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日前,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对门头沟区医院的考核安排,北京市药监局门头沟分局对辖区内医院进行了考核评价。此次考核评价由药监门头沟分局主管局长带队,相关科室参与,根据门头沟区医院监事会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重点检查了区医院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机构与人员;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医院制剂管理;中药调配;特殊药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等环节内容。
检查中发现,医院在特殊药品的管理中,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详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药库、门诊药房、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都配备了专门的保险柜,并由专人负责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各项记录完整规范;储存特殊药品的库房也配备了红外监控设备,基本上能够保证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
检查结果显示,个别医院对特殊药品储存专柜实施“双人双锁”的管理要求在理解上还存在不足,在检查反馈会议上,该分局要求区各医院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在药库、门诊药房、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都要切实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的管理要求,将特药流弊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