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

2012-04-09 01:10
河南水利年鉴 2012年0期
关键词:水事水政采砂

水政监察

【水资源保护】2011年7月,省水利厅联合公安厅开展了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取水户、取水口、堤防河道和入河排污口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出动宣传车3500辆次,发放宣传单97万份,制作宣传横幅2000余条,共排查水事违法案件5180起,立案1555起,结案1464起,结案率为94%,涉及行政处罚金额359.1万元,追缴水资源费4914.79万元。

【普法宣传】为搞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纪念宣传活动,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河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意见”,对全省纪念和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了展版展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播放光盘、学习讲话等活动。2011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年,省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普法办下发了“六五”普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水利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下发《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各单位、省辖市、市直管试点县水利部门按要求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规划。还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厅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组织全省水利系统4700余人参加了“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水事案件查处】2011年省水利厅加大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召开了京广铁路客运专线跨沙河、颍河工程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施工案件协调会、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擅自在人民胜利渠东三干渠渠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协调会。协调处理了汝州水文站测验断面被毁案件、郑州市水务局等单位越权审批跨贾鲁河建设项目等。全年办结水事违法案件4177起,其中,河道案1460起,水工程案642起,水资源案1746起,水土保持案132起,其他案件197起。厅直单位共立案28起,结案18起。重点查处了京广高铁、京广高速跨沙河颍河桥梁案,郑汴城际铁路跨贾鲁河案,京广高铁跨人民胜利渠东三干渠桥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根据全省非法采砂情况和汛期形势需要,下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治理淮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派出10个督导组对有关市县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通过集中打击和治理,全省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72 起,清理和销毁采砂船只561条,取缔非法采砂场63处,平复砂堆50余万立方米,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6人,非法采砂现象得到了全面扼制,在汛期全面实现了禁采,确保了河道的安全度汛。

【水行政执法培训】全年组织4期近400人参加的河南省水利系统水资源保护与执法轮训班,对全省基层主管执法副局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进行培训。举办2期水政监察执法宣传员培训班,培训水政监察执法宣传员200多人。召开了厅直属有关单位水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就厅直属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执法巡查和立案查处力度,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队伍形象,为厅直水利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水政监察队伍建设】2011年,省水利厅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开展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验收工作,对考核标准进行修订,扩大内容,提高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开展第3批“全省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市(县)”的申报工作和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工作。召开了厅直属有关单位水政监察支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观摩沙颍河工程管理局水政监察制度建设、执法案卷档案资料整理和办公设施统一规范管理,沙颍河工程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介绍了水事案件查处经验。为了大力推动了厅直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下发《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水政监察办案规定》、《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水政监察档案管理规定》、《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水政监察案卷归档规范》、《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水政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水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工作规定》等5项制度。为了改变全省执法装备严重滞后的状况,制定了《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加强基础设施意见》等,省级投入经费300万元,为88个基层执法队伍备了执法车辆、照相机、电脑等调查取证设备,为全省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

【规费征收稽查】加大调研力度,下发《关于对全省水资源管理及水利规费征收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的通知》,对洛阳、安阳、濮阳、许昌、三门峡、新乡等省辖市及其所辖县市进行调研,主要内容包括,市(县)上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及管理情况;市(县)计划用水审批、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及管理情况;市(县)上年水资源费征缴、使用情况;有关水利规费征缴案件及办理情况;水资源管理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结束后对全省取水大户(市级10名、县级前5名)进行了统计,掌握了最新数据资料。对南水北调沿线施工单位取用水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和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发了《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施工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南水北调沿线施工单位取用水管理,明确了有关水资源费标准,对国家重点工程和临时取水行为提供管理依据,对各市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规范。

【水利公安联动执法】2011年,为推动全省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省水利厅命名8个单位为全省水利系统第一批“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示范单位”,其中,省辖市2个、县(市)5个、厅直属单位1个。截至年底,全省40个水利部门建立了水利与公安联动机制,其中地市级2个,县级28个,水库派出所有10个。全省水利专职警察106人,警车42台。2011年,水利与公安联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000余起,其中,河道案3136起,水工程案1478起,水资源案3170起,结案率为96%,挽回经济损失1332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水事违法行为。

(贺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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