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萍
略论观念、制度与文化培植高出生性别比
罗 萍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男孩偏好的传统生育观念是高出生性别比的观念基础;从夫居的婚居制是高出生性别比的制度根源;时下依然严重存在的男性本位是高出生性别比的社会文化土壤。高出生性别比植根于传统生育观念、父权婚居制度与文化之中。观念、制度、社会文化的变革是治理高出生性别比的治本之策。可喜的是新型生育文化正在我国开始萌芽。
男孩偏好; 婚居制度;社会文化;高出生性别比
传统生育观念、制度与文化培植了中国高出生性别比,它严重影响了我国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因此,质疑、诘难传统生育观念、制度与文化是性别研究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事情。
传统生育观念能够延续到今天,并继续发挥着强大的作用,有客观背景、社会基础以及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农村确实存在人多势众、以大压小、以强凌弱的封建陋习;在农村生活中,家中有无男孩和男孩多少,对家庭乃至家族的实力、地位、作用和权益,都会带来截然不同的影响。在城市,女性就业难,女性退休早,无不影响人们生育的性别取向。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观念与从夫居的婚居制是高出生性别比的观念与制度根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我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9.45∶100①2009年我国出生男女性别比119∶100,载《中国妇女报》2010年2月26日。。
为何造成这么严重的高出生性别比呢?
传统生育观念凝固成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固化传统生育观念,观念与制度相互衍生。随夫居的婚居制决定着:子女父姓、父系继承、父系传宗、父系养老,维系这一切的根基是生育一个儿子,这就决定着人们思想中的“男孩偏好”、男尊女卑,这是性别比失衡的观念原因。“男孩偏好”是父权文化的根基与命脉,“随夫居”是这一根基与命脉的制度保证。“男孩偏好”与“随夫居”是决定高出生性别比的观念与制度体系,它们之间相互关联,观念凝固制度,制度培育观念。“男孩偏好”凝固“随夫居”的婚居制度,“随夫居”又衍生着子女父姓、父系继承、父系传宗、父系养老的父系社会制度体系。“男孩偏好”是这一制度的起点,“随夫居”是其制度保证。这一切观念与制度植根于父权制这一根本的总文化制度中。卜卫先生在客观公正分析基础上指出:“高出生性别比根本原因就是父权制及其深入人心的不平等的性别文化。”①卜 卫:《单身汉(光棍)问题还是女童人权问题?——高出生性别比报道的社会性别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妇女研究》2008年第3期。前者是制度,后者是观念。这揭示出:“产生高出生性别比的国家的一个普遍特点是‘父权制的家庭特征’。在这种制度下,生育率下降有可能引起女儿的高死亡率,经济贫困也会加强家庭对女儿的排斥。”因为生育男孩是父权制的根基与保证。
性别不平等是性别比失衡主因之一。目前,我国男性人口比女性多出3 700万。真正原因是性别不平等:其一,长期父权制下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传统的“女随男”的婚居制;其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其三,我国公共政策与集体资源分配机制不断延续和强化男孩偏好,这如男女退休年龄不一样,升学就业女比男更困难等等。
也有人提出“引起出生性别比偏高是由于综合治理乏力,缺乏管理”,本文认为是不无道理的。我们一直强调的计划生育是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对出生人口质量,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否正常的关注,没有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放到应有的地位;在宣传报道中没有注意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口予以必要的质疑,这如在电视剧中,只是按故事情节发展需要几个孩子就安排生几个,几乎不会考虑年轻夫妻的多胞胎会与计划生育国策相冲突。像电视剧中安排兄妹5个以上的并不少见。某新闻报道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培养了6个子女为博士硕士的事迹。虽然这位父亲培养子女有方,但它可能传递给人们一种信息,就是超生被默许。在培养子女方面值得报道,但生了6个孩子(应该说都是在“一孩制”后出生的)就会成为另一种典型。我们还经常看到不少因子女多而致贫的贫困家庭需要社会帮助的报道,虽然我们并无贬低这种人道主义报道与救济的意义,但这种突出孩子多致贫呼吁社会帮助的宣传报道与同时可能产生的某些消极影响,我们是否也应该有所考虑呢?
李慧英在《如何看待我国性别比失衡》②李慧英:《如何看待我国性别比失衡》,载《中国妇女报》2005年8月23日。一文中提出“是技术问题还是性别偏好问题?”她得出的结论是“男孩偏好”。而男孩偏好的原因又是养儿防老,这就要求必须从夫居的结果;传宗接代也要求从夫居,传宗接代包括男性继承父系的诸如权力、地位、财产、姓氏等等。消除“男孩偏好”、“随夫居”,这就必然触动父权制的根基:由男性主导资源分配的社会制度。男孩养老制度性地安排女人结婚必从夫居,女儿被剥夺养老权利,生女儿不能养老,促使生女户想办法生儿子,甚至不生儿子誓不罢休。因此,男女不平等根源就是建立在从夫居制度上的传宗接代与男系继承。
李银河关于河北后村女性权利现状的调查③李银河:《农村女性,在男权制的残余中冉起》,载《中国妇女报》2008年8月28日。指出:不管是从执掌权力这个领域,还是从陪客吃饭上桌的传统习俗看,男权制的残余仍然存在。为什么?是婚后从夫居制的结果。李银河大胆地得出结论:“这种情况一天不改变,男权制就一天不会消亡。完全靠自上而下的策略,要使中国农村妇女地位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从本质上讲是不可能的。”最后结论是:“从夫居是男权制的根基。”出路在何方?“也许唯一可以寄予希望的是农村的都市化。”
朱楚珠指出:“男孩偏好、重男轻女是其根源性原因,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的低生育环境是其条件性原因。”④朱楚珠:《中国农村改善女童生存环境的研究与社区实践》,载《妇女研究论丛》2008年第3期。“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男孩偏好、重男轻女是内因,是根据;计划生育是外因,是条件,条件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西方发达国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但却出现“人口冬季”,这是最好的证明。
上述学者对高出生性别比原因探讨达到一个共识:建立在从夫居婚居制度基础上的男孩偏好是高出生性别比的观念、制度基础。
某些基层农村还从男尊女卑观念中衍生出村规民约,并将村规民约视为“二级制度”,有时甚至比“国家制度”还管用。农村出嫁女土地权问题就是村规大于国家法规的证明。这样的“村规”往往无视妇女的独立人格,如广东某村有一项政策⑤尹艳红:《村规的缺憾》,载《中国妇女报》2005年4月6日。:本村凡是符合结婚年龄的青年,娶到一个大学生为妻,村委会奖励3000元,娶到一个大专生为妻,村委会奖1500元。得奖的不是妻子本人,也不给找到大学生丈夫的女子奖励,这是典型的男权文化。这势必造成的后果是:一是女大学生独立人格和自身价值不被重视和认可,而村规遵循的是以丈夫,即男性为标准的思路。对引来人才的男人给予奖励的做法,使女人处于一个从属的地位,说到底,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二是此举背后的男性主导逻辑,不仅导致了男女不平等,也必然加剧男女机会的不平等,使这种不平等逐渐成为一种必然现象、正常现象,并以村规民约加以制度化。落后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就这样变成了制度。
更有甚者,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规定: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这是对外出打工女性的特定性道德要求,束缚女性人身自由,是腐朽的权力文化与低下的权力品格的产物。每个村民都有权享有土地征用后获得的补偿金,这与当事人是否处女、是否结婚并无逻辑关系。还要将她们是否处女的信息当众公布,这已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过去追求“贞洁”目的是为了维护男性在性关系和婚姻中的统治地位,束缚女性的自主权,而今天如此村规民约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歧视女性,污辱女性人格。生育一个男孩,天然地享有土地转让补偿金,而生育一个女孩,则要遭受如此歧视。这无形中强化着人们的“男孩偏好”观念。可见,一些地方生长出的散发着封建毒素的村规民约是高出生性别比的重要原因。
归纳以上可见,重男轻女性别观念与性别制度是产生高出生性别比的总根源,正如卜卫先生所指出的,“高出生性别比根本原因就是父权制及其深入人心的不平等的性别文化”。
社会文化环境对国民生育观念的影响不可忽视。
高出生性别比的根源在于“男孩偏好”,如果社会环境扼制“男孩偏好”,则将有利于纠正高出生性别比;相反,则为“男孩偏好”提供适宜土壤。从我国的社会现实出发,可以看出时下的社会文化环境为“男孩偏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新闻报道中的男性中心视角。媒体报道高出生性别比时,特别是纸质媒体几乎都是以男性为本位,标出的是“男性中心标题”。请看这些标题①卜 卫:《单身汉(光棍)问题还是女童人权问题?——高出生性别比报道的社会性别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妇女研究》2008年第3期。:
“北京拉响人口警报:将来他们娶谁?”关注未来的“光棍”;出生性别比失调,未来中国5千万男人打光棍;性别歧视引发“光棍现象”;警惕!光棍、缺陷人口未来激增;5年后可能有上千万男“光棍”;15年后4000万男人无妻可娶;性别比失调:四川未来男人被动“独身”;中国人口比例日益失调,2020年或有3000万光棍汉;现在不管,以后娶妻难;拿什么来帮你,4000万光棍?关注的焦点是男人娶妻难。媒体之所以呼吁政府管理,是为了解决男人“娶妻难”问题,男性本位十分明显,非常露骨。女人在标题中没有一个独立的身分,仅仅是男性的附属物“老婆”或“妻子”,是男性结婚对象。
“有的报道在讨论影响时,提出的问题就是男性中心的:‘几千万男子没有合法的性伴侣是一个什么问题?’”偶尔也有女性本位的,“惟一一篇对女性的影响的报道‘多出数千万个光棍汉,女性的黄金时代即将来临’是为了说明,明天的丑女也许不用再去美容了。”这与其是突出女性,倒不如说是在歧视基础上再加歧视,即双重歧视。
新闻标题集中于男性的婚配难问题,而忽略了女童的出生权及女性人权,或者说对高出生性别比担忧只是在于男人找不到妻子,话外之音是,作为第二性的女性并不值得关注。在男权文化眼里,女人本来就是为男人而生。这样的舆论环境怎么能抑制高出生性别比呢?正如卜卫指出的,“我们首先考虑到高出生性别比对女童的出生权和健康权的不利影响,以及对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影响,因为高出生性别比问题首先是女童和妇女的人权问题”①卜 卫:《单身汉(光棍)问题还是女童人权问题?——高出生性别比报道的社会性别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妇女研究》,2008年第3期。。当下的主流文化几乎还没有想到这一点,但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出,我国的高出生性别比为什么越来越严重,因为我们还根本没有找到高出生性别比的真正根源;或者说,父权文化根本就不敢正视这一点。
有人调侃,男生、女生、女研究生,将女研究生视为“第三性”②文仕全:《何来“第三性”》,载《中国妇女报》2004年4月27日。。“第三性”论调体现男性可以随意定义女性、支配女性的权力欲与优越感,反映出性别歧视的严重。更有人对女博士指指点点,一曰男人,二曰女人,三曰女博士。“家有博士妻,回家就受欺”,发泄对女博士的不满情绪。而对学校中的差等男孩关怀备致,重点中、小学优秀男女比例显示,男生大大地掉队了,女生优秀比例越来越高。就此有人呼吁应该想办法解决,要颠倒这种女孩优秀的“不正常”现象。女孩优秀有人调侃,有人嫉妒,有人说这是社会问题;男孩不优秀有人关心,有人鸣不平,有人提出抑制优秀女孩的对策。双重标准:男孩掉队引起重视,女性优秀遭歧视,歧视女性更歧视优秀女性③荒 林:《“女博士人”与“男孩掉队”》,载《中国妇女报》2003年8月30日。。如此文化环境,只能为“男孩偏好”加油鼓劲!
在婚姻领域人们习惯用的词几乎都是尊男贬女。“结婚”一词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十分平等的说法,但人们并不看好《婚姻法》认定的这一中性词,偏偏厚爱:男娶女嫁、再娶、再嫁、改嫁、续弦、高攀、下嫁……,这些反映着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要求女人的婚姻“从一而终”,男人不仅可以再娶,还能养“小三”。儒家思想还规定了“父不祭子,夫不祭妻”④《四书五经》,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年,第214、265页。。同时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夫死从子。”也许今天人们并不认同这些传统儒家思想,但这并不排除它仍然还影响着社会。
从中国传媒如何看“外国事”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国人男尊女卑思想的严重性。
更有趣的是中国人写的《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传奇》⑤周光凡:《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传奇》,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令人奇怪的是谈奥巴马的故事却连篇累牍地大骂希拉里,在短短的20集小说故事连载中,竟有5集专门评论(与其说是评论,倒不如说是谩骂)希拉里。诸如保守派攻击希拉里政治野心太强;右翼分子说她傲慢无礼、精于算计、冷酷无情,说希拉里是个女权主义者,她所上的女校韦斯利算是极端女权主义的集中地。
无论是“三高”的剩女,还是有世界影响的麦当娜,甚至于今天活跃在世界政治舞台的希拉里,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中都是被批判的。我们的文化环境就是这样营造着生育男孩的社会环境。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是农业社会的旧观念。人老了之后,有一个子女是一重保险,有两个子女是双重保险,有三个子女就是三重保险了……,正所谓,养儿防老。随着社会进步与文明程度提高,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旧婚育观念不断被颠覆,被科学、文明、进步的观念所取代。这就使计划生育的工作重心由过去控制人口增长,转到提高人口素质上来,由过去的管理型转到今日的服务型。由于养育、教育费用高,负担重,从这个角度看,多子并不一定多福,而可能是多子多愁、多子致贫。多数群众普遍存在孩子多太累、养不起、政策不允许生的“三畏”心理。这是培养新的生育观念的有利社会环境。压力有助于观念改变:“多子多福,养儿防老”观念正在被当今社会所摒弃。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正在被人们接受。
社会进步营造着新的客观环境,孕育着新的婚育观念:首先,结婚生子不再是婚姻的主要目的或人生规律。男女婚姻首先考虑的是感情需要,而不是延续香火。其次,逐渐完善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淡化了人们的养儿防老观念,消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再次,科技是生产力,人口的数量不再是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这些为农村多子多福观念的破除清扫着社会环境。由此,现代先进青年生儿育女是为了充实婚姻生活,体验为人父母的乐趣,巩固和发展婚姻关系。可见,现代婚育观重在个人,较少考虑家族的利益,这特别表现在城市青年中。恩格斯指出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31页。:“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当今时代,婚姻的目的从传宗接代走向追求个人幸福,为了两情相悦,因此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正冉起的婚育新文化有助于克服高出生性别比。
新型生育文化正在我国发展。1987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梅湾村为上门姑爷制定了新的分地规则:上门女婿不考虑户口,只要住在梅湾村就可以分地,这就给留女招婿提供了土地制度保证。“招郎契约”②李慧英:《一种新型性别文化的创造》,载《中国妇女报》2005年12月27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孩子继承父母的姓氏:第一个孩子随父姓,第二个孩子随母亲(母亲的姓是随外婆得来的),第三个孩子随外公。第二,为岳父母养老送终,中途不得反悔。第三,家庭财产的继承,上门夫妇继承,以下三个子女可以继承其全部财产。这种新型性别文化意义在于:第一,是几个家庭一起商量孩子姓氏的归属与财产的继承。而父权制社会是一切都有现成的规定,一切潜规则都变成父权文化的单边协议。第二,是促使父权制转向,是父母双系制的大胆尝试。梅湾村的新婚姻形式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启示,正如李慧英认为的,“我认为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是解决婚居制和继承制,这两个关键性环节的调整,将是治本之策,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目前面临的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使男女两性得以平等。”这就是江西宜黄县梅湾村新型性别文化的启示,它洞破了目前的父权文化。
启示归启示,现实归现实。启示要成为现实,需要社会努力,文明进步。而科学的进步也带来了新的信息:母亲传递的线粒体遗传基因能够通过母女的垂直传播,女儿能把母亲的线粒体DNA的遗传路径保留在女性姓氏中。复旦大学卢大儒教授提议:女孩随母姓。线粒体DNA可以长远地将母姓传递,推动“重男轻女”观念逐渐淡化。线粒体DNA的遗传路径保留在姓氏中,长远地传递母姓,让人们找到自己的母系祖先。卢大儒教授表示,他基于遗传学提出在传统“潜规则”里补充进母系姓氏,让人们接受女儿也可以“传宗接代”的理念,从而推动“重男轻女”观念的逐渐淡化,这是这一倡议更重要的价值所在。这一点对男孩偏好的父权文化虽然破坏力不大,但女性可以传宗接代的新文化还是有意义的。
人类通过线粒体可以找到自己的“老祖母”;通过自己的Y染色体找到自己的“老祖父”。Y染色体只有通过生育男孩才能得以遗传。如果生育女孩,则父亲特有的具有“家族特性”的Y染色体就不会传递。相反,细胞内的线粒体则可以并且只能通过母亲传给下一代。男孩总是从父辈那里继承Y染色体,这是祖先唯一不变的传承。因此,“子随父姓,女随母姓”更合理。母系遗传要大于父系遗传,母亲传递给子女的基因要大于父系遗传。母亲传递给子女的基因,要略多于父亲,主要是与性别相关的X染色体的基因要远多于Y染色体。此外,母亲还能够将细胞质,包括含有遗传物质的线粒体传递给子女。每个人细胞内的线粒体都是通过母亲传递的。母亲传递的线粒体遗传基因能够通过母女垂直传播,一直传递下去。这些传承者和母系祖先拥有共同的线粒体DNA。科学的发展已经揭示出女性后代对父母特性具有更大的遗传性。这与父权文化又唱了一个反调,科学揭示出父权文化的荒谬。
“倡导父亲休育儿假,是实现家庭中夫妻角色平等、推进社会角色性别平等的重要途径。”③《“育儿假”鼓励男性进入家庭角色》,载《中国妇女报》2009年1月15日。“育儿假”让父亲尽早进入抚育角色;“育儿假”使夫妻双方共赢,呼唤父亲“育儿假”的刚性规定。瑞典规定父亲假至少一个月,芬兰18天,葡萄牙20天。我国已经有部分省市开始推行父亲育儿假。父亲育儿假是推进两性平等、男性分担育儿角色的措施之一。
应该说以上这些体现的都是新型生育文化。
谭琳“对中国创新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公共政策的几点建议”④谭 琳:《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公共政策的赋权性分析——中国和韩国国家层面公共政策的比较》,载《妇女研究论丛》2008年第5期。认为:应将重点放在赋权妇女,纠正性别偏见,反对性别歧视。文中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客观分析中国保障妇女人权法律法规体系的赋权性,正视法律规定的妇女权益与现实生活中妇女实际享有的权益之间的距离。第二,进一步完善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修订、实施及评估方面建立富有成效的性别分析机制。这二点建议都是从法律、政策、国家机制方面提出的,是最关要害的。李银河将两性平等,改变男孩偏好寄希望于“农村的都市化”①李银河:《农村女性,在男权制的残余中冉起》,载《中国妇女报》2008年8月28日。。重庆市妇联干部杨恩芳指出②杨恩芳:《从两种生产发展趋势看男女平权》,载《中国妇女报》2002年10月19日。,只有真正实现男女平等,才能使男孩偏好失去市场,高出生性别比才会得到有效扼制。她们认定的机制都指向法律、政策、制度层面。
提倡新型生育文化的途径是改变“从夫居”的婚居制,变“从夫居”为自由选择。从形式上看,是“从夫居”带来男系继承和男系养老制度与“男孩偏好”;从实质上看,是男系继承制和男系养老制度与“男孩偏好”规定着“从夫居”的婚居制度。因此,“从夫居”与男系继承、男系养老、男孩偏好之间互为因果、相互关联、相互决定。它们都是父权制度这根藤上的几个瓜,构成庞大父权制度下的生育观念与生育制度。破除这些观念与制度首先是挖倒父权社会制度这棵参天大树。需要做的,一是观念文化的变革,特别是变“男孩偏好”为“生男生女一个样”;二是建立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健全了,“男孩偏好”就会失去市场,使生男生女就能真的一个样,“从夫居”、男系继承、男系养老必将削弱,最后消失。如果说父权文化、男女不平等是“观念与制度的共谋”③崔应令:《观念与制度的共谋——女性社会地位与作用失衡现象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那么要铲除父权文化也就是观念与制度相互推动着的变革,要扼制高出生性别比,光靠嘴里高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力推动父权婚姻观念与制度的变革,必须从主流文化中剥离出父权文化。刘少奇在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民受着四权(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压迫的基础上,特别提出“还要打倒夫权,这是今天妇女解放的一个条件”④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载《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93~394页,引自: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94页。。
父权婚育观念与制度的变革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全社会要为此努力!
罗 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北 武汉430072。
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基地课题
桂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