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刚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及创新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占据的地位也日益重要,所带来的影响也不断扩大。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与企业运营的其他各个环节密切相关,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需要筹划人具备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科学合理地进行筹划,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来保证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①高新技术产业一般是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科技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灵魂和血液,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动力。
②由于高新技术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它的历史较短,实践还不够完善,并且投入高,面临着高风险。
③虽然投入高、风险高,但高新技术产业相应地能够带来高收益,增值较快,增值幅度较大,因此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将目光转向高新技术产业。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从管理到经营的各个方面。科学的纳税筹划,可以对涉税收益作出比较正确的评估。所得税是我国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收来源,做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纳税筹划。好的纳税筹划,不仅对企业有利,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国家产生有利影响。因为,如果企业可以合法地减轻纳税负担,就会减少或杜绝采取非法手段减少税收。
①合法性原则。法治社会做任何事情都要以合法为前提。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纳税筹划策略。
②超前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筹资、投资和利益分配时,要首先考虑所得税税收因素,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制定选择出一个最优的纳税方案。
③整体性原则。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时,要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当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其他筹划产生矛盾时,要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有效协商,最终确定筹划方案。
④风险性原则。高收益必定伴随高风险,这是进行商业活动的一般规律。高新技术行业本身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时,就不能单纯的考虑收益因素,更多的要首先考虑风险因素,在确保风险最小化的同时,使收益最大化。
企业设立时,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新变化主要有行业和注册地选择的变化和组织形式选择的变化等。根据新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废除旧所得税税法的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并且统一了内外资企业都以法人为单位来进行纳税,这样,企业在设立分支时就要考虑是设立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还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来进行纳税,子公司则与母公司分别进行纳税。
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发生变化。在新的所得税税法下,内外资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得到统一,税收待遇也变得一致,这样就改变了以前国内企业到国外注册,然后返回国内进行投资的方式。
新所得税税法规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时抵扣该创投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再以后结转抵扣,没有时间限制。
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时,必须要在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来制定方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偷税、漏税等一些行为虽然也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但是却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种非法行为,不是纳税筹划。我国税法的制定并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考虑了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给了纳税人一定的权利,因此,相关企业必须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来制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企业要想制定出最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整体出发,以求得企业能够获得最大利润。同时,不要仅仅考虑当前利益,也要从企业长远的发展状况来分析,当企业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发生矛盾冲突时,要全面的、综合的来进行考量,使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服从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两个中心目标。
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往往会给特定行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高新技术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时,要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优惠来制定最佳方案。
企业所得税法的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详细来讲,就是原计税工资的标准取消,能够按照实际的支出列支;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扣除标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标准以及捐赠扣除标准等条件开放,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扣除的限额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而高新技术企业,又可以在新的所得税法的限额内,在不违规前提下,采用所谓的“就高不就低”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条规定,尽量的使费用最大化,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最终目的。
不同时期的资金价值不同,税收作为企业运营中的现金净流出,通过延期纳税能够使企业充分享受无息贷款的好处。因此,企业可以对成本、收入、费用、损失等项目进行分摊或调整,合理归属应税所得的所属年度,如折旧计提方法选择、存货计价的方法选择等。
总结: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所得税在某些程度上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成本,相应的降低了企业生产效益。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它是以增加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因此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不论任何地区的任何行业,每个企业都必须向国家缴纳所得税,所以对所得税进行科学系统的纳税筹划,成为企业减少支出、扩大收益的重要举措,理应受到企业管理部门、管理阶层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