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美皆
1985年4月21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903期上,刊登了记者徐士杰写的《丁玲同志在西安谈文艺创作自由等问题》:
著名作家丁玲同志最近去延安探亲访友,途经西安时,对当前我国文艺界一些敏感问题,向记者谈了她的一些看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作家要正确理解创作自由,正确理解党的号召与行政干预是不同的。……近几年间,从总的方面看,党对文艺界并没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这两年有那么多的新人新作涌现,而且有不少是很好的作品,很有希望的作家。行政干预过多,不可能出现这种局面。文艺领域的现实可以说已经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其中包括党对文艺的一系列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违反文艺创作规律的行政干预,确实非摒弃不可。但党的号召和行政干预不同。党号召作家走向生活,反映时代,反映人民群众干四化、搞改革的崇高思想,给作家指出最广阔的创作天地,这体现了党对作家的关怀和爱护。不难设想,我们的作家如果离开了四化、改革的沸腾生活,而只关心小院、小街、小窗里的琐事,那他的创作自由恐怕只能是狭小天地里的自由。至于你深入了生活,采集了素材,要写什么人物,用什么题材,是没有人会去干涉的。作家自己思想不解放,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创作自由。如果你一提起笔来,就想主编喜欢不喜欢,得奖不得奖,总想在这些方面找什么窍门,那你就难得自由。所谓创作自由,只有真正了解社会,了解生活,真正掌握了时代脉搏、客观世界的本质,既懂政策,又善分析,那才能如鱼得水,无往不胜,在创作的天地里自由驰骋。
二、创作一定要百家争鸣。创作自由,评论也要自由,允许批评反批评。……作品不能批评,听到一句批评就跺脚,这样的作家不会有很大的作为。
…………
这个材料,是根据丁玲4月4日下午在陕西省作协座谈会上的讲话整理的。
据丁玲晚年秘书王增如《丁玲办<中国>》一书介绍,中央一位领导同志4月21日当天看到这份材料,立即在上面加了批语转给曹禺:“请曹禺同志阅退我。丁玲同志讲的好,真不愧是位革命的老作家,青年作家应该向她学习。这也证明作协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她是领会得很深刻的。”第二天晚上,这位领导同志又亲自打电话给丁玲,赞扬她在西安关于解释创作自由的谈话“讲得好,还是大姐讲得正确”,并说已经把这份讲话批给了曹禺。
为什么领导同志如此重视这份材料?为什么要把这份材料批转给曹禺呢?当时,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曹禺正在主持召开第四次剧协会员代表大会。继年初的第四次作家代表大会之后,全国文联下属的各协会也纷纷召开换届大会,戏剧家协会和电影家协会在选举时局面失控。
3月21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听取文化部整党汇报时,杨尚昆说:“从报纸上的宣传来看,大有这样一种空气,似乎凡是受过组织上批评过的人都是最吃得开的人,而批评过别人的人是最吃不开的人,要为三中全会以来受批评的人大平反。这种空气不健康,不正常。”胡耀邦也讲话说:“文艺界确有一些党内同志和党外朋友,一有机会就大说一通,至少带有一点情绪的大说一通。这对党的整个事业,对党的文艺事业,是有利还是不利呢?是有利于团结还是不利于团结?是积极因素还是消极因素?至少应该说不是积极因素。”
领导同志的批示,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做出的。
4月24日,仍是那位领导同志,又在同份材料上写了另一段批示:“秦川同志:请您亲自去看看丁玲大姐,她如同意发表她在西安的谈话,请她修改后,加按语或写一短评在《人民日报》发表。”
丁玲把领导同志的批示仔细读了一遍,“有一种被理解的感觉”,便提笔给这位领导同志写信致谢。
你寄给秦川同志的“动态”,他已经来我家里给我看了。我读了你的批语,不尽感激、感谢。你给我的温暖,我将永远记得,而作为党给我的鼓励。这篇简讯,我认为还不宜发出去,因为只是向记者提问的一个简单的答复,很不具体,分析不够……
丁玲始终没有修改那篇稿子,一直到6月24日,该文才以《丁玲谈文艺创作自由等问题》为题,刊登在《人民日报》第七版上……
六月中旬的一天,上海的老朋友陈沂来看望丁玲,谈话中间他讲到这样一件事:某公曾经向领导同志告状说,丁玲在下面活动,很左。但对方当即回答说,她正!
对于丁玲的这次讲话,有不同的版本和认识。一种版本和认识是与领导同志批示《丁玲同志在西安谈文艺创作自由等问题》相一致的。
王增如认为丁玲读了领导同志的批示“有一种被理解的感觉”,笔者以为,“被理解的感觉”或许是有的,但更重要的,可能还是被重视的、扬眉吐气的感觉。
丁玲一时确实很风光,但也遭到了抵触。为丁玲操办后事时,陈明不满地说:“丁玲去年春天在西安的讲话,领导同志批给曹禺让剧协传达。夏衍说,丁玲谈的是文学,我们是戏剧,丁玲的名声不好,在四次作代会上差点落选,不能传达。”
另一种版本的认识与第一种是有出入的。
秦林芳:1985年4月,在中国作协陕西分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在论述创作自由时,丁玲进而提出要反对行政干涉:“我们现在讲的创作自由,不是讲的作家的精神状态、感情的自由,而是讲的行政干涉太多。……还有号召问题,我认为,号召是可以的,但不能强迫,号召也不是强迫,不是命令……不能说因为党号召了就不自由了,写不写由作家自己嘛!……号召是需要的,但不能强迫,干涉太多了,不自由,没好处。”
确实,这与她在《丁玲同志在西安谈文艺创作自由等问题》里的话可以形成对比。
这篇题为《扎根在人民的土地上》的讲话,近万言,收在《丁玲全集》第八卷中。
丁玲的同一次讲话,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新华社记者的版本,发表在当时,引起政治关注;一个是丁玲自己的版本,发表在她去世后,被人忽视。从长度上看,前一个版本较简单,后一个版本较全面,很显然,前一个版本是记者根据官方媒体新闻报道的标准做了取舍。这两个版本其实反映了两个丁玲,一个是官方需要的丁玲,一个是复杂的丁玲本体。这两个丁玲并不冲突,只不过,前一个丁玲包含在后一个丁玲之中,但不能涵盖后一个丁玲。
近年来,“两个某某”现象为学术界所关注,比如,学者王尧说:“不仅在思想界知识界,在文学界同样存在着判若两人的现象,如同有‘两个顾准’,也有‘两个郭小川’。”丁玲应该也在此列。但王尧也指出:“这一问题所包含的意义不是‘两个’之中谁真谁假,而在于它本质上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深刻的精神矛盾和真实的生存状态。可能是因为我们太缺少思想家的缘故,常常会一厢情愿地把有些‘左’的那‘一个’看成是不得已的表现或者是策略性的考虑。这样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其实是离开了知识分子思想发生的语境的,也夸大了一些知识分子的心计。”上述两个版本中的“两个丁玲”,也说明了那不是“策略性”地自觉取舍的“两个丁玲”,而是被外部塑造的“两个丁玲”。
丁玲关于创作自由的发言不止这一次。1985年3月,丁玲去桂林、南宁,然后去长沙、西安、延安,讲话是免不了的。在桂林,丁玲也谈到创作自由问题。
丁玲谈到创作自由,她泰然自若地说:“自由分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开放,二是作家思想开放。把自己的心交给人民,就无往而不自由。提高自己的修养,使自己的思想永远健康,就有勇气,敢写,写得正确。”
可见,在那一时期,丁玲关于这个话题的发言具有一贯性,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为对官方需要的一种舆论配合,她在不自觉地充当官方代言人。同时,不可否认,丁玲的这两次讲话也有超出官方口径的地方。在桂林,她是回避问题、模棱两可、王顾左右而言他;在西安,她是既有官方口径,又有个人口径。可见,她也是在拿捏一个度。
她这两次讲话都是比较主动的,为她带来的积极的官方影响甚至惠及身后。王增如写道:丁玲办《中国》有困难,找到了中央一位领导同志。“之所以找他,首先因为他是政治局委员、分管文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其次,丁玲觉得他理解她,所以应该会支持她。”在操办丁玲的后事时,这位领导同志也说过:“丁大姐我是很佩服的,她去年在陕西的讲话讲得很好,我马上批了意见。后来她对出版工作的讲话也讲得很好。”
丁玲为什么始终没有修改那篇稿子?因为她到底是一个作家,还有作家的底线和本能。当她作为官方代言人发言时,是不自觉或功利的;但当她的发言被官方需要所自觉运用时,她可能就感觉到了某种不适,所以,不再自觉配合。作家与官方之间的积极互动,在若即若离之间,存在一个度的拿捏问题,丁玲当然明白。关于创作自由问题,丁玲在其它一些场合也提到。在答外国记者问时,谈到了创作自由问题。
问:党的领导指的是什么?与检查制度有什么区别?与“思想控制”又有什么区别?
答:党应该领导文艺,应给予思想领导,并不是控制人的思想。对作品不能用行政的手段加以“判决”。
丁玲的回答回避了问题的尖锐之处,同时,也给出了一个符合作家身份的回答,可能因为是答外国记者的缘故。
丁玲还有一篇文章叫《如何能获得创作的自由》,给出的获取创作自由的途径是:“我们一定要在不自由中求得自由。我认为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读书,要读马列主义的书,要真读,读得多一点。”她写自己在秦城监狱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后:“我感到自己的眼界宽了,思想境界高了,我不再为个人的事情、问题而烦心,我能超然了。我也学会看人、看事,懂得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什么事能为而不为,什么事不能为而必须为。于是我可以主动,我感到自由了。”这里所说的自由,与创作自由有什么关系呢?
陈涌在怀念丁玲的文章中,提到创作自由问题,这样说:“对我们今天中国来说,就是作家和艺术家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共同方向下,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共同的思想基础上,应该有独立地观察生活、独立地发现问题、独立地依据个人的爱好、个人的特点进行创作的自由。在这个问题上,在现代在中国作家中,丁玲应该被认为是我们的一个榜样。丁玲在艺术上能够有自己突出的成就,和她在这个问题上的自觉的努力是分不开的。”陈涌的意思是,创作自由是可以在受到规约的前提下实现的,作家的独立性是可以依附于什么而获得的。
这些模棱两可的话,不过是在回避丁玲自己说过的一句最根本的话:我们现在讲的创作自由,不是讲的作家的精神状态、感情的自由,而是讲的行政干涉太多。
关于创作自由,丁玲还有一些辩护型的发言。她对陈漱渝说:“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球类运动员打球,不也是不能超越球场的边线端线的吗?”“在旧社会,很多好的作品都是在不自由的环境里写出来的。你是研究鲁迅的,鲁迅写文章时有多少自由?”这样说听起来很辩证,可是,自由和不自由的边界究竟设定在哪里?在丁玲那里,仍旧是一个问题。
肖云儒在记录丁玲这一次西安、延安之行的散文《又见塔影》中写道,丁玲说:“这几年,还不能说成是不自由的时代。没有错误路线,也就不需要把作协四次代表会说成是遵义会议……”丁玲这样说也对,自由与不自由都是相对的,她是与政治完全禁锢文学的时代相比的。
但是在日记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到创作自由问题,丁玲却是这样说的:
文章要写得深刻点,生活化些,就将得罪一批人。中国实在还未能有此自由。
文艺事大不可为,希望在五十年后,在我,在我们死后许久,或可有勇气的(也许那时不需勇气),真正无私的,有真知灼见的人们。不过首先得把封建权势扫除干净。我们还需要杂文,只是比鲁迅时代要艰难得多。甚至比你当年(1957年)还要困难。
丁玲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前前后后》一文中曾这样谈到毛泽东:“我以为,毛主席以他的文学天才、文学修养以及他的性格,他自然会比较欣赏那些艺术性较高的作品,他甚至也会欣赏一些艺术性高而没有什么政治性的东西……但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革命家,他担负着领导共产党、指挥全国革命的重担,他很自然地要把一切事务、一切工作都纳入革命的政治轨道。在革命的进程中,责任感使他一定会提倡一些什么,甚至他所提倡的有时也不一定就是他个人最喜欢的。但他必须提倡它。”
丁玲很清楚,毛泽东并不是真的喜欢《田保霖》,正如他也不是真的喜欢知识分子,而丁玲自己也不认为《田保霖》是她的好作品,那么,丁玲为什么直到晚年还在推崇那样的创作?因为,她所说的发生在毛泽东身上的情形,同样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所提倡的”不一定是“所喜欢的”,但“必须提倡它”。还因为,她要维护自己的成就感,她是贯彻《讲话》路线而获得过斯大林文学奖的人,那是她终生的最高奖项,是她文学地位的象征。
邓友梅感叹:“在她晚年,不止一人说她保守,叫她老‘左’,我们同学中就没有一人对此表示过同感,就因为我们了解她。我们看到的是思想解放,求真求实,热情坦直,快人快语的丁玲,我们看着她为此付出了过重的代价。”也许邓友梅所了解的丁玲,是那个按“喜欢的”来说话的丁玲,而晚年被称为老“左”的丁玲,是按“提倡的”来说话的丁玲,“付出了过重的代价之后”,她懂得了如何用“提倡的”说话来代替“喜欢的”说话。
丁玲西安讲话引起的另一种影响直到她去世后还在延续。涂绍钧撰文说:1993年春,在湖南举办的丁玲创作国际研讨会上,袁良骏发言说:她发明了一句名言:她受的那些苦难,屈辱都不值得再提,那都是“娘打孩子”,即使打错了,打疼了,甚至打死了,“孩子”都不应怪罪、埋怨“娘”!丁玲完全错了,谁是“娘”?极左路线是“娘”吗?真是认贼作父、认贼作娘!杨桂欣指出,袁的发言中有些运用了丁玲在西安会上讲话的资料,是袁强加给丁玲的。杨桂欣说:“这句所谓的名言的发明权属于另一位被错划为右派的作家;丁玲不但没有‘发明’它,而且从来没有引述它,更没有肯定它。”这时,袁先生当众解释说,他所引用的那句“名言”,是根据丁玲1985年4月在西安的讲话,是根据西北大学学生给他的记录稿。但是这份记录稿其他人并没有看到,只是袁良骏的独家资料。尽管袁先生的这番发言遭到当场驳斥,但在有的人那里还是产生了反响。与会的一名香港学者在香港《争鸣》杂志1993年5月号发表题为《极“左”路线是娘吗?——“丁玲文学创作国际研讨会”纪实》一文,对会议作了歪曲的报道,对丁玲的评价亦极为偏颇:“……从作协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发言可以看出丁玲对中共的维护,她并不恨极左路线,‘革命’把她的坚强意志消磨殆尽,变成了‘愚忠’,再不能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与时代的脉搏齐跳动,这实在是丁玲的悲剧,也是中国当代许多作家的悲剧。”
丁玲晚年给文坛留下的消极印象,有些就是这样以讹传讹造成的。这种印象并非完全空穴来风,虽然事实细部有出入,但它符合人们来自诸多事件的大致感觉,影响确实是造成了。这次讲话的被误传,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
丁玲的讲话,有自觉配合的东西,也有被刻意取舍、随意夸大的东西。江湖上有句话:出来混,都是要还的。丁玲的得与失,很容易让人想起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