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静
(盐城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处女”之义,诸辞书解释不尽相同。《辞源》解释为“未出嫁的女子”。[1]3000《辞海》解释有三:“①在室之女。指未出嫁的女子。②未曾有过性行为的女子。③比喻初次的。”[2]254《近代汉语大词典》解释为:“未出嫁、未曾破身的女子。”[3]281《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解释有三:“1、指待在家中的妇女。2、特指未出嫁、未曾有过性行为的女子。3、比喻初次的、未经开发的。”[4]837《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解释有二:“1、没有过性行为的女子。2、属性词。比喻第一次的。”[5]204笔者认为,以上对“处女”的诸种释义,均未为允赅。下面结合相关字书和文献,主要从历时角度,梳理“处女”一词词义及用法的大概流变过程,以期对其义有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
《广雅疏证》(以下简称《疏证》)有如下一段疏解:“《释名》云:沚,止也,可以止息其上也。各本‘处’‘止’二字互误。‘沚’字又误作‘渚’。《太平御览》引《广雅》:‘沚,止也。’今据以订正。”[6]1195其中“‘处’‘止’二字互误”一语对我们很有启发。
“处”“止”二字何以“互误”?究其原因,当有二:一是二字字音相近。“处”和“止”分别属昌母鱼韵和章母之韵,二者声母同为齿音,所属韵部也比较接近。二是二字字义相通。《说文》:“処,止也。得几而止,或作处。”《庄子·逍遥游》:“是其言也,犹时女也。”司马彪注:“时女,犹处女也,处亦止也。”这里,司马氏的训释包含密切关联的两个部分:其一,以“处女”释“时女”。其二,以“止”释“处”。这种关联当是建立在“时”“止”“处”有共同义项的基础上。“时”有“善”义。《诗·小雅·楚茨》“孔惠孔时”,马瑞辰传笺通释:“时当训善。”又《頍弁》“尔肴既时”,陈奂传疏:“时之言是也,故时有善意。”“止”亦有“善”义。《疏证》:“止有安善之意,故字之训为止者,亦训为善。”又有“时亦止也,古人自有复语耳”。[6]356前者有王氏如下例证:“卷一云:休、戾,善也。此云:綝,止也。《尔雅》云:綝、徽,善也。徽、戾,止也。休,戾也。”[6]357后者如《诗经·小雅·頍弁》:“尔酒既旨,尔肴既时。”毛传:“时,善也。”“善”与“淑”同属禅母,声近义同。《尔雅·释诂上》:“淑,善也。”《诗经·国风·周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传:“淑,善。”《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一兮。”郑笺:“淑,善。”“处”与“止”同义。《说文》段注:“凥,处也。处,止也。”《诗·召南·江有汜》有“其后也处”。毛传:“处,止也。”或许正是司马氏认识到三词有“善”这个共同义项,才会补说“处亦止”之语。
既如此,则“时女”与“处女”均当为“善淑的女子”。《诗·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传:“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
也正因此,稍后的军事家孙武方借该词,以喻战争中的静守之状,即:
(1)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孙子兵法·九地》)
此亦成语“守如处女,出若脱兔”的出处。该成语中,“守”与“出”反义对举,则处于对举位置的“处女”与“脱兔”亦当意义相对,“奔跑的兔子”与“善淑的女子”于此十分契合。
此后,诸多作品常用“处女”一词以描摹柔美、温情、姣好、娇羞、沉静、闲适等诸种情状。以下数例可证:
(2)韩王曰:“昔有东方之客曰无闾生,七岁而隽,读书于无闾之岳,容若处女,东人皆以为玉龟也。”(黄宪《天禄阁外史》)
(3)瘦竹如幽人,幽花如处女。(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之二)
(4)村中有一人姓林名发衍,年方十七岁,生得面如冠玉,唇如涂脂,温婉如处女一般。(《乾隆南巡记》第三十一回)
(5)父母大喜,从此温和如处女,乡里贤之。(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五)
(6)其人安静如处女,淡雅如尼姑。(陈桓庆《谏书稀庵笔记》)
(7)小门使谢彦颙,系家僮出身,面目清扬,姣如处女,希萼很是宠爱。(蔡东藩《五代史演义》第四十九回)
(8)吕毅细看王宾,文弱得和处女一般,谅他决不是杀人的凶犯,要待推翻原案,一时又捉不到正凶。(许啸天《明代宫闱史》第三十四回)
此外,“处女”亦有“未曾破身的、未曾有过性行为的女子”之义,此义当源于“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语)。表达该义的“处女”始见于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七:“当下想出个主意来,便教左右唤到老实稳婆一名,到舟中试验高氏是否处女,速来回话。”此后,文献中用例常见。例如:
(9)此时除采菽已死,还有宿秀,终身处女,不愿嫁人,春畹分外怜惜。(随缘下士《林兰香》第六十一回)
(10)又令稳婆验得小人的妹子果非处女,因即严刑拷问。(《施公案》第三百四十五回)
(11)将寝,告生曰:“妾乃二十三岁老处女也。”生犹未信。既而落红殷褥,始奇之。(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十一)
(12)不到一会,一对童男处女,一齐破了色戒了。(徐哲身《汉代宫廷艳史》第九十二回)
(13)在普安邸中的十个人,尚是处女;那恩平邸中的十个人,都已破瓜了。(许慕羲《宋代宫闱史》第七十九回)
上述各辞书所收之“未出嫁的女子”“初次的,未经开发的”等义即是此义的引申,而“善淑的女子”义失收,当补。
再看“在室之女”和“待在家中的妇女”二义。前者例证与《辞源》无别,之所以解释不同,当属理解有异所致,暂不论,此仅论述后者。
首先看例证。“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管子·轻重已》)“处女”于《管子》计两见,此其一。其二为《问篇》:“处女操工事者几何人?”马非百注为:“《秦策·注》云:‘女,在室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谓男女皆从事田野劳动,即《汉书·食货志》‘春令民毕出在野’之意。”[7]732石一参注为“未适人者”。[8]252
其次,参之古代文献。《说文》:“室,实也。从宀从至。至,所止也。”《疏证》:“《玉篇》云:‘《尔雅》:室中谓之跱。跱,止也。’引之云:《玉篇》引《尔雅》‘室中谓之跱’,今本作时。时与跱声近而义同。”[6]357《庄子·逍遥游》:“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王先谦《庄子集解》:“《释文》:处子,在室女。”可知,《秦策·注》之“在室者”、《尔雅》之“室中”与《释文》之“在室女”,其义一,即“室女”。该词古习见。例如:
(14)幽隐远方,折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桓宽《盐铁论·刑德》)
(15)武氏死时应室女,陈王没后是童男。(吕岩《七言》)
(16)尝于京城,与一军使邻居,军使有室女,容色艳绝。(李昉《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
(17)我乃室女,潜出闺门,与少年私约,敢非礼么?(白朴《董秀英花月东墙记》第三折)
(18)有一室女,龆年樨齿,貌美而捷于应对,海陵喜之。(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三)
可见,上述辞书所收“处女”本义的释义基点是“处”的常用义“居处,栖息”,而该基点与“处女”之“处”的真正基点“善淑”义不同。因此,尽管建立在“居处,栖息”义上而得出“待在家中的妇女”的解释是正确的,但因其基点的误用,导致整个释义的错误。
文献中亦见“处女子”一例,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故有术而御之,身坐于庙堂之上,有处女子之色,无害于治。”中华书局1965年版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王焕镳《韩非子选》均注为“未出嫁的少女”。但王氏就“处女子”所作的补注则大不同,先后为“取其‘娴静’之意”和“处女子之色,取其丰腴”。后者所改着实令人费解。
[1]辞源[K].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辞海[K].缩印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3]许少峰.近代汉语大词典(全二册)[K].北京:中华书局,2008.
[4]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 6.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K].第五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6]王念孙.广雅疏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 3.
[7]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M].北京:中华书局,1979.
[8]石一参.管子今诠[M].影印本.北京:中国书店,198 8.
[9]朱承平.“处女”、“处妾”与“处妇”[J].辞书研究,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