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在我国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2012-03-19 10:28交通运输卫星导航产业化中心主任高工刘建
卫星与网络 2012年10期
关键词:动态运输卫星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产业化中心主任、高工刘建

全国从90年代开始建立了很多车辆监控平台,但平台之间互不连通,导致信息无法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为此,交通运输部建立了基于卫星导航的车辆动态信息联网联动系统,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接入其中,估计到年底接入的车辆有可能达到180万辆,2013年底可能突破300万辆。

目前国家只是对卫星导航定位装置安装有明确要求,但未对卫星导航定位装置的使用管理做出明确规定。部分区域还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公安部门没有更好地用好监管作用。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功能落后,车载设备不规范。“8·26”事故后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小一半导航平台的地图数据都是过期的。

安全监管体系首先是以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为目标,下一步以保障不撞车为目标。

“30号文”提出要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目前的计划进度是计划在11月份征求公安、安监的意见,在年底前形成初稿,明年一月份报各个部常务会上通过,2013年三月份以交通、公安、安监总局三个部门部长令的形式正式发布。如果运输企业不安装终端,上线率或入网率不能达到门槛值,就要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吊销从业资格证。车辆动态监管离不开卫星导航,因此卫星导航的相关法规马上也要出台了。这个规范主要是来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范围有所扩大。校车、卧铺客车要安装视频,重载货车在出厂前也要安装,对不按要求安装和使用的要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

要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的行为,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同时还有制定强制性的7258号国家标准,是车辆的生产企业、整机厂家最根本的标准。

卫星定位装置并非一定是GPS。在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起草的相关国务院文件里不再提GPS,一律改为“卫星定位系统”或GNSS。所以“30号文”里没有谈GPS,但是也没有强制要求采用北斗。个人建议明确要求采用北斗兼容设备。

另外,重挂车辆和农村客运车辆要积极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今年9月12日财政部和交通部联合公告,再发展15个城市的出租车定位装置,下一步要求所有城市的出租车动态信息必须接入到全国的动态信息联网联控系统。

重载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道路公共监管平台。中国目前有1000万辆货运车辆,其中有600多万是个体户,个体户不可能有监管部门和信息监管部门,政府要管理他们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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