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 馨 江西财经大学
生物入侵是指一种外地物种侵入一定地域,导致侵入地原有生物平衡受到严重影响和破坏。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旅游业的兴起,给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及其扩散蔓延提供了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多的机会,外来物种扩散的规模和速度也超过以往,给中国造成的危害也日益加剧。因此,本文从国际贸易的视觉,旨对造成中国生物入侵加剧的主要原因及其防范问题进行探讨。
生物入侵的渠道主要包括有意引进、无意引进和自然入侵三种方式,其中有意引进、无意引进都与进口贸易相关。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项目组开展的第2次全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共查明488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有意引进的外来入侵物种种数仍占49.80%,无意引进的种数占49.38%,自然扩散的种数仅占0.82%。
因农业、园艺、水产、畜产、病虫害控制和土壤保护等目的所进行的外来生物的有意引种是造成生物入侵的主要原因。中国在引进优良品种的同时也引进了大量的有害生物,如水葫芦、大米草、福寿螺等。
20世纪60年代,中国将原产于南美洲的水葫芦(又称为凤眼莲)作为猪饲料大面积的推广,由于它在中国几乎没有天敌和竞争对手,加上繁殖速度极快,已经是中国淡水水体中主要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现已遍布中国南方十几个省市的河湖水塘。滇池、太湖、武汉东湖和珠江等均出现过水葫芦泛滥成灾的情况,造成河道堵塞、水源污染等严重危害,中国每年因打捞水葫芦的费用就多达5亿元至10亿元人民币,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水葫芦还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云南滇池,由于水葫芦生物入侵和富营养化的双重作用,原来生活在该湖泊中的很多水生生物几乎处于灭绝的边缘。
外来入侵生物随人类活动而无意传入,这种引进方式虽然是人为造成的,但在主观上并没有引进的意图,而是伴随着进口货物及包装物、交通工具和旅游者无意间被引进的。
松材线虫(号称“松树癌症”)就是无意引进的典型案例,其原产于北美,在中国无天敌,一旦蔓延可以使受害树木迅速枯萎而死亡,对中国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等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中国于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附近的黑松上首先发现松材线虫,当时发病死亡的松树仅265株。据国家林业局在2006年2月的报告,疫区发生省市为江苏、江西、浙江等11个省、直辖市的95个市、县、区,2005年发生面积达7.7万公顷,当年致死松树154万多株。
近年来,我国进口原木和锯木的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也进一步加剧了松材线虫传入中国的危险性。以宁波口岸为例,自2006年以来从来自葡萄牙、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和印度货物的木质包装中均截获到松材线虫,从携带松材线虫的木质包装来源国不断扩大的趋势来看,松材线虫已经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逐步向中国入侵。
除有意引进和无意引进之外,靠自身的扩散传播力或借助于自然力量而传入的生物,即自然入侵。如植物种子或繁殖体借风或动物的力量实现自然扩散,其所占的比例非常小。紫茎泽兰是中国国家环保局公布的首批16种外来入侵性有害生物之一,该草约于20世纪40年代由缅甸自然扩散传入中国云南边境临沧地区南部,现已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西藏等省区广泛分布,并仍随西南风向东和向北传播蔓延,紫茎泽兰侵占农田、林地,与农作物和林木争阳光、水、肥料和空间,并能分泌化学物质,排挤邻近多种植物,很快形成单优势种群落,干扰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给当地的农、林、畜牧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进口贸易的逐年递增,外来入侵物种的传入数量增多。中国从2001年12月开始,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组织协调下,首次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共查明外来入侵物种283种,2010年开展的第2次全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共查明了488种,仅仅7年间,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就增长了72%。
2002年以来,随着每年进口额的持续增长,外来有害生物也呈现出传入频率加快的特征。
如图1所示,近年来中国口岸截获各类动植物疫情呈大幅增长趋势,虽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中国进口额有所回落,但口岸截获外来有害生物数量仍呈小幅增长态势。截获的外来有害生物已由上世纪末期的年截获不足1万次,攀升至2010年的33.9万次,截获的各类动植物有害生物3431种,同比分别增长54%和9.4%。2011年前三季度,中国进境口岸共截获各类动植物有害生物就已经达到3402种32万次。以上数据表明,随着国际贸易的持续增长,中国遭受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正在迅速增长,面临的生物入侵的压力愈来愈大,中国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形势十分严峻。
表1 2003和2010年中国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及种类
图1 进口贸易额与口岸截获外来有害生物数量
引种本来是改进品种、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促进了外来物种的大量引进,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西部大开发中的退耕还林(草),以及城市绿化所需,出现了新的引种高潮。盲目引进的物种,如果它们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度过适应期,依靠自己的繁殖优势和扩张能力,大量繁殖,迅速生长就容易造成生物入侵。
例如:大米草是我国20世纪60-80年代从英美等国引进的用于护滩固岸的植物,但经自然繁殖和人工种植,这种杂草几乎占据了中国整个海岸线的70%,在北起辽宁锦西县,南到广东电白县等80多个县市的滩涂上均有分布。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大米草疯狂扩散,达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特别是在福建,大米草疯长,破坏了近海生物环境,导致鱼类、贝类、蟹类、藻类等生物窒息死亡,并与海带、紫菜等争夺营养,水产品养殖受到毁灭性打击,有时还堵塞航道,污染水质,诱发赤潮等灾害。另外大米草与土著植物杂交将其基因侵入到土著植物基因库中,造成土著植物基因型的丧失,甚至造成濒危植物的灭绝,从而导致严重的生态和进化后果。
近几年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国入境旅游的人数急剧增加,从2001年的8901万人次增长到2010年的13376万人次,由此形成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群,给外来物种的入侵带来了便利条件。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往返于外来物种的种源地或侵入地,旅游者从种源地带来的生物,如水果、蔬菜或宠物等,极有可能携带有危险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外来入侵物种。例如:中国海关曾多次从入境人员携带的柿子、番荔枝和鲜辣椒等水果蔬菜中查获到地中海实蝇(“水果头号杀手”之称),旅游者尤其是来自疫区的旅游者携带未经检验防疫处理带有病原的制品,旅游食品、纪念品以及旅游商品包装物等也会增加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和防治难度。
中国为了旅游地建设而引进物种,构成了外来物种入侵的途径,例如为了兴建公园绿地、高尔夫球场等草坪,而目前草种育种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使用的草种除了中华结缕草种以外,仍然以依靠进口为主,现已形成了一些种类的入侵现象,如黑麦草在草坪绿化、畜牧养殖等方面,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近几年来,黑麦草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麦田传播迅速,与小麦争水、争光、争肥料、争生存空间,使小麦产量降低,并且品质也下降了,危害面积已达5000平方公顷以上,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在小麦主产区——河南省泛滥成灾,严重威胁小麦安全生产。
动植物检验检疫是有效阻断生物入侵的主要措施,因此被称为是防范生物入侵的第一道防线,但近年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口岸检疫查验任务繁重,口岸一线的工作压力较大,检验检疫工作有待完善。
一方面,口岸检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各口岸检测能力也存在不均的现象,容易导致疫情检出率偏低,并且检验检疫部门一般单独从事检验检疫工作,与农业部、卫生部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因而缺乏完善的检测和监测体系及快速反应机制和快速检测、跟踪监测技术等,例如如果输出国的原木、木制品等的检疫除害处理技术相对落后或处理结果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加之检测技术水平落后,那就不能确保携带动植物疫情的进口产品不进入到国内,从而造成生物入侵。另一方面检验检疫查验工作威慑力不大,一些旅客携带的禁止进境物品被检验检疫部门查扣截留后不服从检疫执法人员的安排,而检疫执法部门缺乏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无法对旅客进行处罚,所以造成了检验检疫执法威慑力不高,而不能对被查获的禁止入境物品进行有效监管。
近年来,全球气候的变化越来越明显,例如气温升高和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等。温度是限制植物和许多动物生存、生长和繁殖的重要因素,气候变暖可能增加外来物种的耐受性,使来源于较温暖区域的外来物种形成更大的种群,扩大它们适宜生存的区域,并且扩散和分布的范围更广,因此将加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进程与扩张的格局。如水葫芦偏好高温湿润的气候,一般25℃至35℃为生长发育的最适宜温度,所以主要分布在中国南方;另外,由于北方河流有冻结期,凤眼莲无法在自然状态下生存,但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和它的自然选择进化,其危害区有向北扩展的趋势,并已扩散到温带地区,如锦州、营口一带均有分布。还有,全球气候变化能导致极端气候事件强度和发生频率的增加,例如风暴潮和巨浪等异常灾害呈现不断增多增强的趋势,巨浪等会冲走植物根系周围的有机质,降低外来沉积物的沉积过程,从而造成植被面积减少、结构单一,甚至会使土著植被彻底破坏,产生没有植物生长的裸露地面,使入侵生物更容易永久持续繁殖。
作为WTO成员国,应充分利用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等相关条款,采取禁止进口或是限制进口具有生物入侵威胁的相关产品的措施,来保护中国的生态安全。中国的动植物检疫和防范生物入侵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转化、吸收、借鉴《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规定,并且建立协调机构,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某些国家利用中国较低的环境标准使得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中国。
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包括:一是起诉,对于外国政府违反WTO规则并损害本国权利的行为,应及时地做出反应,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和程序要求磋商或成立专家组,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争端;二是应诉,在受到外国政府起诉时,要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上的阶段性和争端解决方法上的多样性,争取尽可能多的时间和掌握主动权,以利于在政策和法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另外,应充分利用WTO透明度原则,建立起快捷便利的多国信息网络,了解各成员国生物入侵及防范的相关信息,为中国防范生物入侵发挥积极作用。
如果引入外来物种造成了重大损害,而行为人却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则是外来物种负的外部性。负的外部性使得置身于环境中的其他经济主体遭受了损失或付出了代价,实质上是未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导致私人成本的社会化,即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的现象(或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在此情况下,贸易商在利益极大化目的的驱使下,不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盲目进口。
所以解决生物入侵问题,应严格实施生物入侵社会成本内部化措施,即实行进口前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规定贸易商在进口的外来物种前必须先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必要的话应实行生物安全保证金制度,当确定进口未造成生物入侵问题时退还保证金,否则不仅不退回保证金,还有可能增加罚款。
为了防范生物入侵应该对一些进口产品,特别是某些生物入侵风险极高的初级农林产品,要合理调整关税,即相应提高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因为初级的农林产品未经加工极易携带外来入侵物种,例如:通过研究表明大米的加工过程会对“稻水象甲”等昆虫产生致命的影响,所以未经加工稻米的进口贸易带来的“稻水象甲”入侵的潜在高风险比起已加工大米的进口贸易要大很多。
关税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如果贸易商要进口具有生物入侵潜在威胁产品就必须要交纳进口关税,交纳更高的进口关税后必然会提高的成本,减少了贸易商的经济效益,按照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贸易商将会相应减少具有生物入侵潜在威胁产品的贸易量,与此同时减少了生物入侵的风险。
中国在进口贸易中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改变进口低“门槛”来防范生物入侵,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完善认证体系,并实现各相关部门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方面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行动协调,充分利用人才优势,例如鼓励一线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工作人员、工作组、专家组,加强对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收集、整理最新信息,开展好相应的研究工作,为制定有效的措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以防止生物入侵形势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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