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摘要:由于低俗城市雕塑充斥公共空间而遭到公众的不悦和反感,如何避免,唯有合理的制度来约束和监管,笔者以为,招标制度,评审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缺一不可。
关键词:城市雕塑;招标制度;评审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城市雕塑的问题不绝于耳,公众对某些城市雕塑不悦甚至反感。人们不禁要问:城市雕塑到底怎么了?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说:“关于城市雕塑的问题,元芳,你怎么看?”
目前国内的城市雕塑基本都具有招标这一过程,但是没有专家评审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而導致城市雕塑放置后,业内专家不满意,当地公众不满意,网友更不满意。更有好事者把城市雕塑照片放到网上供网友品头论足,说三到四,难怪艺术圈内很多人说,城市雕塑和艺术无关。
坦白而言,中国并不缺少雕塑家,而缺少公正透明的招标制度和评审制度及公众参与制度,才使得“低俗雕塑”,“劣质雕塑”,“情色雕塑”进入公共空间,其特征是造价低廉,创意低俗,虚报高价,回扣丰厚。不知道城市雕塑喂肥了多少贪官污吏,有交易必有腐败。如何避免,唯有合理的制度来约束和监管,笔者以为,招标制度公开化,评审制度透明化,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化缺一不可。
1招标制度是否公开化
何为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城市雕塑的招标,简单说就是买家花最少的钱买到最满意的城市雕塑。目前国内招标主要有三种方式:
1.1普遍招标
招标人通过公共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共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其优点是招标面范围广,影响力大,可能吸引更多的投标者。但是也有缺点,缺点之一是,由于海选准入门槛低,作品良窳不齐,使招标方费时费力而无满意结果。缺点之二是,普遍招标很可能招来几十家单位一起竞标,竞争激烈,成功率小,往往是费九牛二虎之力,最后石沉大海。也容易导致恶性竞争,打价格战,报价虚低而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缺点之三是外地优秀雕塑家较少参与,他们迫于在招标地点没有关系,没有人情,即使自己的作品再优秀也无法投标成功,所以放弃投标。
1.2重点邀标
是指邀请业内具有良好资质和口碑的单位或者个人前来参加投标。这是目前常见的招标方式,双方的买卖意向源于多次合作和相互信任。招标方邀请五家以上(包括五家)单位参与,优点之一是提高了准入门槛,整体水平较高。优点之二是竞争对手少,成功几率大。优点三是受邀企业中有招标方满意的单位,合作多次相互信任,更容易达成二次合作。缺点是外地的优秀企业无法参与,失去了竞争机会,投标方很可能与优秀作品擦肩而过。
1.3指定创作
是指指定某雕塑家专门为招标方而进行创作,优点是,受邀雕塑家知名度高,一出手即是大作品,社会认可度高,公众认可度高。缺点是招标方无法通过比较来选择作品,缺乏公开竞争而使报价虚高。
公开的招标制度是征集优秀作品的前提和保障,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此证书是一种质量保证。以避免“杂牌雕塑游击队”混入招标队伍。实际上,招标准入门槛的设定高低,也就决定了未来作品水平的高低。举例来说:2011年4月被网友揭秘的,广西省桂林市中隐路广源国际社区《扶老》裸体雕塑,创意本是尊老爱老题材,但老人全身裸体,暴露私处,受到公众的指责和不解。此雕塑设计不雅,造型拙略,比例不协。笔者大胆猜测,此雕塑并未公开招标,系“杂牌雕塑游击队”所为。
2评审制度是否透明化
2.1招标前
如何选到艺术水平较高,价格较合适,公众反映良好的最佳性价比的雕塑,笔者建议成立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须有本地专家和外地专家共同组成,外地专家须占多数,人数总数应为单数,基本数为五人或者五人以上。并且是由副高以上的雕塑专家组成,并且占多数席位,少数席位亦可由文化学家,民俗学家,美术家,设计家等相关专家组成。他们以专业的眼光,负责的态度来评审,拒绝地方官员政客做评委。监督委员会由当地纪检人员和外地纪检人员共同组成,他们互不熟悉可以减少腐败几率。
评审委员会专家需提前一日由专车接送到指定地点入住,做到封闭管理,统一行动。具体细节还需做到:①投标方提前告知专家来做评委,但不告知具体项目名称。②投标方暂时保管专家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避免与外界联系。③住宿楼层须有武警轮换值班,避免闲杂人员上门接触。另外监督委员会也参照此法进行。
2.2招标中
投标作品数量需在五个以上,如数量大于五个以上,建议分初审,复审,终审三步,如数量是五个,建议分初审,终审两步。所有过程当天结束,以免夜长梦多。具体细节还需做到:①专家匿名投票为作品打分,分值设置为百分制,制定好详细的评分规则和评选标准。②招标需当场公布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一件以及优秀作品若干件,入围作品是最终招标成功作品,优秀作品也付出了投标方设计师的心血和智慧,值得嘉奖和赞扬,应给予信心和鼓励,可以少量资金奖励,期待下次再合作。③全程须公证处参与,媒体录像记录,以保证做到公正透明。
2.3招标后
入围的雕塑放置安装后,应有作品说明牌,写明作者名、作品名、材质、尺寸、时间、创意来源等,还需要写上评委的名字,让公众知道哪些是评委,同时也接受大众的检验,是否是好作品,人民会检验,历史也会检验。
3公众参与制度是否完善化
何为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较难界定,由于专家评审委员中没有公众的参与,所以公众是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的,所谓的公众参与,更多的是在招标完成后,公众对于入围作品的建议权。入围的作品在政治层面,科学层面,艺术层面,文明层面,民族层面,种族层面是否符合当地的文化特点,是否被当地公众所接受。实际上,只有公众的参与,才最终完成了这个作品,因为城市雕塑在城市内的公共空间放置,如果没有公众的理解和认可,那就是不成功的作品,没有完成的作品。举例来说:2008年10月在网上引起争议的,北京大学管理学院门前的“蒙古裸男雕塑”;2011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某公园“热吻雕塑”;2011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天马栈桥的“原生态裸体雕塑”;2012年10月湖北省郧西县“裸女雕塑”;2012年12月辽宁省抚顺市“凯旋门裸男雕塑”等等。由于安装之前没有公示作品,没有听到公众的想法和建议,事后遭到当地公众的不悦和反感,事倍功半,后悔莫及。
最终方案确定后,主办方应该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包括入围作品、投标公司、评委名单、评审过程等事宜,公示时间为十五天,以往的公示期为七日,时间较短,并没有起到公示的所要达到的效果,延长时间可以使更多的公众参与,能够得到更多的反馈建议。也可以在欲放置的公共空间内,散发问卷调查单让公众投票,是否满意。以避免公众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渠道诋毁城市雕塑而对招标方造成不良的影响。若公众没有建议和意见,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4结语
只有招标方本着为人民服务,对公众负责的态度,选出艺术水平较高,性价比较高,公众较满意的作品才是人间正道,但笔者深知,政策制定的再完善也有漏洞,有政策也将有对策,所以今后低俗雕塑仍会出现,唯有以良心而论之。
笔者希望,未来的招标更公开,未来的评审更透明,未来的公众的参与更给力。未来的雕塑家也会给大众一个品位高雅,制作优良,愉悦身心,享受生活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