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普查中古籍破损定级问题的探讨

2012-02-15 19:51周会会浙江图书馆杭州310007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2年3期
关键词:定损普查员件数

●周会会(浙江图书馆,杭州 310007)

古代文献典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厚重的文明积淀,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我国古籍浩如烟海,藏量巨富,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国古籍总数达2717.5万册,①见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编《古籍普查培训讲义(使用本)》(2009年9月) 第2页。然而对这些宝贵财富的保护工作却相对滞后,难以与其文化价值的珍贵性和资源保护的急迫性相匹配,一些遭到损坏的古籍保护条件尤令人堪忧,部分古籍因为技术、经费等原因尚未得到及时修复,有的善本、孤本正频临着消亡的危险。为了有效改变这种境况,及时抢救和保护我国现存的珍贵古籍,国家有关部门先后起草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已逐步产生积极的影响。尤其是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6号),使古籍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这一文件要求,从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深入展开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从而拉开了自1949年以来范围最广的全国性的古籍状况调查工作序幕。

古籍普查是对现存古籍品种、数量、级别等次、破损情况和保护环境进行的调查、鉴定和记录。在古籍普查工作中,对破损古籍进行分类并合理定级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根据破损古籍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并合理定级,能为随后进行的修复保护工作提供详实而准确的数据,这对科学保护古籍和集中力量抢救、修复濒危古籍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当前古籍破损定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古籍破损定级虽然只是整个普查工作中一个细小环节,但它直接关系到此后古籍修复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只有做好古籍破损登记工作,才能摸清古籍破损的实际情况,也才能制定科学的保护修复计划,并且可以集中资金进行重点保护和修复,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责。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许多古籍保护单位和古籍工作者对于古籍破损定级的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颇。

一是对古籍破损定级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一般而言,很多单位都比较注重于评选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及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这种较为宏观层面上的工作,这一方面可以提升和彰显本单位自身的价值地位,另一方面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拨款,何乐而不为呢?但是上述工作基本上是不涉及古籍破损状况的,因为入选国家珍贵古籍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要求古籍品相相对完好,否则申报成功的概率会大大地减小。进一步讲,就是在普查工作的具体操作层面上,一般单位也往往比较注重古籍版本、分类、定级、②这里的定级是指根据古籍自身的价值而确定的等级,具体等级可参见2006年8月5日文化部颁布的《古籍定级标准》。书影拍摄及加工、数据上传等诸多环节,对古籍破损问题则是一带而过,不太重视。一些轻微的虫蛀、老化、酸化、缺损等现象,一些普查人员也认为是无关大碍,著录时往往忽略不计,因为一般单位都藏有大量破损情况非常严重且来不及修复的古籍,相对而言破损轻微的古籍,在一般人看来也就无关紧要了。

二是古籍普查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够深入。虽然普查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形势一片大好,但仔细审视就会察觉,许多普查人员的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一般的普查员往往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关于破损方面的技术培训,无论是国家抑或是省级地方举办的普查培训班,也无这方面相关的专业课程。培训班一般比较注重学员的古籍版本知识,或者具体普查平台操作技术的培训,对破损的相关知识不进行专门的讲授。学员自身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在思想意识深处对破损问题还不够重视,大部分人认为破损不过是虫蛀、书页破损等简单问题,一望而知,根本用不着大动干戈去专门讲授。他们对破损认识局限于粗浅的常识而已,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破损方面的知识是修复技术培训班的基本内容,然而现实是,修复人员是不参与普查的破损工作具体指导或著录工作的,换言之,相对古籍破损知识丰富的技术人员与破损定级工作相脱离。

三是古籍破损定级与古籍修复保护两者之间的脱节。就目前普查状况而言,古籍破损定级与修复工作之间是相脱离的,两者之间的结合不够紧密,本应是破损定级之后,根据古籍破损的严重程度立刻展开相应的修复工作,而现实情况则是,定级归定级,修复归修复,老化、酸化、虫蛀等现象仍旧继续恶化发展,现今的定级与日后的实际破损情况很难一致。我们一方面大力提倡加强古籍保护力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对古籍基本面进行登记一下而已,破损定级之后的古籍仍旧回归原处,继续遭受破坏,无论其破损的程度有多么的严重,而对破损的修复工作则有待日后进行。这其中不排除修复工作的紧张,日程排不开,牵扯一个工作程序问题,也相关一个修复技术水平问题。但是也应检省工作中是否存在着一定的疏漏呢?对于那些破损情况非常严重又非常珍贵的古籍,是否应该先行对其进行抢救式修复呢?如果是修复技术水平问题,我们不应该固执于“不遇良工,宁存故物”的古语,可以改变思路,延请具有资格的高水平的专家来进行修复。对破损严重的珍贵古籍进行抢救,在保证修复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速度。这项工作是迫在眉睫,惟有这样才符合普查的初衷,否则,普查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任何意义了。

四是古籍破损定级标准中部分缺乏量化指标。国家文化部于2006年8月5日发布了《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仔细审视这些标准,就会发现其中一些问题,比如在一级破损中,4.2规定“书叶纸张老化严重,纸张机械强度严重降低”,老化严重,强度严重降低,到什么程度才算严重?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同样,破损标准还规定:书叶变色严重;书叶明显变色,书叶轻微老化、变色;书叶有轻度虫蛀、鼠啮、霉蚀、烬毁现象;叶面局部缺损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破损级别,其中不乏严重、明显、轻微、轻度、局部、一般等主观色彩浓厚的程度用词或意味宽泛的用词,对于这些规定,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样所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普查过程中普查人员难以准确把握标准,只能根据个人主观理解了。

2 对策与措施

对于上述问题,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来加以妥善解决。

(1)从思想上重视古籍定损工作的认识

在做好古籍普查工作宏观布局的同时,还应该注重细节方面的工作。细节是宏观的基础,有时候细节关乎宏观的成败。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虽然是小事,但是还是应该认真对待,仔细做好古籍破损定级这项工作,千万不要因为其细小琐碎而心生厌烦或轻视情绪。

(2)提高普查人员的专业素质

一方面要加强普查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普查人员也应努力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主动学习,进一步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素养,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好古籍普查工作。

(3)确保破损定级与修复同步运行

一边进行普查登记工作,一边根据古籍破损不同类型和程度,分拣出急需修复的珍贵古籍,配备专业的修复技术力量或者聘请专家进行修复。如果因为修复人员短缺等其他原因,目前无法对普查过的古籍进行抢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个修复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可行的措施有步骤地来修复那些普查完的破损古籍,从而使那些破损古籍的修复指日可待。这样,才能有效地抢救、保护那些频临消亡边缘的珍贵古籍,同时也可显现古籍破损定级和普查工作的实际意义。

(4)尽快修订现有的破损定级标准

针对古籍破损定级方法与标准中含有的比较主观或词义宽泛的词语,笔者以为,应该尽快修订现有的定级标准,去掉那些诸如“严重”、“轻微”、“轻度”等词义模糊的程度用词,采用客观、精确、具体并不含歧义的词语,比如可以具体规定书页破损分别为多少页算是严重、轻微、轻度,这样,在古籍破损定级工作中,普查人员才能够依据标准相对比较客观地展开工作,从而使得古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 古籍普查平台中古籍破损定级著录需注意的事项

根据笔者几年来普查工作的实践,在古籍普查平台著录过程中,以下几个环节容易被忽漏,尤其要引起同行们的重视。

一是定损中未破损书籍也要著录。通常认为,既然是破损定级,那肯定是针对破损书籍来进行的,书品完好的则没必要进行定级,否则,就有点画蛇添足的意味。这种观点自然有它的道理,但是与一般工作不同的是,普查工作是一项大规模的摸底工作,要覆盖几乎是全国的所有古籍藏品,对它们的现存状况要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对那些完好无损的古籍进行登记著录,从中可以了解到破损古籍所占的比例,对破损情况有一个总体上的估计,从而可以更好的制定和落实古籍保护计划。这一点是普查员在进行定损工作时头脑里首先要有的一个概念。

二是有破损时破损类型一定要选择。这是在有破损的前提下进行的工作。古籍普查平台中,点击新增定损项之后,进入定损模块,其中定损类型罗列详细,普查员要根据书籍的具体破损情况进行选择,只要在每种破损类型前的小框内打钩选择即可。比如有粘连情况,只需选择“粘连”就行了。如果书籍存在破损情况,而普查员由于一时疏忽忘记选择破损类型,那么,在平台定损初始页面的“确认总破损级别”和“确认总修复建议”项则就相应的为空白了。只有选择了破损类型,这两项才会自动显示相对应的内容。若书籍未破损,则跳过这项,直接在破损级别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未破损”即可,与其相关的修复建议也会自动跳出“不需修复”项。

三是破损类型相同、破损程度相同情况的应合并著录。如果一部书中破损类型相同,破损级别也相同,这时应该在定损著录页中合并为一次性著录,不需要分别逐册著录。例如,一部书第3至第9册都发生了破皮情况,且都属于五级破损,那么,首先在定损册次填写第3-9册,共7册。然后选择破损类型中破皮项,根据破损级别选择五级,最后再选择修复建议即完成了定损著录。如果破损类型相同,但破损级别不同,则需要逐册去著录,而不是如上述那样合并著录。

四是“总件数”与“确认总定损件数”应一致。总件数指一种书籍总册数。确认总定损件数就是定损的册数。这两个数字应该是相同的,否则,就是著录过程中遗漏了册数。比如一种书共有18册,18册就是总件数。这18册之中有10册虫蛀,根据平台著录规则规定无论书籍是否破损都需进行著录,那么在定损时,要对18册逐一进行著录,其中10册著录为虫蛀并选择相应的破损级别,其余完好的8册著录为未破损,最后确认总定损件数为18册,与总件数是一致的。

五是修复建议编辑时应使用繁体字。在新增定损页面,修复建议下拉菜单中有:急需修复、应该修复、暂缓修复、列入计划、不需修复、其他几项可供选择。普查员可根据书籍实际破损情况如实选择,若遇到与上述具体修复建议选项不同情况需要普查员自己编辑修复建议时,点击“其他”选项进行编辑即可。但是请注意,在编辑修复建议之时,应该采用规范繁体字,否则,在定损初始页面中“确认总修复建议”一项因为无法显示而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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