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希贤,米 密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
大学校园文化,是一所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所创造和逐步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是大学师生员工在教学过程、科研活动、服务社会、生活娱乐等实践活动中共同创造的,既受社会大文化系统的影响,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化。这种文化不仅为全校师生员工所认同和遵循,反映出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专业特色和独特的精神、文化氛围,更反映出大学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群体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1]大学校园文化所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表现的形态多种多样,渗透在大学的教学、科研、管理、生活、娱乐等各个方面。其包含三个层面:校园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具体地,居于边缘的部分包括校园环境教育设施等器物层面;处于中间的是教育、教学与生活管理措施等制度层面;核心一层为价值、理念等指导大学运作的观念和精神,包括校风、教风、学风等,决定着大学的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决定了培养的大学生是雅或俗,是否具有健全人格。高校教育的人格培养、校园文化气氛的高品位、校园景观的优雅别致,大学管理制度的以人为本,是统一的、互为联系的、相互渗透的,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
审美文化就是对人的动物性与文化性超越与提升的文化。审美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直接不可缺欠的,它没有那种显而易见的实用目的,但仍有不可或缺的意义。世上真实事物的实用价值基本由人的动物性追求的,合理之处在于保证生命的存在;局限之处在于过分的物质追求,可能导致精神退位和人性的异化。审美文化在独特的审美价值创造中通过对事物形式因素的强调,虚化了事物本身实用价值,使审美注意力离开实用走向精神,形式成为精神的向导。审美文化应该以人为本,注重人的价值观念、人格境界、精神个性、趣味格调的培养。审美美感与认识结合,发展大学生的感受能力,陶冶大学生的性情,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趣味,丰富大学生的想象及对人生的启迪等。
大学校园审美文化,概括地说,是以大学的精神理念,制度和器物为审美对象进行社会学的文化关照,具有一定审美特性和价值的文化形态或产品。在大学校园文化中,审美文化广泛地渗透到各个方面,并以其突出的人文性,调节着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与校园环境之间、师生与组织制度之间以及学生的情与理、身与心的矛盾关系,始终与大学教育的根本目的——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保持着最内在的同一性,即与大学文化的核心——办学目标、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等要素构成的文化心态、文化观念具有协调性。它不是一种凝固性存在,而是一种流动性存在;不是一种恒定的存在,而是一种变化的存在。其以制度介入则大学校园文化改观,至少在器物层面,见效很快却难以持久;以精神理念的改变来变革大学校园文化则持久而较为缓慢。
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与发展,要求促进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大学校园审美文化建设在我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阶段中,坚守大学的文化性质和功能、培育和传承大学人文精神,保持和提升大学的品质、形成学校特色、促进师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审美文化是大学校园文化实现深刻而全面的育人功能的关键。大学校园审美文化的着眼点,应当聚焦在以审美文化为平台使大学适应并促进未来人类社会的生存需要和未来社会创造者发展的需要。高校以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以美的环境、美的言行、美的形象形成一个审美教育的氛围。大学生特有的思想观念、心理素质、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在校园文化中其本质是一种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其实现的有效、可持续途径是在以人文精神为指导的校园校舍景观,高校管理制度,以高校学风、教风和校风等获得师生的认同,造就优秀健康的校园审美文化。大学校园审美文化以人文精神为基础和指导,通过审美活动使人文精神得以内化,既包括施教者也包含受教者,以自律取代他律、知行合一,让高校师生在完全自由中而不迷失方向,对社会现实能理性反思、批判和超越。
社会经济转型时期人的生存方式发生改变。“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人与自己表现为‘市场倾向’。”[2]市场倾向化下审美价值趋于片面化和平庸化,而电视、网络的普及使以精神深度为旨趣的高雅文化的解构与消解加快,主流文化、精英文化的话语权受到冲击。大学校园审美文化的价值取向由其主体——大学师生,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选择。师生的个体兴趣、爱好、特长、家庭环境、文化背景是有差异的,大学校园审美文化的价值取向受此影响也必然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总之,由权力完全支配社会资源而形成单一的审美文化价值不复存在。社会多元文化格局与大学校园审美文化价值取向多样化呈正相关。在大学校园审美文化主体与大学校园文化的关系上,主体对大学校园文化的参与与建构,生活复杂多元,人生充满矛盾,关键是在追求人生的终极意义和对人类的责任的基础上包容多种不同价值取向。
高校师生以特有观察力和深刻的审美感受力不断突破既定的审美界限和审美标准,建立和表现出多样化的审美价值选择。于是,大学校园审美文化在坚持核心价值前提下,为最大化传播主流文化价值,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庙堂文化与广场文化合流,整体上被训化、雅化。如过去常被批判的个体本位意识,在新的时代环境下看来,其可以表现为强调个人心性自由和情感舒张的个人表现主义;可以体现为突出个人智性发挥、强调个人能力和权益的个人功利主义。高校师生作为社会的主流文化承载者,其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总体上是一种积极的、入世的、鼓励人的创造力和个性、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正面的东西。当然,大学校园审美文化价值取向的多元性,意味着大学校园审丑文化的存在。当个体本位走到极为自私以“我”的好恶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内向,缺乏合作精神与团队意识;自私自利,侵犯他人和集体利益等时,就成了大学校园文化浊流。激浊扬清需要审丑文化修养。审美展示真善美,审丑揭露假丑恶。后者从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来讲可能更有力度。
由于大学校园审美文化的核心是人文精神,关注个体生命的价值是其核心指向。大学生的生命个性发展这一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工具性平台的构建。规范性是根据大学校园审美文化这一质的规定性,对处于精神层面的文化具有相当稳定性,长期沉淀而成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成为一种软性力量,会在潜移默化中直接地影响校园文化主体的审美倾向而作的价值规定,揭示其对价值主体具有的价值所在。它把各种社会规范和群体规范带入校园文化主体的意识和潜意识之中,形成主体带有规范性的价值取向。其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上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调控功能。
审美活动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和塑造一种审美主体感性情感能力和态度,也就是陶冶性情,通过对原始欲求功利活动的介入、融合、净化、超越,转化为一种审美的感性的情感。“审美教育引导感性情感趋向理性,同时引导理性渗透、融合于性情之中。理性归于感性,复归还是还原,是在审美层次上理性融入感性的一种新的存在方式。所以,审美教育是一种感性升华与理性复归相统一的教育。”[3]大学校园文化主体在校园文化的审美活动中,审美文化价值取向的规范性体现在客观上会趋于多元统一。从宏观角度来说,社会大环境的审美取向必将影响个体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审美追求和审美行为,并将在个体上以显性和隐性的形式存在。从微观角度分析,在大学校园中,校园审美文化主体是生活在特定环境下的群体。个体对于群体表现出的心力和归属感,获得群体的认同在于观念、意识、利益、处境和理想的大致共性,通过审美活动养成的审美观念在其审美活动中规范、制约着主体的审美行为。
大学校园审美文化的使命之一就是培养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和现代意识的健全人格的知识分子,继承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同时具有全球意识、创新精神,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高雅文化品味。但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西方社会思潮的传播,新媒体精神的日新月异及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大学校园审美文化呈现出价值消解、崇高解构趋势。表现为知行不一,潜规则取代规则。对大学校园审美文化主体带来消极影响。其根本原因在于在技术理性压制人文理性的社会整体风潮。
大学校园审美文化,能使主体的感性活动与理性活动得到统一,使主体达到知行合一。当下高校校园审美文化建设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育人为本,继承传统人文精神,开创具有普世价值的现代意识的精神,去急切功利心,使校园审美文化主体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高雅文化品味,让青年大学生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能为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样有利于摆脱浮躁,完成大学传承文化精神的使命,帮助大学生完成人格的正确塑形。
[参考文献]
[1] 刘龙海.加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实现人本管理[J].中国高等教育研究,2007(1).
[2] 周穗民.现代化:历史、理论与反思[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311.
[3] 杨恩寰.审美教育略谈[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