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丽 田为厚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笔者认为存在三个理论派别,即“市场派”、“制度派”和“反思派”。“反思派”是介于“制度派”和“市场派”之间的一个理论派别,它既有其他两派的某些特征,又不完全等同于其他两派。它一方面与“制度派”联手,与“市场派”展开反思与质疑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争辩;另一方面它反复强调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甚至主张超越派别之争,有意识地与其他理论流派保持距离,划清界限。研究“反思派”的理论与主张,对于深入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具有独特的意义。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反思派”作为一个理论派别的出现,并非像其他理论流派一样出现或形成于改革之初,而是出现与形成于国有企业改革之中。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反思派”的出现是具有一定的国内外大背景的。首先,从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世界的流行与泛滥来看,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目前风靡于世界的西方经济学理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这一理论也开始逐渐渗透到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来,并对其产生了一定影响。其次,从私有化浪潮对世界各国的冲击来看,私有化浪潮是20世纪70年代发源于西方并随后迅速席卷全球的一场世界范围内的改革,也就是我们经常提起的市场化改革。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这场改革的始作俑者并构成了其重要的理论基础。依据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的这场改革一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尽可能减少或放弃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大张旗鼓地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最大限度地恢复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二是限制或取消国有产权,大规模地进行国有企业的产权私有化改革,最大限度地全面恢复传统的私有制。这场改革给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国家)带来了几乎同样的负面效应。
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初,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之前,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争论主要是在“计划派”与“市场派”之间进行的,争论的焦点始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取向问题: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进行有限的改造,还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彻底的改革。从整体上来说,在这一时期“市场派”尚未完全取代“计划派”在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与实践上的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改革尚未迈出实质性步伐。因此,在当时“反思派”的出现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但是,自1992年之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市场派”不仅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上牢牢占居了主导地位,而且在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国有企业在这一时期的改革无论从深度、广度和力度上都大大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力推进与深入进行,这一改革的负面效应开始大面积地集中显现出来,不可避免地在社会上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改革本身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等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争论的焦点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理论争论开始围绕着如何看待与评价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负面效应而展开。最早介入这一争论的大体有三部分人:一是在理论上已经败退而又不甘寂寞的“计划派”;二是在当时刚刚出现并迅速崛起的“新左派”①公羊主编:《思潮:中国新左派及其影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三是在“市场派”内部出现的主张深刻反思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声音。前两部分人通过争论逐渐合流而最终形成一个新的理论派别——“制度派”;后一部分人通过争论最终从“市场派”中彻底游离出来而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理论派别——“反思派”。不过,这场争论一开始并没有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是因为刚刚取得主流地位的“市场派”还比较强势,在主流媒体上具有一定的话语垄断权,而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负面效应当时尚在累积和发酵之中,所以“制度派”和处于萌芽状态的“反思派”在主流媒体上的声音显得比较微弱,尽管他们的一些对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持有异议的代表性理论观点,早已经或隐或现零零散散地在社会上披露出来了,但还不可能激起社会公众广泛的强烈回应,难怪当时有人曾将这些反思和质疑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人称为“非主流派”②毛增余主编:《与中国非主流经济学家对话》,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顾海兵:《非主流经济学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
“反思派”真正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理论派别进入社会公众视野,是发生于2004年的“郎咸平风波”。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教授郎咸平在一次公开演讲中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筵中狂欢》为题,激烈抨击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此引发了一场全社会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激情大辩论。在这场规模宏大而又不同寻常的反思与质疑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争辩中,“反思派”通过对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反思,严厉批判“主流派”过分迷恋和崇拜市场经济的倾向,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全盘照搬照抄西方的经济理论与改革的实践经验,主张要警惕和重视伴随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而产生的负面效应,不能对其听之任之,而应积极地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化解,强调要以公平、公正、和谐、协调的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从而较为完整而详尽地阐明了本流派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理论观点与主张。同时它又通过反复肯定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和多次申明坚持改革的立场,甚至提出“超越派别之争“的主张,而与其他理论流派有意识保持距离,划清界限,从而使人们第一次比较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理论流派的身影。“反思派”在这场理论争辩中的表现赢得了社会公众特别是社会底层民众的认同与喝彩,也得到了“制度派”的呐喊与助威,从而使它的社会关注度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一)超越派别之争,理性反思改革
1.反思改革是一种正常现象。反思派指出,只要是改革就不可能一帆风顺,就不可避免地会出问题犯错误,这在客观上就产生了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教训,认真反思改革的必要性。特别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尽管成就多多,但积累的矛盾问题也不少。所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反思改革的人群范围和反思改革对象所涉及的范围,都比过去大大地扩展了。就反思改革的规模而言,确实是前所未有。这是随着改革的广度、深度向前推进的结果,没有什么令人惊诧的地方。”③刘贻清、张勤德主编:《刘国光旋风实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第440-441页。通过反思改革,总结改革的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及时认识和纠正错误,不但有助于消除理论分歧,取得进一步改革的共识,而且还有助于减少改革的阻力和风险,增加改革的凝聚力和推动力,使改革能够更加健康持续地得到发展。
2.反思改革要超越左右翼之争。反思派认为,反思改革不能固守于派别之见,应超越派别之争的视野,将着眼点放在中国改革的现实状况上。比如他们认为,左派维护国有制,右派坚持私有制,都是一种“制度决定论”即“把中国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制度”①毛增余主编:《与中国非主流经济学家对话》,第12页。,“表面极端对立,实质相通相同”②杨帆:《反思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中国战略的影响》,《探索》2009年第2期。,是典型的所有制教条,并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因此他们主张“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要超越左右翼”,“既不维护国有制又不主张私有化,更与权力瓜分无关”,既“反对‘左翼计划经济原教旨主义’从维护国有制出发,也反对‘右翼新自由主义’权力资本化的导向。”③杨帆:《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要超越左右翼》,《上海国资》2004年第9期。再比如他们指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有“揽权卸责”的发展趋势,经常在“讲责任的时候,让你‘不找市长找市场’,弄权的时候就是‘市场不找市长找’了。”④秦晖:《“郎旋风”中看东欧》,《人文杂志》2005年第1期。政府实际处于“权大责小”的状况,这显然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正常进行。但是,左派和右派在争论中却都不能正视这一现实:左派仍提出“揽权”的主张,而右派则继续提出“卸责”的主张,这不仅不利于对政府的“限权问责”,反而会继续强化政府“权大责小”的状况。因此,只有超越左右翼的主张,一方面限制政府的权力,另一方面增加政府的责任,使政府“权责对应”才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正常进行。
3.反思改革不等于反改革。面对市场派“借反思改革来反对改革”的指责,反思派针锋相对地给予了反击。他们指出,这些年来,伴随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社会矛盾加深,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向两极分化迈进,腐败和权力资本化迅速滋生,蔓延扩大。”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因此,“人民群众和学术界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对改革进程中某些不合理的、消极的东西提出批评意见,是很自然的,我们不要把不同的看法说成是反改革。对改革进行反思是为了纠正改革进程中消极的东西,发扬积极的东西,将改革向正确的方向推进。不能把反思改革说成是反改革”⑤刘贻清、张勤德主编:《刘国光旋风实录》,第51-52页。。反思派还进一步指出,改革是一种利益再分配,必然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只有让反映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的不同声音充分释放出来,通过博弈取得共识,才有可能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建立起利益关系的平衡,才有可能使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而市场派却用“反改革”的指责来堵塞言路,听不得一点反对意见,企图用话语霸权来压制一切不同声音,这显然是不符合和谐社会共建要求的,也是不利于真正推进改革的。
(二)反对新自由主义误导国有企业改革
1.新自由主义及其实质。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理论和思潮,它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崛起于同世纪70年代,并伴随私有化浪潮而迅速流行于全世界。对于新自由主义的认识和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思派的观点主要反映在它对其下的定义之中:“新自由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⑥何秉孟主编:《新自由主义评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4页。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指出,1990年由西方国家提出的“华盛顿共识”是新自由主义由理论、学术而政治化、国家意识形态化、范式化的标志,“随着‘华盛顿共识’的形成与推行,(其)嬗变为国际资本经济范式和政治纲领。其主要观点是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否定国家干预;在战略政策方面则极力鼓吹、推行以超级大国的全球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即全球资本主义化”⑦刘国光、杨承训:《关于新自由主义思潮与金融危机的对话》,《红旗文稿》2009年第4期。,它已成为国家垄断资本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前提和核心理论来看,它显然与中国的国情是格格不入的:“第一,‘经济人’假设,认为自私自利是不变的人性;第二,认为私有制是最有效率的,是永恒的,是最符合人性的,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基础,这不符合历史事实;第三,迷信市场自由化、市场原教旨主义,迷信完全竞争的假设和完全信息的假设。其实这些是不存在的……;第四,主张政府作用最小化,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⑧刘贻清、张勤德主编:《刘国光旋风实录》,第44页。因此,我们怎么能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中国的改革呢?
2.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但不能迷信市场。针对市场派过分夸大市场经济作用和功能的理论与主张,反思派指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历史的必由之路。但市场经济的缺陷很多、很多,也不能迷信。”“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必须有政府有效的调控干预加以纠正”。“好像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不是相对多了一点……这是不是造成目前许多社会问题的深层背景之一。”①刘贻清、张勤德主编:《刘国光旋风实录》,第24页。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并非是万能的。从全社会宏观经济的角度看,至少有几件事它是管不了的:第一件事是经济总量的平衡——总需求、总供给的调控;第二件事是大的结构调整;第三件事是公平竞争问题,认为市场能够保证公平竞争,是一个神话;第四件事是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以及“外部不经济”问题;第五件事是社会公平问题,市场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市场作用必然带来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②刘贻清、张勤德主编:《刘国光旋风实录》,第48页。这些年来市场化改革有一种被泛化的趋势,它甚至进入了一些本不该进入的公共领域,使社会公众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更有甚者,市场化改革的泛化对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国家的经济安全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3.产权神话是误导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罪魁祸首。反思派痛心疾首地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中自发出现的愈演愈烈的私有化倾向,是市场派鼓吹“产权至上论”所导致的必然恶果。市场派所热捧的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张五常,在国内讲学中提出,“产权清晰‘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而产权清晰就是‘私有产权’”。“他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论断言私有制优越于公有制,宣传私有制是灵丹妙药,是唯一选择。”③李炳炎:《必须正视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改革的干扰及危害》,《探索》2009年第2期。换句话说就是,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天然基础,我国要搞市场经济必须首先将国有产权私有化,这是走向市场经济的唯一选择。其实,就连西方经济学界也对这种“产权清晰论”持一种置疑的态度,有的学者干脆将其直接称之为“产权神话”。著名西方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神话是一种危险的的神话,因为它误导了许多转型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即集中在私有化上。”“私有化不是万应灵药”,“没有私有化,甚至没有清晰地界定产权,也能成功地进行市场改革。”④何秉孟:《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3页。但是,市场派对这些置疑之声却毫不理睬,他们高度认同并为之喝彩的仍是“产权至上论”,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极大的误导作用,直接导致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私有化,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这种严重偏差及不良后果,市场派是难逃其责的。
(三)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公正性
1.市场经济是公正经济。反思派指出,“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句话不如改为‘市场经济是公正的经济’更为确切。其实在西方,‘法制’之‘法’不仅指成文法,更指高于成文法之上的自然法。而自然法实际上就是公正(justice)的同义词。没有公正,就是蔑视自然法,成文法的权威就没有来源,一句话,没有公正就没有法制。”⑤秦晖:《郎咸平旋风:由“案例”而“问题”而“主义”》,《南方周末》2004-09-09。公正“是一种自然法意义上的合法性,即人们都认为这种关系是‘合意’的。交易与契约是‘合意’的标准形式,可见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公正经济。”⑥金雁、秦晖:《经济转轨与社会公正》,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31页。但是,市场经济国家与经济转轨国家所面临的公正问题是不同的。前者实际上是如何减少或消除由公平竞争带来的结果不平等;而后者却是如何防止和减少由国有产权改革可能带来的产权初始配置的不公平。这是因为“计划经济就是‘交易权利’高度集中于计划者的经济,而市场经济则是交易权利高度分散的经济,因而由前者向后者的转轨,不管形式上有没有‘分配式私有化’的程序,实际上都意味着初始交易权利的分配”⑦金雁、秦晖:《经济转轨与社会公正》,第221页。,所以,初始交易权利获得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就成为转轨经济国家走向市场经济之路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2.国有产权改革不能违背公正原则。反思派指出,市场派在国有产权改革中尊奉以剥夺大众交易(谈判)权利来“减少交易成本”的所谓科斯定理,并耸人听闻地说,“若强调改革的公正性,就会加大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使改革失败。”⑧秦晖:《社会公正与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改革》1998年第5期。反思派指出,其实科斯定理就其本意而言“只适用于已确定的交易方之间的交易过程,而不能用于交易方的确定。说白了:这个理论首先是支持‘交易’而反对‘抢劫’(凭权势强占)的,它只能比较各种交易方式的成本,而不能比较交易与抢劫的成本。”⑨秦晖:《社会公正与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改革》1998年第5期。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产权的交易却基本上是一种看守者交易,“这些看守者在完全没有说得过去的代理授权和监督交易机制的情况下,却把由他看守但并非他所有的资产拿去交易了。”其实“看守者的代理交易权是要来自所有者授予、接受后者监督的,这个过程一定要有公共多元参与,一定要有讨价还价的。”①秦晖:《变革之道》,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6-147页。凭借政治权力一步到位地实施国有产权改革,看起来似乎节省了“交易费用”,实际上这种依靠强权实现的监守自盗,是一种典型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抢劫式行为,早晚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交易成本与其说节省下来了,不如说可能是欠下了。到后来,‘交易费用’是不是需要你加上利息来支付,这个就比较难说了。”②秦晖:《变革之道》,第145页。因此,“国有企业改革的公正性问题,或者整个中国经济转轨的公正性问题,现在就变得迫切需要解决”③秦晖:《变革之道》,第163页。了。
3.俄罗斯、东欧改革的启示。反思派认为,同样是经济转轨的俄罗斯、东欧等国家在国有产权改革方面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汲取。这些国家中捷克、波兰等国的国有产权改革,民主化色彩较浓,社会公众参与的程度较高,因此他们为改革付出了相当大的“交易成本”,但是从长远看这种付出是值得的,因为“付出这些‘交易成本’换来了作为转轨结果的产权初始配置的合法性”④秦晖:《变革之道》,第159页。,它使得改革的社会认可度颇高而且极少有反复。而俄罗斯由于国有产权改革的公正性较差,存在严重的合法性问题,因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以致后来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清算。“东欧国家的事例证明,‘吵在前头’要比‘秋后算账’来得合算。”⑤秦晖:《变革之道》,第162页。从这些国家改革的经验来看,产权初始配置的合法性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起点公正。分得起点平等,卖得透明公正,委托代理情楚,公平分家然后自由交易,谁是能人那时自见分晓。二是代理公正。作为国资所有者的国民与作为资产看守者的官员间是否存在着真正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没有,就难以成为合法的代理交易。三是协商公正。即使明确了委托代理,具体分家进程中的种种利害冲突还是要由利益有关各方谈判协调。特别是代理公正仍有缺陷时,各方协商更成为程序公正的关键⑥秦晖:《“郎旋风”中看东欧》,《人文杂志》2005年第1期。。总之,反思派认为,俄罗斯东欧的国有产权改革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以起点平等原则找到最初所有者,以规则公平原则找到最终所有者’是解决进入市场时产权初始配置问题的重要思路。”⑦秦晖:《社会公正与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改革》1998年第5期。
(一)“反思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
1.打破话语垄断,促成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多元化格局的出现。自市场派占居主流地位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借助于体制和历史传统的惯性作用,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垄断了话语权:几乎所有的舆论工具和新闻媒体都一边倒地宣扬其理论与主张,并有意无意地回避或封杀不同的声音。而这种没有不同理论的相互博弈与制衡的局面,极易使理论的整体发展出现偏差,进而贻祸社会。反思派的及时出现,改变了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发展的这种走势。其利用各种渠道和机会大胆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其声音由弱渐强,最终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激情大辩论而彻底打破了“市场派”的话语垄断,并促成了多种理论流派并存的多元化理论格局的出现,这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均衡和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2.重视解读国情,淡化伪“主义”,探讨真“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市场派照搬照抄新自由主义,而制度派照搬照抄传统马克思主义,二者唯独不重视真正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然而客观实践已无数次地证明,离开了中国具体国情的任何“主义”都是无用甚至有害的教条。与市场派和制度派共同重视“主义”不同,反思派有意淡化“主义”色彩,甚至把市场派与制度派之间的有些争论视为伪“主义”之争,主张不理睬和超越它们。反思派感兴趣和重视的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真正面临的具体国情。因此,它从国情出发研究和解读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问题,相对来讲的确是真“问题”。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有针对性的研究,有利于克服国有企业改革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减少和缓解国有企业改革负面效应的发生。
3.力主社会公正,敢于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反思派一直比较重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愈演愈烈的社会不公正现象给予了强烈的谴责与批判。他们不仅从一般理论上阐明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坚持社会公正的必要性,而且从转型国家国有企业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坚持社会公正的重要性。他们对利用强权剥夺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支持少数人疯狂侵吞国有资产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权贵私有化改革深恶痛绝,并从道德层面与制度层面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抨击。反思派的这些言行对于制止和缓解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不公正现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反思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缺陷
1.阵容庞杂,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主张。反思派是一个队伍十分松散的理论派别,鲜明的中派特征使其容纳了极其复杂而多样化的理论成分。这个派别中真正纯粹的不偏不倚的中间派并不多,相反,如果从思想根源和理论体系上来考察,那么接近左派或者右派的却大有人在。因此,这个派别很难形成相对统一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主张。如果离开了它们共同关注的社会现象,特别是不约而同一致认可的理论和道德底线,那么它们之间的分歧和差别马上就会显现出来。这种分歧和差别在理论上就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混乱,缺少一以贯之的逻辑性,从而影响理论的解释力和说服力;在政策主张上就会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摇摆性,这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其在反思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
2.就事论事,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缺乏整体性和把握本质的穿透力。由于反思派对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重点是“反思”,因而他们关注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良现象上。对这些问题和不良现象他们痛恨有加,并对此迫不及待地展开了指向性极强的批判。但这种简单快捷的针对性批判极易掉入就事论事的陷阱。因为这种批判往往不是将这些问题和不良现象置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发展走势之中而加以把握与定位,而是有意无意地将其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演进过程割裂开来,孤立地加以研究,单独地对其进行指责和批判。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思派对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严谨性与科学性,使其研究往往带有一定的片段性、表象性、孤立性和局部性,而这种缺少连续性、内在性、联系性和整体性的研究,必定也缺乏把握事物本质的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