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斌,胡章良,熊 智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湖北 荆州 434000)
非典型支气管哮喘临床分析
刘 斌,胡章良,熊 智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湖北 荆州 434000)
目的:探讨非典型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方法。方法:非典型支气管哮喘患者78例均行气道激发试验测定。结果:通过气道激发试验测定确诊非典型支气管哮喘78例,其临床表现呈多样性。结论:非典型支气管哮喘的临床表现具有多样性,开展气道激发试验测定有利于此类哮喘的诊断及治疗。
哮喘;非典型;气道激发试验测定
支气管哮喘是气道高反应状态下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典型哮喘的诊断大多无困难。近年来人们注意到哮喘的一些非典型哮喘表现[1],由于缺乏典型哮喘症状,临床上极易漏诊、误诊。现对我院2008年1月至2011年10月诊断为非典型哮喘的78例患者归纳总结如下。
1.1对象
78例患者均为我院呼吸科门诊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就诊的患者,其中男40例,女38例。年龄最大58岁,最小12岁,平均(23±7)岁。
1.2非典型哮喘患者入选标准
①症状:不具有以反复发作喘息为主要的原发症状,而是以喘息以外的呼吸道症状为主要的原发症状。②体征:两肺听诊未闻及哮鸣音或偶闻及哮鸣音。③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心肺正常。④心电图及心脏B超检查显示正常。⑤肺功能检查排除COPD。
1.3气道反应性测定方法
肺功能仪为德国产品(康讯)。具体测定方法为乙酰胆碱(Ach)吸入激发试验法,计算PD20-FEV1表示FEV1降低20%所需要药物积累量,若Ach<12.8μmol/L则表示气道反应性增高,即阳性(+),可诊断为哮喘,若低于此值则排除哮喘诊断。
2.1患者发病时间
78例患者发病时间最长10年以上,最短仅21d。发病时间<1年者23例,1~2年内28例,2年及2年以上者27例。
2.2确诊前诊断
78例在确诊非典型哮喘前,均误诊为其他疾病。
2.3 78例非典型哮喘患者症状分类
症状归纳如下:①以咳嗽为主要的原发症状41例,多以夜间为重。②以胸闷为主要的原发症状23例,夜间明显。③以喘憋为主要原发症状14例,其中白天喘憋伴气短4例,夜间喘憋或憋醒6例,喘憋伴有胸痛胸闷4例。
典型的支气管哮喘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大多数有季节性,日轻夜重,常常与吸入外源性变应源有关。急性发作时,两肺闻及弥慢性哮喘音,以呼气期为主,上述症状和体征可自行缓解或应用支气管扩张剂后缓解,缓解期患者可无任何哮喘症状。而非典型支气管哮喘往往无典型哮喘表现或仅表现为发作性胸闷或顽固性咳嗽,目前非典型哮喘的发病率越来越高[1],如对它的表现认识不足或缺少诊断手段,就会造成误诊与漏诊[1-2]。因此,应该高度重视非典型哮喘的防治。非典型哮喘是相对于典型哮喘而言,在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和一些教科书中都提到[3],不典型哮喘无明显喘息或体征,有的以咳嗽为主、有的以胸闷或喘憋为主。笔者认为凡是咳嗽、胸闷或喘憋超过3周,胸片及心电图正常者,都应列入非典型哮喘范围。应常规行气道激发试验测定、支气管舒张试验、最大呼气流量变异率等检查。
哮喘诊断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患者临床表现结合肺功能检查,特别是对于症状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③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目前,气道反应性测定方法比较多,有乙酰胆碱法、组胺法、心得安法、CO2法等,我们采用乙酰胆碱吸入激发试验法,诊断依据为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3]。
从本组统计中可以看出到我院就诊的78例患者在确诊非典型哮喘之前均曾误诊为其他疾病,这些患者为了缓解病痛,长期四处求医,患者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所以,无论哪一级医师都应该很好地认识和总结非典型哮喘的临床表现,提高自己的诊断水平。目前还没有诊断非典型性哮喘的统一标准。笔者根据长期的临床经验和对78例非典型哮喘患者的诊断,凡是以咳嗽、胸闷为主要临床表现,胸肺检查又无明显阳性体征,胸部影像学、心电图检查均正常,都应考虑非典型哮喘。由于支气管舒张试验及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对非典型哮喘阳性率低,故该类患者都应常规行气道激发试验测定,确定有无非典型哮喘。
[1]徐先平,黄慧俐,胡建军,等.慢性咳嗽的病因分布及临床诊断与治疗[J].中国医药导刊,2008,10(3):407-410.
[2]肖伟民,曾峰,向镜芬.运动-组胺激发实验对非典型支气管哮喘的鉴别诊断价值[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4,14(12):2031-2032.
[3]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8, 31(3):177-185.
[编辑] 何 勇
10.3969/j.issn.1673-1409(R).2012.11.008
2012-06-14
刘斌(1975-),男,湖北公安人,主治医师,主要从事呼吸内科临床工作。
R562.25
A
1673-1409(2012)11-R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