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节约水资源,天津市全力推动中心城区4座热电厂中的3座使用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水,有效替代了等量的常规用水。预计随着最后1座热电厂再生水供水管网专线建成通水,天津市中心城区热电厂每年共可节约2 000多万t优质常规水资源。
天津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70 m3,远低于世界公认人均占有量1 000 m3的缺水警戒线,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该地区最紧迫、最主要的资源性约束条件。而再生水是城市污水、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可用于工业生产、城市景观和百姓生活等诸多方面。
近年来,天津市一直坚持发展再生水综合利用,先后编制再生水开发利用规划,出台配套规章,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投资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再生水厂8座,日供水29万t。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城市用水大部分为工业用水,而工业用水中电厂机组冷却用水占有很高比例,使用再生水作为冷却用水,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效益。天津市中心城区共有陈塘庄、东北郊、杨柳青和军粮城4座热电厂,截至今年10月,已有陈塘庄、东北郊、杨柳青3座电厂使用再生水。
据天津市水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天津市正在积极进行军粮城热电厂再生水供水管网专线的建设,预计通水后,天津中心城区4座热电厂每年可节约2 000多万t优质常规水资源。
(摘自2012年10月18日新华网)
北京中心城现有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共4条主干排水河道,规划治理标准为50~100年一遇;近120条支流河道,规划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目前,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区属中小型河道28条仍未按规划实施,市政府已安排计划对这些河道进行治理。其中,丰台区有6条,海淀区3条,石景山区5条,昌平区3条,朝阳区11条。
另外,为提升城市防洪防涝系统规划科学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规划委正在以现有排水系统设施为基本数据,对中心城排水系统进行评估,建立中心城防涝系统模拟模型,对超标准降雨进行风险分析,为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提供技术参考。
(摘自2012年10月10日《北京晚报》)
近日,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开展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中,海委漳卫南局负责实施建设的引黄济津潘庄线路应急输水漳卫新河倒虹吸工程获2011—201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该工程是整个引黄济津潘庄输水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输水线路的控制性节点工程,于2010年5月31日全面开工建设,10月24日正式通水投入使用。2010—2011年,通过该工程已向天津累计输水7.282亿m3,不仅保证了天津市供水安全,同时补充了沿线地下水,改善了沿线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摘自2012年11月14日水信息网)
从省水文局获悉,截至10月23日,全省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37.53亿m3,比常年同期多蓄水12.24 亿 m3。
受今年主汛期降雨较多及汛后河道基流不断入库的影响,我省库容最大的岗南水库目前的蓄水位达到195.45 m,创1996年以来的最高值。黄壁庄水库目前蓄水2.7亿m3,比去年同期多蓄水1.34亿m3。据两座水库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水库的流域面积大,上游河道径流不断,目前两座水库还都有大小不一的流量入库,预计到年底前,水位还会缓慢上涨。
专家表示,位于省会西北部的这两座水库蓄水较多,对于保障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和环境用水,增加石津灌区的抗旱水源,保证灌区内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自2012年10月31日《河北日报》)
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5日公布了大运河遗产(北京段)的保护规划,要求各区县严格执行规划内容,加强运河沿线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运河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悉,中国将于2014年正式进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北京市文物局要求辖内规划、市政、水务、园林、建设等部门,配合做好大运河申遗的基础工作。
大运河是中国重要的线性文化遗产,2006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其中,京杭大运河(春秋至清)于2006年5月被国务院整体公布为第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
北京与大运河关系密切,在3 000多年的建城发展历史中,由于其重要的历史、地理、军事、政治地位,在中国古代漕运史上有着突出的地位。目前北京市域范围内仍存留大量运河遗产,以元、明、清京杭大运河遗产为主,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遗产和其他相关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大运河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河道总长约80 km,目前均已丧失漕运功能,大多数为景观与排水河道。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划详细分析了北京段大运河遗产构成,对遗产进行了综合评估与分级,在明晰保护区划划定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了相应的遗产保护措施,并制定了北京段大运河遗产整体管理规划、物质文化遗产考古规划以及生态景观要素保护措施等。
依据规划,大运河两侧不会增添“新文物”。同时,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此次规划还划定了总面积约63.4 km2的运河生态保护区。
规划中提到,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北京段大运河遗产,建议由国家文物局将其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北京市也将对列入名单的大运河遗产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