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湖南省安监系统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安全生产社会化风险防范机制,主承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共保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向社会和投保人公开承诺:
一、恪守客户第一、服务第一的商业规则,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统一规范的专用保险条款和承保理赔服务标准;
三、积极开展“一袋式理赔服务”,提供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服务;
四、建立365天×8小时受理理赔服务工作制度,接到被保险人报案电话后第一时间(市区1个小时、郊区2个小时内)赶赴现场;
五、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后,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可在24中小时内按赔付限额垫付抢险救援费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审批同意,对人身伤亡的赔偿费用、抢险急救费用,可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按预估损失金额的50%的标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预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