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 约

2012-02-18 05:29
江西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稿 约

《江西社会科学》以“传承学术,创新理论”为己任,注重学术品位、理论锋芒、原创研究、大家风范。热烈欢迎国内外名家、大家的力作和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新作。

一、我刊欢迎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专论和跨学科的研究成果,注重文章的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要求来稿观点新颖,论证严谨,资料翔实,引文、注释准确规范(按本刊要求)。

二、我刊坚持学科与主题相结合的原则设置栏目,按学科分设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化学、社会学等栏目,每一学科都有关注的重点。哲学重点关注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中西哲学比较、文化哲学等;文学重点关注文艺理论、文学思潮、文学史、文学流派、中国古代文学和比较文学等;语言学重点关注语言理论、文化语言学;历史学重点关注史学理论、史学史、学术史、专门史、中外历史比较等;经济学重点关注经济理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判断、区域经济、经济热点问题的实证研究等;法学重点关注法理研究、中西法律制度比较以及法哲学、法经济学等交叉学科;政治学重点关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公共行政改革等;文化学重点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和当代文化问题等;社会学重点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深度描述与理论分析等。

三、其他常设栏目主要有:“学子语类”(笔谈),每期讨论一个学术理论前沿问题或社会热点问题;“叙事学研究”,刊登国内学者有关叙事学的力作以及国外学者叙事学研究最新成果的翻译或述评文章,尤其欢迎中国叙事学和跨学科、跨媒体叙事方面的文章;“海外传真”刊发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新作以及国外学者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成果的翻译文章,稿件应是首次在大陆并由我刊率先发表。

四、来稿请用A4纸打印,一经采用,即通知作者发送与纸质稿论文一致的电子稿,如有变化,请做出说明;来稿请附300字以内的论文提要、3-5个关键词、英文标题,注明基金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

五、为便于匿名审稿,来稿请另附纸写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同时提供作者资讯,内容包括:出生年份、性别、工作单位、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邮编等。

六、我刊对拟用稿件有权酌情删改,也可以收入杂志社编选的书籍,或刊载于网络版和光盘版。作者若不同意,来稿时请注明。论文刊发后,即奉稿酬和当期刊物两册。投稿逾期3个月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限于人力物力,概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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