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凤利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历史进程中,辛亥革命是第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正规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仅第一次提出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纲领,而且通过治国理政的创新尝试实现了国家体制的一次重大转变。
与以往的一切暴力革命不同,辛亥革命从一开始就把革命的目的指向摧毁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制度,然后按照“三民主义”的框架重构国家体制。在中国封建社会,皇权体制之所以能够延续数千年,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它适应了以手工为主的传统生产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基础。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以大机器生产为特征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对中国传统的生产关系、社会治理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造成了全面的冲击。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和以个人专制为主导的政治制度体系已经无法抗衡以机器为动力的社会生产力系统和建立在商品生产基础上的社会政治关系。因此,变革封建式生产关系以及依附其上的国家制度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通过发动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不仅符合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同时也为开启中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现代化进程打开了制度闸门。
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是政治民主化的两种不同路径。在近代中国,君主立宪是以上层民族资产阶级和一部分官僚为代表的立宪派对国家发展道路的一种政治诉求。辛亥革命不仅推翻了封建君主制,而且也否定了君主立宪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制的国家体制。如果从追求政治民主化的手段选择来看,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通过革命手段来达到“民主共和”的目的,是符合近代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在基本矛盾处于对抗性的社会,只有通过剧烈的阶级斗争(革命)的方式才能使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约束中彻底解放出来;而在基本矛盾处于非对抗性的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适应是主要方面的,不相适应是次要方面的,对其不相适应的方面通过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方式就可以加以解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社会基本矛盾就其性质而言是对抗性的,建立在封建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与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已经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这样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条件下,对上层建筑所进行的任何改良的努力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其腐朽性和落后性,而唯有通过革命的手段彻底摧毁这种社会制度体系,才能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创造制度条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对君主立宪制的否定体现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中国走向政治民主化和经济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辛亥革命胜利后,在同盟会的带动和影响下,不同的阶级或阶层纷纷创立政党。据统计,从1905年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的建立至民国初年,在中国的政党或带有政党性的组织多达312个,其中具有健全政纲或某一方面政纲者就有35个[1]。虽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党组织不规范、纲领不明确,甚至严重脱离群众,党派之间也相互倾轧,曾一度造成社会政治的混乱局面。但是,政党政治的出现直接与封建专制主义相对立,在很大程度上唤醒了国民的民主意识,激发了国民的参政积极性,总体上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进步现象。由辛亥革命开启的中国政党政治格局,在客观上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国家组织结构,而且对后来制约封建专制政治的蔓延,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发挥了历史性作用。
如果从资产阶级民主产生的直接目的看,政治民主化过程的实质就是用现代民主政体取代封建专制政体的过程。虽然资本主义各国在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民主在实践中的运行会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但在政体的本质上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都是以“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理性化法治为核心,构建出相应的系统化的民主选举制度、分权与制衡机制。民族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建立起的民主政体,从总统制、议会制、政党制到现代意义上的“宪法”,都反映了西方民主的基本精神。尽管这种国家政治结构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但在近代中国社会“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2]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所领导的辛亥革命及其胜利之后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为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进程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在构建现代政治实体中所体现出的现代政治理念和制度精神,对中国社会民主意识和民主观念的启蒙与促动产生了更为久远的影响。
不容否认,辛亥革命的胜利是与民族资产阶级及其革命党人对近代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的一定正确认识分不开的。然而,也正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完全清醒的程度,反而又成为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根源。这种不完全清醒的判断集中反映在对革命敌友问题的认识上。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本国情、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以及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之间这一最主要的社会矛盾决定了中国革命最主要的敌人是帝国主义,革命的最主要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虽然民族资产阶级具有民族民主革命的要求,并且在辛亥革命期间充当了革命的领导力量,但是由于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关系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革命在最应该打击什么样的人、最应该团结什么样人的问题上没有彻底地搞清楚。诚然,以中下层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在深受帝国主义的盘剥和压迫下,也曾意识到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民族危机,只有采取革命手段,才能将国家从危亡中解救出来;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受眼前利益的局限,难以割断与帝国主义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所存在着的联系,缺乏果敢的反帝勇气,在革命的关键时刻表现出妥协和退让,甚至企图寻求帝国主义的庇护以对抗封建主义的压迫。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两面性”不时体现在革命的过程中,“他们从帝国主义掠夺和镇压殖民地人民的血淋淋的历史中看到帝国主义强暴的一面,对帝国主义心存恐惧;他们又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后辈和学生,崇信帝国主义的‘文明’和‘公法’,迷惑于帝国主义伪善的一面,对帝国主义心存幻想。”[3]
在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山就把“民族”问题作为政治纲领的重要内容提了出来。但是,从他对民族问题所作的解释来看,并没有把帝国主义看做首要的或是主要的敌人,甚至认为,中国革命必须争取帝国主义的同情和支持。他曾认为,要使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必须以一个新的、开明的、进步的政府来代替旧政府,这样一来,中国不但会自力更生,而且也就能解除其他国家维护中国的独立与完整的麻烦。”[4]可见,孙中山对“民族”问题的解释只局限于反对封建专制和建立民国的视野内。从湖北第一个革命军政府成立到南京临时中央政府的创建,革命党人都把争取帝国主义承认自己为“交战团体”和“合法政府”当作头等大事。武昌起义成功后,建立的军政府第二天就向当地外国领事递送了含有七条内容的外交照会,以此“特行通告各友邦,稗知师以义动,并无丝毫排外之性质参杂其间也,相应照会贵领事,转呈贵国政府查照。”[5]中华民国成立后不久,即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了《告各友邦书》,明确宣称凡革命以前满清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至于条约期满而止”、“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所让与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民国政府亦照旧尊重之”[6]。可是,对帝国主义的一再妥协和让步,不仅没有换来西方列强对革命的支持,相反,革命却在帝国主义同袁世凯的相互勾结中被绞杀了。
对辛亥革命的失败,孙中山后来也曾做过深刻的反思。1924年,他在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指出:“曾几何时,己为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与反革命的专制阶级谋妥协。此种妥协,实间接与帝国主义相调和。遂为革命第一次失败之根源。……夫袁世凯者,北洋军阀之首领,时与列强相勾结,一切反革命的专制阶级,如武人官僚辈,皆依附之以求生存,而革命党人乃以政权让渡于彼,其致失败又何待言!”[7]可见,孙中山在晚年已认识到了袁世凯背靠的是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求妥协也就是向帝国主义求妥协。但是,这种认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感性层面上,并没有从近代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来把握,帝国主义是阻碍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近代中国贫穷落后和一切灾祸的总根源。
辛亥革命的失败不仅在于没有完全弄清楚革命的对象,而且也没有全心全意的团结和依靠农民这个盟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里,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他们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榨,具有强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要求。农民问题是近代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
辛亥革命胜利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仿效西方创建了民主政体。然而,一个国家政体模式的选择必须考虑本国的经济基础。如果脱离一个国家的现实经济基础,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模式都不会在实践中走得通。民族资产阶级及其革命党人的政治视野只是停留于西方政体优越于当时中国封建君主政体的表象上,而没有深刻认识到二者背后的经济基础所存在的性质差异。在近代中国,政体西化的前提必须要摧毁封建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在农村就是要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建立起资本主义性质的农村土地制度。要依靠与发动农民群众首先要在理论上反映农民根本利益诉求,在实践上要制定出促使农民从封建土地制度中解放出来的行动纲领。然而,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尽管他们对农民深受封建地主的剥削曾表现出极大的同情,也提出了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初步设想,如“后王之法,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露田者,人二十亩而止”、“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之耕土”等,甚至在政治纲领中也谈到了土地问题,但却缺乏对其深入地研究。在同盟会的“十六字”政治纲领中,尽管提出“平均地权”的主张,但这只是经孙中山个人建议后所增加的,只反映了当时孙中山和其他个别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个人思想,并没有在绝大多数革命党人中达成共识。后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中,也谈及到了土地问题,具有一定的反对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积极意义,但这也仅局限于解决城市土地问题,并没有根本触及农村的土地制度。南京临时政府以后尽管颁布了许多宣言、方针、法令以及规章,但都没有旗帜鲜明的提出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剥削制度,更谈不上制定出一条维护农民利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土地路线。
政治思想理论的成熟程度反映了对社会实践的认知程度。从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理论中不难看出,民族资产阶级及其革命党人对近代中国农民的历史境遇、革命要求、革命地位和作用是缺乏深刻认识的,也就不可能在实际革命中主动而有效地动员和组织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去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将其从封建土地关系中解放出来。甚至,“民族资产阶级在部分掌握或参加各级政权之后,却非常害怕这种群众斗争所造成的社会大变动,很多政治领袖联合那些迟早要出卖自己的人,去攻打那些其正可以帮助自己的人。”[8]民族资产阶级及其革命党人看不透近代中国农民的巨大力量,在革命中没有真诚地去组织和团结他们。在近代中国,如果没有农民这个最广大、最有力的同盟军的拥护和支持,革命即使发动了,甚至成功了,但这一定又会是暂时的。正如毛泽东后来所指出的,“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9]
诚然,从完成反帝反封建历史任务的角度看,辛亥革命虽不是一次彻底的革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社会形态,但是,辛亥革命的成功和失败,却为中国共产党人加深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带领中国人民走上独立、民主和富强的道路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表明,一个政党只有清醒地判断出现实社会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才能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出正确的政治路线、基本纲领以及方针和政策,进而团结和带领最广大的人民走上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道路。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然而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则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崭新课题,只能在实践中一步步探索。其中,首要的就是要搞清楚中国现实社会的基本国情和面临的主要矛盾。1956年1月,毛泽东就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但尚未完成的思想。同年,党的八大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0]后来,毛泽东在总结我国“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时,认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11]尽管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现实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还不够成熟,但这为后来我们党的进一步探索做了开创性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继承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所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现实历史方位和所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做出了科学判断。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了规范的表述,即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了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且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历史地位、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对社会主要矛盾和基本国情的论断,从根本上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出发点问题,为如何进一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出发,以改革开放为根本路径,不断探索和完善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大政方针、政策举措,不断探索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而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12]。其中,在理论上的集中表现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继毛泽东思想之后又一个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在实践上的集中表现就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继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的又一个推进中国发展进步的里程碑;在制度上的集中体现就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继新民主主义制度之后的又一个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纲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成功范式。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特定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以及要完成由此决定的历史任务都要经历一定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对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进入的社会主义,要实现由不发达到相对比较发达既有长期性又有艰巨性和复杂性。正如党的十七大指出: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十七大强调的这“两个没有变”,既反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现实社会的根本性特征一直保持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保持着高度自觉的思想准备。不仅如此,在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阶段,强调“两个没有变”,对于牢记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历史发展经验,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更坚定、自觉地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深远的政治意蕴。
[1]张玉法.民初政党的调查与分析[M].台湾:商务书馆,1986:176.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60.
[3]章开沅,林增平.辛亥革命史(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17.
[4]孙中山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63.
[5]张忠绂.中华民国外交史(上卷)[M].台湾:正中书局,1945:25.
[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编委会.辛亥革命:第8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22.
[7]孙中山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521.
[8]章开沅,刘望龄.从辛亥革命看民族资产阶级的性格[J].江汉学报,1961(2):34.
[9]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6.
[10]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16.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341.
[12]郑德荣,牟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历史轨迹和宝贵经验[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