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赖昌星

2012-04-09 19:04郑东阳
凤凰周刊 2012年7期
关键词:厦门市走私嫌犯

郑东阳

时隔12年,赖昌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发迹地福建厦门,不过这次,迎接他的即将是牢狱生涯——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加拿大遣返,而经过半年的审查,2012年2月中旬,厦门市检察院正式对其提起公诉。

官方报道称,赖昌星被起诉的理由是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但并未提及涉案金额,也未曾公布涉案细节、开庭时间。那些流传于民间的故事、令人拍案叫绝的案情、走私经历,涉案官员与明星的绯闻,依然无法从官方得到任何证实与回应。

虽然这是一个涉案金额巨大(官方媒体的统计数字为250亿元),而且涉及了众多官员、一个城市和相关地区所有经济领域的案件,但在最重要嫌犯赖昌星回国后,厦门司法检察系统官员展示出惊人效率——2011年12月底,官方便宣布,该案已经侦结。而整个审查起诉更是只花了一个半月时间。

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此案几乎在学界、官方民间舆论上达成一致判断:今年54岁的赖昌星虽然是号称“新中国第一经济大案”的主犯,但最多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唯一变数是,赖案是否会牵涉重量级人物?

日前据厦门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向本刊透露,开庭时间将会是在今年夏天6月前后。此前,办案的检查人员也曾得到速办速决的上级指示。也就是说,此案应不会再牵涉更广。

自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再次亮相央视《新闻联播》后,他的消息便几近不再出街。在近期宣布对其公诉前,他留给人们最后的音讯是:归国当天,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后,由厦门海关缉私局对赖执行逮捕,并由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贿赂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

直到12月30日,官方媒体放出消息:经查证,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报道称,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令人寻味的是,报道也用了很大篇幅描述了官方是如何善待嫌犯。报道称,该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赖昌星、其他涉案人及接受赖昌星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師行使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了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这在大陆官方报道中是极少出现的内容。

而在这半年中,加方外交官定期以领事身份探视赖昌星。一名加拿大官员近日作出上述表示,称中国政府坚守了不施予死刑,免受虐待等不公正待遇,允许加国人员定期探视的承诺,打消了中国禁止探视赖昌星的误解。

据悉,目前赖昌星被关押在厦门市第二看守所,那里距离他的红楼不算遥远。而审理此案的将是厦门市中级法院。官方这次没有将主要在厦门犯案的赖昌星交给外地法院进行“异地审理”,这不符合常规。没有异地审理,加上高调宣布对其进行公诉,在官方期待十八大前求稳定、不折腾的背景下,进一步表明,赖昌星案不大可能再牵涉更多。

当年本地涉案官员层级已经足够高,而且几乎覆盖整个公安、海关系统,地方上福建与厦门各个层级的官员,其中涉案级别最高的官员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被判死缓,另外一位同级别高官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被判刑13年——2008年,这位落马高官被允许保外就医,目前正在福建漳州一家医院执行其最后一年刑期。一位涉案官员的前秘书对本刊分析称,赖昌星案曾让数百名官员落马,但案件毕竟已过去了10多年,再利用此案挖掘腐败分子或政治操作可能会引发更多质疑。

在赖昌星被公诉的同时,2月10日,另外一名外逃经济嫌犯、哈尔滨10亿元银行巨款窃案嫌犯李东哲也被报道将回国自首。早在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舆论便预测,这可能会掀起多米诺骨牌效应,赖被遣返将开创中国大陆追缉外逃西方国家逃犯的新模式,仍在加国的大陆贪污与经济犯,将一个接一个遭到遣返。

在赖昌星之前,大陆都是采用“劝返”模式,从未有被成功引渡回大陆的贪官。赖昌星最著名的前辈是2004年被美国遣返的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余振东能被遣返,舆论认为,这也是在大陆承诺最多判刑12年后,才自愿回中国大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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