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梅玲
(江苏省射阳县蚕桑站 224300)
如何有效控制蚕病危害是夺取蚕茧和蚕种优质高产、巩固和稳步发展蚕业生产、提高蚕业生产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益的一个重要措施。
随着我国蚕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各地蚕业科技人员大力宣传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蚕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蚕病防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工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养蚕生产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增加了一些新蚕区,蚕农缺乏养蚕新技术,蚕业科技的普及跟不上生产的发展,新蚕区蚕病危害也随之出现。根据在射阳县蚕业主产区的调查,家蚕病毒病、真菌病、细菌病等病害各地都有发生,病毒病特别是血液型脓病呈流行趋势,真菌病和细菌病在个别地区危害较为严重。近几年来,农药、化工行业发展很快,乡镇工业的兴起使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氟污染中毒及工业废气中毒现象较多;加上近年来农林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上大量使用农药治虫,导致蚕中毒的恶性事件日益增多,给蚕作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因此,不能忽视蚕病危害的严重性,必须把蚕病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有效控制蚕病的危害。
农村养蚕对蚕病防治工作总的来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忽视或放松“预防为主”的方针。由于茧价波动大、劳动力缺乏等方面的原因,不少蚕农不愿在消毒防病工作上投入,消毒时少用药、乱用药或不用药,对蚕病危害任其自然。同时,有的乡镇蚕药市场混乱,伪劣蚕药混迹于当地蚕药市场,而有一些蚕药经营者利用蚕农急于寻找“蚕有病一用就好的蚕药”的良好愿望,大量引进所谓对脓病等病毒病有特效的治疗药剂,以及甚至又治病又增丝的药剂,将蚕病防治工作导向歧途,致使蚕病危害得不到有效控制,蚕农蒙受经济损失。
养蚕过程中管理粗放,如密饲且又不及时除沙,不提青分批,不注意淘汰弱小蚕和病蚕等,增加蚕座内传染的机会;桑叶贮放在养蚕室内,增加了病原污染桑叶,给蚕食下反复感染的机会;不注意通风排湿,蚕在高温多湿的饲养环境中,造成蚕体虚弱,对疾病抵抗力和抗逆力下降;不及时处理好蚕沙和病蚕,乱抛病蚕,乱堆放蚕沙,有的甚至用蚕沙喂养家禽家畜,使各种病原进一步扩散,污染养蚕环境;采茧后旧草龙(蜈蚣蔟)不及时烧毁,甚至有的养蚕户将旧草龙存放到下一蚕期或下一年再用;大部分使用方格蔟的农户,用了多年也未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有的即使消毒也不彻底,致使病原长期滞留在室内外养蚕环境中。有的地方养蚕用水被污染,从而更加剧了病原的反复传播。
由于茧丝行业不稳定,蚕茧价格大起大落,严重挫伤了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桑园失管现象普遍存在。由此造成叶质差,桑园虫害严重,得不到及时防治,增加了害虫与蚕之间的病原交叉传染的机会,蚕病发生增多。同时,由于自然环境遭受化学农药的污染,导致蚕中毒现象呈上升趋势。
3.1.1 做好消毒工作
在认真清洗的基础上,进行药物消毒。消毒药物的选择,一定要选用高效广谱的消毒药物,如福尔马林石灰浆、漂白粉、蚕用消毒净、消特灵等。消毒时严格按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不仅要重视养蚕前消毒,而且对蚕期中消毒和蚕期后回山消毒也不能忽视,把消毒工作贯穿于养蚕生产全过程。饲养中严格分批提青,隔离与淘汰弱小蚕和病蚕。采用新鲜石灰粉、大小防、蚕座净等按规范进行蚕体蚕座消毒,减少蚕座内相互传染的机会,控制病毒病、真菌病的危害。
3.1.2 处理好病蚕、蚕沙、旧蔟三大污染源
发现病蚕应立即拾出,投人消毒缸中,严禁用病蚕或发病蚕的蚕沙喂养家禽家畜,防止病原体扩散。蚕沙要及时制成堆肥充分发酵,利用生物热杀灭病原;未经堆沤的蚕沙,不能直接施入桑田或农田,更不能在蚕室或桑田附近摊晒蚕沙,防止病原体飞逸散播。旧蔟具要分类进行处理,旧草龙在采茧后应立即烧毁,不要将旧草龙随意放在室外,更不要留作下期蚕上蔟之用;方格蔟是多年使用的蔟具,已经损坏不能使用的应立即烧毁,还可继续使用的应经熏烟消毒后,将其整理好集中保存在室内。
3.1.3 建立健全防病卫生制度
如给桑前、除沙后要洗手;桑叶筐和除沙筐要严格分开并定期消毒;蚕室门口要有浅的石灰坑,坑内石灰粉要经常保持新鲜,进出蚕室需经石灰坑消毒;蚕室内放置病蚕用的消毒缸;贮桑室要经常冲洗消毒等。
3.1.4 防除桑园害虫
采回的桑叶应放在专用的贮桑室内,切忌桑叶堆放在蚕室内,以防病原体污染桑叶。并可采用蚕用消毒净1倍水溶液或0.3%有效氯漂白粉液进行桑叶叶面消毒。
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养蚕布局,尽可能避开大田农业用药期;选用推广抗病力和抗逆力强的蚕品种;饲养中根据蚕的生理特征,创造适宜蚕生长发育的条件,尽可能保持蚕室适温适湿,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蚕座干燥清洁;加强桑园肥培管理,提供适熟、新鲜、营养丰富、无污染的桑叶,做好眠起处理。
目前养蚕生产中使用的蚕用药剂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消毒药剂,有甲醛制剂(如福尔马林)和氯制剂(如蚕用消毒净、消杀精、消特灵、灭僵灵等)。福尔马林、蚕用消毒净、消杀精等是高效广谱消毒剂,可用于蚕室蚕具或叶面消毒,灭僵灵用于蚕体蚕座消毒。第二类是治疗药剂,抗生素类药(如克蚕菌胶囊等)主要用于防治细菌病,灭蚕蝇用于防治蝇蛆病。第三类是生理调节剂药,如蚕用蜕皮激素溶液等。各地蚕区选用蚕药,要根据蚕药的性能、当地蚕病发生情况、养蚕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以及气候等因素综合考虑,以对症、安全、药效稳定、便于使用为原则。
蚕病发生后首先进行正确的诊断,确定是什么病,分析发病的原因,然后采用相应的措施。
①病毒病(如血液型脓病和中肠型脓病):无有效的治疗药剂,只能消毒预防,除做好蚕期前、蚕期中的正常消毒工作外,发现该病要及时拾出病蚕,每天用新鲜石灰粉或灭僵灵进行蚕座消毒,至该病得到控制为止。
②真菌病(如白僵病、绿僵病和曲霉病):发现该病要及时拾出病蚕,注意蚕室通风排湿,调节好养蚕环境的温湿度,每天撒防僵粉、灭僵灵等药剂进行蚕体蚕座消毒,至该病得到控制为止。
③细菌病:及时拾出病蚕,选用克蚕菌胶囊等抗生素类药进行防治。
④蝇蛆病:从4龄起蚕开始至上蔟,规范使用灭蚕蝇防治。
⑤化学农药中毒症:正确诊断、查清毒源,拾出中毒蚕,中毒轻者通过及时改善饲养环境,改饲无污染桑叶可减轻损失。如氟化物污染桑叶或有机磷农药污染桑叶,把被污染的桑叶经石灰浆处理后喂蚕,可减轻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