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懿清(南通市档案局,江苏南通,226018)
2010年9月1日《工人日报》报道:济南市有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达到少交养老保险或早领退休金的目的,造假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目前已经悄然成风。2006年至今,已经查处造假档案3000余份。2011年2月18日《江海晚报》报道,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2011年1月查实了33份假退休档案。退休档案造假事件频频发生的现实,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大重要档案监管力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利益的诱惑是直接动因。能提前办理退休,企业和职工都求之不得。企业不再缴纳保险费,减少了负担,职工养老金收入也有保障。在利益驱使下,双方自然“同心协力”,挖空心思,档案造假,以求“皆大欢喜”。
信息不透明是先天不足。职工档案中的“三龄一历”即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是人事信息管理的基础,也是组织人事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事档案的核心信息。它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由于信息不透明,“三龄一历”与实际情况及历史记载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事档案中的“失真”现象,严重违背了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把关不严令有关部门难辞其咎。济南市2006至2010年,已经查处造假档案3000余份,其中有些已经“过关”办理了退休手续,是复查中发现的。这说明,“漏网”的都是审查不严的,没有做到人人过细,件件必严,发现可疑也未跟踪调查落实。有的案件就是内部人员充当“内奸”,“监守自盗”,利用退休审批权寻租;有的因为收了“红包”,发现年龄显然不够或档案明显造假,也“绿灯”大开,顺利通过;还有的因为有上级领导发来的“条子”或打来的电话,就轻易放行;再就是,遇有亲朋好友,即使明知违规的也照办不误。
近年来,利用“特殊工种”管理漏洞提前办理退休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大量存在,其中大部分是企业与职工所共同热心的。提前退休,“退”出了巨大的养老保险赤字;“退”出了企业、个人本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退”出了许多早几年走出国企、自谋职业者本该享有的公平。须知,一个人造假提前退休一年至少可领养老金万把元。
众所周知,炮制子虚乌有的“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主要发生在处于改制边缘的老国有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本来体现着政府对高危、高污染岗位从业者的人性化关爱。但是,如今这项政策却被一些企业以“为职工办好事”为由所利用,而职工们又苦于企业不景气,下岗的威胁如影随形,巴不得“早退休早踏实”。“政策馅饼”就这样被无端蚕食。当然,更不能否认的是,一些劳动保障部门经办人员,明知此中颇多蹊跷,但也只是程式化“书面审核”,由此而衍生的渎职甚至腐败,也远未引起社会的关注。
弄虚作假提前办理退休,对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冲击相当大。一方面,职工提前退休后,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职工提前退休进入养老金统筹发放,加大养老金基金支出;入减出增,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养老保险基金,无疑雪上加霜,更难承受。所以,必须坚决堵死弄虚作假提前办退休的漏洞。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面对已经出现的退休档案造假现象,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站在依法管理国家档案事业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档案完整真实的责任、维护社会诚信、保证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的角度出发,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与合作,出台相关管理规范,把住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重要关口。但退休档案造假只是众多档案造假事件的一种,从中应该引发更多对重要档案加强监管的思考。
1.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摆正档案监管工作的位置。《档案法》及各级各类档案法规上明确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监督和指导职能,且监督管理工作是主要任务,这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一种国家意志。因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无旁贷,应当不断地强化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的力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复杂性,洞察各种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潜在危机,从各地发生的档案损毁事件中引起警惕,吸取教训,把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保管安全作为首要监管任务,加强各种应对自然风险和人为破坏的防犯措施,力保万无一失,尽力在档案监管工作上有所作为。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尽早构建起完整系统的监管工作理论,并对实际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有准确系统的理论指导,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档案法》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已有20多年,我们也作了长期有效的实践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和理论。随着社会形势的迅猛发展,档案事业和档案监管也要随着形势变化而积极改进发展,不能停留于无止境地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只能是初级阶段。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及时构建起一套适应新形势的档案监管理论,从而明晰一系列监管的要求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收集和研究档案造假的案例,提出有针对性的研究成果,适时反映给有关立法机关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从而建立严密的行为规范、管理措施和监督办法,从源头上立法,建立机制,防止和打击档案造假行为。譬如:对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可以实行登记申报制度,要求企业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职工姓名及人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等做出完整记录,定期报人社部门备案。
3.档案重点监管的范围应当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调整。社会发展变迁会影响到档案价值观变化,档案监管的根本目的是让档案为社会服务。要将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公平正义的档案分列出来,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监管,如户籍档案、工商登记档案、婚姻档案、土地登记档案、社保档案、房屋产权登记档案、人事档案、职工档案、公证档案、病历档案、学籍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等必须重点加予监管,且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档案,应当加大监管的力度,确保这些档案的无懈可击。
4.档案监管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档案工作涉及面十分广泛、档案种类繁多,《档案法》所界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都属监管范围。而实际操作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有真正的实效。近几年来一些领域档案管理的失控,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职工档案的管理随着大批企业转制,职工的下岗、退养等,职工档案材料的归档,档案的流转、保管上出现了问题。所以,从目前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职工档案理应成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国有企业档案应继续监管,民企和外企以及家庭档案等就只能列入指导服务的范畴,而且这种服务要尽可能地社会化,减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监管社会的重要档案。
5.档案监管工作的方法措施必须系统细化、具体到位。档案监管工作既是一项宏观管理的工作,同时也是建立在细致具体的工作基础之上的。档案登记统计是一种监管手段,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归档的齐全完整度,查档案的安全保管状况,查开放利用的落实等,都是监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但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这种方式,应当深化研究,提高对危害档案安全因素的预见性,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办法,从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两方面入手,提高监管的科技含量。比如对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可以实行公示制,在劳动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发动有偿举报。为防止查档时被人为涂改破坏,重要的档案必须制成电子文本,保护原件,防止损坏。从四川地震和翁安县的档案被毁情况来看,重要档案不仅要制成电子文本,而且要进行科学的异地备份。这种确保档案安全的要求,均要逐渐成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内容和要求。
当下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新的转型期,社会需要健全的档案保障体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完成大量的规划、指导等工作,所肩负的监管责任也是重于泰山。假档案是由虚构的内容构成,严重亵渎了档案作为凭证的权威性地位,如果社会上的假档案泛滥,将直接影响档案部门的声誉,从而危害档案事业的发展。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未雨绸缪,加强档案监管工作的研究和落实,把社会重要档案的监管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现阶段的重要任务,最大限度防范一些重要档案造假损毁事件的发生,实现档案管理的长治久安,实现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