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黎
欧阳修佛教观“好名而欺心”辨析
■李 黎
欧阳修;六一居士;佛教观
欧阳修排斥佛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首先,有欧阳修自己的论著为证。其《本论》三篇称佛教乖人之性、离散天伦,又有虚耗民财之弊,曰:“彼为佛者,弃其父子,绝其夫妇,于人之性甚戾,又有蚕食虫蠹之弊。”[1](《本论下》,P291)其次,人们对于欧阳修关于佛教的态度也有定评。例如南宋叶梦得的《避暑录话》卷上云:“石介守道与欧文忠同年进士,名相连,皆第一甲。……自孙明复为《春秋发微》,稍自出己意。守道师之,始唱为辟佛老之说,行之天下。文忠初未有是意,而守道力论其然,遂相与协力,盖同出韩退之。”[2]释怀悟说:“修公以文章自任,以师表天下,又以护宗,不喜吾教。”[3](卷十九)但是仍然有人认为欧阳修其实对于佛教还是心向往之,其主要论据是欧阳修晚年以“六一居士”自称,并为儿子取名“僧哥”。笔者主要针对这两点进行辨析。认为其自称“居士”只是退隐不仕之意,为儿子命名“僧哥”只是一种从俗的行为。辨明了这两点,也有助于澄清学术界对于欧阳修晚年佛教观的模糊认识。
一
张商英在《护法论》中批判了欧阳修的排佛行为,认为:“修之编史也。唐之公卿好道者甚多,其与禅衲游有机缘事迹者,举皆削之。及其致仕也,以‘六一居士’而自称,何也?以‘居士’自称,则知有佛矣;知有而排之,则是好名而欺心耳,其为端人正士乎?”[4](卷一)张商英认为欧阳修在编写《新唐书》的时候,删除一些唐代公卿和僧人交往的事迹,这显示了他的排佛思想,但是欧阳修在晚年辞官之后却以“居士”自称,可谓“好名而欺心”。笔者认为张商英指责欧阳修“好名而欺心”是不妥当的,尤其是以“居士”一词作为批驳的论据甚为不妥。
持这样观点的人,首先以“居士”的含义是指在家的佛教信徒为前提。“居士”在佛教中原指古印度吠舍种姓工商业中的富人,因信佛教者颇多,故佛教用以称呼在家佛教徒之受过“三归”、“五戒”者,是梵语意译。《维摩诘经》称,维摩诘居家学道,号称维摩居士。慧远《维摩义记》卷一:“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5]《南史·虞寄传》:“寄知宝应不可谏,虑祸及己,乃为居士服以拒绝之。常居东山寺,伪称脚疾,不复起。”[6](P1681)唐元稹《度门寺》诗:“舍利开层塔,香炉占小峰。道场居士置,经藏大师封。”[7](卷十三)但殊不知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居士”一词,“居士”最初是指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礼记·玉藻》:“居士锦带。”郑玄注:“居士,道艺处士也。”[8](卷三十)后来,《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也用到“居士”一词,说:“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9](P315)
那么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其“居士”一词为何意呢?笔者认为应该首先从《六一居士传》来分析。欧阳修晚年致仕以后,为自己取号“六一居士”,并为此专门做《六一居士传》解释了取名的原因。惜乎,后来学者在讨论“六一居士”之“居士”含义时,大多漠视这一篇作者自己写的文章,而只根据“居士”一词的片面含义妄加推测。
《六一居士传》首先交代了自己更号“六一居士”的背景:“既老而衰且病,将退休于颍水之上。”[1](P634)“退休”在古文学中是辞官休息之意。古人以居官为进,是兼善天下之志,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以辞官为退,有独善其身,消极保守的意味。接着欧阳修详细阐释了他之所以改号为“六一”的原因,是因为“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外加自己这一老翁,他自己表述为“得意于五物”“聊以志吾之乐尔”。从“六一”的详尽解释中可见其对于退居生活的热切向往,而不见其对于佛教的推崇。其所谓的“吾之乐”是中国传统文人普遍期待的雅乐,有别于闻法而喜的佛教徒之乐。联系作者的“退休”之志,可以看出欧阳修希望在人生晚年抛开官场事务,在闲淡的生活中享受品味人生的另一种境界——闲适。然后欧阳修又指出身处五物之中的快乐,云:“方其得意于五物也,太山在前而不见,疾雷破柱而不惊;虽响九奏于洞庭之野,阅大战于涿鹿之原,未足喻其乐且适也。然常患不得极吾乐于其间者,世事之为吾累者众也。其大者有二焉,轩裳组劳吾形于外,忧患思虑劳吾心于内,使吾形不病而已悴,心未老而先衰,尚何暇于五物哉?”并云:“虽然,吾自乞其身于朝者三年矣,一日天子恻然哀之,赐其骸骨,使得与此五物偕返于田庐,庶几偿其夙愿焉。此吾之所以志也。”说明“使得与此五物偕返于田庐”是他一直的心愿。可以看出,他的夙愿与中国古代的隐居意义相通,而不同于佛教徒之出世的含义。似乎,欧阳修也意识到居士在当时佛教人士中的特殊含义,于是虚设了另外一个人与之辩论。虚拟人物“客”提出问题:“子知轩裳组之累其形,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于是欧阳修接着阐述:“不然。累于彼者已劳矣,又多忧;累于此者既佚矣,幸无患。”说明欧阳修反对万事皆空的佛教教义,肯定了外物与自我的关系,并使之和谐,以达到身心愉快的境界。至此,其“居士”的含义已经很明朗了,确指“隐居不仕”之意无疑。下文交代了作者要离开官场的三个原因:“夫士少而仕,老而休,盖有不待七十者矣。吾素慕之,宜去一也。吾尝用于时矣,而讫无称焉,宜去二也。壮犹如此,今既老且病矣,乃以难强之筋骸,贪过分之荣禄,是将违其素志而自食其言,宜去三也。”再次表明自己坚决离开官场的原因。所以,其文一方面是说明以“六一居士”自号的原因,另一方面说明自己离开官场的原因,二者相辅相成。所以,其所谓“居士”实乃离开官场,退居颍水,做一个隐士一般的人,与佛教无关。
退居田园一直是欧阳修的夙愿,欧阳修在《班班林间鸠寄内》诗中向和他同甘共苦的妻子倾吐心声说:“苟能因谪去,引分思藏密。还尔禽鸟性,樊笼免惊怵。子意其谓何,吾谋今已必。子能甘藜藿,我易解簪绂。嵩峰三十六,苍翠争耸出。安得携子去,耕桑老蓬荜。”[1](P32)与文中所言不愿“违其素志而自食其言”是一致的。
其《六一居士传》作于致仕以后“将退休于颍水之上”,颍水一直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他自言:“皇元年春,予自广陵得请来颍,爱其民淳讼简而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于时慨然已有终焉之意也。”[1](《思颍诗后序》,P600)说明他自任颍州知州始,就缘结颍州,并把颍州作为了他理想的终老之地。他接下来说:“而来俯仰二十年间,历事三朝,备位二府,宠荣已至而忧患随之,心志索然而筋骸惫矣。其思颍之念未尝稍忘于心,而意之所存亦时时见于文字也。……不类倦飞之鸟然后知还,惟恐勒移之灵却回俗驾尔。”“倦飞之鸟然后知还”化用了陶渊明的“鸟倦飞而知还”,陶渊明是一个标准的隐士,其生活模式是中国文人心中的理想人生模式。“勒移之灵却回俗驾”典出《北山移文》“钟山之英,草堂之灵,驰烟驿路,勒移山庭”,“请回俗士驾,为君谢逋客”。而《北山移文》本是揭露和讽刺那些伪装隐居之人的文章,欧阳修使用此典故,唯恐自己不被山川神灵收纳,其隐逸之心可见。所以,其号“六一居士”,其“居士”意为中国传统意义上的隐逸之士更符合欧阳修的本意。欧阳修在更号“六一居士”的同时,命名自己的笔记为《归田录》,欧阳修之心迹亦可见一斑。
另外,佛教自东汉明帝时传入中国后,“居士”之称被交叉使用。一方面,“居士”沿袭隐居不仕之意,例如:《魏书·儒林传·卢景裕》曰:“其叔父同职居显要,而景裕止于园舍,情均郊野,谦恭守道,贞素自得,由是世号居士。”[10](P1859)《北史·韦传》:“对玩琴书,萧然自逸,时人号为居士焉。”[11](P2269)另一方面,一些倾心佛理的人喜欢自称“居士”,例如白居易与香山寺僧如满,结香火社,自号“香山居士”。但在宋代,甚至许多隐士亦自称“居士”。例如:魏野,终生不仕,居陕西东郊,号“草堂居士”;刘涣,年五十归隐庐山,号“西涧居士”;张俞,隐居青城山白云溪,七诏不起,遨游天下山水三十余年,号“白云居士”。正如张海鸥所说:“宋代文人自称居士成为时尚,居士,即居家不仕的士人,信不信佛并不重要。”[12](P213)所以张商英以“六一居士”之称而认为欧阳修“好名而欺心”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只是犯这样错误的不止张商英一个人。《佛祖统记》引祖秀的《欧阳外传》云:
欧阳永叔自致仕居颍上,日与沙门游,因自号“六一居士”,名其文曰《居士集》,息心危坐,屏却酒肴,临终数日令往近寺,借《华严经》读至八卷,倏然而逝。
看来,祖秀也把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名其文曰《居士集》作为他倾慕佛教的佐证。后来写《佛祖统计》的志磐看到了其“六一居士”的“居士”含义与佛教所谓“居士”含义不一,但是仍牵强地拿来佐证欧阳修“排佛之心已消”。他说:
居士者西竺学佛道者之称。永叔见祖印,排佛之心已消,故心会其旨,而能以居士自号,又以名其文集。信道之笃,于兹可见。然其传六一,谓以一身老五物之间。五物者,身外之余物,岂足以寓诸道。则知居士之称,或近于滥,盖好名而失其实者也。[13](卷四十五)
志磐看到《六一居士传》中所谓的“六一”根本不足以“寓诸道”,根本不是佛教思想。他看到了佛教所谓“居士”与《六一居士传》中“居士”一词的矛盾,但是为了论证欧阳修“排佛之心已消”而自张其教,志磐把二者之间的矛盾归为当时社会对于“居士”一词的“好名而失其实”而造成的滥用,以至于欧阳修也用错了。
二
张商英等人以“六一居士”之称号为证来说明欧阳修“好名而欺心”——外表主张排斥佛教,而内心信奉。除此之外,还有人因为欧阳修为幼子命乳名“僧哥”(或“和尚”),而怀疑他内心对于佛教还是心向往之。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记载:
欧阳文忠公不喜释氏。士有谈佛书者,必正色视之,而公之幼子小字“和尚”。或问:“公既不喜佛,而以‘和尚’名子何也?”公曰:“所以贱之也,如今人以牛驴名小儿耳。”问者大笑,且伏公之辨也。[14](P124)
《宋人轶事汇编》也收录了这则资料,称欧阳修的幼子名“僧哥”,其余略同。看来,当时的人就不理解欧阳修既然声称排佛还要为儿子命名为“和尚”(或“僧哥”)的行为,他们或许也认为欧阳修“好名而欺心”,只是没有明说而已。但他们还有当面向欧阳修询问的机会,欧阳修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听者只是“伏公之辨”而已。也可能有的信了,有的即使不信也无话可说。现代也有学者根据这则材料认为欧阳修内心是信佛的,“贱之”只不过是欧阳修的狡辩而已。笔者认为并非如此。
在魏晋时代佛教流传颇广,不少人以佛教字取小名,例如:褚澹的小名叫佛佛,王忱的小名叫佛大,魏收的小名叫佛助。所谓的“助”和“大”还带有一定的价值倾向在内,而有的小名则直接以僧人的代称来命名,例如:王珉小名“僧弥”,王社小名“僧伽”,王轨叫名“沙门”,王小名“沙弥”,卢思道小名“释奴”。没有资料显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佛教僧人为小名的原因,但是古人小名确实有以低贱为俗,取其容易养活之意。而以僧为名则表示获得佛的庇佑,或者代表着已经超脱了人世苦难而出家,长大后就不再遭受苦难。明清时期流行让小孩在寺院挂名出家,年龄大后再举行还俗仪式,也是出于一种好养活的信念。并且当时在座之人对于欧阳修“所以贱之”的解释尚且无话可说,看来宋代也有这样的风俗。后来清代慎行还效法欧阳修的做法,为自己的孙子取小名“僧哥”,诗云:“祝汝长成无别法,小名端合唤僧哥。”[15](《第七孙生戏作洗儿诗》,卷二)可见,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欧阳修的行为只是从俗而行,后人不能曲解欧阳修本人的意思去维护自己对欧阳修的理解。
综上所述,欧阳修晚年退居颍上,更号为“六一居士”,作品集命名为《居士集》,但这些只是他回归田园思想的反映,并不能说明他晚年改变其一贯的佛教观而倾心佛教。其晚年心向田园,自称“居士”,也是退休而归田之意。张商英批驳欧阳修“好名而欺心”,首先他拿欧阳修后期的行为去批驳其前期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错误之处,但是其错误之处更在于根本没有弄明白欧阳修所自称的“居士”一词的含义。而随后的祖秀用“居士”一词来证明欧阳修晚年思想变化,也是没有对欧阳修的思想作全面考察,仅仅抓住“居士”一词就自以为得到了明证。而志磐看到了“居士”一词含义不同,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硬要说只是当时人滥用而欧阳修在《六一居士传》中随之而已,仍然把其“六一居士”的别号与作品《居士集》当做“信教之笃”的佐证。可见,志磐是愈描愈黑,欲盖弥彰。另外,欧阳修以“僧哥”命名幼子,是一种从俗的行为,也不能作为其违背本心而倾心佛教的证据。
还需要指出一点,尽管欧阳修对于佛教的态度一贯是比较排斥的,但是欧阳修并不像韩愈那样主张“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原道》),而认为应该修明政治、礼仪,在思想上战胜佛教,曰:“补其阙,修其废,使王政明而礼仪充,则虽有佛无所施于吾民矣。”[1](《本论中》,P289)在生活实践中,欧阳修也与佛教人士交往,但在交往中注意用儒家思想去影响他们。例如欧阳修曾与僧人慧勤交往,欧阳修评价慧勤其人曰:“以衣食于佛之徒,往来京师二十年。其人聪明才智,亦尝学问于贤士大夫。”在其南归之时,欧阳修作《山中之乐》送之,言:“惜天材之甚良兮,而自弃于无庸。嗟彼之人兮,胡为老乎山中?山中之乐不可久,迟子之返兮谁同?”[1](P261)犹如招隐之意,而非对于他选择佛教的称赞。欧阳修在序言中直言其写作目的在于:“极道山林间事,以动荡其心意,而卒反之于正。”其所谓“正”难道不是儒家之正统思想么?可见,欧阳修排佛,但并不是把佛教徒拒之门外,把自己与佛教隔离开来。明白了欧阳修关于战胜佛教的主张,许多看似与欧阳修排斥佛教矛盾的行为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而不至于误解他“好名而欺心”了。
[1](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2](宋)叶梦得.避暑录话[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宋)契嵩.镡津文集[M].大藏经本.
[4](宋)张商英.护法论[M].大藏经本.
[5](晋)慧远.维摩义记[M].大藏经本.
[6](唐)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唐)元稹.元氏长庆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汉)郑玄,注.礼记注疏[M].(唐)孔颖达,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清)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钟哲,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3.
[10](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1](唐)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2]张海鸥.宋代文化与文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13](宋)志磐.佛祖统记[M].大藏经本.
[14](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张商英根据欧阳修号“六一居士”而排佛的行为,认为欧阳修“好名而欺心”,其实,细读《六一居士传》就可以发现:“六一居士”之“居士”一词含义并非佛教用语中“居士”的含义,而是隐居不仕之意。另有人认为欧阳修主张排佛与为幼子命名为“僧哥”(“和尚”)的行为是互相矛盾的。关于这一点可以考察民俗来解释,因为民俗中自古就有以贱命为名,取其好养活之意。可以说,欧阳修并非“好名而欺心”,其佛教观一直到晚年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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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18X(2012)01-0063-04
李 黎(1976—),女,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四川成都 610064)
本文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编号:08JJD84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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