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盛茂林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盛茂林指出,要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一方面必须继续强化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监管执法的力度,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必须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以经济手段调动企业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同时以经济手段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本质型安全。
盛茂林明确指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科学可行,值得推广。早在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设想,探索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方式和途径,并在长沙市开展试点工作。从前几年试点的情况来看,在企业经济负担不增加、保险公司风险可控、被保险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企业以不高于应存储到财政专户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年贷款利息的保费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投保,并补充企业雇员工伤保险的不足,有利于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利于创新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实践证明,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社会化保障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是抓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重大举措。2010年,我省在先期试点、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在《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提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得到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被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正在修订即将颁布的《安全生产法》采纳,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确定下来,成为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盛茂林强调,为了在全省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几年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安监局会同湖南保监局、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对长沙市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国际通行做法进行了认真借鉴。去年11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79号),明确了全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步骤和保障措施。根据《意见》要求,我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由省安委办牵头,安监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分别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行业和煤矿企业中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和运行机制;第二步:全省安监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取得经验后,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在各自监管的重点行业分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自去年底以来,省安监局又会同湖南保监局制定了在安监系统监管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公开招标产生了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共保体,根据我省实际依法依规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合作协议和保险条款,成立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工作。目前推出的方案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认同,基层单位希望加紧推行。上述情况表明,省委、省政府作出在全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决策是积极审慎的,安监部门、保险公司共保体、保险经纪公司共同设计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是可行的,必将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