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视角解读诗歌翻译“种子移植”论*

2012-04-01 00:14
关键词:诗体奈特译语

陈 丕

(第三军医大学 外语教研室,重庆 400038)

“诗,译之所失也”。美国诗人罗伯特·L·弗洛斯特(Robert Frost)的这句感叹成为诗歌翻译长期以来的困惑与苦恼,也是翻译界视诗歌翻译为畏途的真实写照。诗歌浓缩了一个民族语言文化的精华,含有鲜明的语言、文化特征。苏珊·巴斯奈特在其大量的诗歌翻译实践基础上,经过对各种诗歌翻译理论的全面梳理和认真分析,将诗歌翻译置于自己一贯坚持的文化翻译观视阈下,阐明了诗歌可译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诗歌翻译“种子移植”理论。她的诗歌翻译观不仅对诗歌翻译实践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而且给全球文化语境下的诗歌翻译理论注入了新鲜血液,为译者提供了明确的翻译诗歌的方法,为诗歌翻译指明了方向。

一、“种子移植”论的产生背景

“诗者,译之所失也;恰译之所得也”。苏珊·巴斯奈特一直坚持“诗歌可译”的观点。早在1980年的《翻译研究》专著中,巴斯奈特就针对诗歌翻译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困惑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认为,单从翻译的历史来看,人们对于诗歌翻译的探讨和花在诗歌翻译问题上的时间远远超过其他文学体裁。然而,诗歌翻译的研究始终停留在经验之谈或孤立文本的讨论之上,从非经验主义(non-empirical)的角度来探讨诗歌翻译,即对方法论问题(methodological Problems)的研究少之又少。绝大多数观点或理论要么建立在对某一作品的不同译文的评价基础之上,要么就是翻译中遇到的某些实际问题的经验介绍,而对于诗歌翻译的一些重大问题,譬如诗歌的可译性、诗歌翻译标准、诗歌翻译策略、形式与意义等根本问题缺乏总体性的理论范式研究。巴斯奈特认为诗歌不应属于某种特定的语言或文化。“我们怎么能说荷马只属于希腊,莎士比亚只属于英国,何况莎士比亚的价值最初是在德国被认定的。”[1]既然诗歌不是某种特定文化的财产,译者就有权利对其进行翻译,使文本超越语言的界限,从而成为属于全人类的文化财富。

1998年巴斯奈特与勒菲弗尔合作出版了《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一书,巴斯奈特在《种子移植:诗歌与翻译》一文中再次地阐述了自己对于诗歌翻译的深刻理解。论文开篇,她就旗帜鲜明地批判了诗歌不可译的观点。对于弗洛斯特那句著名论断“诗,译之所失也”(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巴斯奈特认为它所暗含的诗歌不可触及、不可传译的观点是极其不理智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P.B. Shelley)在其《诗辩》(The Defense of Poesy)中曾这样说道:“把某个诗人的作品译为另一种语言,借此来发现诗人的创造性,这就像把一朵紫罗兰放入坩埚去,希冀借此发现其花色与花香的构造原理,两者皆非明智之举。紫罗兰必须再次萌生于种子,否则开不出鲜花——这是巴别塔之咒的负累”[1]58。这段话常被人用来支持诗歌不可译的观点。然而,巴斯奈特却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解读了雪莱这段话,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她认为:尽管诗歌不能从一种语言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但是却可以移植。种子可以置于新的土壤,新的植物可以再生。译者的任务就是确定在什么地方放入什么样的种子并着手种子移植工作。这种全新的解读既表明了巴斯奈特关于“诗歌可译”的这一观点,也反映了她与众不同的诗歌翻译理论——“种子移植论”。

二、“种子移植”论的理论来源

巴斯奈特对许多很有代表性的诗歌翻译理论或策略研究进行过客观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勒菲弗尔在《诗歌翻译:七种策略及方案》中列举了诗歌翻译的七种策略:音译法(Phonemic Translation), 直译法(Literal Translation),音步译法(Metrical Translation),散文译法(Prose Translation),韵体译法(Rhyme Translation),无韵体译法(Blank Verse Translation),诠释法(Interpretation),包括“改写”(version)和“拟作”(imitation)。巴斯奈特认为勒菲弗尔归纳的这些翻译策略恰恰反映出诗歌翻译方法中常常出现的一类错误:即译者过于强调诗歌的某一个或几个元素,而忽视了诗歌的整体性。换句话说,在建立一套诗歌翻译的方法论标准时,部分代替了整体,造成一叶障目,没有把诗歌当做一个有机结构(organic structure),从而导致诗歌翻译的明显失衡。

在讨论霍尔姆斯的诗歌翻译理论时,巴斯奈特进一步讨论了“有机形式”翻译的策略。霍尔姆斯在《诗歌形式与诗歌形式的翻译》一文中提出了四种诗歌翻译策略,即“诗体归化”(mimetic form)、“诗体对等转换” (analogical form)、“自由诗体”(content-derivative)或者“有机诗体” (organic form)以及“变异诗体” (deviant or extraneous form)。“诗体归化”旨在尽力保留原作的形式,即译者试图在翻译过程中将原作形式呈现给译语读者。对此,霍尔姆斯认为,诗歌形式与诗歌本身的语言无法分割,离开了自己所属的语言,诗歌形式就无法存在。据此,他认为译者无法保留原作的形式,诗歌形式也永远不可能完全一致。“诗体对等转换”涉及诗歌形式的转换,即译者首先弄清原作形式的功能,然后在译语中找到与之功能对等的形式进行翻译,以期达到原作同样的效果。“自由诗体”(content-derivative)或者“有机诗体” (organic form)策略是指译者在获取原作语义内容的基础上,可以自行创造特定的译文形式。最后一种策略称为“变异诗体”,它允许译作以既不同于原文内容又不同于原文形式的新面貌出现。巴斯奈特认为,霍尔姆斯的第三和第四种翻译策略可以统称为“有机形式”。她指出“有机形式”是20世纪较为普遍的诗歌翻译处理方式,即依据源文本的语义,灵活处理译本的形式。

按照霍尔姆斯的解释,“诗体归化”和“诗体对等转换”其本质都是一样的:即译者选择一种诗歌形式,将原作的思想、意象、韵律等内容放入其中,这是一种机械的二元式的处理方式。但“有机形式”却截然不同,译者将原作的形式和内容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充分阅读和理解原作“灵魂”的基础上,将译作进行形式上的创新,从而让一种新的内在形式从文本自身中产生出来,译作往往是原作诗歌的整体体现,这是对诗歌整体的、有机的处理。

从霍尔姆斯的“有机形式”追溯到雪莱关于诗歌翻译的著名论断,我们可以看到,巴斯奈特的“种子移植论”其实是在受到雪莱“种子说”和霍尔姆斯“有机形式论”的启发之后提出的一种新的诗歌翻译理论。首先,她抓住了“诗不可译”这一谬误的症结所在:诗歌具有形式与内容密不可分的本质属性,而诗歌一旦离开承载它的语言将不复存在,因此试图通过保留诗歌形式以实现诗歌翻译的传统做法注定会失败。其次,巴斯奈特指出,我们应当把诗歌视为一个有机生命体(organic form),诗歌的形式与内容高度融合,不仅原作如此,译作也应达到形式与内容的浑然天成,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有机体,而不是仅有外壳没有灵魂的毫无生气的躯体,所谓“译诗为诗”即是此意。最后,巴斯奈特把诗歌翻译过程比作种子移植,认为译者应通过对原作的认真阅读,寻找诗歌中所蕴含的独特的“种子”—— 既能体现原作的灵魂或精髓,又能在译语文化语境中产生“开花结果”作用的诗歌元素,然后通过创造性的翻译(包括形式乃至内容上的变化、创新)将“种子”移植到译语文化中去,在新的土壤里长出新植物(形成一种新的诗歌形式),从而促进诗歌的丰富和发展。这就是巴斯奈特关于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

三、“种子移植”论的内涵

巴斯奈特坚定地支持“诗歌可译”这一观点,同时提出了“种子移植”的诗歌翻译理论或策略。那么,什么是“种子移植”?诗歌翻译中的“种子”又该怎么确定?种子确定后,又该如何把它植入到译语文化中呢?巴斯奈特并没有给自己的“种子移植”论下过明确的定义,但是通过她对诗歌翻译理论和策略的品评,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翻译思想的大致轮廓。

(一)“种子”的确认

究竟什么是诗歌翻译中可以移植的“种子”呢?巴斯奈特也没有给出直接答案。有学者认为,“种子的确认工作必须同时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对原作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与研究;一是对目标语文化需要(包括个人需要)的敏锐捕捉”。[2]我们基本上赞同这种说法,但认为还不够完整。无论是在《翻译研究》还是在《文化构建——文学翻译论集》中关于诗歌翻译的专章论述里,我们可以从字里行间找到这样几个关键词:“function/role(功能)”,“pleasure/playfulness(乐趣)”, “target language/target system(目的语或译语)”。

首先,巴斯奈特强调了诗歌翻译应该重视目的语文化的需要,即译者在选择诗歌翻译策略或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该文本在译语文化语境中所产生的作用或功能。她借用庞德的话说,译者具有双重责任,他不仅需要认真阅读原文文本,了解原文的形式特征、文学背景以及它在原语文化语境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他还必须把该文本在目的语文化系统中可能产生的作用或功能充分考虑进去。[1]64

其次,巴斯奈特指出了诗歌翻译中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诗歌可以怡情,诗歌能带给人们愉悦的精神享受。她指出,长久以来,翻译家们一直与诗歌的形式结构、诗歌在原语语境中的功能、目的语对原作的解读等问题“较劲”,却忘记了诗歌的“宜人”“神漾”和“赏玩”特征。对于作者和读者而言,诗歌带来的乐趣既有智力上的也有情感上的。诗歌犹如一个神奇的读本,可以产生绵绵不断的全新的阐释和解读,给人一种神奇和愉悦的感觉。如果译者把诗歌都看作是一个个固定的死板的文本,用循规蹈矩的方法去套译,那么这种愉悦感将很快消失。[1]65

综上所述,巴斯奈特眼中的“种子”至少包括两个基本条件:一是 “益智”功能。该种子无论在形式上(结构、句法、韵律等语言结构特征)还是内容上(意象、思想、情感等语用功能特征)必须是目的语(译语)文化中所缺少的又需要的,是能够给目的语诗歌带来启迪和发展,能够丰富和繁荣译语文化的元素,用巴斯奈特的话来说,就是能“在目的语文化系统中孕育出新的植物并开花结果”。二是 “怡情”作用。该种子应该具有诗歌所能带给人们的独特的赏心悦目、心神荡漾、啧啧称奇等愉悦感受。

(二)种子移植的方法

在确认了“种子”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将挑选的种子植入译语文本中。巴斯奈特首先对奥克塔维奥·帕斯(Octavio Paz)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帕斯曾就诗歌作者和译者所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区分:诗人在诗歌创作过程中一直沉浸在语言的组织和词汇的推敲中,一旦把选好的词融合在一起,一首诗就形成了,且具有无可替代和更改的特征。译者的出发点不是诗人推敲词句的阶段,而是已经成型的最终作品。他的翻译过程正好与诗人相反,不是把动态的词句构建成不变的文本,而是拆散(dismantle)原诗的语言材料,使这些符号进入新的流动状态,然后重回一种新的语言状态。简言之,帕斯认为译者应从原作出发,首先“拆散”原作,然后在目标语中将这些语言符号和编码进行“重组”(reassemble)。因此,译者的任务就是编写与原作诗体对等的译语文本,译者首先是读者,然后才是作者。诗歌翻译过程就是使原作以另外一首诗的形式存在于译语中,不是对原诗进行复制,而是创造相似的诗歌。[1]66

巴斯奈特认为帕斯的观点为我们如何看待诗歌翻译过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方法,打开了我们的思路。其思想与瓦尔特·本杰明(Walter Benjamin)的理论类似:诗歌翻译为原作提供了再生的机会,使之继续沿存甚至复活。这种理论带有解脱性,使得人们摆脱了“翻译是否比原作低人一等”这一问题的困扰,译者的角色也发生了转变,其任务仅需阅读原作再加以重写就可以了。

因此,巴斯奈特认为“种子移植”的第一步就是对原作的解读或者阐释。首先,译者必须对原诗及作者进行精心选择,向之“移情”(empathy),建立起亲密的“情感纽(sympathetic bond)。如此一来,译者与作者才能在一种神秘而又兴奋的过程中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3]其次,解读原文。“要翻译好诗歌,首先要智读(intelligent reading)诗歌原文,即用一种细致的解码过程,充分考虑文本特征及非文本因素。如果我们对一首诗还未及仔细审视并认真阅读,如果我们对什么是诗歌的‘精神’还不得而知就开始担心诗歌‘精神’的翻译,我们必然走入死胡同”,[1]60“译者首先在原语语境中(对原文)进行阅读,然后通过进一步的解码将原语文本翻译到目标语中去。在这一过程中,他所做的工作丝毫不比原语文本的读者少,相反,他所做的要多得多,因为他是在不止一套系统中接近原文。因此,如果认为译者的职责仅仅是翻译而不是阐释,将这两者隔离开来,这种看法是愚蠢而可笑的。语际翻译注定要反映译者自己对原语文本的创造性阐释 (creative interpretation)”[4]。巴斯奈特借用庞德的话表明:译者的首要任务是成为读者。译者具有双重责任,他不仅需要认真阅读原文文本,了解原文的形式特征、文学背景以及它在原语文化语境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他还必须把该文本在目的语文化系统中可能产生的作用或功能充分考虑进去。

解码之后就是重组。在对原作进行充分解读之后,译者又该如何进行翻译呢?如何才能做到在翻译之后仍然能保持原作的生命力,使得译文形式与内容还能融为一体,不着任何人为分割的痕迹呢?巴斯奈特通过比较英国诗人华埃特(Wyatt)的译作和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Petrarch)的原作来阐述了“种子移植”理论下的翻译方法。《谁愿打猎》是彼特拉克《歌集》中的第190首诗歌,这是一首十四行诗。

Una eandida cerva sopra l’etha

Verde m’apparve,con duo eorna d’oro,

fra due riviere,all’ornbra d’un alloro,

Levando’l sole,a la stagione acerba.

Era sua vista sì doleesuPetha,

Ch’i lasciai per seguirila ogni lavoro,

Come l’avaro,ch’n cercar tesoro,

Con diletto l’affanno disacerba.

‘Nessun mi tocchi -al bel collo d’intorno

Seritto avea di diamanti di topazi-

Libera farni al mio cesare parve’.

Et era’l sol gia volto al mezzo giorno;

gli occhi miei stanchi di mirar non sazi,

quand’io caddi ne l’acqua,et ella sparve. (Petrarch)

Who so list to hounte I know where is an hynde;

But as for me,helas,I may no more:

The vayne travaill hath weried meso sore,

I am of them that farthest cometh behinde;

Yet may I by no meanes my weried mynde

Drawe from the Diere: but as she fleeth afore

Faynting I folowe:I leve of therefore,

Sithens in a nett I seke to hold the wynde.

Who list her hount I put him out of dowte,

As well as I may spend his tyme in vain:

And graven with Diamonds in letters plain

There is written her faier neck rounde abowte:

‘Noli me tangere for Caesar’s I arne,

And wylde for to hold though I seme tame’. (Wyatt)

巴斯奈特认为彼特拉克原作经过华埃特翻译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完全是一首新诗,但华埃特的译作是对彼特拉克原作的成功移植。译作与原作之间存在很多明显的不同,其重点和语气差别甚大。两相比较,彼特拉克的原作更加优雅,韵律整齐,结构紧凑,华埃特的译作则凸现了最后两行,增加了无限的想象空间。除此之外,两诗之间还有很多不同。在此,我们不妨借用罗承丽在她的博士论文中对此的精彩分析来看看译作与原作的差别及其原因。

在译作中,大写的“I”的频繁使用,突显了说话主体的重要性;彼诗的开篇是一头小鹿出现在说话者面前,华译的开篇是猎人对猎人的忠告;彼诗的小鹿若隐若现,华译的小鹿却有血有肉;彼诗语气平和,而华译却透着不安,甚至愤怒。而整首诗最后6行的差异显得意味深长。两首诗中的小鹿都带有一个项圈,彼诗的小鹿项圈上写着:主人恺撒拥有小鹿得以自由的权力,而华译中,小鹿的项圈上刻着几个拉丁文字,警告人们在她温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狂野的心。译诗与原诗何以会有如此的不同呢?这当然与两位诗人生活的历史文化背景不无关系,与诗人们个人的特别需要也不无关系。……这首彼特拉克的诗原本是描述年轻人追求爱情的,但在华埃特的译诗中,却让人分明感到亨利八世王朝中的气息。华埃特用爱情的事件影射政治,这是英国十四行诗才有的东西。[2]

经过这么一番变化,华埃特的译诗还能称得上是彼特拉克原作的翻译吗?巴斯奈特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她认为,正是华埃特的译诗“让我们看到了译者是如何在智读原诗和对原诗进行重组后创造出了一种新鲜而又充满活力的东西。”。[1]69从诗歌的形式上来看,华埃特保留了原诗的基本形式,同时为目的语引入了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尽管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却使原作这种形式在目的语中获得了无限的重生机会,西尼、斯宾塞、莎士比亚等人非常青睐这种诗体就是明证。从诗歌的内容上分析,译作保留了白鹿的形象,但改变了女人与情人的关系,视角变了,诗歌的基调也随之变化。但这种诗歌意义的变化却是译者所处的文化所需和时代所需,因此使得原作在译语语境得到更为广泛的接受。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巴斯奈特的诗歌翻译“种子移植”方法:变通(alternation or creation)。诗歌翻译无论是在语言形式还是在意境创造上都有其特殊性,同时形式与内容高度融合、不可分割,因此,译者唯有在充分领悟和参透原作的基础上,结合译语文化语境的实际情况和切实需求,对原作进行创造性阐释和重组,才能在保持原作鲜活的生命力的同时,将诗歌“新种子”移植到译语土壤中,让它生根、成长、开花、结果,从而促进目的语诗歌乃至文化的丰富与发展。

结语

巴斯奈特的“种子移植论”抛开传统翻译理论关于诗歌形式与内容的无谓之争,紧紧抓住诗歌翻译的核心——“诗歌灵魂”这颗种子,强调了诗歌翻译应该重视目的语文化的需要,倡导译者进行富有变化和创造性的翻译。诗歌翻译中的变化与创造是一种翻译之“得”,而绝非什么翻译之“失”。这对译界,尤其是诗歌翻译界长期只纠缠于翻译之“失”显然有纠偏之功。[2]94遗憾的是,巴斯奈特没有在理论研究上对“种子移植论”做进一步的深入挖掘,理论建构缺乏哲学指引和系统阐述,难以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对翻译学科应有的价值和贡献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此外,“种子移植论”的内涵界定过于散乱和宽泛,关键术语如“种子”“移植”等没有严格明确的定义,仅散见于一些译作比较或评论分析之中,很难对翻译实践尤其是诗歌翻译进行有效的直接指导,难怪有论者批评巴斯奈特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评点式、随感式和印象式的翻译批评方法”。[5]

“种子移植”仅是巴斯奈特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研究提出的一种思路或者策略,以期带给人们希望,指引一个方向,诚如她自己所言“旨在抛出一些问题,引起大家思考,而不是故作高深地给出某种定义或确切答案。”[6]尽管巴斯奈特的“种子移植论”还存在一些缺憾,但巴斯奈特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对于一直处于困境和迷茫中的诗歌翻译仍然犹如一泓清泉,给译学研究注入了活力。尤其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时代, 巴斯奈特的“种子移植论”对于全球文化背景下的翻译研究有着一定的方向性指导意义,有助于促进诗歌翻译的理论探索和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

[参考文献]

[1]Bassett, Susan and André Lefevere,Constructing Cultures—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58-60, 64-66, 69.

[2]罗承丽. 操纵与构建:苏珊·巴斯奈特“文化翻译”思想研究[D]. 北京语言大学博士论文,2009:89,94.

[3]Bassnett, Susan, ‘The Meek or the Mighty: Reappraising the Role of the Translator’ [A].in Roman Alvarez and Canen Africa Vidal (eds).Translation,Power, Subversion[C].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1996:11.

[4]Bassnett, Susan, Sylvia Plath: An Introduction to Poetry [M]. London: Palgrave, 2004:83.

[5]赵颖. 浅谈苏珊·巴斯内特翻译理论的两点误区[J].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134.

[6]Bassnett, Susan. Translation Studies,( Third Edition) [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16.

[7]王卫强.文学翻译中文化意象的改变与译者操控[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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