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功欧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江西 南昌 330077)
周敦颐“希圣”之学的心体论基础与“立人极”核心
赖功欧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江西 南昌 330077)
周子之学可概之为“希圣”之学。其“希圣”之学的根本宗旨在使道德由外在的制约规范变而为个体的内在要求,故其有深刻的心体论基础。“幾善恶”,即以思之功落实于“幾”上,洞见“幾微”,化除“幾恶”,思而纯其心体,仁义中正之性得以显现,从而使道德实践之主体终归于善;这正是周子“希圣”之学的价值取向所在。从周敦颐的整体理论体系看,无欲则“静虚动直”的主张非常重要,它是以“诚”体为核心的逻辑结构中的基础。人性的力量始于此,通过无欲的修炼,达于“静”的自然本性,归于诚的最高境界。因此无欲以学圣,是周子《通书》之大旨。周敦颐将主静作为修身的基本原则,以“中正仁义”而达至“立人极”为其核心内容。这一理论的内在逻辑为:静虚而动直,动直则廓然大公,公之极则“溥”,即周遍而无所不及。修养至此,可谓圣人境界。
周敦颐;“希圣”之学;立人极;心体论
如果我们把传统的中国文化看成是一种“圣贤”文化,那么,周子之学便大略可概之为“希圣”之学。周敦颐作为宋代理学的开山人物,其主要贡献即在此。宋代理学,天道 观是人性论的准备,而心性论又是修身论(特别是修养方法)的准备;它们一“理”贯通,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与《通书》,即为宋明理学作了这种一理贯通的理论奠基。周敦颐和早期儒家一样,有志于道德理想之目标,这正是其“希圣”之学最终价值取向。周子的这一取向在其《通书·志学第十》中有高度概括的命题性表达:“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志从学来,学以裕志;故周子继言“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周子的“希圣”之学,根本宗旨在使道德由外在的制约规范变而为个体的内在要求;因而,它在心性论上的完备与成熟,使道德修养的方法论具备了相当深刻的思想基础。宋明理学倡言人人可成为圣人,故其理论主要聚焦在教人怎样做人,而其修身方法,通常是把积学明理作为立其大本、集义养气作为正其志意、由静而敬作为专致主一的步骤或方法;通过这些方法,达到“成圣”目标。周敦颐的“主静,立人极”,则是对修身方法与成圣价值取向的统一;这一命题揭示出:在道德实践中,人们可以充满自信地付诸实施,只要通过努力,人人都可达成成圣目标。朱子在《隆兴府学先生祠记》中,对周敦颐的“希圣”之学有个总体概括:“盖尝窃谓先生之言,其高极乎无极太极之妙,而其实不离乎日用之间;其幽探乎阴阳五行之赜,而其实不离乎仁义礼智刚柔善恶之际。其体用之一源,显微之无间,秦汉以下,诚未臻斯理者,而其实不外乎六经、《论语》、《中庸》、《大学》七篇之所传也。……性此理而安焉者,圣也;复此理而执焉者,贤也。自尧舜以来,至于孔孟,其所以相传之说,岂有一言易此哉!……及先生出,始发明之,以传于程氏,而其流遂及于天下,学者始知圣贤相传之实乃出于此,有以用其力焉。此先生之教所以继往圣,开来学,而大有功于斯世也。”[1]339此中朱子所言“及先生出,始发明之”,乃至“圣贤相传之实乃出于此”,其评价之高,实透露出周敦颐“希圣”之学的历史地位及其价值。《宋史》对周敦颐的记载亦可略窥一斑:“博学力行,著《太极图》,明天理之根源,究万物之终始。又著《通书》四十篇,发明太极之蕴。……其言约而道大,文质而义精,得孔、孟之本源,大有功于学者也。”[2]此中所言“得孔、孟之本源”,当可见出周郭颐“希圣”学的源头所在。
无论根据周子本人的“希圣”命题,还是根据历史评价,我们都可将周子之学界定为“希圣之学”。周子一生短短的两部文献《太极图说》、《通书》中,在在显现了其对“圣德”、“圣人”、“圣王”、“圣功”、“圣学”、“睿圣”、“希圣”的诉求。此一“圣”字,成了周子文献出现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
周敦颐的“希圣”之学,是有着深刻的心体论基础的。他以“寂然不动者”为心之体:“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幾也。诚精故明,神应故妙,幾微故幽。诚、神、幾,曰圣人。”[1]诚、神、幾在这里都成为了心体论中的概念了。寂然不动是心之体,而周子说“寂然不动者,诚也”,这个诚就不仅仅是天道论中的“诚体”,而是天人贯通的一种本然的精神境界。“诚”作为贯通天人的本体性范畴,此处显为人道中“心体”之说。须知,周子《通书》开篇几章便立于“诚”这一范畴——《诚上第一》、《诚下第二》、《诚幾德第三》,或知此“诚”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何等重要之地位;而其深意,不仅在将“诚”作为天道诚体,亦将其作为人之心体。故周子在《通书·诚上第一》起始便言:“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者也。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元、亨,诚之通;利、贞,诚之复。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此诚之“立”、“通”、“复”过程,贯通天人,既关涉宇宙论,又关涉道德论;终归落在一个“诚”字上。周子将此诚直接对应于寂然不动之心体,其深意是要以此心体作为“感而遂通”的前提条件。寂然不动而为诚的心体,其发用则为“神”,故说“感而遂通者神也”。显然,这是精神(心)本体之作用。周子的高明之处在再加上一个“幾”字,幾是虽动而微,可见又不可见处,处于动静有无之间,按周子自己的解释是“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朱子的解释是“至其微动处,即是幾,幾在诚神之间。”[1]106周子用诚、神、幾三个概念论心,这个“幾”就作为心体到神用之间的中介范畴了;朱子所谓“幾在诚神之间”是也。这样,心体之寂然与诚对应,心体之感通(用)与神对应,心体处于寂然与感通的有无之间与“幾”对应。黄幹在《无欲斋记》中说:“寂然不动,心之体也。事物未接,思虑未萌,湛然纯一,如水之正,如衡之平,则其本静也。……故主静者所以制乎动,无欲者所以全乎静,此周子之意,而亦有所自来也。”[1]341黄幹已明确说到寂然不动为心之体,动由静出,用由体出,寂然不动是心体本然静中境界,如此方能万象毕具,故周子主静,以静为体,动为用,静而后“人极”可立。重要的是,寂然不动之心体与“诚”的内在逻辑关系何在?又为何要从心体发用之初的“幾”上论善恶?请看周子《通书·诚幾德第三》:
诚无为,幾善恶。德,爱曰仁,宜曰义,理曰礼,通曰智,守曰信。
在朱子看来,“诚无为”说的是本体寂然不动之无为,“幾”则是“动之微”;动而有为,则有善恶。在其初心有毫忽之微时,宜为穷察,便能识得是非。幾微之决,善恶可分。周子的诚无为,幾善恶的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因为人之为人,在于其有理智,能思维,故能明辨是非善恶;特别是人之一念如果于萌芽状态的露而未露、动而未动的“方感之初”,就能觉察,实显人之灵性所在,可达到圣而神的境界。此心体之发用被周子称为“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这正是孟子所说的“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的境界。
处在有无之间的幾微幽隐是不可见的,这也正是“幾”的妙处。“幾”这一概念表征了宇宙与人生的深奥;周子主张守静,便是要使人控制未发已发之际的“幾微”间的状态,关于“主静”之说,我们在后面谈修身方法时还要讲到。心体纯一则明,神应感通则妙,有无之间、幾微不可见则幽。这虽是本于圣而言,实则为开发人心之成圣的基础;心体之神用是“充周不可穷”的,因其神感神应能通天下之故。所以周子又说:“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通书·诚下第二》)这个心之所以能作为“心体”,就在于它的“静无”,静时纯一不杂,处于“至正”状态,但决非真正的“无”;因其动时则有,所以能达到“明达”。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又指出:“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人既得“正且通”的清气而为“秀”,故有“灵明”,灵明之心体,发用必为“神妙”。所以“神”亦即人心认知活动能达到的一种最高而又不可言说之境界。心之认知活动,其神妙莫测的功能在于虚而灵明的心体,所以能感物而动,动而中节,使善恶昭明于心。“匪灵弗莹”,不为外物所遮蔽,纯一而静的心体,就能透彻地明理以至于“神妙万物”,故曰“静虚则明,明则通”。
周敦颐又用“思”与“睿”两概念代表了心体之用:
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无思,本也;思通,用也。幾动于此,诚动于彼。无思而无不通为圣人。不思,则不能通微;不睿,则不能无不通。是则无不通生于通微,通微生于思。故思者圣功之本,而吉凶之幾也。易曰:“君子见幾而作,不俟终日。”又曰:“知幾其神乎!”(《通书·思第九》)
显然,周敦颐所要强调的重点在思而无所不通者为圣人。思是心体之作用与功能,孟子所言:“心之官则思,”正是对应于“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而言的。但为什么要说“无思,本也”?这也许是周子欲以虚灵不昧之心体为本,本体为形而上的,当然是“无思”,无思为体,“通微”为用,所以无思决非“不思”,心之本体毕竟要落实于“思通”之用上。结合周子所说的“厥彰厥微,匪灵弗莹”,更可看出其旨意。这两句话是指无论彰著明显还是幽隐未形,不经过心体神妙之用,皆不能使之通透明白。“灵”就是心体虚灵而神用。周子的目的在于以“思”为作圣的功夫:思——睿——圣,而并非言一般作学问或其他之“思”。因此“思”之重点仍在“幾”上,知“幾”才能通微;作圣的功夫,首在于辨是非善恶。故知幾通微则无不通。所以周子不说思为学问之本,而说思者“圣功”之本,完全是从道德主体意义上说的。结合其“幾善恶”的观点,即以思之功落实于“幾”上,洞见“幾微”,化除“幾恶”,思而纯其心,仁义中正之性得以显现,从而使道德实践之主体终归于善。这正是周子“希圣”之学的价值取向所在。
一般认为,周敦颐的“无欲”说从佛道二家而来,然周敦颐的目标却在建树儒家“人极”之道德主体。人们把他的无欲说与程朱的“存理去欲”同等看待,正如其《通书·圣学第二十》中所说:“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幾乎!”从周敦颐的整体理论体系看,无欲则“静虚动直”的主张非常重要,它是以“诚”体为核心的逻辑结构中的基础。人性的力量始于此,通过无欲的修炼,达于“静”的自然本性,归于诚的最高境界。因此无欲以学圣,是周子《通书》之大旨。
然而,无欲与“静虚动直”是什么关系?所谓“静虚”是指此心如明鉴止水,无一毫私欲在其中;静虚为体,动直为用。动直在朱子看来是指动无所碍,若有私欲,便碍便曲,便不是直。曲则私,私则狭。无私欲挠之,其动才能从天理流出。周敦颐的这段话,其思维紧密而连贯,无隙可击。心体之静虚,是以无欲为基础的;静虚明鉴,则邪不能入。所以心体之虚,乃“明”之前提;明则道理通透,通为明之极,明而达于通。同样,无欲导致的动无所碍,直道而行,又是“公”的前提——“动直则公”。而“溥”则指公之极。可见无欲作为“静虚动直”的重要前提条件,是这章“圣学”内容的奠基石。周子又指出:“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治。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苟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通书·刑第三十六》)周子讲寂然不动,是将其作为心体现“诚体”的关键;这里所讲的“欲动情胜”,则显然指人心之所趋向,这实际上是以善恶为根本标准。也就是说,有情欲,必有善恶,必导致利害相攻。情是心之动,若其掩蔽天理,微暧不明,也即遮蔽了心之光明。因此,周子极力主张无欲故静,主张心纯;并在“诚”的范畴基础上,将这一理论系统化。《太极图说》、《通书》都可看出这一用心所在。故其无欲说,前有太极诚体、天道动静之理,后有人道幾微、圣人之学,它们都在周子的范畴网络中有恰如其分的重要位置,成为理学天理人欲说的开端。后来,张载、二程、朱子以及象山,都对他的这一理论作了极大的发挥,使其突显为理学一大核心论域。
“静”这一理念是中国哲学中重要范畴之一,道家以其养生练气,佛家以其达到超脱境界。理学家则普遍以主静修身。实质上,静以涵养,敬以省察,正是理学中讲心性修养的基本方法。静则虚,虚则明,明则神。静中涵养,可使心体自我呈现;持敬穷理,主一严整,自做主宰,敬以省察自心而不可倾刻间断。可见由静到敬是作为实际有效的方法论而被理学家所强调的。但我们必须指出的是,静与敬之分,在理学家们的解说中决非壁垒分明的。
必须指出的是,周敦颐的主静立人极与无欲故静说,与其无极太极的宇宙观相统一;因其在宇宙论中,乾坤各兼动静,动静是相对而言的。乾之动为健,坤之动为顺。太极所呈的动静两种状态,又可以互相转化;动至极为静,静至极则又动;动静互为对方存在的根据和转化的归宿,含有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周敦颐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又说“无欲故静”,正是根据太极动静之原理而来的。朱子在对此的解说中便认为,人具有动静之理,而常常失之于动。欲动情胜,利害相攻,则人极不立,而圣人则能全动静之德,常本之于静。静中境界,万象毕具,此心湛然,此时才能真辨别是非善恶,故主静而后能立人极。朱子说“苟非此心寂然无欲而静,则又何以酬酢事物之变,而一天下之动哉!故圣人中正仁义,动静周流,而其动也必主乎静。”[1]58应该说,这抓住了周敦颐主静说的命脉。
周敦颐虽从太极本体出发,看出万物始乎静,终乎静,如老子说“归根曰静,静曰复命”,是指有一个原始的“静”的状态。而周子则以此种本体之静,转化为圣人主静,这当然不是随意所指更非将两者硬性凑合,而是在通过对天道的认识,洞察出主静能动而无不中节,而又不失其本然之静。因此,这是从天道自然的本体论思维路径而得出的人生静修涵养之理,亦即以自然主义为基础而达至人文主义目标的修身论。周敦颐将主静作为修身的基本原则,以“中正仁义”而达至“立人极”为其核心内容。这是显而易见的。
周敦颐虽没有具体的格物致知之论,但他对德性之知是极为看重的。这不仅可从其修养至圣的基本观念表现出来,而且在他的“师友”之道,“诚幾德”之义理,“志学”之修养中都可见出他对学问日增、修养日进的关系及境界的强调。
按周敦颐的思维理路,首先是把“中正仁义”作为道德性命之学,这是他的人生论总纲。他以此为人生修养的目标。“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太极图说》)有了这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的修身目标与方法论,才能达到与天地合其德的境界。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周敦颐在《通书》中认为有“设教”的必要:
故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故先觉觉后觉,暗者求于明,而师道立矣。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通书·师第七》)
圣人立教是以传道为心,此即以先觉者启发后觉者的觉悟。常人都会须以求道为心,这是“求学”,也即“求于明”,明即明理。有教有学,师道才立得起;求学明理,就能修身养性能至于善,达于“中”。所以在周敦颐眼中,师道立,必使善人多,善人多则天下治。其前提当然在个体之善,而个体之善又在其积学明理——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这里的逻辑连贯是一看即知的。周敦颐为进一步论述这一必要的人生修养的条件,“必有耻,则可教;闻过,则可贤。”(《通书·幸第八》)朱子解释说,有耻则能发愤而受教;闻过知改而为贤。有人把“知耻”作为中国圣贤文化的一大特点,是有其理由的。人能知耻受教,闻过而改,才具备修养而不断上进的可能性;而人总是在不断求学明理的过程中,实现这种可能性的。所以周敦颐又强调“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通书·志学第十》)程颐在受到周子这种教导后,曾写过《颜子所学何学论》,认为凡学之道,不过是正心养性而已。周敦颐之所以要以伊尹、颜渊为标准,就是要人们不断努力,学识日增,修养日进;这样的治学目标完全与修养至圣之目标一致。朱子注曰:“虽志于行道,若自家所学,元未有本领,如何便能举而措之天下?……然亦必自修身始,修身齐家,然后达诸天下也。”[1]121朱子确看重“学”的本领并与修身结合起来。对此,孙奇逢说得极为中肯:“志从学来”。[1]121可见,积学明理(周子谓“求”学)作为修身的方法,是不可或缺的。周敦颐在《通书·师友下》中又反复申言道义之学之于德性修养的重要性:
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人生而蒙,长无师友则愚,是道义由师友有之。
道义是公理,是穷天地亘古今不变的,人若具此道义,从而具有道德修养与人格力量,才能显示出人生价值。然而这仍然要建立在积学明理之基础上。周敦颐认为若无师友的开导与规劝,人是很难开蒙的,人生来需要在师友帮助下学习;否则,就难免处于一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蒙昧、冥固状态中。因此,周敦颐极为强调师友之道之于“希圣”境界的重要性。
此外,须提及的是集义养气论,宋代理学家唯二程与朱子最重视孟子的集义养气论。此前,周敦颐虽未涉及此主题,但其“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等论旨,已是以气禀论性。其刚善之性即与孟子至大至刚之气有关系,所以朱子评价说:“濂溪说性,只是此五者,他又自有说仁义礼智底性时。若论气禀之性,则不出此五者。然气禀底性,便只是那四端底性,非别有一种性也。所谓刚柔善恶中者,天下之性固不出此五者。然细推之,极多般样,千般百种,不可穷究,但不离此五者尔。”[1]111周子虽未论及如何养气,但却极力宏扬师道、主张正义,使人达至刚柔皆善而至于中。其苦心正在以师道“正人之不中而已”。[1]114这也是“致养其气”的间接途径。气从义生,而义多从学而来。义者“宜也”,义而达于中,是产生正气的根本条件。这也是文天祥在《正气歌》中所歌颂的“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的浩然义勇之正气。须知,文天祥正是宋代理学所催生的英雄人物。
周子在《通书·圣学第二十》中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在他看来,人生境界应与静虚本体的状态取得一致,所谓“一”,就是纯一无杂。关于“一”,中国哲学中有极深刻的思辨,它不仅表达了对宇宙本体的自在状态,出同时是“一天人”的贯通天人之道,统一天人的一种表达,而当“一”单单用于人生修养的领域时,它则直接为静虚纯一的人生修养境界之表征。周敦颐在《通书·治第十二》中说:“纯其心而已矣。”如果纯一无杂是一心的状态,那么无疑也就是一种“无欲”的状态与境界。无欲并非纯一的条件,无欲本身即为纯一。人无欲之时,心即为纯一不二,而纯一不二正是体之未发的“静虚”境界,是心如明鉴止水,无一毫私欲在其中,故能“动直”,即作事一往无前,直道而行,无所曲碍。若有一丝私欲,便自生窒碍,便不是直。所以在朱子及其弟子看来,静虚是体,动直是用。虚则明,明则见道理透彻,所谓“明则通”。在这样基础上,才有清楚的道德是非观。由此而达到“公而至于溥”的人生修养的高境界。《礼记·祭义》云:“溥之而横乎四海。”可见溥有广大遍布之意。就周子这一理论的内在逻辑:静虚而动直,动直则廓然大公,公之极则“溥”,即周遍而无所不及。修养到此地步,可谓圣人境界了。
钱穆先生曾高度评价说:“是则濂溪之志与学,亦即大学明明德之道。程子朱子皆尊大学,亦可贯通于濂溪之意。伊尹之志,以天下为终极。而颜子之学,则以心意为基本。以一己之心意,而终极于天下之事事物物,即其至善之所止也。”[3]111-112志于“至善”之境,当然是儒家正统的“希圣”“希贤”之学了。更值得高度关注的是刘宗周对周子圣学的评价:“濂溪为后世鼻祖,《通书》一编,抒《中庸》道理,又翻新谱,直是勺水不漏。第一篇言诚,言圣人分上事,句句言天之道也,却句句指圣人身上家当。‘继善成性’,即是‘元亨利贞’,本非天人之别。”[1]94此中尤须提及的是刘宗周极有洞察力地指出了周子“言圣人分上事”、“句句指圣人身上家当”,周子“希圣”之学由此亦可见出。
事实上,就圣人境界之最终达成,周敦颐早已作了两个方面的铺垫,一是:人亦是生生不息大化流行的宇宙的产物之一,亦是“太极”本体的展开。另一方面,人是禀阴阳五行之灵秀而成,具有道德理性的基本能力;因为从根本上说,人“几希”于其他动物的最重要特性就在他有道德善恶观,周敦颐将此作为立“人极”的标志,据此而强调了人当以“中正仁义”作为尺度。这当然是一个极有意义的价值取向,然而对人类社会的进步而言,仅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而缺失前行的基本手段及方式,也是难以为继的。所以,笔者以为对周敦颐而言更难能可贵的是,周敦颐同时能注意到修身方法论的重要性,并极力主张以“主静无欲”作为人格修养的基本方法论。笔者以为,这也是朱子后来极为看重周敦颐,并将其作为理学开山人物的根本理由之一。
这里,需要稍加深化的是,对儒家而言,所有个体的人格修养,无不广及社会人群的基本秩序;而正是在这一点上,儒家看重“礼”的基本训练,周敦颐在《通书·礼乐第十三》中即以理训礼:
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礼理互训,不是没有根据的。理为天之道,《礼记·礼运》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是故夫礼,必本于天,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礼本于天是承天之道的说法,给理学家的礼学留下了广阔的形而上天地。而《礼记·乐记》更是直接把礼的实质归结于理。周敦颐以简捷而又深刻的思维,从“万物各得其理”的思路建构起君臣父子夫妇在伦理形式上的合理性。因而尊者自尊,卑者自卑,自然而然,名就其位,和谐合理,这就是周敦颐的“各得其理”、“礼先乐后”的意旨所在。周敦颐无非是要极力说明伦理秩序是发自自然,各得其宜,从而是合于理的。所以他还要进一步指出:“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通书·乐上第十七》)畴,指类,即门类之意;叙指序,即有秩序之意。为什么周敦颐谈礼必与乐结合在一起呢?其实这正是中国儒家的根本观念,儒家认为乐是通伦理的,并且有“和”和功能,是关乎风气的。儒家的原始精神,即可以礼乐二字概括。在儒家眼中,理想之世界必重礼乐!礼使人相互敬重,乐使人和谐流畅,与物通情。《礼记·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礼者天地之序。和则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致礼可以“治躬”,致乐可以“治心”。乐才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其形而上的意义在于:大礼与天地同节,大乐与天地同和。质而言之,礼乐乃实现社会群居的和谐之道。孔子对乐的最重要的见解即认为音乐要引人入善,顺从天道。《礼记·乐记》又说:“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儒家确实在礼乐当中看到了社会循序的统一与和谐,因而对礼别异,乐合同的说法建立了宇宙论的根据,并使其通于个体修身的基本方法。
周敦颐尤在此基础上强调了制礼法、修教化的重要性,因为这是“三纲正,九畴叙”的前提条件。我们知道,三纲是封建宗法制度的根本所在,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它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它如网上纽结,纲举目张,可使社会运转有序。前述周敦颐所讲“八风之气”,“天下之情”,可以看出他是极其注重整体的社会风气和人的精神风貌的。极为重要的是,礼的伦理秩序的最终实现,必须通过其教化民心、移风易俗的调节功能——此所谓化民成俗的教化功能。因而,在30年的政治生涯中,周敦颐一面做官,一面热心于儒家学说那种潜移默化之传播。据《年谱》载:他在郴县为县令时,首修学校,以教人;在合州五年,与士大夫广为交结,士之从学者甚众。在周敦颐的传道讲学活动中,处处可体现他是一位善启人心的圣学导师。据《宋史》记述说:“侯师圣学于程颐,未悟。访敦颐,敦颐曰:‘吾老矣,说不可详。’留对榻夜谈,越三日乃还。颐惊异之,曰:‘非从周茂叔来耶?’其善开发人如此。”大意为,程颐的学生侯师圣听不懂老师所讲的道理,就去向周敦颐请教,经周的开导与启发后,茅塞顿开。而程颐一知此事便立即猜测到,该学生一定向周敦颐请教过了。此事不仅说明周敦颐启发了侯师圣,更说明程颐当年定然受学于周敦颐。
[1]周文英.周敦颐全书[Z].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
[2][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钱穆.宋代理学三书随札[M]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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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219(2012)10-0007-05
2012-09-06
赖功欧(1954-),男,江西南昌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南昌大学哲学系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化。
(责任编校:张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