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杰
(湖南省浏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 浏阳 410300)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消费观念也逐步由“吃得饱”向“吃得健康、吃得安全”转变。但近些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畜禽产水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我市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呈现连年保持安全,动物疫情保持平稳良好态势。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畜禽产水品质量安全体系,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养殖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011年,全市出栏生猪191.12万头、牛4.13万头、羊70.46万只,出笼家禽1 425.35万羽,水产品总量2.7万吨,养殖业总产值(当年价)达33.61亿元。
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零点行动”和“绿盾行动”、投入品抽检、“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抽验等方式,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加工病害动物及产品等违法行为,2011年共抽检兽药饲料样235个,检验结果均合格;抽检生猪尿样9 237份、组织样215份,“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抽检水产品样22份,孔雀石绿检出率为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产品2 200kg,从源头上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畜禽水产品安全是指畜禽产品中不含危害人体健康和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元素,主要包括无人畜共患病、无超标违禁物和兽药残留。其质量安全是由产地的环境、饲养、兽药、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等任何环节的综合因素决定的。
动物疫病是危害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许多动物疫病可以通过畜禽产品传播给人,威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已知的200多种动物传染病和150多种寄生虫病中,已证实的人畜共患病有近200多种,其中主要有89种。特别是一些寄生虫和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如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丹毒、炭疽等。近年来,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在国内外时有发生。随着养殖业集约化生产的发展,我国的动物防疫管理体制、畜禽防疫基础条件和防疫水平远远适应不了养殖业生产的需要,旧的疫病还未控制,新的疫病又继续发生,特别病毒的变异加快,增加防控难度,所以动物疫病已经成为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
“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和废渣)、农药和有害的生活垃圾等对空气、水源、草场等环境污染,重金属元素、有害物质等通过富积作用贮存于动物体内,使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2.3.1 滥用药物 一些养殖户只想到如何把病治好而对药残后果认识不足,在治疗动物疾病时滥用兽药、使用人用药、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的情况十分普遍,同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都是导致兽药残留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大量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同时,又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而任意宰杀或销售,从而造成了抗生素在动物产品中残留,最终以各种途径汇集于人体。
2.3.2 非法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销售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甚至明令禁止的物质(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获取高额回报,造成药物在肉、蛋、奶及水产品等动物源食品中残留,严重危害到人们的健康。
饲料及其原料中主要存在以下污染:农药残留,土壤、饲料中的重金属残留,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畜禽性饲料污染等。饲养中使用了含有致病因子的肉骨粉、一些饲料中天然的黄曲霉菌、在饲养和加工过程中细菌数量超标,都有会影响畜禽水产品质量。
屠宰加工场所卫生、水质条件的影响,畜禽屠宰前的应激以及屠宰与加工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都会造成肉品的污染及品质的变坏。畜禽宰杀后肉品的储存、肉品急冻温度的影响、储存和包装材料污染、流通过程污染等因素都会造成肉品污染。
部分利益熏心的养殖户未将患病、病死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出售给地下加工点,流入市场,不但严重危害食品安全,也增加疫病传播风险。
要重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共媒体,加大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的宣传,增强人们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关注和支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业的良好氛围。
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标志,是今后畜牧业发展的趋势。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等“五化”要求,做好养殖场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引入先进的饲养技术,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购销记录,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防控,从而降低疫病发生风险,而且有利于建立畜禽水产品溯源,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推行兽药GSP认证,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经营市场准入,充分应用市兽药饲料电子政务服务网加强监管,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检等,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从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饲料兽药、人用药品及违禁药等违法行为,确保投入品安全。
首先对全市畜禽水产品养殖规模场(户)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其次,继续推行干部联模场(户)监管机制,每季一次上户检查,及时反馈情况;第三,通过经常性开展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并与养殖场(户)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养殖场(户)责任,防止在饲养过程中滥用兽药、使用违禁药物以及乱丢乱弃、销售病死动物等现象的发生。
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本市兽医诊断室的技术质量认证,添置配备相关仪器设备。为全市37个乡镇(街道)动物防疫检疫站配备质检室,添置检测设备和仪器,培训检测人员。此外,要充分发挥畜牧水产项目资金的作用,保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3.6.1 健全监管档案
依法建立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对每个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检查情况、处理结果等均要在档案中详细记载,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用电子档案管理。
3.6.2 抓好检疫检验
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按检疫程序,开展对屠宰场生猪、出县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做到“有出必检、有宰必检、有过必检”,确保病死畜禽不上市、不流通、不食用。
3.6.3 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网络,每个乡镇有选择地确定2~3个网点,及时掌握相关线索;其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畜牧水产综合执法队,并建立长效机制;再次,加大对执法办案装备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装备,提高办案反应能力;第四,通过经常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毒鱼、经营使用违禁药物等危害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
3.6.4 加强例行检测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确定重点监测区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抽检。争取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将例行监测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完成上级下达监测任务的基础上,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效率。并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
[1]于福满,蔡克周,程榆茗.我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1,17(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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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左晓磊,王利栋,韩爱云.饲料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及控制措施2006,(12):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