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宇
(湖北警官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湖北 武汉430034)
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探索与研究
李燕宇
(湖北警官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湖北 武汉430034)
精细化管理是源于发达国家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和文化,它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加强公安机关的管理,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显得尤为紧迫。为此,一些公安机关开始借鉴和推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
1983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首次对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2003年11月,第20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同志在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从“二十公”以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努力探索公安队伍的科学管理,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公安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纪律作风明显改进,警民关系更加密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精细化管理始于发达国家,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和服务质量精细化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丰田汽车公司率先采用精益生产管理,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简化企业运作流程,以节约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是一套比较科学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我国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最早来源于海尔集团的“OEC”(Overall、Every、Control and Clear)企业管理模式,即“日事日毕、日清日高”,意思是每天的工作每天要完成,每天的工作要清理并有所提高。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是“精”和“细”。“精”是高要求,可以理解为更好;“细”是具体化,可以解释为细节。精细化管理方法的要义体现在: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化的事情定量化,定量化的事情信息化。它是一种先进的企业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是对传统管理的思维方式进行的创新性变革。企业从单方面依靠机器设备、僵硬死板的管理和低效率的工作状态转向以科技信息化为依托、明确的分工、人性化的科学管理,并建立可操作的规章和标准。特别是在信息科学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先进的管理方式被更多的企业所借鉴和采纳。一句话,精细化管理能以更好的效果提高工作效率,是一种精益求精的科学管理方式。
当前,一些公安机关中存在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少数民警懒散混日子,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警务活动效率低下等等。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开始探索“精细化管理”的管理模式。
湖南公安机关是全国最早推行精细化管理的行政机关。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队伍建设,湖南省公安厅在总结以往绩效管理的经验和借鉴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从2007年1月开始在16个县级公安机关进行为期半年的精细化管理试点,并于当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最大亮点,就是以日清、周结、月评为基础,对每个单位、每位民警每天所做的每件事进行过程控制、项目清理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经过近一年的磨合与体验,这一新鲜事物逐步深入警心,民警由感觉陌生、困惑逐步形成自觉意识,绝大部分民警对精细化管理的认同度有了较大提高,参与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全省上下普遍感到,精细化管理实施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出现了新面貌新气象。
浠水县是湖北省公安机关探索精细化管理的一个试点单位,下面着重分析该局探索的过程。
1.创新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运作模式。浠水县在借鉴成功的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推行了一套适合自己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浠水县公安局精细化管理运作模式的构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深入调研,试点推广。该局组成调研小组到一些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安机关取经,实地考察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浠水县公安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以及《考核实施细则》。在试点所队对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广泛讨论,充分论证,发现问题,及时修正考核办法和细则。二是加大宣传,强力推进。通过各种会议和平台强化民警对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认同,各级领导把其作为工作的重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力促思想的统一。三是分解细化,明岗定责。将民警的工作目标层层分解,条条细化,确立了分层次考核原则、分类考核原则、队伍建设与业务考核相结合原则、日常考评与网上考评相结合原则等;细则中还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对不按规定考评的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从总体上将公安日常工作细化到天、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奖惩并行、考核公正。
2.实施精细化管理取得的成效。浠水县公安局经过一年多的精细化管理,初见成效。主要收获有:首先,考核标准更科学。该局在充分进行论证、试点、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将考评方案精细化,并使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其次,执行能力更高效。考核程序是公开的,考核结果也是当日当月网上公布。在整个精细化管理模式中,责任分配到人,细化到各警种,避免了由于人情往来、缺乏监督造成的不公正。由于分工明确和职责明晰,民警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增强。再次,奖惩机制更合理。一是以物质奖励提高民警工作热情,设立专项的考核基金;二是以政治奖励提拔人才,设立了评优评先等次和准则;三是以精神奖励营造良好的管理文化,对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嘉奖、建立光荣榜。总之,浠水县公安局精细化管理以鼓励、激励、教育、指导为主,既重视考评体系的制定,又对考评过程和结果加以监督和控制。这种管理模式增强了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激发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民警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提高,警民关系更为和谐融洽。
3.推行精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浠水县公安局推行精细化管理以来,公安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显著提升,社会治安大为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但是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和一些条件的制约,浠水县公安局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初期,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有些用语不够规范和具体。比如《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款中“单位单项工作排末位的直接定为不达标”。这种排位有人为的因素在内,容易造成不公平。第十六条中“五型机关”是指哪五型,没有明确指明。这种概念的混乱,容易引起机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脱责任。其二,考核监督力度不够。单位进行考核后没有及时对其结果进行抽查,打分之后就不管不问,监督缺乏力度;也存在一些降低打分标准、“走后门”的问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打分,不敢按标准执行,没有真正做到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办事;对民警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也流于形式,没有认真按照办法和细则进行考核。一些单位对民警日清、周结督促不到位,采取放任的态度。同时,对民警的奖惩也没有做到明确化,特别是一些激励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把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政绩奖励与政绩紧密挂钩。另外,当民警遇到不公正待遇后,进行维权也相当困难。主要是办法和细则只是单方面规定了民警如何遵守考核的规定以及据此对民警进行奖励和处罚,而当民警合法正当的权益遭受损害时,没有说明民警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其三,精细化管理模式推行难度较大。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一些领导思想意识比较保守落后,把精细化管理模式看成是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操作起来僵硬老套,以过去那种陈旧的管理定式进行管理,不仅浪费了人力、财力,也容易出现意见不一、难以推广的问题。另一方面,民警感觉压力增大,一下子接受不了。有些民警养成了懒散作风,吃惯了“大锅饭”,现在搞精细化管理,分数与工资和奖金挂钩,一时难以适应。有些民警在工作中表现积极却遭到排挤,感觉有紧迫感,压力增大。
公安机关借鉴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理念,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是有其可取之处的。第一,推行公安工作精细化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公安机关始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公安机关推行精细化管理是为了让民警工作更热情,执法更规范,从制度上提高为民办事的积极性和改善为民办事的效率,服务好群众,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第二,推行公安工作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综合警力的现实需要。我国当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公安机关所面对的社会背景和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规范公安机关的内部行为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已成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机关采取精细化管理这种先进的管理模式,是为了充分挖掘自身资源,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公安机关通过量化考核来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日常行为,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归纳起来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公安机关在推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注重形式,忽视内容。进行考核时,仍然集中在看材料、听汇报、开大会、交总结等形式上,不重视平时民警的实际出警情况以及为民办事的实际效果。这样使得精细化管理的形式与内容存在严重脱节,一部分踏实做事不懂形式的的民警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而另外一些擅长搞形式的人却可以不劳而获,这样势必会造成不公平的待遇,长期下去会挫伤要求上进的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二是公安机关推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缺乏人性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是以制度管理为前提的,要求每个人按制度规定办事。从总体上看,精细化管理突出了纪律性,但原则性有余而灵活性不足,缺乏人性化管理。如果按统一的标准来要求每个单位、领导、民警一致行事,势必会使一些有效的新方法、新思路扼杀在摇篮之中,不利于激发公安机关的创造性。
针对公安机关推行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
一是思想要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每个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深刻理解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和本质,认识到实施精细化管理既是对现行公安管理方式的深化拓展,更是对传统粗放型管理的一大变革,是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精细化管理不仅是一种管理制度,更是一种先进理念、进取精神、团队文化。
二是标准要科学。作为一种从企业管理中借鉴、运用到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其考核的依据、办法必须适合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特点,让精细化管理成为公安工作的风向标、导向器和指挥棒。精细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联系公安主业,考核工作标准化;第二,紧贴公安实际,考核动态标准化;第三,紧密联系群众,考核工作社会化。
三是执行要严格。再精细再科学的标准和制度,如果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都是一句空话。精细化管理要贯彻“人定责、物定位、考核兑奖惩”的原则和实施“考真、考实、考准”的目标,明确任务,贵在执行。为此,要严格考核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项一项地查,一条一条地评,确保评出先进,评出差距,评出压力,评出动力。同时,要严明考评纪律,实施阳光作业,做到公示、复议,考核的内容、方式、过程和结果一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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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
A
1673―2391(2012)05―0012―03
2012—03—12
李燕宇,男,湖北阳新人,湖北警官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责任编校:边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