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国际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新闻自由理念

2012-04-08 21:18卢家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北京100089
关键词:社会民主党新闻自由党团

卢家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北京 100089

德国社会民主党始建于1863年,是第一个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建立的工人政党,也是第二国际时期各国建立的28个工人政党中最强大、最有影响的一个①德国社会民主党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成立日期,但是绝大多数人认为,德国社会民主党源于1863年成立的“拉萨尔派”和1869年成立的“爱森纳赫派”,即全德工人联合会(ADAV)和德国社会民主工党(SDAP)。1875年5月,两派在哥达合并,成立了统一的工人政党——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Sozialistische Arbeiterpartei Deutschlands)。到1890年,该党改称德国社会民主党(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至今未变。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统称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在第二国际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既经历了非法时期,又走过了合法阶段。在此过程中,德国社会民主党建立了最强大的堪称楷模的组织,创建了数量十分庞大的报刊,在为工人大众争取政治、经济权利的过程中,明确主张在党内外保障新闻自由。不论是处于“非法”环境,还是进入合法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人都将新闻自由视为人人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政党生存的前提与基础。这既有力地促进了当时的德国工人运动,又对后来的工人运动产生了影响。本文以《反社会党人非常法》1890年10月到期废止为节点,把19与20世纪之交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活动分为非法时期与合法时期两个阶段,对其新闻自由理念予以探析。

一、非法时期

德国社会民主党是在1878年进入非法时期的。1878年10月21日,俾斯麦政府促使帝国国会颁布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Sozialistengesetze)。该法第一条规定:“一切团体,凡怀有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企图,致力于推翻现存国家制度或社会制度者,均应禁止之”;第十一条规定:“一切出版物,凡是其旨在推翻现存国家制度或社会制度的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企图,表现为危害社会安宁、尤其是危害阶级和谐者,均应禁止之。如某种期刊根据本法令被禁止,则此项禁令即扩延至该期刊所有已出版的各期。”[1]339-346《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不仅将所有社会主义组织和运动置于非法状态,而且以非常法的形式中断了德国从1874年刚刚获得的有限的新闻自由②虽然有《帝国新闻法》的存在,广大工人团体的报刊和宣传手册也常常因为批评当局和所谓的言论激进而遭到警察的查封和没收,并且,肯尼斯·纳尔逊(Kenneth Nelson)还指出,德国1874年颁布的《帝国新闻法》(Reich Press Law)虽然为德国报刊第一次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它本身存在漏洞,更缺乏宪法保障,立法机关保留了通过简单多数的投票随时修改或废止新闻自由的权力,所以当时德国新闻报刊享有的新闻自由是比较有限的。具体参阅Kenneth R.Nelson.“Government and Press in Germany,1870-1945,”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 1970(16):215-221.。在非法时期,德国工人运动遭受了重创,但德国社会民主党并没有被扼杀,他们在“非法”环境中坚持斗争,仍努力为工人大众争取并捍卫党内外的新闻自由。

在社会之中,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张为所有人争取同样的新闻自由。该主张早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成立之初(即1875年)就已提出,他们要求“废除一切限制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思考和自由研究的法律”[2]15。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重要领导人奥古斯特·倍倍尔(August Bebel)曾明确指出:“劳动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不是争取阶级特权和阶级垄断的斗争,而是争取平等的权利和平等的义务,以及废除一切阶级统治。”[3]5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颁布之后,德社会民主党的这种要求变得更加强烈。1880年9月18日,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德国社会主义工党领导机构关于维登代表大会后的任务的呼吁书》中提出“所有的人都有权平等地享用人类文化成果和为人类的文明承担义务”,并且宣称:“我们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把已经开始的事业勇敢地和坚决地继续进行下去,并且向全世界宣告,德国社会民主党将不顾迫害和镇压,坚定不移地为争取实现废除阶级统治和建立一个以自由、平等和正义为基础的人民国家而奋斗。”[4]88-89

为了争取被统治者褫夺的新闻自由,德国社会民主党人采取了议会演说和出版刊物(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利用以个人身份参与议会活动的合法性,通过议会演说等议会斗争批评当局、表达自己的自由理念。1879年3月4日,德国党的重要领导人倍倍尔发表议会演说,对俾斯麦政府企图剥夺社会民主党人在议会中的言论自由的行为予以揭露。当时,俾斯麦为了将德国社会民主党排挤出国会,竟要求帝国国会通过“帝国国会应当开除发表无礼言论的议员,从实际上剥夺他们的被选举权,并把这些无礼言论从会议记录中删掉”的动议[5]110。尽管帝国国会最终没有通过这项动议,但是德国社会民主党仍然抨击了首相奥托·俾斯麦(Otto Bismarck)的这个“封口令”。倍倍尔指出:“俾斯麦曾经以所谓‘侮辱’他本人的罪名,用印好的起诉书,把成千上万的人,甚至养老院里的老太婆都送进了监狱,可是现在他带着痛苦的神情说,作为联邦议会成员的他必须十分谨慎,因为他没有议会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侵犯这种人民权利对这样一种人是合适的,他不仅有无限制的诽谤自由,而且也真正地利用这种自由,如果一个被他诽谤的人打算对他起诉,他就立即在军官的掩护下进行英勇的退却。”[6]160另一方面,德国社会民主党人还通过在国内出版合法刊物、在国外出版非法刊物的形式反抗非常法,争取新闻自由。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人主要通过重新命名报刊或频繁地改变报纸名称、出版全新报刊以及在国外出版报刊的方法,努力规避非常法。”[7]219德国党在国内出版的合法刊物主要有《国家学研究》、《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等,非法刊物有《灯笼》(Die Laterne)、《自由》(Die Freiheit)和《社会民主党人报》(Der Sozialdemokrat)(这是三份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非法刊物)。其中,《灯笼》周刊是非常法时期公开批评俾斯麦政府压制新闻自由政策的第一份刊物;《社会民主党人报》是德国党的正式机关报。特别是《社会民主党人报》利用俾斯麦政府力所不及的国外自由环境,依靠尤利乌斯·莫特勒(Julius Motteler)领导的秘密发行组织——“红色邮局”(Red Postal Service),通过信件邮寄(直接或间接)、大包裹邮寄、行李托运等方式越过边境,将报纸偷运回国,分发给读者,冲破了当局的言论封锁[1]94-95。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尽管危险重重,但是《社会民主党人报》“每周都违法地潜入神圣德意志帝国国境;暗探、特务、奸细、海关官员、增加了一两倍的边防岗哨——一切都无济于事;‘社会民主党人报’按期到达订户的手里,差不多像期票一样准”[8]89。

在政党之内,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下,形成了一种在报刊上自由讨论的惯例。1879年5月,德国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议员马克斯·凯泽尔(Max Kayaer)违背党的原则,在国会发言赞成俾斯麦当局保护关税的方案,甚至宣称“许多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并不同意他对关税保护政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希尔施在《灯笼》上对凯泽尔进行了犀利的批评,指责凯泽尔背叛了社会民主党,背叛者应当开除出党”,“并且令人信服地指出新关税税率的普遍危害性”[1]88。莫斯特在《自由》上批评凯泽尔公开支持俾斯麦关税方案的行为违背了党的原则。然而,希尔施等人却遭到党团领导的批评,说他们批评党团违反党的纪律,并企图对《灯笼》实行检查。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专门致信德国党的主要领导人,表示他们坚决支持希尔施等人对凯泽尔的批评,强调:“希尔施恰恰有充分权利像他所做的那样,给凯泽尔以有力的打击。……他把凯泽尔的卑鄙言论以及更加卑鄙的投票行为公诸于世,从而挽回了党的荣誉。”[9]374马克思在致弗·阿·左尔格的信中气愤地指出:他们“竟认为他们自己是超乎批评之上的,并且把任何批评斥为大逆不道!”[9]374

在1884年底至1885年初的“航运津贴事件”中,这种党内自由讨论的原则进一步得到捍卫和确立。当时,德国俾斯麦政府为推行殖民政策,要求帝国国会批准对轮船公司开辟远东和东非航线给予年度津贴。德国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的多数回避这种津贴的殖民性质,准备投赞成票。《社会民主党人报》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批评。面对压力,国会党团在提案表决时一致投了反对票。但是,国会党团却把不满发泄到了《社会民主党人报》及其编辑身上①需要说明的是,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时期,“非常法”虽查禁社会民主党的组织与活动,但允许社会民主党人参加国会选举,允许其国会党团和议员在国会里开展工作。这样,在1880年维登代表大会上恢复党组织时,国会党团便成为党的正式领导机关,相当于党在合法时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他们成立了所谓的“报刊扼杀委员会”来调查《社会民主党人报》的立场,并在1885年3月20日通过一项党团“声明”,该“声明”“竟称在《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对党团进行的批评是‘不能容许的’,并说党的机关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党团采取反对态度,因为党的机关报的立场是由党团负责的”[10]226。党团在该“声明”中强调:“不是由报纸来决定党团的政策,而应由党团来控制报纸的政策。”[11]国会党团将这一声明寄给了《社会民主党人报》的主编爱德华·伯恩施坦(Eduard Bernstein),并指示在该报下期头条位置发表,但不允许伯恩施坦对该声明表示任何意见。党团的这种做法受到该报编辑部的坚决抵抗。伯恩施坦以编辑部的名义给国会党团写了一封信,表示拒绝公布党团的声明。伯恩施坦称“这无非意味着要取消我思想上的独立性,而我则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失去这种独立性。”[10]226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奥古斯特·倍倍尔和广大党员坚决支持该报编辑部捍卫党内新闻自由的这种做法。1885年4月,倍倍尔批评国会党团企图禁止党内批评、想将他们自己塑造成党的政策的绝对制定者的做法,他指出,“国会党团的这种独裁举动的可怕后果将会导致废除党内的新闻自由,报纸将会变成国会党团的喉舌,而非全党的喉舌。”[1]205-206“他甚至当面批评国会党团压制党内言论自由的极度无情,并警告‘温和派’,如果他们还试图压制党内批评,他将被迫诉诸全党。”[1]206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党团开始让步,他们同意和《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们共同起草一份让双方都满意的妥协声明,从而,国会党团承认了党内新闻自由对于党的重要性,双方共同拟就的协议通告在一个简短的开场白之后就宣称:“国会党团和编辑部一致认为,在党内应存在批评的绝对自由,任何妨碍这种自由的企图将意味着对党的原则的背叛,并将动摇党赖以存在的基础。”[10]229至此,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确立了自由讨论的惯例。

二、合法时期

德国社会民主党不仅在非法时期积极争取和捍卫党内外的新闻自由,而且在合法时期仍然坚持同样的新闻自由理念。

1890年10月1日,《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到期被废,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经过12年的艰苦斗争,最终战胜了非常法,在法律上赢得了基本的新闻自由等权利。对于其新闻自由理念,德国社会民主党在1891年10月(爱尔福特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纲领——《爱尔福特纲领》中,作了明确解释。该纲领强调:“德国社会民主党进行斗争并不是为了争夺新的阶级特权和优先权,而是为了废除阶级统治和阶级本身,为了使所有的人不分性别和出身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和同样的义务。”[2]21从这种原则出发,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该纲领中要求:“废除所有限制或者压迫自由发表意见以及结社和集会权利的法律。”[2]211893年 2 月,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重要领导人倍倍尔在帝国国会发表了题为《未来国家》的演说,又一次阐述了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新闻自由理念,他称“社会民主党今天在要求所有国家公民,不分性别,只要年满20岁,统统享有普遍表决权,同时享有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集会自由,一句话,扩大男人和女人的一切政治权利”[3]371。

进入合法时期后,德国社会民主党主要是在法律范围内争取新闻自由。当时,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保守派仍比较敌视社会民主党,认为社会民主党的许多主张非常危险,社会民主党的报刊十分激进。德国当局经常运用法律上所谓的“诽谤”、“煽动叛国”等各类罪名和各种手段打压德国党,但是此举不仅未能把社会民主党恐吓到完全顺从,反而使社会民主党的报刊体现出了一种独立的精神[12]72。广大社会民主党报刊记者冒着遭受“身体痛苦”的危险,运用《帝国新闻法》(Reichspressegesetz)等相关法律,在法庭上、报刊上展开斗争,积极维护社会之中的新闻自由。有时“德国当局仅仅是期望通过法庭压制能够使社会民主党报刊的评论语气趋于温和,然而从社会民主党人对社会事件的反应来看,社民党报刊并未失去其文字上激进的锋芒。”[12]72社会民主党记者们继续坚持斗争,反对滥用政治制度,反对随意把“国际政治”和“海军基地”等作为“禁忌词汇”,要求在法律和社会正义面前人人平等。进入20世纪后,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利用法律开展的富于智慧的斗争开始见效,法院对记者编辑的无罪开释率不断增高。1907年1月,德皇凯撒·威廉二世(Kaiser Wilhelm II)在生日当天签署了一项法令,承诺从实际上放松对媒体的管制(特别是宣传社会主义主张的报刊)[12]69。此后,曾经令报刊编辑记者最为头疼的一项法律“紧箍咒”——“冒犯君主罪”(lèse majesté)不再发挥效用(德皇特别要求法律只惩罚有恶毒企图者)。

在政党之内,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在合法时期仍然主张保障党内新闻自由。1890年10月19日,在德国党进入合法时期的首届代表大会——哈勒代表大会上,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将党的领导机关和机关报之间的关系确立为“监督”而非“领导”。该组织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党的领导机关主持党的工作,监督党的机关报的原则立场……”[13]122在1900年9月的美因兹代表大会上,德国社会民主党在新的组织章程中又将其发展为“三权”(监察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和出版委员会)相互制约的党报体制①出版委员会(Press-Commission)又称报刊委员会或新闻委员会,只是前后翻译的不同而已。。该组织章程规定:“出版委员会和党执行委员会共同对中央机关报的一切事务特别是编辑部和发行部的人事任免作出规定。出版委员会同党执行委员会产生意见分歧时,由监察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和出版委员会投票表决,三方权利平等,各占一票。”[13]254-255虽然后来的党代会曾通过数个新章程,但是关于党的机关报这一部分的表述,自此再无较大改动。直到1912年9月开姆尼茨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组织章程中,仍然在强调“三权”相互制约的党报体制②1912年开姆尼茨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第25条规定:“新闻委员会和党的执行委员会共同决定中央机关报的一切事务,特别是聘用和解雇编辑部和发行部工作人员。当党的执行委员会和新闻委员会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由监察委员会、党的执行委员会和新闻委员会以平等的权利各执一票表决而定。”具体参阅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388-389。。在这种“三权”相互制约的党报体制之下,批评意见和反对观点得到了较大宽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尽管在报刊和会议上反对党的政策的权利有时会受到侵害,但这种权利在原则上从来没有被否定过。”[14]295亚历克斯·霍尔(Alex Hall)在研究德国社会民主党及其报刊时指出,“通常而言,德国社会民主党党报编辑部及其工作人员对于新闻报道和评论拥有相当大的自由。”[12]34

同时,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各派重要领导人也都主张保障党内新闻自由。1891年10月16日,在爱尔福特代表大会上,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激进派”领导人倍倍尔在论及党在合法时期的策略时指出:“党内言论自由是它的一个生活准则,一种当然的权利,领导人本身也在极其充分地和极其广泛地利用这种权利。如果不是这样,党就会发生分裂或者走向灭亡。”[3]268在1896年10月的哥达代表大会上,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温和派”领导人威廉·李卜克内西(Wilhelm Liebknecht)在大会发言中指出“中央报纸属于全党”,他强调:“只要不压制少数,我愿意达成任何协议。党的机关报不能变成纽伦堡大漏斗,以便向同志们灌输智慧。正因为我们从各方面促进独立思考,创建了独立性机构,从思想上培养了工人,所以我们才能在反对敌人的战斗中占优势。”[13]2151902年,所谓“机会主义主要代表人物”的格奥尔格·福尔马尔(Georg Vollmar)在慕尼黑代表大会上同样宣称:“如果有人企图压制言论自由,那么,没有一个真正的社会民主党人会俯首帖耳服从这样的检查。如果加入社会民主党并挣脱旧的不自由仅仅是为了用一种新的不自由来代替,那确实是不值得的。”[14]304在第二国际时期的各类争论中,“激进派”与“温和派”、“左派”与“右派”、支持者与反对者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甚至是斗争,但是双方均没有制定压制内部新闻自由的政策或制度,也没有互相将对方开除出党。

特别是在《哥达纲领批判》发表事件中,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接受了恩格斯的批评,进一步保持了党内新闻自由的原则。当时,《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已正式废止,德国社会民主党决定在党的报刊上讨论党的纲领。恩格斯整理了马克思于1875年所写的《哥达纲领批判》及其所写的序言,寄给了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主编的《新时代》(Die Neue Zeit),建议发表。考茨基回信告诉恩格斯,称“发表是必要的。而且恰好是现在”[15]184,并把马克思的稿件送去排印。然而,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和国会党团坚决反对发表该稿件,而且出版人约翰·狄茨(Johan Dietz)也非常害怕,要求把文章送给党的领导审阅。但是考茨基“不愿意这样做”,他认为“党的领导不能禁止”恩格斯“发表这篇文章”,“而且,如果文章在维也纳发表,对我们(指德国社会民主党——引者注)是无法洗刷的耻辱”[15]186。为此,考茨基顶住种种压力在《新时代》1891年第1卷第18期上发表了该手稿及序言。事后,德国党的领导人指责出版人狄茨和主编考茨基,称这是一种“轻率行动”,要求停止发行当期《新时代》,甚至打算对《新时代》进行审查。针对德国党的领导人要把《新时代》移交给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管理和进行审查的威胁,考茨基针锋相对,以辞职相威胁,而恩格斯则站在考茨基一边严厉批评了德国党的领导压制党内新闻自由的企图,他在致倍倍尔的信中指出:“既然你们在自己的队伍中实施反社会党人法,那你们和普特卡默有什么区别呢?……执行委员会和你本人对《新时代》以及所有出版物保持着并且应该保持相当大的道义上的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你们也应该而且可以以此为满足。”[9]88在这封信中,恩格斯还批评了威廉·李卜克内西在《前进报》上撰文批评《新时代》的做法,他说:“《前进报》总是夸耀不可侵犯的辩论自由,但是很少使人感觉到这一点。你们根本想像不到,那种热衷于强制手段的做法,在国外这里给人造成何等奇怪的印象”[9]88。这样,在恩格斯的干预和广大普通党员的支持之下,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基本上接受了这种批评。倍倍尔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明确表示,“对于发表书信这件事本身,谁也不会反对;但是必须做到,在发表的时候,删去那些与批判无关的伤害个人和揭露个人的东西。”[16]477-478德国党的中央机关报《前进报》后来也转载了马克思的这篇批评文章,以“默认”的方式维持了党内新闻自由的原则。正如陈力丹所指出的,“后来德国党的领导人之间、党员和领导之间的自由争论,无论是在党报上,还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上,都习以为常。”[17]255

三、结 语

在第二国际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人不仅在社会之中坚决反对各类新旧书报检查制度和非常法,致力于为所有人(不分性别和阶级)争取新闻自由等基本政治权利,而且在政党之内反对压制批评观点的做法,努力捍卫党内新闻自由的原则。总体而言,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这种新闻自由理念体现了民主的特征,它既保障社会之中和政党之内多数派的意见,又尊重少数派特别是反对者和批评者的观点;它强调权利平等和人人普遍享有,既不以阶级和党派为绝对标准,又不以自身政党的非法和合法为转移。这种理念与新闻自由的理论先驱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主张几乎完全一致,密尔认为新闻自由的本质就在于少数人能否自由发表意见,他指出:“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正当。”[18]19尽管二者论述的具体背景不同,但保障人人普遍享有的新闻自由的实质应该是相同的。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所主张的这种新闻自由也不是没有边界和不受约束的,他们普遍认为报刊应该避免人身攻击和注意保护青少年免受色情内容的影响。对于前者,威廉·李卜克内西“反对同志间的争论在私下进行”,他指出:“只要辩论中没有极不光明正大或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那么,从论争时言论绝对自由的立场出发,对辩论不加任何限制。但是,绝不允许诋毁一个同志在党内的声誉。这是大家都同意的原则。”[13]215对于后者,在1896年的哥达代表大会上,威廉·李卜克内西、理查·费舍(Richard Fischer)和倍倍尔等人一致批评了史太格尔主编的《新世界》的“艺术”倾向对于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李卜克内西指出:“《新世界》作为家庭刊物对正在成长的孩子们刊登这些色情的东西,色感肉欲将对孩子们起什么作用!由于社会和经济状况,无产阶级现在已经贫困不堪,难道我们还应该使无产阶级的后代身心受害吗?”[13]218费舍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表示,“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不是艺术纲领问题,而是史太格尔没有充分注意到《新世界》也是一份家庭报纸,每个人都想拿给成长中的孩子阅读。我肯定不是道德家,但我也不得不禁止我的孩子看《新世界》。”[13]221

总而言之,在第二国际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对新闻自由的这种追求和捍卫对德国新闻自由的确立发挥了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欧洲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新闻自由理念和实践产生了广泛影响。当时的波兰社会民主党人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曾描述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这种影响,她指出:“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的社会民主党,荷兰、斯堪的纳维亚、瑞士和美国的工人运动,都日益热心地沿着它的足迹前进。而斯拉夫语系的国家,即俄国人和巴尔干的社会民主党则以无限钦佩、几乎毫无批判的目光仰望它。……德国社会民主党被看做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完美无缺的体现。”[19]390显而易见,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对于保障党内外新闻自由的这些探索对于今天正在构建“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们来说,亦具启发意义。

[1]Vernon L.Lidtke.The Outlawed Party:Social Democracy in Germany,1878-1890,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6.

[2]张世鹏编译:《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汇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所(编):《倍倍尔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5]Franz Mehring.The Law against the Socialists,In Frank Mecklenburg and Manfred Stassen(Eds.),German Essays on Socialism in the Nnineteenth Century:theory,history,and political organization,1844-1914.New York:Continuum,1990.

[6](德)弗·梅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第4卷),青载繁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6年版。

[7]Kenneth R.Nelson.“Government and Press in Germany,1870-1945”,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1970(16).

[8](德)弗·恩格斯:《给“社会民主党人报”读者的告别信》,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9](德)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和恩格斯致奥·倍倍尔等人》,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德)爱·伯恩施坦:《社会民主党内的学习年代》(摘录),李进军、曹伯隽等译,载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六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1]Erkl¨arung.Der Sozialdemokrat,Nr.14,2.April 1885.

[12]Alex Hall.Scandal,Sensation and Social Democracy:The SPD Press and Wilhelmine Germany 1890-1914,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13]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4]Carl Emil Schorske.German Social Democracy,1905-1917:The Development of the Great Schis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5.

[15](奥)卡·考茨基:《卡·考茨基致弗·恩格斯》,载中共中央编译局资料室(编):《研究〈哥达纲领批判〉参考史料》,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

[16](德)奥·倍倍尔:《奥·倍倍尔致弗·恩格斯》(189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编译局译,载(德)维尔纳·布卢门贝格(编):《恩格斯和倍倍尔通信集(1868-1895)》,,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7]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想体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8](英)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19](波兰)罗莎·卢森堡:《社会民主党的危机》,载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卢森堡文选》(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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