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蕾,胡庆山,刘安清,傅 川
2008年,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加强城乡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完善全民健身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要加强和改进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发展体育事业、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体育需求。”当前,建立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群众体育,已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建设的主旋律,并成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显著标志。但是,作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难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设的同时,也出现了众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主要表现在传统型政府管理、体育需求表达无渠,城乡区域体育公共服务非均等化,资金不足、体育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缺失等方面,这些既是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绊脚石,更是制约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实现体育强国目标的瓶颈,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实现体育强国目标的思想上的不良倾向以及实践上科学方法的缺失不无关系。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以及实现体育强国目标的现时代,迫切需要寻求一种科学的理念和行之有效的实践方法来推动和促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科学发展观无疑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科学发展观是现时期的指导包括体育事业发展在内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与重要指针。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现时背景下,用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来审视和分析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可认为是体育学人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一种专业践行和专业自觉。而科学发展观所体现出来的哲学原理和实践意义使其必然成为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和完善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实践指针。主要体现为:其一,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面临的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的体育服务相对不足的矛盾这一问题,要求以农民为本来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其必然需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进指导。其二,现阶段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面临的城乡区域体育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要求以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来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我国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其三,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资金供给不足、运行机制缺失、保障不健全等问题,不利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大多数官员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实现由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换,而广大农民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以及长期“被管”的思维定式,更难在短期内将自己转换成为被服务的对象。传统型政府的管理,使政府管理者大多以自己的主观意愿去想象农民的体育需求,从而使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与农民切实需求存在偏差,资源的严重浪费。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上的“缺位”、“越位”还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上的失衡,即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同时,还有一部分供给过剩。主要表现在压力型行政体制下,能在短期内见效的、体现政府官员政绩的、能为上级领导看得见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建设过多。加剧了村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的体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严重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
2.2.1 体育场地器材设施
根据2010年体育总局的调查显示,我国全国65%的体育场馆集中在学校[1],其中65%的体育场馆主要都是集中在城市地区,分布在农村的学校几乎微乎其微。虽然农民体育工程、雪炭工程以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心、全民健身等健身工程有力的促进了农村场地设施的建设,但是,我国全国一共有约80万个行政村,由于“农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到2009年年底统计全国虽已有17万个行政村建有体育场地,而相对于现阶段(2011年)我国各类体育场地已超过100万个总量来说[2],相对于占我国总人口比例三分之二农村人口来说,农村体育场馆的增长比例是极其缓慢的,与我国城市地区仍然有明显的差距。同时,我国现有的体育器材设施,不仅无法满足农村农民的体育需求,而且由于农民生活习惯各异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所提供的体育器材设施也如体育场地一样无法切实的满足农民的切实需求。而由于经济条件差、文化程度低以及体育健身意识薄弱等原因,大多数农民都不愿意自行购买体育健身器材,更不会使用部分存在安全问题需要指导使用的器材。
2.2.2 体育组织
在我国农村,除东部地区以及中部地区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以及部分农村建有初级体育组织外,我国广大农村,除少数民间组织外,农民体育管理组织极为鲜见,绝大部分农村都从未设置此管理机构,更不用说执行其基本职能。而我国现有的农村体育组织,将近有50%的都从来不组织活动,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主体不是执行体育组织职能的乡镇政府,而大多数是村委会以及村民个人。农村参加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也大多数是个人自由活动。同时通过调研还发现,由于农村布局较为分散,且诸多村民相互间居住距离较远,加之农村现代化通讯条件较为落后等因素的制约,这给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再囿于当下相关监督与激励机制的缺乏,最终导致农村体育组织与管理基本处于一个困难而又无助的状态。
2.2.3 体育活动
在我国城市体育人口明显高于农村体育人口的情况下,我国城乡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也有明显区别。从体育活动内容来看,我国城市居民的体育活动内容类型有健美类、舞蹈类、球类以及户外拓展类等等,而我国农村农民体育活动内容只有散步、慢跑、爬山这些便捷性强、运动方式简单、不需要专门的体育场地和设施以及体育资金投入的活动,我国城市居民的体育活动内容明显要更为丰富多彩。从体育活动的形式来看,城市社区定期的开展各类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城市居民大多以集体参加体育活动为主要形式。我国农村除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开展村民以集体的形式参加外,大多以个人简单的自由活动为主要活动形式,绝大部分农村基本没有组织过体育活动。无论是从参加城乡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还是城乡体育活动的内容及形式来看,城乡差距都十分显著。
2.2.4 体育指导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解决制约体育强国建设的基础性薄弱环节和“短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体育指导员是全民健身的宣传者、科学健身的指导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体育场地的维护者、健康生活方式的引领者[3]。然而现阶段,作为我国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工作“牛鼻子”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发展已到65万,但相对于我国13亿的人口来说,平均2000人以上才拥有一名社会指导员。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90%在城镇,广大农村仅占10%[4]。大多数的指导员都集中在发达的城市进行指导工作,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村体育指导员工资不高,再加上农村发展水平低,国家培训的专业体育指导员,较为年轻,多数都不愿留在农村进行体育指导工作,农村体育指导员严重缺乏,已成为不容争辩的事实。
2.2.5 体质监测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们发展体育事业的根本宗旨,然而农民群众体质是我们建设体育强国中一个基础性的短板。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占贫困原因的40.9%,列第一位[5],农民体质还有待提高。然而,在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早已建立完善的体质监测站并定期进行监测体系的同时农民体质监测建设现状极不乐观,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没有开展体质监测效果,部分农村农民的体质监测也都是通过体质监测“服务车”的形式开展,监测时间和监测地点不定,监测覆盖面、涉及的人群数量也是极为有限,监测效果不言而喻。
2.2.6 体育信息咨询
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信息咨询服务尚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不能满足村民的需求,不仅提供的咨询方式途径单一,而且咨询内容的提供也不全面,更没有设置专门的体育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农村体育信息咨询的方式途径主要是对运动场地、器材使用等事实和数据解答的方式提供咨询服务,主要的宣传内容基本上是关于体育政策、意义等方面的宣传,而农民需求比较强烈的体育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理论以及运动专项知识信息的宣传咨询服务却比较薄弱[6]。大部分的农村基本没有体育信息咨询部门,更没有专门的体育信息咨询员。少数有体育信息咨询服务的农村村委会都有一定数量的开展农村体育宣传的机构,但大多主要采用广播、标语的形式向农民进行体育方面的宣传教育,体育与健康知识讲座的形式几乎达不到每年进行一次的要求,根本达不到宣传的效果,体育与健康知识培训、以及网络、电视等多种现代化途径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严重影响了体育相关政策以及健身健康知识的传播。
面对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经费严重短缺并已成为是制约农村村民体育权利保障的主要瓶颈的现状,我国政府也相应的做出了回应,现已加大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制定了部分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建立“农村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资金”、“亿万农民健身工程”等促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等,但是以上的政策措施以及专项资金的投入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资金问题,仍然不能改农村体育发展资金严重缺乏的现状,再加上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的财权和事权并不明确,公共财政用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金的支出并没有法律形式的确定,各级政府仍然可以将其挪用他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建设基本没有资金保障。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的缺失使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系统处于紊乱无序状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举步难行。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农民体质的增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服务平台,有力的促进了农村体育的发展。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打造新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体现,更是我国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标志和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的最直接的表现。因此,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这就需要我们树立科学发展的思想,杜绝上述出现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问题,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把广大农民的最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提上日程,把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实现体育强国目标的重难点来抓。并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模式,分区域、分标准、分层次地推动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建立,再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社会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也为部分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缓冲的时间。
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下,在全民健身的推动下,在重视城市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大和加强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和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3.2.1 财力方面
1)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筹集资金,增加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2)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资金”、“亿万农民健身工程”等促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3)采用国家供给为主、社会供给为辅和村民自给为补充的综合性供给方式,不断的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源以多种方式投入农村体育公共服务。
3.2.2 人力方面
1)加强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体育信息咨询员等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直接供给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的“牛鼻子”的作用。2)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以节庆体育活动为主的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并形成制度。做到组织到位、骨干到位、活动到位,引导更多的农民投身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
3.2.3 物力方面
加强农村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投入。1)要根据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和体育建设需求,居民的运动喜好、风俗习惯、地域特点以及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体育单位、体育设施的数量、布局、类别、距离,合理规划当地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规模与结构,有计划地建设体育公共服务场地器材设施。2)要针对以耕作为主的农村村民,研发为其耕作后消除疲劳的健身器材设施,针对老人体质的特点,提供健身保健类器材,针对儿童的特点,设置娱乐器材等等,从而真正的满足农民的体育需求,促进农民身心健康发展。3)要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场地器材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器材设施的维修和保护措施,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使用周期。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机制。“微观市场主体难以终止无序恶性竞争的一阶集体困境和受制于需要解决激励问题的二阶集体困境(Bates,1998),始终是制度供给的深奥问题”。从贝茨看来,如何将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相一致,建立信任和建立一种社群观念便是解决制度供给问题的机制[7]。而这种相互信任的观念体现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无疑是科学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下,保证政府与农民合作博弈结局,扩大理性人福利,实现潜在的均衡结局,有效的制度供给机制则必须建立。2)要将制度供给机制中独立决策转变为相互交流合作共谋的集体选择,则要求建立“自下而上”的内部需求决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表达机制。建立畅通的农村居民需求表达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所需要的体育公共产品进行表决,以公共产品和服务应当作为公共服务终端“客户”的居民意愿为主要决策依据,从大多数民意诉求出发,增强对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有效性。3)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建立政府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建立政府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分担机制是公共财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合理的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其目的是使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达到一致。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运作效率。4)建立和完善农村农民自主治理机制。村委会组织是促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良好运作绩效的理性制度选择,是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有效组织机制。因此,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明确其事权,并给予一定的保障措施,鼓励并促进其建立和完善。
[1]刘 鹏.向体育强国迈进刘鹏受主流媒体集体采访[EB/OL].http://www.sport.org.cn/tjxw/2010-09-27/326737.htm.
[2]刘 鹏.在2011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1392/n1765998/n1766013/1775716.html.
[3]刘 鹏.在国家体育总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297454/1052077.html.
[4]李相如,展更豪.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调查与研究[J].体育科学,2002(4):27-30.
[5]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R].2010.
[6]宋学清,王 双.信息工作概论[M].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8.
[7]侯若石,余潇枫.科学发展观与公共管理科学化[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