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家,关林超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 长春 1300021)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础水信息的基准性调查。通过开展水利普查,可以全面查清松辽流域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流域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摸清经济社会用水状况,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松辽流域基础水信息平台,为松辽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流域水利长远发展,科学制定流域水利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为加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了由党连文主任为组长,委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松辽委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松辽委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检查松辽委普查办),具体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松辽委普查办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检查国普办)要求,对流域各省(区)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组织实施了委直管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审核了流域各省(区)的台账建设对象名录,对各省(区)上报的清查成果进行了质量抽查、审核和汇总,初步形成了流域清查成果,协助国普办对流域内各省(区)清查成果进行了验收,开展了事中质量抽查等工作。松辽委普查办作为一级独立的水利普查责任主体,承担着承上启下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不但要贯彻落实国普办的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国普办交给的各项任务,还要对流域内水利普查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加强各省普查工作的沟通和协调,使流域各省(区)普查工作相互协调、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流域普查机构作为水利普查的重要工作层面,在水利普查工作中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流域普查机构在水利普查工作中的重要性,首先要准确把握流域普查机构在水利普查中的定位:一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水利普查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直管河段河道、水利工程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二是作为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工作环节,对流域内普查工作进行组织推动负总责,按国普办的有关要求,开展流域层面的宣传动员、督导检查、事中质量和事后成果质量抽(检)查及验收,协助地方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培训及清查登记和普查工作;三是作为一级重要的普查成果汇总平衡单位,进行流域普查工作的技术协调,对各省(区)上报的普查成果进行流域层面的汇总、审核和平衡,形成流域普查成果,并按进行普查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的责任分工和水利普查整体工作流程,流域机构将主要承担以下六方面工作:
组织实施流域机构直管河段河道、水利工程和直属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普查对象的水利普查工作,并相应做好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人员选调、宣传动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清查登记和普查表填表上报等工作。
根据河流湖泊清查参考矢量图、影像图等图件以及包含内业提取数据的清查核对表和已有资料,对跨国和跨省河流湖泊进行清查核对;通过内业和外业工作清查,核对流域边界及河源、河口位置,确认山地河流、平原水网区边界;根据应用需求和重要性清查区间流域和特殊湖泊。
组织技术骨干,协助地方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对流域内各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水源地、取水口、入河湖排污口等普查对象清查名录进行核对,形成流域普查对象清查名录。
对流域内各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和河湖取水口、入河排污口、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取水井等普查成果数据进行流域汇总、审核和分析,形成流域普查成果,进行经济社会用水调查按水资源三级区的数据汇总工作。
根据国普办统一安排,分阶段对地方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与验收工作细则》,配合国普办对流域内各省级普查机构上报数据的清查成果和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抽(检)查和验收。
将各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流域层面的汇总,根据形成的流域普查成果和流域水利管理工作需求,逐步开展水利普查成果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
根据流域普查机构在水利普查工作中的定位和主要任务,结合松辽流域实际特点,松辽委普查办着重在组织推动和省、市、县级普查经验沟通上下功夫,承上启下、精心组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推动了流域各省(区)水利普查工作的全面扎实开展。
进行督导检查,是推动县级普查机构工作进度、提高政府对普查工作的认识程度、掌握基层普查工作进展状况的重要手段。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主要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作为一项政府行为,迫切需要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通进行督导检查,有助于帮助和提高相应政府部门对普查工作的重视程度,获得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达到完成普查任务所需的软、硬件要求,对推动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调研,还可以了解基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基层普查机构工作有遇到的主要问题,使有关方案的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的规模最大、内容最多的一次全面的水利普查,工作任务极为艰巨,而且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一些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超前谋划、靠前指挥,在工作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通过在流域范围内发送简报、发表网站信息等方式,对流域各省、市、县级普查机构的有益经验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举办流域水利普查工作研讨会的型式,将流域各省、市、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到一起,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措施,促进各级普查机构的沟通和经验交流,推动全流域普查工作的扎实开展。
县级普查数据的质量,对普查成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现场检查、质量抽查等方式,掌握基层普查数据质量情况,提高县级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流域层面的汇总审核时,还要组织各技术支撑单位和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审查等方式同以往统计资料进行对比等多种方式,还要借助专家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对普查成果进行审查,从合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本次普查共八项内容,涉及专业多、范围广、数据量大,部份普查项目同以往的统计方法和口径略有不同,普查成果同以往统计数据往往会存在差异。对于经济社会用水等重要数据,要认真同以往统计资料和重要的规划数据进行比较,对差异较大的数据进行仔细研究,分析本次普查和常规统计的范围和口径是否一致、技术方法是否一致、数据来源是否一致,评估普查成果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同时,还要结合客观规律变化情况,在认真复核、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普查成果,确保水利普查工作形成一套真实可靠、全面完整的数据体系,使普查成果真实反应我国的水清和水利发展状况。
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将完成填表上报和成果发布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国普办工作部署,流域各省(区)要扎实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在填报上报阶段和成果发布阶段合理安排,全面完成普查表填报与审核、普查数据逐级审核汇总与上报、普查数据汇总协调与发布等任务,要按照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的关键节点控制好各阶段的普查工作进度,同时做到“六个到位”,即组织动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技术力量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沟通协调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松辽委普查办将按照流域普查机构在审核汇总阶段的主要任务,在6月中旬完成对各省(区)普查数据的预审工作,7月初完成接收审核,8月中旬完成汇总分析,提出汇总分析报告,并根据国普办统一部署,参与事后质量抽查、汇总平衡、成果发布和资料整编等工作。
2012年是水利普查工作的关键之年和攻坚之年,松辽委普查办将继续按照国普办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的指导精神,在松辽委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松辽流域水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好各技术支撑单位和流域各省(区)的技术力量,加强组织推动,明确普查各阶段工作要求,做好流域普查成果的审核汇总工作,为又好又快完成松辽流域水利普查工作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