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英杰
虚拟企业(Virtual Enterprise),是指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时,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应对其他的竞争者而组织建立,在信息网络基础上的共享技术信息、分担费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联盟体。1991年“美国21世纪制造战略报告”中首次提出“敏捷制造”的概念,强调制造企业具有快速、灵活和协同的能力,企业各部门间必须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要求扩大到企业之间,以实现跨地区、跨企业的合作。进而提出虚拟企业是实现“敏捷制造”的生产组织模式,尽管其成员在地域上是分散的,但每个成员有各自的组织系统和管理机构,以满足网络市场的需求。而虚拟企业本身又只是公司间的一种暂时组织形式。虚拟企业随着联盟目标的完成而解散,为了新的战略和目标,新的合作者又可能组成新的虚拟企业。虚拟企业可以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如虚拟生产、虚拟开发、虚拟销售、虚拟管理企业等。而虚拟生产是虚拟经营的最初形式。
虚拟企业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是一种使用最普遍的企业内部分析方法。它主要根据企业自身条件,通过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以及威胁)threat)四个方面的分析来进行企业定位和战略选择。
1.企业功能特点专长化。虚拟企业不强调企业的全部职能,也不强调一个产品从头到尾都由一个企业去开发和制造,它保留每个企业自身的核心专长及相应的功能。各个企业建立起来的战略联盟有效根据市场需求发挥自身集结的特长、优势虚拟经营。虚拟企业集合了各参与方的优势而形成,在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开发上形成更加强大的竞争优势,使其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处于领先水平。
2.企业运作方式分工、合作化。虚拟企业没有强制具备现实市场上企业应具备的完整功能和资源,强调完成一个项目必须各企业之间的合作。采用虚拟生产的企业凭借自身在品牌知名度、较强的研发实力、成熟的市场基础或完备的分销渠道进行成功地经营。同时,类似能力欠缺但具有高效生产能力的企业可以成为其生产的承包商,利用各自优势形成价值增值链。合作的企业以技术合作作为联盟的出发点,为了项目的利润最大化,集中企业优势整合资源,共担风险,共享受益,是统一的利益共同体。
3.中介方式网络化:虚拟企业通过各种网络代替市场的各种功能。虚拟企业通过信息网络获取消费者信息,并通过知识网络,形成契约网络(生产网),再通过物流网络把产品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虚拟企业的运行中采用通用数据进行信息交换,使所有参与企业都能共享需求、生产及营销的有关信息,从而能够真正协调步调,保证合作各方能够较好合作,从而使虚拟企业集成出较强的竞争优势。
4.企业存在形式离散动态化、不拘泥。虚拟企业突破了企业的有形界限,取缔了传统企业组织结构的层次。它由一些独立的经济实体本着自愿的原则,为了共同的经济目标而结合起来成为松散的企业联盟。因此它本身在空间上不受到任何限制,始终考虑如何提高顾客满意度和自身竞争力,不断进行动态演化,以便对环境变化敏捷、灵活、快速、高效做出快速反应。
1.法律法规、公司建制待完善。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虚拟企业并不是现实市场上按照规定的法律法规设置的私人、合伙、公司制企业。因而相关法律的使用受到了限制,同时也无法按照规定的公司建制进行管理,在任务的协调上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另一方面,当各个企业间由于利益纠纷或企业与市场间产生冲突、矛盾时,缺失的法律法规不能为此提供法律依据。使其制度体系的建设难以正常有效的开展。
2.企业间联盟信用程度要求高。虚拟企业的存在同样面临着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合作关系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企业为了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基本常规的目标。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完成虚拟企业的项目目标。企业联盟起来依靠信用关系维系,要求较高的信用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劣势,限制了虚拟企业功能的有效发挥。
我国自从实行五年规划以来,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从“六五”到“十一五”的增长数值来看,一个五年规划中各年的平均投资增速分别为17.3%、24.1%、28.5%、18.8%、19.8%。这为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非常有利的机会。2009年8月,我国颁布虚拟企业发展设立暂行规定,鼓励企业集中优势,整合资源,集众家之所长,既能发展经济又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国家的经济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虚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加快其又好又快发展。
在虚拟企业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虚拟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有严格交易成本上限。在严格设定界限的情况下,市场调节丧失有效性。在财政债务压力和市场交易趋冷对地方投资融资能力形成制约的市场化机制下,虚拟企业对于风险的抵制能力会受到明显的削弱。因此,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虚拟企业战略联盟合作的积极性。另外,在经济如此迅猛发展的宏观大背景下,企业出于自身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为了适应变化形势下的经济环境,很有可能再发展新的更好的企业形式,这将对虚拟企业产生替代威胁。
尽管虚拟企业比传统组织模式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其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阻碍其发挥快速、灵活和高效作用的问题。
(一)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提高。虚拟企业主要是通过高效的信息沟通得以实现其快速反应的功能,目前我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得到很大的发展,但仍然滞后于虚拟企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当前整体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另一方面,虚拟企业各成员之间的协作必然涉及到交易结算,而虚拟企业得到发展必然要使交易结算满足低成本的要求,我国至今还没有全面解决网上交易支付方面的问题,使得大量价值损失在交易结算环节从而降低了虚拟企业的效益。
(二)企业之间的信用成本依然很高。虚拟企业主要是通过协作和合作来实现整个价值链的整体效益。虚拟企业的网络建立是在对合作对象的核心能力是否具有互补关系的确认基础上,靠彼此之间的真诚信任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否则就难以保证虚拟企业低成本运作特征。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人们违约成本较低造成许多企业信用程度较低,这些都增加了企业之间的信用成本,降低了虚拟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三)物流网络运行效率有待提高。虚拟企业的物流承担者其交易成本很高,运作速度也很慢。一般由商业流通系统承担市场的功能,通过批发商、零售商将产品传递到顾客手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信息来从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这些信息首先由零售商从顾客那里得到。再由它向上一级机构传递,一直到生产企业那里。在每次信息传递中,难免失真、失效,使得物流系统长期在低效率下运转,影响虚拟企业的收益。
(一)政府鼓励,健全法规,规范合作关系。虚拟企业拥有市场上单个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国家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与支持。在经济非正常运作下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扶持虚拟企业的发展。同时由于缺少相应的法规使虚拟企业组织建制上存在缺陷,因此政府应该增加或者调整企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一种规范来确定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及虚拟企业的沟通与管理等。若任何一方面背离虚拟企业的初衷,其他方都将诉诸法律,使虚拟企业得以维系。
(二)企业组织文化的融通。虚拟企业是由具有不同优势职能的公司组织起来的。由于每个公司本身的企业文化不尽相同,而组织文化在意识形态领域又深深的影响着企业的各种行为。组织文化的隐性差异,会进而转化为显性的经营管理上的差异。忽视文化的融通,会引发许多争议,最终导致虚拟企业的破裂。因此,在建立虚拟企业时,组织文化的兼容成为行为一致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个虚拟企业来说具有现实意义。
(三)企业制定撤退战略。虚拟企业由于项目结束、项目中断等原因而不再继续维系。当解除虚拟关系时,可以有许多撤退战略可以选择,如兼并撤退,重组撤退等。然而,许多虚拟关系是在不友好地情况下解除的。无计划不友好地解除虚拟关系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很大冲击,虚拟双方能得到的利益将减少,其原因主要是双方对解除关系的意见不一致。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撤退战略,达到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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