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强,于 向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浙江杭州310023;2.浙江科技学院体育部,浙江杭州310023)
自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发布以来,全国高校积极行动,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促进学校整体发展、提升学校教育内涵、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结合学校实际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觉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过多年的蓬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通过对文献资料分析和问卷调查发现:大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认知度、参与度以及体育锻炼的效果(特别是肺活量水平、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力量素质和耐力素质下滑的局面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还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为了使阳光体育运动能高效可持续的在普通高校开展,有必要对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发展的运行途径与对策,力求为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1.1 研究对象
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相关因素。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查阅了相关的研究文献资料,为本研究分析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设计了《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问卷调查表》,对浙江科技学院、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普通高校的1~4年级学生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收回问卷432份,剔除无效问卷12份,有效问卷为420份(男生232份、女生188份),有效问卷率为93.3%。
1.2.3 访问法。在问卷设计的过程中,专门征求了有关体育专家的意见,并访问了浙江科技学院和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男、女大学生各15名,体育教师6名,专门从事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管理者2名。从中获得了第一手资料,为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1.2.4 数理统计法。对收回的问卷进行效度检验、整理、分类,运用百分比、假设检验、因子分析等体育统计学知识,通过计算机E x c e l进行数据处理。
2.1 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开展的现状与分析
2.1.1 大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的了解程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全国大部分普通高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已在大学生中间基本形成共识,但是对阳光体育运动的了解程度还不尽如人意。调查得知,对阳光体育运动了解的学生只有19.76%,不太了解但听别人说过的有30.95%,不了解的有49.29%。
这说明学校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对学生的引导教育还不够到位,此项活动的开展还不够普及,这是造成大部分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了解不足的主要原因。
2.1.2 大学生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由表1可以看出:87%以上的大学生认为高校有必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持肯定态度的,这为在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表1 大学生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
2.1.3大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项目。由表2可以看出:男生有85%以上选择了强度较大、对抗激烈、能体现男人阳刚之美的球类和跑步类项目;有73.94%的女生选择的则是强度相对较小、能体现女人柔美和形体的健美操、小球类和瑜伽。
表2 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健身项目(%)
2.1.4大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频率。由表3可以看出:男生每周活动的频率比女生高24.22%,通过体育统计学方法进行检验,男、女生体育活动频率呈显著性差异。
表3 大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的频率(%)
2.1.5大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的持续时间。由表4可以看出:只有39.52%的大学生能达到阳光体育运动每天锻炼1h的要求,大部分学生达不到要求。除此外还有7.33%的男生和14.36%的女生不参加体育活动。把男、女生每次参加体育活动持续时间在1h以上的百分率进行比较,发现男生比女生高33.99%,通过检验,男、女生体育活动持续时间也存在显著性差异。
表4 大学生每次参与体育活动的持续时间(%)
2.1.6影响和制约大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主客观因素。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虽然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制约,但是通过调查得知:排在前三位的一是学校场地器材缺乏;二是对大学生的体育健身活动缺乏有效组织与指导;三是大学生缺少一起进行体育运动健身的同伴。除此外,学生学业压力大、对体育活动缺乏兴趣也是制约和影响大学生进行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因素。
3.1 结论
3.1.1 高校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不到位。造成部分大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目标理解不深刻、认识不足。
3.1.2 大学生体育健身意识淡薄。虽然调查显示大多数学生认为高校有必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但是能够自觉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者较少,主要表现在学校或体育部对学生的课外体育锻炼考勤时,学生虽然出勤,却不能认真锻炼,敷衍了事的现象随处可见。问其原因竟然是为了应付考勤检查、体育考试或身体素质达标,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是一种无奈的被动行为。这反映出大学生体育健身意识淡薄,对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不明确,缺乏对坚持课外体育锻炼能有效促进身心健康的正确认识。
3.1.3 大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频率较低、时间较短。总体上有60%以上的大学生达不到阳光体育运动“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
3.1.4 体育资源不足。一些普通高校体育资源缺乏,体育经费投入不足,体育场地、设施简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满足不了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需要。
3.1.5 阳光体育运动缺乏创新。许多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多是以长跑的形式出现,长跑虽然是成本最低的体育锻炼项目,但由于内容单一、枯燥,不能有效地吸引学生参与。
3.2建议
3.2.1 普通高校应加大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终身体育健身认识。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开设专题栏目,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第一”的思想和健康理念,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唤起广大师生对健康的关注,大张旗鼓地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大学生自觉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要特别注意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以此带动更多的班级和学生参与到阳光体育活动中。要注意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科学用眼、科学营养等科普知识,为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科学指导。
3.2.2 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满足大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健身需求。体育设施、场地、器材是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必备条件,决定着大学生体育行为的实现质量。普通高校要加大体育运动场馆和健身器材的投资力度及建设步伐,为了保障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不受天气(大风或雨天)的影响,新建场(馆)应以室内风雨球场为主;在学生宿舍附近的空地多安装一些简单实用的体育健身器械如:单、双杠等,并对这些器械和活动场所实行有效管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要免费向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器材在课余和节假日允许学生免费借用,延长场馆设施的开放使用时间,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馆和健身设施,缓解大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满足大学生体育锻炼的需要,使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真正得到开展。
3.2.3 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应与体育教学紧密结合。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是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的主渠道。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更新教学理念,加快改革步伐,在课程教学内容配置和编排上,从学科特征出发,遵循大学生身体、心理发展特点,重视课堂教学以及教学内容的健身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强调体育知识、技能、体能的有机结合,努力使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一到两项锻炼技能;注重对大学生“健康知识教育和科学健身理念”的培养;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将体育理论教学与课外体育健康网络课堂教学和体育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课内外一体化”教学;安排好体育教师课外体育活动辅导、训练工作,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的体育教师按相应课时计算其工作量,肯定体育教师的辛勤劳动与付出。
3.2.4 努力营造浓厚的体育运动氛围,形成特色鲜明的校园体育文化。普通高校应抓住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契机,把它作为校园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动员、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首先,成立大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努力把思想活跃、积极进取、有激情、有凝聚力、号召力并有领导组织才能的大学生选拔到协会会长、秘书长的位置上来;其次,制定体育俱乐部和各单项协会的有关制度和章程,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使协会活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再次,充分发挥体育俱乐部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通过体育协会定期组织举办各种体育文化日、体育文化节、体育知识竞赛、观摩体育比赛、篮、排球比赛等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第四,根据女大学生的身心特点,适当开展一些如:跳绳、踢毽子、啦啦操等比赛,从而吸引更多的女大学生参加到阳光体育运动之中;第五,因地制宜开展一些具有本校特色、本地特点的阳光体育活动,努力把高校校园打造成为“一草一木会说话、面面墙壁能育人”,且具有鲜明体育文化氛围、有效促进阳光体育运动发展的特色校园、文明校园、阳光校园。
3.2.5 建立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对阳光体育运动实行科学指导。普通高校每年应定期开展一次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检查监测,检查监测指标应涵盖大学生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疾病等指标。通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监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工作,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体育教师也可根据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检查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在体育课内或课外体育活动中对大学生进行指导和强化训练,不断提高阳光体育运动的实际效果。
3.2.6 完善科学的阳光体育运动考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领导小组为考评领导机构,具体工作由体育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对各二级学院(部)和校级各体育协会所开展的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进行考评,各学院(部)相应成立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先进班级、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完善考评内容,各学院(部)参加校级运动会、校级体育协会等组织的赛事所获成绩,参加校级运动会、体育文化活动、校级体育协会等组织的体育活动的参与情况,自行组织开展体育赛事的情况,学生参加校体育运动队情况,班级之间体育比赛情况,以及校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情况作为考评内容;优化考评方式,以学院(部)和校级单项体育协会为被考单位,以学年为1个计算周期,并量化考评内容,将其换算成积分,各学院(部)按阳光体育运动所得总分除以学生总数所得的人均分数进行排名;计分方法,以各学院(部)参加校级、校级体育协会组织的赛事所获成绩,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参加校级运动会、体育赛事、体育文化活动、校级体育协会等组织的体育活动的参与次数及人次,自行组织开展体育赛事,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代表队,班级体育赛事等情况为计分项目,并赋予科学合理的分值,所得分数总和为各学院(部)一学年阳光体育运动的总分。表彰奖励,各普通高校每学年应开展一次阳光体育运动的考评,并对先进学院(部)、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和先进体育协会进行表彰奖励,受表彰学院(部)的体育指导老师及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小组成员,可作为一次指导学生参加省或校级比赛成绩,名次与学院(部)阳光体育运动排名相同。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国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1]周济.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2006-12-23
[2]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Z〕.教体艺,2006.
[3]曹展.对“阳光体育运动”倡导下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现状的调查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4):113-114.
[4]刘海元,袁国英.关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若干问题的探讨[J].体育学刊,2007(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