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若镛的四气本体

2012-04-12 07:15姜日天
湖湘论坛 2012年6期
关键词:一气茶山本体

姜日天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丁若镛的四气本体

姜日天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在丁若镛的实学思想中,气范畴具有明显的本体学意义。他提出了四气本体学思想。四气是指受气、变气、象气、性气,它表明气对事物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着多方面的作用。

丁若镛;四气;本体

气在甲骨文中就有记载,记为“≈”,在金文中记为≈,成为典型的哲学范畴,则在儒家的《左传》、《国语》,道家的《老子》、《庄子》,及阴阳家、杂家的著作中。到两宋以后,气与理对举,被大量使用。在朝鲜朝,以李退溪为代表的性理学派,也以理气对举的定式讨论问题。但是直到实学期,即17世纪中叶,或气、或理,一般地是在生成论的意义上被使用了。而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在丁茶山的实学思想中,气范畴具有明显的本体学意义。且同时兼有“不拒斥形而上学”的倾向。这就是他的受气、变气、象气、性气之“一气”而“四气”本体学。

一、天者一气:受气

丁茶山在他的《易学绪言》中指出:“万物受气于四时,而四时无赖乎万物也。”[1]P186就是说万物在四时中生成、变化、发展,而万物的四时之生生活动,受制于气与时空,万物对气及时空是获得关系。在这里四时是给定的时空形式,是外在形式,气则是授予万物使万物之为万物的形式,或曰“内在形式”、“绝对形式”。即气是万物的内在形式。这里的“受气”已非生成关系,而具有了较多的“是”与“所是”的本体论意义。

丁茶山说:“天者一气也,气升水降不相交济,是违行也。《坎》之劳干,《乾》以行之,是作事也。《乾》行之前,先有《坎》智,是谋始也。《讼》者对敌之卦也,故贵在谋始。”[1]P186天统一于气。万物“一气”,由“受气”而在。天是从万物一体的意义上说的,天即“自然”,同时也包含人类社会这个“自然”。一个总的“所是”,即为“一”。“夫一气混仑,二仪团合,其偏欹不正,故至于此。我邦水皆西流,将亦地不满西北乎?地球一周九万里,分之为三百六十度以应天度,每二百五十里为一度也。地体既圆,水形亦然。故大海之中,其南北纬度每行二百五十里,北极出地必差一度。水形亦圆不既明甚乎?”[2]P159“一气混命”,总说万物之为万物,万物有定为“是”,即为定命。总命之天物,又成对举而有两仪,此是自性两仪,不是“一生二”的生成关系,两仪或东西,或南北,地球分度三百六十,有其偏奇。朝鲜半岛水向西流,大体东山西隰,东高西低。中国西高东低,北河南江,水向东流,东西南北,或成倚侧,又有万物万事,千姿百态,发生变幻。

“一气”之说,原出《庄子》,在庄子那里,“气”通“道”,“一气”而“生二”,“生三”,“生万物”,重复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论逻辑构架。19世纪的丁茶山借“一气”之意,展开自己的哲学本体论阐释。

天物总“一气”而万物个个“受气”,万物各偏奇,是为物生,物动,物变。物之生变亦各受气,是为“变气”。丁茶山的气本体,不仅是“物是”的“所是”,亦是“物动物变”的“所是”,其本体的阈值扩大,延伸,并且与形下科学分庭抗礼,形上哲学可以不被“拒斥”。

丁茶山的气本体学阐解自然、社会一切事物的动静,变化、生灭关系,较好消解气学神秘主义意涵。丁茶山解释君臣之道,指出:“君道亢于上,而臣下不能导达其忠爱之志,则天地之气不相交,而品物无以遂其生矣。”[1]P187此是《周易·否卦》之意涵,君臣志气相违不和,“天地之气不相交”,不和谐,“万物无以遂其生矣。”气不交,生物无以生,无生物之天地山川、器物皆无以存。

物在而“受气”,物变亦“受气”,此即易道。“易之为字,包函日月,是亦含气之始。何谓未见气乎?常怪陈希夷《太极图》,《坎》、《离》相交,阴阳已著,而尊之为无形之道,其说蓋本于太易矣。夫谓有形生于无形者,造化之谓也。今以太易为生物之本可乎?王弼云:‘帝者生物之主。’纬家之说,不足述也。”[1]P189“易”从字源上说,是上日下月的结构,已有气受在先,日月而阴阳互易而变易,万事万物,包括人化的自然,即包括一切社会生活,人的自我精神活动,无不“受气”,人可稍欺乎?欺天岂不自欺。人可无昊天上帝之信乎?可无畏皇天上帝之“威乎”?人可无敬天乎,可无敬乎?

丁茶山从气本体学出发,思及昊天之信之畏,此为实学信畏观。他不许此理再往前迈一步,哪怕是一小步。他指出陈希夷的《太极图》中,坎经卦与离经卦相交成既济和未济卦,阴阳相合。而陈氏之解,却有问题。陈氏以个中的阴阳相合为无形之道,以《坎》水、《离》火及其象为虚无,不以为实有之物,故其气亦无有。丁茶山指出此论本出太易说,认为有形生于无形,以无生有。以太易为本,即以无为本,即太易生太极,生两仪、四象八卦。此说始自汉易,至王弼,以无为本的本体论形成了。王弼说有不能生有,王弼并未作任何阐解与论证,而他的本体论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高水平的思维之产物。其实宋明以来的天理说,心本说都具有相当高的本体学意涵,相比之下,王弼的以无为本说要简单化了些,不免生涩与粗糙。所以丁茶山说:“王弼云,帝者生物之主,纬度家之说不足述也。”[1]P188如前所述,丁茶山要建构一个实学的昊天信畏体系,他要划清自己的信畏说与传统的宗教信畏系统的界限,并力图严格区分。同时,他也极力排斥王弼的“生物之帝”、“生物之主”,王弼虽则将信畏建立在哲学思维的基础上,但他以无为本,以虚消实,这在丁茶山也作了区分,划一条警戒线出来。

二、乾者气也:变气

《易·系辞上》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无疑从字面上,这是一段宇宙生成论的表述,但这种分派的生成与不可入的“原子”之累加生成不同,这里的太极允许包含本体内容,此即“太极即气”。丁茶山看到了这一点,他一方面不排斥生成论,对《周易》乃至于连山易,归藏易赞颂有加。他将“太极即气”推展开来,如上所述认为“易即气”,并进一步认为“乾者气也”。“《乾》者气也。古篆气作,作≈,又作¤,作⊙。早者¤⊙之转隶也。乞者,≈之转隶也。万物之生,皆受气化,故为天,为父,与《坤》为配也。又《乾》者,燥也,涸也。《坤》隐既燥,兑、泽今涸,所以为《乾》也。夏《易》首《艮》,商《易》首《坤》,以《乾》为首者,文王之《易》也。”[2]P153“乾”的右旁“乞”本于金文的“≈”而左旁“上十对下十,中间坐日字”则来源于甲骨文的“曰”字即“¤”、“⊙”。左右合而隶书为“乾”,其含意为阳气。万物之生,皆“受气”,就如同卵受精而孕生,有其“受”而有“生”。这是将本体学与生成学“从抽象到具体”化了。乾象天,地象坤,乾气即天气,坤气为地气,乾坤和合又如父母夫妇之配。这些生成学的描述,皆用了比喻修辞,“受气”则要抽象得多,是本体学概念定说。

乾气性燥、涸,坤气隐遁,则气燥,兑泽涸尽,比乾气过盛之象也。文王羑里演《周易》,以“乾”为首卦,而反之《连山》“艮”为首卦,商之《归藏》以“坤”为首卦。“艮”为山,为止,坤为地归藏。《乾》则为气,是阳气也,《姤》之既潜,将以《坤》藏,阳气潜藏也。《易·系辞下》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讲论经卦、别卦,皆有气性即为“卦气,”各卦以其不同声气相应相求,其中隐含了各卦皆气的意义。丁茶山将这个思想发微阐幽。“火天尊而不亲。此所谓‘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也。火天大有,气类相感也。‘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亦气类相感也。世有圣君,则圣人必与相见,此‘各从其类’也。”[2]P155“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同样为《易·系辞下》之语。其因在于声气之应求。《乾》卦与《大有》卦同为阳气之卦,为同类相感。在《乾》卦六爻中,九五爻辞为“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九五与九二为内外卦的主爻,二者气应,为大乾盛象,圣君见圣人,大火大红之盛世。

丁茶山阐述气本体学,以释《易》为方便之门。如前所论,他认为“万物受气”,“物变”同样“受气”,他的本体论在万物生成变化、发展之中得到体现。其本体学与生成论圆融无碍。他接着朱熹的卦说阐发开来。“《乾》者元气也,卦自《大壮》来。阳道既壮,又以《震》而发之。元气太洩,故移一阳以畜之。此之谓《大畜》也。”[1]P187万物受气,物性各异。万物各守,源于气之要素有别,即“所是”不同,“是”则各异。《乾》卦为全阳之卦,其气为“元气”,其全阳之气,来源于《大有》卦,《大有》外乾,内震阳道即北,内《震》卦,震而发阳,即为《乾》卦,即是《大有》卦的内《震》卦之六二、六三震而为阳爻,则《大有》而《乾》。《大畜》卦则是《乾》卦藏“初九”为“初六”,以蓄阳气,不至于“元气太洩”,此即《大畜》卦。这里丁茶山的“卦变”论的一方面内容。他自认为是接着朱子而发明之的。

三、有形有质,曰仪曰象:象气

丁茶山的气本体学从“万物受气”到天地自然“一气”,再进到变气、卦气思想,又契入于“象气”论。“天地之文,犹言阳阴之爻也。天下之象,所谓万物之情也。一爻既变,物象之往来存亡者乃可定也。”[2]P153

天地万物外显之文,两爻的符号示象。道理是相通的。天地万物之象就是万物外在状貌。一个爻象或阴或阳的改变。就改变了那个卦象之物,万物何尝不是要素改变的结果?万物无非是象的呈现。“《易》词之取物象,多有兼互二卦而命之为物者。夫子所云,圣人之情见于辞者,正当于此乎求之。乃荀虞诸家不知爻变,不求圣旨,每指一物,专属一卦。后之学者不考验于经文,而轻信儒说,则圣人之情卒无以显于世矣。”[1]P187易辞取物象而言之。物象兼互两卦,即内外卦而为物。汉易以来,荀虞等诸家解易,不通爻变之易理,违背圣人旨意,专指一物之象以为意。之种虚解易辞取物象的错误,一直影响了后世的学者,圣人设卦观象的旨意千百年来被障蔽。

丁茶山认为《周易》的太极、两仪、四象,无非是物的各种角度的取象。“太极、两仪、四象,皆揲蓍之名。太极者,太一之形。两仪者,两合之仪。四象者,四时之象。虞氏直以天地为两仪,四时为四象,非矣。仪者,依仿也;象者,模状也。岂实体之谓乎?”[1]P184

太极是太一之形,两仪是两合之仪,四象为四时之象。这里的形、仪、象,其实都是物象。或形、或仪、或象,都是依仿,都是外表的摩状。“象者,模状也。”物象是万物的显象。“岂实体之谓乎?”实体如何,在终极上无可知晓。

实体在科学上是不可知的。但在哲学上则是可知的。就是万物所呈现的显象。科学上对实体的知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能达到一个相对的知界,在哲学上这又是一个显象。而在易学上,通过卦、爻之象及其卦变、爻变之象,所得哲学之知都是真实的。那么形而上学是可以不拒斥的。相反拒斥形而上学是哲学的死结,它把自己和科学混为了一谈。

孔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从道学或曰哲学上,谈天即自然的终极之道,是个很困难的问题,所谓天外有天,小而无内,是言说不清楚的。但是圣人从来未对形而上者予以拒斥。《易·系辞传上》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之学是可尚之道学,即哲学也。

丁茶山崇尚朱子学,以续洙泗之学为旨归。在“形而上”哲学本体论问题上,提出“象气”之学。“蓍之时所仪象而为之也,彼象四气,此象四时者,四气之运以配四时也。彼以全八为八卦,此以八卦之二二卦为八卦者,法象具而理义显也。”[2]P142-143此即象者,气也。

象是物的呈象,或曰“现象”,这是我见故在的,这是一个无可怀疑的事实。“气”者何也?气依旧是“受”者、“一”者。是那个“象”的“所是”,即“象”的本体。在丁茶山,气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实体”,不是空气,也不是气体,不是某种至微的颗粒,而是使万物以及其变、其象,成为它自身的一种自我等同之规定。它不是绝对精神,也不是天理,一种规律、法则的绝对,它不是精神、规律,但是一种物与象成为自身的规定。这种规定是非科学亦非逻辑的,只能在哲学的天空中充盈。“象气”具有较深的意蕴。丁茶山借助解《易》言象,言气。“两者,阴阳之清浊也。四者,天地与水火也。八者,天火以生风、雷、地、水,以生山泽也。此两,此四,皆有形,有质,可见可摸之物,何得曰仪而曰象乎?揲蓍之法,仪此两,而象此四,故曰仪,曰象。今指本物,冒之以仪象之名,其亦违于实矣。”[2]P142“两”指的是阴阳两种相互关联的趋向,“四”指“天、地、水、火”,“八”指由天、地、水、火与因阴阳爻变而复生的风、雷、山、泽。“两”与“四”皆为有形、有质,可见、可摸之物。而两仪、四象在解卦的蓍法中,指将蓍草若干,分为两部分,以代表阴阳作用,此之为“两仪”,再将“两仪”之蓍草,各分两部分,此代表天、地、水、火,此之谓“四象”。在这里,“天、地、水、火”,实物并非直接就是“象”,以仪与象,直接等同于阴、阳或天、地、水、火,是一各混同,是概念不清,这是错误的,是“违”情“实”的。丁茶山着意区分了物与象,意在强调象。实际上是从易学中引申出“现象”、“呈象”学。但丁茶山并未割裂现象、呈象与其物之“实”的关系,并以“气”的规定性抽象指向,对实体本体予以体认。这是他的理解“易”学的变气,卦气、爻气引申气本体学的一种驾轻就熟的方便。

丁茶山又说:“何为物象?凡《易》词之曰龙,曰马,曰牛,曰羊,无非是卦之中有此物象,如《说卦》所云也。假令《乾》之为卦,由《复》而进,每得一《震》以进一步,故《说卦》:‘《震》为龙。’而《乾》卦六爻遂名六龙。物物皆然,句句不错。”[2]P155什么是物象,易词《说卦传》所说的龙、马、牛、羊,无非是卦中有此物象。其卦形及各爻相互关系有此类物之象。就是说物与象相联系,但物与象又可区分开来理解。韩国丁茶山易学研究专家黄炳基教授认为,丁茶山十分重视易象,而认为易数的蕴含则不是很深。

丁茶山在其礼学中,亦对“象气”本体学有所涉及。他说:“中国人,生皆坐椅,所以高桌祭之亦然。我邦生则席地,死乃坐椅,既非古礼,又非象生,甚无义也。”[2]P154中国人活着的时候习惯坐椅子,这当然是宋以后的事了,所以高桌以供祭,朝鲜半岛则日常席地,照抄中国祭法,高桌供祭,即非古礼,也违背了呈象其生时的礼仪。这里的“象”是呈象、象征之义。又曰:“来书有象生之说,然东人生时,有一时而并吃饭饼者乎?有坐椅、高卓以受馈者乎?生而不饮者,祭不用洒乎?凡欲乱先王之法者,必依据象生之说切须戒之。”[2]P153这是丁茶山的“象生”之说,朝鲜半岛俗无又吃饭又吃饼之习,亦无坐高椅,于高桌受馈之礼习。祭必用酒,即是活着的时候不饮洒者,祭礼亦必用之,祭祀礼必须依据古圣王之法,必须依据象生之说,不可违背。祭礼的象生之“象”非是宗教仪式的神象,是象“生”的,是以象征、显象、现象,圣化感铭的,已经超出了哲学的现象、经验之意,带有伦理、道德、心理,非宗教信仰的一种精神活动现象。

“故曰,尸也者祭神者也,非象神也。苟象神矣,其祭之乎?”[2]P153尸是祭祀中“象生”之神,以死者的晚辈孩童等充任之,祭尸位,接受供奉,祭拜等。以生者为神,是象生人之神,非祭死之鬼神。这种礼文化很奇特,与其他文化里的宗教祭死,供奉泥象、石象等大有异旨。是一种圣化的纪念其生的活动。所以丁茶山说:“尸其象神乎?”尸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神,而是亡者生时的象征。

“古礼食时,上食如《家礼》夕奠兼上食,以象生人之再饭。所以为三馈也。”[2]P152古礼的上食,《家礼》夕尊上食,都是象生人再饭者,此是以象生打通死生两界,以象生亲死,有精神上死而复生的特定文化意义。

他又说:“祭所以象生也,礼弥近于生时,则孝子之感慕弥切矣。”[2]P152祭礼是借以“象生”的,祭礼之象工是仿生之真,越接近死者生前的情状,作为孝子的感情追慕之情就越激切。礼象在万物诸象中已属特异,而祭礼之象又是特殊中的特殊了。象气之意层层进深,难可言状。

丁茶山之所以缜密阐释象,作种种外延展开,就是要阐述气的本体性。“象气”以“象”与“气”连缀,意为一切现象、亦惑是表象、抽象、幻象、假象,都是本体的显现、呈象,只是方式、层次不同而已。其本身就是本体。丁茶山的象本体学,区别于只承认现象,不承认本体追循,拒斥“形而上学”的哲学。尹丝淳教授认为:“到实学期,比起性理学具有将气更具体化、差别化的倾向。李瀷、丁若镛、崔汉绮等朝鲜朝实学学者将人气与物气个个区分为“小气”、“大气”;“血气”、“外气”、“神气”、“人气”、“物气”。

四、性气

前论奔丧之礼象,是临丧三袒的外在形式抽取,不乏抽象之意。丁茶山将抽象之象的本体学规定,定位于性气说中。丁茶山还是从《周易》契入,展开自己的论述。“盖自春秋之时已有此法。然考之《周易》,每以本卦为主,播性气于诸爻,此法未允。”[2]P157这是说卦变之法从春秋时期就已用之。但是考查《周易》每每以本卦为主,而以此本卦之意影响本卦之外的重卦,上下成卦。在一卦之内,不但因爻位的变化而有变爻,有卦变,而且其本卦以其自性规定影响变卦及其作用、性质。这里的性是某一卦的自性、个性、品性、自我规定。无疑,卦有卦象,也有卦性。性是自性本质,象是外在现象、表象。性也可以是内容,而象可以是形式。气则是这个本质、内容的本体再规定,又是现象、呈象、形式的本体再规定。就是说,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各有其气作自我的本体规定,即“是”之“所是”。

这里是阐释性气求方便之门,而用《周易》的卦爻以论性气。丁茶山讲性气亦是一般性本体学范畴。他说:“视世之不辨性气,杂列寒温,东撞西掣而不见功者,安知不反复胜也?”四时冷热寒温的变化,亦须从性气上把握,否则变,会不入肯綮机理,不知寒温而徒有其感。可见气作为本体,又有事物自身规定界限的意义,当然这是透视本质的窗口。这里涉及了规律与规定性的关系问题。识气有一个“反而复”的问题,要知反、思反。

“古者医学,专习《本草》,凡草木之性,之气,之毒,之变,之制,无不讲究认明。临病用药,或病有一祟,可以一性一毒疗之者,则用一料。或病有多端缠结难解者,即用诸料,剂合相济。故术精而效捷。”[3]P327在古人那里,专习天然草本,精研这些活生生的草木,对它们的性、毒之气的内在本性机理究明之,融会贯通。在治病时,病有一处邪崇影响生理,即可对症下药,用药物的某一性毒治疗之。如一症有多端邪崇,纽结难治,则用组合药物多性、多毒,各各以对。因此,术精而疗效立竿见影。草木的性、毒,在“知反”中定气,究明规定性,入其本质,治疗才落到实处。气本体学在这一点上与科学相一致,也符合丁茶山实心学、实理学,即是他的实是求是实学。

“郑曰:‘阳声属天,阴声属地,天地之声布于四方为作也。故书‘同’作‘铜’。郑司农云:‘阳律以竹为管,阴律以铜为管。竹阳也,铜阴也,各顺其性,凡十二律。故太师职曰:‘执同律,以听军声。’玄谓律,述气者也。同助阳宣气,与之同,皆以铜为之。”[3]P325竹性阳,有火焕之意,铜性阴有水湿之意,以之为乐器其声宜显阴阳之性象,其音乐则显阴阳之气象。气以独立形式为阴阳之音象的规定,亦是象气。铜竹之音太师职古乐官以阴阳性气入于古《乐经》十二律。所以说:“阴阳同律相串互崇。”以使军队协同,音乐其歌声弦乐,是绍阴阳性气的,与之相应,以铜竹为音乐。

音乐如此,人的言谈无不有性气,因此“出辞气,不可不慎。”言谈之辞其性或善或不善,各为其人之性象的摩照,而儒者以“修身为本”,其言尽可以表其良知之心,否则就会不尽善,或如禽兽而不善。这里的辞气是或善或不善之性的性气。

人的善性气与天地一气有关连。“得山河间气,精忠与日月争光。”[3]P323山河间之本与人本相通为善,山河间气即为善性之气,其气精忠,得其性则与日月争光。这种天地一气为精忠性气,与理学的天理纯善者相通了。但以性气阐论之,似直以精忠入天地本性,天人合一,更具确当性,也与现代科学、心理学相通。与鬼怪迷信的东西有别。

[1]丁若镛.与犹堂全书(9)[M].首尔:怀拥出版社,2001.

[2]丁若镛.与犹堂全书(10)[M].首尔:怀拥出版社,2001.

[3]丁若镛.增补与犹堂全书(5)[M].首尔:景仁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叶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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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160(2012)06-0100-05

2012-09-01

姜日天,男,吉林图门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哲学与文化、东方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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