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梅
(河北省滦平县中医院药剂科,河北 滦平 068250)
浅析中药注射液临床合理使用
张瑞梅
(河北省滦平县中医院药剂科,河北 滦平 068250)
中医药;注射剂
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于2008-12-24发布了《中药注射液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笔者结合临床用药经验,具体分析如下。
1.1 辨证用药 中药注射液是现代制剂技术和中医学、中药学理论结合的产物,既具有现代注射剂型作用快速、使用便捷的优点,又保留着中药寒、凉、温、热的属性,通过调节患者阴阳盛衰、寒热变化达到治疗目的;一方面以现代制剂工艺表达治疗过程,一方面以传统中药的现代药理作用表达治疗作用。所以,选择中药注射液药要遵循中医学理论,以辨病与辨证相结合。如脉络宁注射液和清开灵注射液同样可应用于脑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但脉络宁注射液由玄参、石斛、怀牛膝、金银花等提取而成,具有活血化瘀、清热滋阴的作用,适用于阴虚内热血瘀的患者;清开灵注射液由牛黄(人工)、水牛角、金银花等提取而成,具有豁痰开窍、清热解毒作用,适用于实热证患者。其他如葛根素注射液、川芎嗪注射液均可用于中风的治疗,但川芎嗪注射液药性偏温,葛根素注射液药性偏凉,临床用药时也要区别运用。所以,选择中药注射液前要首先要明确2个问题:一是患者证候的阴阳性质,二是拟用药物的寒热属性。
1.2 因人制宜 用药前要了解患者年龄、既往病史、肝肾功能等基本情况,询问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在正常剂量甚至小于正常剂量情况下也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年幼患者组织器官发育不健全,对药物作用敏感,容易发生过敏反应,老年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生理功能和代谢功能的衰退,并且多合并多系统疾病,容易发生过敏反应;患者用药时空腹、饥饿、紧张、疲倦时耐药性较差,容易发生低血糖、过敏反应和胃肠道不良反应;肝、肾功能不健全的患者使用中药注射液时也要加强监护,密切观察,可适当调整剂量、输注速度;孕期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中药注射液。
2.1 合理选择溶媒 溶媒是小容量中药注射液静脉滴注的载体,对于保证药物成分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合理选择溶媒是有效降低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的有效措施之一。药物在溶解或稀释时,药液内微粒会迅速增加,而不溶性微粒可引起过敏反应、热原反应、局部组织的血栓、坏死以及肺水肿等。微粒的增加与药液稀释后的pH值改变关系密切,所以偏酸性的中药注射液(如复方丹参注射液、参麦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华蟾素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等)宜选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偏碱性的中药注射液(如灯盏花注射液、灯盏细辛注射液、复方苦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宜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2.2 独立配制 中药注射液化学成分复杂,应避免不同种类注射液配伍发生理化性质的变化,如pH值、颜色、澄明度、药物成分及代谢过程等的改变,使有效成分因溶解度降低而析出,不溶性微粒增加,产生沉淀,多种药物间发生氧化、水解、聚合反应,甚至产生致敏性物质。因此,应该严格遵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尽量独立配置并使用中药注射液,既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也要严格制定用药顺序,确实需要2组及以上液体治疗时需要适当间隔一定时间,防止不同药物在血液中混合发生不良反应。
3.1 形状检查 使用中药注射液前要认真检查有无质量问题,包括液体的澄明度、是否有杂质、包装有无污损、安瓿瓶及溶液瓶有无裂痕、铝盖有无松动、一次性输液器及加药用注射器包装是否完整及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检查时室内光源要明亮,检查步骤按照直立、倒立、平视进行。配液后注意观察液体性状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等问题时不得继续使用。
3.2 无菌、规范配制 净化配制液体的环境对减少配制过程中热原和微粒污染有重要意义,所以治疗室、输液室、病房内要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每日进行1~2次紫外线空气消毒,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应在治疗室安装空气净化设备或配置净化无菌操作台,有条件时应建立静脉液体配制中心,由专职人员在密闭的净化操作环境下严格按照无菌配制规范配制液体。配制液体时还应注意药液配制顺序、加药方法,如对于粉针剂应先将药物充分溶解后再加入溶液瓶内,避免溶解不充分,增加微粒数量。同时还应尽量缩短配制后的液体放置时间,以免增加污染机会及造成液体性状改变,如灯盏花素注射液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在4 h内输注完毕,最好现配现用。
3.3 调整输液速度 输液速度不当也是引起中药注射液输液反应的主要原因之一。输液速度过快可引起循环血量快速增加,加重心脏负荷,导致肺水肿及心力衰竭,尤其容易发生于老年患者及心、肺疾患患者。同时输液速度过快使血药浓度升高过快,可产生毒性作用;高渗溶液输入速度过快可引起短暂的低血压。但输液速度过慢,血药浓度低于治疗浓度,则达不到治疗效果。输液速度应根据患者年龄、病情、药物种类而调节。常规成年患者输液速度为60~80滴/min,儿童患者输液速度为20~40滴/min,老年患者、体弱患者、婴幼儿及颅脑、心肺疾病患者输液速度均宜相应减缓,用药前10 min滴速控制在15~20滴/min,同时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无不适再适当调整滴速。
R286;R28
A
1002-2619(2012)10-1534-02
张瑞梅(1964—),女,副主任中药师。从事中药制剂、调剂及管理工作。
201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