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甜甜
(江苏警官学院 公安管理系,江苏 南京210012)
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设计
李甜甜
(江苏警官学院 公安管理系,江苏 南京210012)
公安院校传统的公安群众工作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与公安实践严重脱离。应以公安群众工作过程为导向,开展实训课程,建立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训练体系,促进教学与实践的有效衔接。
公安群众工作;工作过程导向;实训
群众路线历来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工作始终是中国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国际环境、社会结构、信息技术和群众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的变化,公安群众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公安一线基层民警究竟会不会做群众工作,“三懂四会”是否真正能够得到贯彻实施,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对公安一线民警的群众工作能进行有效地教育和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传统的公安群众工作教育重理论轻实践,只有理论讲授课程而没有实训操作课程。因此,打破传统、构建一个真正能够面向实战、面向基层,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实训是职业教育领域内的一个概念,是职业技能实际训练的简称,指在学校控制状态下,按照人才培养规律与目标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教学过程。
近年来,在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公安院校转型发展的背景之下,实训开始成为公安院校的热门话题。对于公安院校而言,实训可以改革现有的教学方法,也可以改善公安机关对毕业生的用人评价。相比于传统教学方法,实训对于在职民警培训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对于公安院校教师而言,要有效开展实训课程,一方面必须改革原有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重新构建实训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必须到公安机关锻炼以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开展实训课程能极大地提升教师自身的素质和自我竞争力。对于公安院校的学员而言,实训课程能够使他们摆脱沉闷的传统理论教育,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技能,从而为他们更快地适应公安工作增加砝码。
近年来,在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公安院校转型发展的背景之下,党中央和公安部始终要求公安院校应紧紧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积极优化和整合教学资源,将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培养,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因此,以职业精神、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培养为导向的公安专业实训课程的构建,应以公安实践中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获得为主、以适度的概念和理论的理解为辅,即以公安过程性知识为主、以陈述性知识为辅。公安专业实训课程内容的组合,则应强调民警或学员对知识的构建过程,应与其在公安实践工作中的行动实现融合,即以公安工作过程为参照系来整合陈述性知识和过程性知识。公安专业实训课程不应片面强调建立在静态学科体系之上的已有理论知识的重复,而应着眼于隐含在动态行动体系之中的、融合了实践知识与理论知识的公安工作过程知识的生成与构建。这里所谓的公安工作过程的概念,是指民警“为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并获得工作成果而进行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程序”,“是一个综合的、时刻处于运动状态但结构相对固定的系统”。
传统的公安专业课程内容设计是以陈述性知识为主的学科知识系统为参照系,而要实现公安教育的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的目标,公安专业实训课程内容的设计就必须以过程性知识为主的工作过程系统为参照系。以工作过程作为公安专业实训课程设计的参照系,更符合公安教育的特点。
公安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而言,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其主要工作对象是人。群众工作历来是中国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学会做群众工作是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而公安院校传统的公安群众工作教育存在着诸多不足:从内容上来看,它着重于陈述性知识的静态讲授而缺少过程性知识的动态构建;从方式上来看,它着重于教师的单方讲授而缺少学员的主动参与;从授课教师的经历来看,往往不具备丰富的公安一线群众工作经验,因而讲授时缺乏生动的案例和深刻的个人体会。这些不足常常使学员学习了公安群众工作的理论内容,但在实践操作中依然不会做。要弥补传统公安群众工作教育的不足,就必须压缩传统理论教学的内容,增加更具有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实训课程内容。因此,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体系,就必须和每一个具体的公安工作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以公安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公安工作任务为载体。
通过对一线公安机关和大量一线基层民警的采访,根据对公安群众工作岗位群的调研、分析和归纳,确定本实训课程学员应该具备的核心知识能力如下:法律政策、礼仪风俗、人际心理、言语沟通。
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通过项目教学,培养学员做好群众工作的核心知识能力,这也是学员以后走上公安工作岗位所必需的一项基本技能。根据当前一线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内容和主要警种划分,将公安群众工作的典型工作任务确定如下9个:公安窗口单位的群众工作、社区警务中的群众工作、路面执法中的群众工作、治安管理中的群众工作、侦查办案中的群众工作、公安信访中的群众工作、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众工作、网络媒介下的公安群众工作、群众参与警务活动中的群众工作。
公安群众工作理论课程内容的选择,如公安群众工作概述、民主相关理论等,可以采取传统授课模式,以陈述性、概念性和论证性知识为主。而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内容的选择则以理论知识够用为准,以过程性、经验性和策略性知识为主。实训课程内容结构的组织,以公安工作过程作为参照系,将公安群众工作的具体理论知识集中于公安工作过程中,突出项目模块化的教学特点。
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实训课程实施方案,是在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的背景下,将核心知识能力和教学内容构建为小型的项目学习单元即学习情境。根据核心知识能力和教学内容,将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的学习情境设计为模块如表1所示,其中核心知识能力的讲授融合于每一个学习情境的学习过程之中。
表1 公安群众工作实训课程学习情境设计表
在具体的实训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每一个学习情境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选择教学内容组织实施方案。
1.教学地点。学习情境1、4、6和9,可以选择在模拟派出所内进行。学习情境2、3、5和7可以选择在模拟街区内进行。学习情境8可以自由选择。
2.教师人选。可以根据不同的学习情境,邀请一线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民警来担任某一具体学习情境教学的教官。不同的学习情境能够邀请不同的教官,这是最理想的状况。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在教官人选、时间安排等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需要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通力合作。教官制度的建立将是解决这些困难的最终保障。
3.学生安排。以8人左右为一组,将学员分为若干小组。在不同的学习情境中,小组和小组之间可以形成不同的关系:可以是合作关系,也可以是竞争关系;可以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也可以是考查和被考查的关系。教师仅仅作为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让学生在尽量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完成尽量真实的工作任务。
4.教学方法。在创设每一个学习情境的不同阶段,灵活运用任务驱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分组讨论、答辩演讲等教学方法,以提问、启发、指导、答疑、总结等不同形式进行组织教学,并将启发式等教学方法贯穿于整个实训教学过程始终,达到教师和学员有效互动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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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15
A
1673―2391(2012)05―0187―02
2012—02—21
李甜甜,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
【责任编校:周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