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海峰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哈尔滨150028)
农产品期货是世界上最早的期货品种之一,从1848年芝加哥的82 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开始,农产品期货就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从1990年设立以来,对控制农产品的现货风险起到了很重要作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是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金融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国农产品期货在发展了20 多年后的今天,却暴露出许多问题。
期货市场的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套期保值分散现货市场的风险,同时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来有效地调节现货市场的供求,减小生产经营风险。从国际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来看,有效地期货市场应建立在相对发达、成熟的现货市场基础之上。但是从我国的实际状况来看,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育并不完善,市场的发育程度很低,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等大宗农产品和日常百姓必备的大蒜、马铃薯、绿豆等农产品的特殊性,政府担心放开农产品价格,会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影响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所以倾向于对他们进行价格管理[1]。尽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向着市场化的方向进行,然而由于国家保护价制度通过国有粮食企业来进行,加剧了国有粮食企业行政化,导致其经营决策往往带有政策性。由这些行政化的企业博弈出的价格是不完全的。特别是政策要求国有粮食企业顺价销售,但由于大多数时间粮食市场总体上是供过于求,决定了粮食价格较长时期维持比较低迷的走势,违背市场原则的市场行为,则自然会影响市场价格的完全性。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生命,在价格不能市场化的条件下开展农产品期货交易,会制约期货市场功能更有效发挥。国家干预农产品现货市场价格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价格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格空间。如果商品价格缺乏波动性,投机者就缺乏投机的原动力;相反,如果价格波动剧烈,国家会直接干预市场,影响二级市场价格的有效形成,投资者就会承担政策风险。在目前粮食流通体制下,我国的广大农民没有进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能力和愿望,国有粮食企业是按国家定价收购后实行顺价销售,由于粮价是固定的,农民和投机者就降低了进行粮食期货交易的需求和欲望,造成期货市场的发展缺乏原动力。
主要表现在:农产品期货主体资格限制多。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进出自由的市场,对进入主体资格存在限制。其一是硬性的制度限制,其二是软性的“进入壁垒”限制。根据1999年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均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当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参与者体现出“两民”的特点,即农产品的民营企业和民间闲散资金。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境外机构、金融机构、各种基金及投机资金等,受国家政策及社会理念的限制,目前不能进入期货市场。从发达国家的期货市场的经验看,一个稳定有效的期货市场应以机构投资者为市场主体。而我国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造成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资金规模小,市场稳定性差,影响了套期保值功能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根据投资者入市目的的不同,期货投资者可分为三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及投机者。而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市场主体主要是套利者、投机者,缺乏套期保值者。理论上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者包括农业生产者、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而我国有粮食企业、农民尚未成为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原因有两个:其一,我国国有粮食企业一直是政企不分,他们既具有部分执行政府政策的职能,又是参与市场化经营的市场主体。由于我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变,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使得我国国有粮食企业没有成为财务硬约束的市场主体,他们所面临的价格风险与政府下达的政策任务紧密相关。特别是近些年国有粮食企业亏损严重,沉重的财务负担使其经营困难。这些因素使我国的粮食企业既无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动力,也无进行套期保值的财力。其二,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没有像美国组织起成熟的农业合作组织,其功能是使小农生产与现代大市场对接,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信息,能够降低农民市场交易风险。但是,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及其他衍生品市场给中小投资者尤其是农民带来了诸多软性的障碍和不便:比如以农民为代表的中小投资主体缺乏期货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无法承受期货市场风险,加之由于每个农民的收集信息能力差、市场谈判能力弱,非常容易出现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另外,在我国能为农民和农产品期货市场之间起桥梁作用,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中介组织还很少。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从1990年至今已运行20 多年,但在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只有玉米、大豆、棉花、菜籽油等10 来种上市合约品种,上市品种数量明显与投资者的要求不匹配[2]。而美国是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也是上市交易农产品期货品种最多的国家。现在,美国拥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中美洲商品交易所等多家农产品的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包括玉米、豆油、大豆、豆粕、大米、小麦、白糖、棉花、柑橘等30 多个农产品的期货合约和相关期权合约[3]。
另外,合约品种上市的审批机制市场化程度低,严重限制了我国期货品种结构的优化。这对完善农产品期货的品种结构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期货品种结构的不完善制约了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价格形成机制中的竞争力。同时,从世界各国期货交易所的情况来看,几乎全部农产品期货品种都具有对应的期货期权交易,用来分散和对冲农产品市场的风险。但我国到目前为止期货市场还没有推出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在客观上严重制约了国内投资者采取更灵活的方法规避市场风险,使粮食企业在参与套保保值和避险时感到极为不便。
农产品期货市场自创建以来风险事故频出,主要是因为管理层监管力度不够,没有统一的期货法律,对交易所的数量、布局、运作缺乏规划,对经纪公司的数量、运作、组织形式等缺乏有效管理等。目前中国期货交易所的规章制度正逐步完善,包括大户报告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等均在各交易所实施。但是各交易所仍然风险事故频出,其主要原因是风险监控和处罚力度不够,大户分仓,借仓交易,使交易所的大户报告制度形同虚设,有些交易所不公开大户持仓量、仓单量,人为破坏期货市场信息公开的规则,客观上为大户操纵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对经纪公司缺乏有效的管理,不法经纪公司不仅在自营业务中蓄意违规,而且帮助不法投机者转移持仓、分仓或提供不实交易记录,以逃避管理部门的检查,投机者的这些行为往往造成较大的交易风险,尽管这几年许多市场风险得以化解,没有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市场运行基本平稳,但也暴露出市场风险预警和事前控制能力的缺陷。在市场风险苗头出现时缺乏有力措施化解,待到矛盾激化时才被动地出台风险控制政策,以致造成一些社会负面的影响。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只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发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作用。
在现货市场充分发育的基础上产生的期货市场,对我国来说发展较晚。我国应该在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现代化的期货市场,从而缩短市场发育成熟的进程。而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产生和运行的必要前提,现货市场发育不完善期货市场就很难运行。
当前,我国农产品现货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第一,农产品现货市场的主体发育不充分,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基本上还是分散的小农生产,专业化程度低,规模小,农民商品意识差。第二,从事农产品仓储、销售和加工企业中的国营企业竟争意识、风险意识不足,虽然有些私人企业和个体商贩竞争意识强,但法制观念和契约观念差,坑害农民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经常发生。第三,目前的农产品市场存在严重的区域分割现象,原因是地方政府利用自身的权力搞小而全,最终形成地区封锁、区域分割的局面,不能满足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农产品现货市场发育程度低既有长期计划经济的结果,也有我国农业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原因,所以必须采取措施深化改革,加快农产品现货市场的发育。这就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政府要转变职能,使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经济,把地区分割、封锁、垄断的局面彻底改变。第二,要大力发展各种中介组织,将分散的个体农户联系起来进入市场。第三,深化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使其成为真正的自负盈亏,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第四,还必须加强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利于保证我国农产品市场规则有序,为农产品期货市场的顺利发展创造坚实的条件。
加强对现货市场秩序的整顿,期货市场作为现货市场的派生市场,能够为现货市场的生产、流通、资源配置和分散风险服务。所以它应该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只有这两个市场良性互动才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我国现货市场的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现货市场的信用危机严重妨碍了期货市场套期保植功能的充分发挥,导致许多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所以需要建立一整套良好的与现货市场相配套的信用体系、物流运输体系及质量标准体系等。
采取措施培育期货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变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中小散户比重过高的局面,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从而提高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保障市场稳定性。海外发达的期货市场发展实践表明,规范、合理的投资者结构是期货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强、功能发挥好的前提与保障。但目前在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市场参与的主体绝大多数为中小散户。统计表明,我国期货市场的投资者,100 万元以下的客户,占到交易量的80%以上。而国外期货市场发达、成熟的国家,市场活跃的参与者包括各种形式的农户、企业和中介组织等。然而这些参与实体在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中却很少。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共有注册客户5 万多个,其中法人户仅有3 000 余户,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参与期货市场。因此,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饲料企业,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套期保值交易的市场手段,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结果既可以使农产品期货市场增加一个使它能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市场主体,又可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回避价格风险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水平。
要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稳妥地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产品期货市场现实和潜在的重要力量,参与期货市场是企业经营和投资的需要,是企业做大做强的辅助工具。但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很大一部分实力不强,抗风险的能力弱,参与期货市场的条件也不够,如何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的实力,引导和帮助他们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是一项比较紧迫的任务。可以通过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来拉近他们与期货市场的距离,不一定让农户参与期货市场,但可以引导他们通过一些中介来了解市场的信息和行情的变化。真正让农民分享到期货市场发展的好处。
我国建立和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之一就是要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的功能,避免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稳定农业生产与流通,使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而现实是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极少有农民参与,9 亿农民作为我国农产品主要生产者,如果他们不能在参与期货市场中受益,那么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因而在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同时,必须引导农民进入期货市场,通过期货交易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4]。
目前我国有9 亿多农民,2 亿多农户,由于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小、收入低,资金短缺,如果让这样的农户单家独户进入期货市场则存在很大的困难,加之由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重,缺乏对期货市场这种高级的市场形式的认识,参与更谈不上。那么要求政府出面帮助、扶持,积极引导农民进入期货市场,从各个方面为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创造条件。其一,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各种规则时要考虑到农民的现状,在交易资格、交易费用等方面制定出有利于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条款。其二,要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商品集中起来进入期货市场交易,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目前国际期货产品中,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期权品种90 多种,其中农产品期货期权交易品种20 个;我们的邻国印度的农产品期货也有100 多种。相比国际市场,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数量较少,我国进入期货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种主要有大连交易所的大豆、豆油、豆粕、玉米,郑州交易所的小麦、棉花和上海交易所的橡胶等,不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农产品期货品种的20%,差距比较大。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市品种的之所以较少的原因之一是期货市场治理整顿期间的结果,随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加入WTO 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全面融合,农产品期货品种创新的就显得十分必要,必须改变目前我国期货交易品种过少的局面,在巩固原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应适应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偏好和需要,适时增加一些投资者急需的品种。开发一些投资者喜爱的小品种,来吸引投资者积极入市参与交易,活跃农产品期货市场,目的是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晴雨表”作用,使农场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互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和有机统一[5]。因此,应积极开发上市新品种,比如,我国生猪年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50%,生猪养殖与消费范围广泛,质量标准与检验检疫法规体系健全,品种、等级易于划分,比较适合开展期货交易。另外,也可增加鲜蛋、活牛、化肥、大蒜、苹果、橘子等的期货上市品种,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积极探索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天气指数期货,锁定农业自然灾害成本;尽快推出农产品期权,有效规避期货风险,健全期货交易机制。
各国期货市场的监管都以保护投资者为目的。因此牢固确立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监管观念,坚决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者,依法打击违规行为。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建立较晚,农产品品种少,市场规模不大,投机者可以集中资金操纵某些农产品期货品种,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对农产品市场操纵行为和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同时,还应健全现货、期货市场信息发布和传递制度,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现货市场,为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强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认识。
[1] 厉耕,刘旗,李小贞.期货市场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J].经济研究参考,2011(12):60-61.
[2] 王骏,刘亚清.我国豆油期货与现货价格动态关系研究:基于日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7(6):11-18.
[3] 吕东辉,杨印生,王巍.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3(6):43-47.
[4] 蔡胜勋.我国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再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2008(3):32-37.
[5] 高志杰,罗剑朝.期货市场在“订单农业”中的应用研究[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6(9):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