广西、福建为主,浙江也有蜑人分布。乐史记:“(广州新会)蜑户,县所管”,“(雷州)皇朝户主一百一,客五,蜑户二”,“(琼州)又别管蕃、蜑二坊户”[1]3021,3230,3235。周去非说:“余东归,将至番禺,有蜑急棹就舟,絷二鲟鳇求售。”[2]390天顺《东莞县志》卷一载:“大奚山在县南大海中,有三十六屿,居民不事农桑,不隶征徭,以鱼盐为生。”苏轼诗“海康杂蛮蜑”[3]1426和秦观诗《海康书事》“试问池边蜑,云今累年闲”[4]皆论及海康蜑民。惠州蜑民见苏轼《追钱正辅表兄至博罗,赋诗为别》诗“舣舟蜑户龙冈窟”[3]742。潮州蜑人见陈尧佐《鳄鱼图赞》:“江有鳄鱼……会蜑网于渊,获始化者以献。”[5]梅州蜑人见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〇二《梅州景物上》:“蜑家即江淮所谓鱼蛮子。”综上,广东地区蜑民主要分布在:一是新会、东莞、雷州、海康、琼州等濒海区域,即海蜑;二是珠江口番禺地区,东江下游惠州、博罗河面,韩江流域潮州、梅州河面,即河蜑。

广西蜑民以采珠闻名,李心传记:“廉州岁贡珠,虽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或伤人命,自今可罢贡。蜑丁纵其自便。”[6]卷一七五周去非说:“钦之蜑有三”,“合浦产珠之地……蜑人没而得蚌,剖而得珠”[2]115,258。广西蜑民主要分布在北部湾廉州、钦州、合浦等沿海地区。

福建水居族群既称“蜑”,也称“白水郎”、“庚定子”、“游艇子”、“卢亭子”等,学界认同他们都是蜑民。梁克家《三山志》卷六记载福州蜑民情况:“蔡学士《杂记》:‘福唐水居船,举家聚止一舟,寒暑、食饮、疾病、昏娅,未始去。所谓白水郎者,其斯人之徒欤?’”刘克庄《漳州谕畲》说:“凡溪洞种类不一:曰蛮,曰猺、曰黎、曰蜑,在漳者曰畲”;《回刘汀洲书》又说“临汀虽闽支郡,而接傜蜑”(《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三)。蔡襄诗“怪得寺南多语笑,蛋船争送早鱼回”[7]咏海澄蜑民打鱼归来的图景。这是漳州、汀州、海澄蜑民的记载。《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二《江南东道十四·泉州》载:“泉郎(即白水郎之讹),即此州之夷户,亦曰游艇子,即卢循之余。”泉州也有蜑人。综上,宋代福建蜑民主要分布在以下三处:一是以福州为中心的闽江口地区,二是以泉州湾为中心的地区,三是以漳州为中心的闽南沿海地区。

学界一般忽视浙江地区蜑民分布,《太平寰宇记》卷九八《江南东道十·明州鄮县》载:“东海上有野人,名曰庚定子……土人谓之白水郎,脂泽悉用鱼膏,衣服兼资绢布。音讹亦谓之卢亭子也。”鄮县即今宁波市区一部分,毗邻杭州湾、北仑港和象山港,东海上的蜑民应分布于上述港湾。

宋代,西起广西,经广东乃至于福建、浙江的江海水域都有蜑民身影,其中以广东分布最为广泛。这种空间分布,与明清时期乃至近代蜑民分布状况基本一致,则宋代已奠定了南方沿海地区蜑民的分布格局。这些水域能容纳较多的蜑民人口,反映宋代该地区的经济状况适宜蜑民生存。

二、生活习俗

1.濒水而居。蜑民与陆上人最明显的族群特征就是居住水上。宋人对蜑民的定义是“水(舟)居”者。陈师道说:“舟居谓之蜑人”[8]77;范成大记录:“蜑,海上水居蛮也”[9];周去非也载:“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蜑也”[2]115。这些记录给人一种错觉,即蜑民常年居住舟中,不着陆。事实并非如此,蜑民也需要靠岸登陆,他们需要在岸边避风、修整船只,需要上岸出售渔获,并与陆地民众进行生活用品的交换,需要在岸上汲取淡水等等。各地蜑民的居住方式略有区别。南宋《宁越志》说钦州蜑户“舟居穴处”。南宋曾三异也说:“有一种卢淳(应为卢亭之讹,周去非将其列为蜑民一种)人,在海岸石窟中居止。”(《笔记小说大观》)这表明沿海蜑民曾以海边洞穴为居所。此外,蜑民还在水边搭棚居住,就是史料中屡次提到的“水栏”。《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二描述泉州蜑民“居止常在船上,兼结庐海畔,随时移徙,不常厥所”。“兼结庐海畔”就讲他们在海边搭寮居住。北宋曾公亮明确说:“濒海而居者,则曰蜑户。”(《武经总要》卷二〇)水栏这种建筑在南方比较普遍,是一种“干栏”式建筑,主要为防潮湿和虫蛇侵害,适应南方自然环境。因此,他们应是以水居为主兼陆居,即“水陆两栖”。只是明清时期由于汉人强化对蜑民的歧视,也因陆上人害怕蜑民登陆与他们争夺紧张的生存资源,才不准蜑民在岸上构筑固定住宅和永久性居民点,甚至不许建临时居住点,使人误以为蜑民勿需上岸。

2.家庭人口。蜑民家庭成员中小孩数目多。周去非记录钦州蜑人“夫妇居短篷之下,生子乃猥多,一舟不下十子”[2]115。后代方志对此有记载,道光《开平县志》卷八说:“其生子甚繁,或云食蚬所致,蚬能滋育。”民国《开平县志》卷二说:“所见各处蛋户生子甚繁,盖处水面,常吸阳明清气所致。”蜑民家庭小孩多,主要原因是他们以鱼虾为粮,食物富含蛋白质,营养相对较好;在江海上终年劳作,身体素质相对较好,这为蜑民妇女繁育后代提供身体保证。此外,蜑民漂泊江海之上,生活单调,娱乐少,又受儒家礼教束缚少,性观念开放,以过夫妻生活为乐事,却不知节育,从而导致生育率高,而非“蚬能滋育”、“常吸阳明清气”所致。另据曾三异说:“有一种卢淳人,在海岸石窟中居止,初无定处,三四口共一小舟,能没入水数丈。”海边蜑民家庭人口以三四口人较为普遍。

3.衣着。在自然经济情况下,蜑民所需衣物基本上靠自己纺织。杨万里《蜑户》诗“煮蟹当粮那识米,缉蕉为布不须纱”[10]就说蜑民使用芭蕉纤维制成蕉布。南方地区,植物资源丰富,古人很早就使用蕉、葛、紵等植物纤维织布。蜑民使用植物纤维织布,是对古越人织布工艺的继承。晋张华《博物志》曰:“南海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能泣珠。”[11]鲛人水居,能采珍珠,其实是蜑民先民,他们“不废织绩”,可见其编织工艺水平较高。《太平寰宇记》卷一六九记雷州百姓“唯绩葛种紵为衣”,当然包括当地蜑户。乐史还说浙江蜑民“脂泽悉用鱼膏,衣服兼资绢布。”绢布一般泛指丝麻织物,蜑民不养蚕,且丝较贵重,非他们所常用,用麻织布乃其本行。周去非还提到蜑妇用“帛”作背带:“儿自能孩,其母以软帛束之背上。”杨武泉认为,此处“软帛”《四库》本作“软布”,布贱帛贵,当以“布”为确[2]115-117。软布应为葛麻等植物纤维制品。因此,蜑民衣着以植物纤维布为主,既适应生产需要,又较易得,能很好地满足其需要。

4.善酿酒。宋代,酒一般是官酿,但岭南地区瘴气多发,官府允许民间酿酒。蜑民居住水上,湿气大,需要饮酒祛湿,这造就其较高的酿酒工艺。唐刘恂曾说:“卢亭好酒。”[12]苏轼诗“蜑酒蘖众毒,酸甜如梨楂”[13]说的是惠州蜑民酿的酒酸甜如同梨子、山楂,不仅味道特别,还有祛毒保健功效。孙觌《九日次献花铺》诗“殷勤邀一醉,蜑酒压梨楂”[14],记录广西荔浦蜑酒与惠州蜑酒相似。宋代岭南人皆好酒,造就了一系列名酒,蜑酒即为其一。

5.语言。宋代蜑民有自己的语言。《宁越志》说蜑户“舟居穴处,亦能汉音”,表明蜑民的语言并非汉音,即中原官话。只是随着汉人南迁增多,蜑民与之接触增加,也逐渐学会讲官话,故说“亦能汉音”。周去非还记载钦州蜑民“语似福、广,杂以广东、西之音”[2]145。钦州蜑民语言与福建、广东、广西族群言语相近,应该都是对古越语的继承。由于记载简略,难以判断他们具体说何种语言,但可确定蜑民话是非汉语系统的语言。

三、生计

蜑民栖息水上,所操职业一般不离水事,大致有以下几种:

1.江海捕捞。捕鱼、采蠔、采珠是蜑民所从事的最基本职业。乐史说新会蜑户“捕鱼为业”,琼州蜑户“不耕田,以捕鱼为业”[1]3021,3236。周去非则根据不同职业把蜑户分成三类,其中“一为鱼蜑,善举网垂纶;二为蠔蜑,善没海取蠔”[2]115。蜑民采珠的记载很多,“合浦珠池蚌蛤,惟蜑能没水探取”[9]160;“蜑人没而得蚌,剖而得珠”[2]258;“凡采珠必蜑人”[15]99。大文学家范成大用非常简洁的语言概括了蜑户职业:“采海物为生”[9]160。

2.水上运输。乐史说琼崖两州“又别管蕃、蜑二坊户……官司亦差为水工驾船”[1]3236。可见蜑民曾为官府驾船运送客货。苏轼从海南北归,认为坐泉州人许久的船比较牢稳可靠,“余蜑舟多不堪”[3]3674,则蜑舟也从事横渡琼州海峡的运输工作,只是安全性差一些。赵汝适《诸蕃志》卷下海南条称:“皆有市舶,于舶舟之中分三等,上等为舶,中等为包头,下等为蜑船。”蜑船列为下等,是因其船小运力差。这些都说明宋时蜑民已加入水上运输行列。

3.伐木及造船。周去非提到蜑民中还有“木蜑,善伐山取材”[2]115,这些人从山上将木材砍伐下来,顺着江河将木材运送到需要的地方出售,直到近代,仍存在这一群体,又称其为“放排工”。他们在江河中放排,需要很好的水性,这是他们也被称为蜑的原因。蜑民以船为家,船既是其生产工具,又是其居住场所,在他们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宋代,蜑民所需船只一般只能自己制造,这些“木蜑”应该就是这些古代的造船技师。南方地区江河交错,海岸漫长,古越族很早以前就已经能够造船。据1975年广州发现的秦汉时期造船工场推算,当时已经能够造出宽6-8米,长30米,载重量50-60吨的船[16]。周去非所见宋代岭南人的造船水平很高,所造木兰舟“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柂长数丈,一舟数百人”;由于“深广沿海州军,难得铁钉桐油”,故“造船皆空板穿藤约束而成。于藤缝中,以海上所生茜草,干而窒之,遇水则涨,舟为之不漏矣。其舟甚大,越大海商贩皆用之”;“广西江行小舟,皆刳木为之,有面阔六七尺者”[2]216-219。造这些船应该有“木蜑”的功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载:“钦、廉等濒海州蜑户如自造船入海采珠,即从其便。”也说明濒海蜑户能自己造船。蜑民先进造船技术是对古越族造船技术的继承,是地理环境使然。

4.参军。北宋初年蜑民就被编入军队。周去非说:“东广海中亦有珠池,伪刘置军采之,名媚川都。死者甚多,太祖皇帝平岭南,废其都为静江军。”[2]258-259南汉采珠军事组织媚川都被废后,采珠蜑丁少壮者被编入静江军。蜑民熟悉水性,善操舟楫,且壮年男子终日在船上劳动,身体素质好,是水军兵源的最好选择。蜑民参加水军,史载颇多。据《宋史》卷二八四载,北宋海南有蜑兵,“尧叟因规度移四州民租米输于场,第令琼州遣蜑兵具舟自取”。蜑兵无疑由蜑民组成。宋室南渡后,江、淮成为边境,编蜑民入水军更成常态。前引天顺《东莞县志》载:“大奚山在县南大海中,有三十六屿……宋绍兴间,招降其人朱祐等,选其少壮为水军。”朱祐等蜑民投降后少壮者被编入水军。另据光绪《嘉应州志》卷十五载:“盖水军以蛋户为最便也。据宋兵志,梅州有靖江军,颜槦传所云合蛋船,布水阵者,殆靖江军乎?”则内河地区也曾籍蜑民为水兵。

5.水上搬运。宋代岭南海外贸易兴盛,以广州、钦州最为发达,钦州是与交趾贸易的重要港口,广州则设市舶司,发展与东南亚等地的海外贸易,交易量都很大,港口货物吞吐量大增,特别需要搬运劳力,需要大批小船装卸转驳货物。广州、钦州是蜑民集中之地,他们习于水上劳动,成为一支重要的水上搬运劳力。宋代已准许富裕百姓蓄养“蜑户”,以为劳工,“诏滨海富民得养蜑户,毋致为外夷所诱”(《宋史》卷一五)。

蜑民所从事的这些职业,史料中没有留下其具体收入的记载,但是,可以知道它们总体报酬不高,经济生活困苦,故周去非说:“凡蜑极贫,衣皆鹑结。得掬米,妻子共之。”[2]115朱熹也说:“濒海蜑户数万,生理至微。”(《晦庵集》卷九三)“极贫”、“至微”反映他们贫穷到极点。

蜑民经济贫困的原因大致有:(1)江海捕捞由于技术落后,渔获难有保障。蜑民漂泊江海,多以家庭作业为主,一般采取传统的撒网、钩钓、箔篓、用鱼叉等方法捕鱼,这种生产方式规模小,温饱都无保障,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蜑户采用潜水方法采珠,不仅危险,收获也少。收获还受制于珠熟年份,“珠生熟年,百不一二,耗年皆是也”[2]259,由于统治阶级的贪婪,采珠无所节制,导致资源破坏严重,采珠蜑民难以为生。(2)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蔡絛曾说:“刺史者每启其贪欲心,或繇是暴虐人,人不自聊”,“凡桎梏而破产者,大率皆无辜,千里告病。然耳目使者又弗吾恻,是天以珠池祸吾民也”[15]99-100。采珠蜑户受到贪官污吏的压榨而民不聊生,他们终生辛劳,却无辜破产,珠池为当地百姓带来的不是福,而是祸,此话发人深思。海运蜑民在官府残酷剥削下,也是濒临倒闭,这从福建海船的命运可窥一斑:“福建路海船,频年召募把隘,多有损坏,又拘靡岁月,不得商贩,缘此民家以有船为累,或低价出卖与官户,或往海外不还,甚者至自沉毁,急可悯念。”(《宋会辑稿》食货)船户以有船为累赘,甚至自己将其沉毁,证明他们已濒临绝路。(3)受到不等价交换的盘剥。“珠熟之年,蜑家不善为价,冒死得之,尽为黠民以升酒斗粟,一易数两。”[2]259蜑民冒死取得的珍珠没有获得应得价值,为“黠民”以“升酒斗粟”的廉价轻易获得,有限的珠熟之年的珍珠并没有为蜑民带来更多的财富,更遑论更多珠耗之年了。(4)蜑民青壮劳力的非正常死亡也是引起他们贫困的原因。蜑民潜水采珠,非常危险,有“以命易珠”之说。范成大就记录:“旁人以绳系其腰,绳动摇则引而上。先煮毳衲极热,出水急覆之,不然寒栗而死。或遇大鱼、蛟、鼍诸海怪,为鬐鬣所触,往往溃腹折支,人见血一缕浮水面,知蜑死矣。”[9]160周去非所记略同。溺水、寒冷、海鱼伤害造成采珠蜑民伤亡惨重,故宋太祖体恤民生,放归采珠蜑丁。但因统治阶级奢靡生活的需要,采珠时禁时弛,而官吏逼迫蜑民私采却一直没有停止。《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至四七录孝宗时廉州知州唐俊义的上疏:“本州昨蒙降诏罢贡真珠,然官吏采取,日甚一日,至逼勒蜑户深入无涯之渊,坠身殒命,皆不知恤,期于得珠而后已。”这样,就使得珠场蜑民家庭青壮劳力伤亡惨重,严重影响经济生产,造成其经济长期贫困。(5)自然灾害的侵袭。舟居的日子并非像诗人笔下那样风花雪月,风灾、水灾等灾害经常发生,他们却无力抗拒。蜑民所有财产都在船上,自然灾害导致他们艇毁人亡,对其经济是毁灭性的打击,有时蜑民积累了一辈子,可能因为一次灾难导致一无所有。以上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于蜑民,他们即使幸免其中一二,也无法避免其他侵害,故蜑民生计贫困乃其常态,许多人长期处于赤贫境地。

四、政府的管理

宋代史料频繁出现“蜑户”名号,《宁越志》说钦州“俗有四民……四曰蜑户”,杨万里则以“蜑户”为题作诗。乐史还说新会蜑户“县所管”,蔡絛说采珠蜑户“亦王民尔”[15]99;周去非则指出,蜑户“似若浩荡莫能驯者,然亦各有统属,各有界分,各有役于官,以是知无逃乎天地之间”[2]115-116。“县所管”、“亦王民尔”、“各有役于官”说明蜑户纳入政府管理,成为王朝的编户齐民,要承担政府的赋役。

蜑户属于哪类户籍呢?蜑户并非宋代全国性户口名称,当时最常见的户名是四类:按身份分官户和民户,形势户与平户;按居住地分乡村户和坊郭户;按有无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分主户和客户;主户又按财产多少分五等和十等。王曾瑜通过梳理史料,列出五十多种户名,其中大多数是从事各类生产的专业户,如盐业生产者称畦户、亭户、灶户、铛户、井户等,机户、绫户、锦户、染户、绣户则是纺织、印染、刺绣专业户。其中不少户名,只是习惯称呼,而非法定户名。各种户名的产生都是为了适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处置各种社会经济事务之需[17]。蜑户是因岭南水居蛮被称为蜑,故有此称,是岭南俗称,不是法定户名,但它纳入地方政府户籍,适应政府的社会管理需要却无疑义。

蜑民纳入户籍,其户口也纳入政府统计。乐史说雷州“户主一百一,客五,蜑户二”,则宋初政府就统计蜑户户数。《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三引《三阳志》说:“比岁以来,总税客户与蛋户言之,以户计者,一十三万五千九百九十八;以口计者,一十四万五千七百三十二,较之于古,不啻百倍,自今以往,不其愈盛哉。本州三县主客户,总一十一万六千七百四十三户,总一十四万七千五百七十口。”“税客户”即“主客户”之意,潮州蜑户南宋时也与主户、客户一起统计。《太平寰宇记》还讲到琼崖两州“又别管蕃、蜑二坊户”,则城市里蜑户列为坊郭户,也受统计。

宋代蜑民户口情况,由于资料缺乏,已无法考察。就南宋末年潮州地区而言,上引《三阳志》说,主客户为116 743户,147 570口;加上蜑户,共135 998户,145 732口。据此,蜑户有19 255户,占潮州户数的14%,与主客户总数之比是l:6,可见在当地人口中占一定比重。

宋代蜑户与主客户是分别统计,他们人口虽然在某种情况下得到统计,也只统计户数而不计口数。虽然如此,但政府应该已经统计蜑户丁口数。所谓丁口,一般是指年龄在二十到六十岁之间的农村青壮年。宋代登记人口的目的是为了征缴赋役,统计数字只计丁口,其他未纳税者则不登记。乐史就说宋代琼崖两州“共管户三千五百一十五丁(户部牒不言户,只言丁)。”[1]3235蜑户成年男子需交纳丁钱,如康熙《新会县志》卷三记载:“孝宗淳熙十年罢白皮盐场及蛋户丁钱”;需服差役,如周去非说蜑户“各有役于官”;朱熹也说他们“亦有役于州县”(《晻庵集》卷九三)。这些都要掌握每家的丁口数。

宋代政府对蜑民的管理还体现在蜑民要承担政府的赋役。蜑民捕鱼要向政府交纳鱼课。嘉靖《香山县志》卷二载:“鱼课始自宋,至道间除之。”万历《阳春县志》卷六也说:“鱼课始自宋初,至道间除之。”两者虽都说至道间就已免除鱼税,但终宋一代并未取消,仍是财政专有税目,“今鱼虽鲲鲕以至虾蟹,悉立征税之目”[18]至道后还有蠲免鱼税的记载,“元丰元年,滨、棣、沧州竹、木、鱼、果、炭、箔,税不及百钱者蠲之”(《宋史》卷一八六),说明鱼税还要缴纳,只有发生灾害时才可豁免。

前引《新会县志》言及政府曾罢免蜑户丁钱,证明当时已有丁钱之征。丁钱是“身丁税”的一种。“身丁税”又称“丁口赋”,《宋史》卷一七四载:“丁口赋,百姓岁输身丁钱米是也”,是宋代的基本赋役之一,主要是由货币和实物两项构成,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就是丁钱。成年壮丁要承担政府有关的力役和身丁钱米。广东自宋初即“不问有无田产,常计丁岁纳身米,以补常赋”[6]卷一五九。岭南地方政府由于土地税收入少,政府财政严重不足,向包括蜑户在内的各民人收取丁钱成为其一项重要收入。

蜑户承担的力役主要是采珠和驾船。承担采珠劳役者称蜑丁,蔡絛曰:“凡采珠必蜑人,号蜑户,丁为蜑丁。”李心传载:“廉州岁贡珠,虽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或伤人命,自今可罢贡。蜑丁纵其自便。”可见,珠池蜑民要承担采珠之役。“纵其自便”还说明宋代“蜑”与“民”的身份互换,是必须经政府批准,采珠蜑户户籍类似匠籍,人身自由受到严格约束。

蜑户到处流动,对其管理较困难。王安石制定的《畿县保甲条例》提出将全国所有人户,依据自身情况,编入不同形式的伍保。李焘提到,宋哲宗时,对广南“濒海船户每二十户为甲,选有家业行止,众所推服者二人充大、小甲头,县置籍,录姓名、年甲并船橹棹数”(《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证明蜑户等曾被编入保甲,以加强控制。此外,宋代在沿海地区实行的海船占籍制度,对海运蜑民也是一种束缚。所谓“占籍”,是指工商业者必须到官府去登记注册,取得营业的合法权利。宋代海外贸易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海上航运业的兴起,在沿海地区出现了一批以收取运费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海船户。从事运输业的蜑民即其中之一。民间海船一旦入籍,即处于官府的严密控制之下,船户必须惟官府之令是从,丧失行动和经营自由,还要承担繁重的差役。沉重的压迫和剥削严重束缚海上航运业的发展[19]。

总之,宋代政府已经初步建立起管理蜑民的户籍、赋役、保甲等制度,对其实行比较有效的管理,开启了明清蜑民管理的各项制度,此后的管理制度都是在此基础上的增减与完善。

结语

宋代蜑民的分布格局奠定了明清以来蜑民分布态势,后世蜑民也主要分布于此,只是由于人口增殖和地理环境变化,使其向更纵深的河流上游和更僻远的海岸辐射。宋代管理蜑民的户籍、赋役、保甲等制度也基本为后代政府继承。宋代蜑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处于承上启下的局面,既向上继承先人优秀文明,又为后世明清蜑民所宗。政府对其管理措施,则大多是首创,开启后代政府管理蜑民制度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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