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华(南京大学 历史系,南京 210093)
文献指由文字记录的书面材料,[1]刻有铭文的石刻自然也是一种文献。石刻与金石、碑刻不同,金石的范畴大过石刻,除了石刻,还包括刻有铭文的金属器皿,《金石录》的序言便述及其收藏范围是“三代彝器”及“汉唐以来石刻”,碑刻则只是石刻的一种形制,塔铭、造像、题字等亦属石刻。
石头用来刊刻铭文,是因其本身具有诸多优势。其一,普及性高。获取石头的成本较低,刻石的技术要求也不高,上至皇亲国戚,下到野老村氓,皆可树碑甚或立传。其二,利于公示。岑仲勉先生认为:“石刻之可贵,在一经刊上后,难于挖改,视书本之传抄,翻印易于转讹者不同。”[2]再加上岩石不易搬动携带,可长时间树立于某一场所,因此被赋予一定的权威。如官府禁约、行业规章、宗教经典、药方等都曾以刻石的方式提高公信度。其三,能够长时间保存。石头质地坚硬,保存条件不似纸张等其它材质苛刻,秦国刊《诅楚文》埋于地下,或正出于这一目的。而各地的芳名碑,也正是藉由石头的这一特性,使行善之人流芳千古。由于具备以上优势,使得石头能够在应用范围之广,以及流传时间之长上超越只领一时风骚的甲、骨、金、简、牍、帛这些传统文献介质,以及直到汉代才被发明的纸张,一直沿用至今。
任一形制的石刻文献,都被作为载体的石头和石头上的铭文赋予了器物性与文献性的双重属性。
所谓器物性,指石刻是一种客观物质形态。除了石刻本身的材质、形态、书法、行款等,不同于其它文献,石刻所在的原始环境,也是其器物性的一部分。正如经幢与寺庙浑然一体、摩崖与名山相得益彰,任一形制的石刻,都树立在特定的场所,离开其原始环境,便无从深入理解这种石刻的形制、功用、演变等。所谓文献性,指石刻刊载的铭文是一种信息资讯。正是文献性使得石刻文献区别于普通石头,以及石头工具、石雕等其它石头制品。
器物性是承载文献性的基础,而二者又是可以分离的。随着铭文被椎拓、誊录、印刷、拍照、摄像,其上面的信息资讯便可转移至纸张、光盘、网络等其它载体上。
石刻文献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产物,应被人类各时代共享。进行石刻文献的整理,应对石刻文献的消亡,正是为追求世代间公平,实行保护选择原则,即“要求各世代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这样便不会对后代人解决自身问题和满足自身价值观造成不适当的限制,而且未来世代有权享有同其以前世代相当的多样性”;以及保护获取原则,“各世代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公平地获取其从前代继承的遗产,并应当保护后代人的这种获取权”。[3]然而,石刻和简书、帛书等其它古典文献形态一样,不同于纸质印刷品,每一件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复本。因
此,采取措施应对石刻文献的消亡,进行石刻文献的整理便显得更为迫切。对石刻文献消亡的探讨也应从石刻文献的两大属性分别着手。
器物性的消亡,首先表现在实物不复存在或仅余残章断画。此外,石刻文献脱离其原始环境或是原始环境被破坏,也是石刻文献器物性消亡的一种形式。
第一,对石刻文献进行集中保护,避免其在野外遭受更为严酷的自然侵蚀和有意、无意的人为破坏。目前国内已建成多处石刻园,只是这种方式割裂了石刻文献与其原始环境,再者,有的石刻园将收集到的石刻随意放置,不能有效地布展与保护。
第二,摹搨、捶拓,编制拓片集、字帖。摹搨盛行于唐及以前,由摹搨者在真迹上描摹填墨而成,其成品“搨本”亦称“摹本”。捶拓而得的为拓本。这两种方式能直观展示铭文部分的长、宽、字体、行款、纹饰等。早期碑刻,尤其魏碑,因其书法之优美,被编入各种字帖,使碑刻的书法形态得以保存。
第三,翻刻、伪碑。除原始环境不可再现外,翻刻尽量复制原刻。虽然会有误差,但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原刻。部分伪碑从这一角度来说,对保存原刻的物质形态信息,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详细著录有关物质信息。自《集古录》起,不少著录者便有意记载石刻文献的器物特征,如其原始所在地、描摹原刻字体等。
第五,拍照、录像。借助现代的多媒体技术,对实物进行拍照、录像,大部分的器物特征,包括其所在环境,我们都可以通过图片或录像获得直观感受。而这也是今后石刻文献整理应借重的重要方式。
文献性的消亡,指铭文传达的信息资讯的湮灭或是受到损害。一种情况发生在铭文尚未被誊抄,石刻本身就已损毁的情况下。再者,铭文在辗转传抄过程中,难免鲁鱼亥豕之误,导致信息资讯的损害。
第一,汇编铭文为书籍或数据库,汇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誊录实物、拓片或照片上的铭文。另外一种方式是对已有金石志书的整理、汇编。如国家图书馆金石组编辑的《历代石刻史料汇编》、书同文公司《中国历代石刻史料汇编》数据库,二者都由编者查阅了民国和民国以前的上千种金石志书,包括地方志中的金石志,经对比去重,前者计收石刻文献17000余篇,后者辑录石刻文献14000余篇。
这两种方式各有其局限。前者限于耳目所及,搜集有限;而后者经多次辗转,文字的准确性难以保证,而且尚未触及文集中的石刻文献。
第二,编制目录给读者提供索骥之图。目录虽不能直接提供铭文,但读者根据这一线索,便能找到相应的石刻文献。如徐自强主编的《北京图书馆藏北京石刻拓片目录》,收录存于北京地区的石刻拓片款目6340种,数量约在21000石。所收之拓片按照内容及形式分为墓碑、墓志、庙宇、会馆、教育、题名碑、石经、造像和画像、艺文、题名和题字、杂刻11大类。
第三,编制拓片集。拓片展示了石刻文献的一部分器物特征以及完整的信息资讯。因此,通过拓片集,我们也得以了解石刻的铭文内容,其中不乏如今实物已消亡的。只是拓片集多从器物性出发,多对文物和艺术价值高的石刻施以青眼,不古、不美的石刻受关注较少。而且,由于受书籍尺寸的限制,往往难以展示整张拓片。
由于技术和学科门类的限制,现有的石刻文献整理往往更偏重于石刻的某一属性,或是从器物性出发,更注重表现文物、艺术价值,或是从文献性出发更注重表现史料价值。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如今的文献工作者有了更强的技术支持,在石刻文献整理时,也就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除了对原始石刻进行保护以外,较为理想的方式,应该兼顾石刻文献的双重属性,比如开发出整合了拓片、照片、影像,可检索的全文数据库。在选择石刻的整理对象时,不应囿于门户之见,应为不同学科的学者以及后人留下可供研究之用的材料。收录铭文时,有实物的尽量以实物为本,无实物的再依据古典文献,尽量保证铭文的准确性。
其一,石刻文献的发掘出土。仅2010年,随着考古研究、城市建设的发展,民众文物意识的普及,通过Google进行检索,就有鞍山灵山寺出土百年完整“功德碑”、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出土 “北塘不食官盐碑”、常熟市原致道观遗址出土2块“道教灵签碑”、成都天府广场出土东汉石碑等新闻见诸媒体。其二,石刻文献的再度发现。有些石刻虽未被埋入地下,其价值却不被人知。《民国复县志·艺文略》载有刘星黎的《祭侄稿石刻出海记》,述及颜真卿《祭侄稿》石刻曾流落到渔民手中,沦落至用作豚栅侧砺石的境地。若非邑人赵西林的慧眼识碑,此石刻难免湮灭的厄运。[4]因此,借着石刻文献整理项目的开展,进行石刻普查工作,使大量冷落于山林野地,或是沉睡于文博单位库房的石刻文献,再度受到关注。
相关人员对某一石刻文献是否有保护、传播、使用价值的判断,极大地影响了其存亡。而人们的判断受到时代、学科的影响。曾经习以为常的事物,甚至用来架桥、铺路、砌墙,随着时间流逝,其身价也水涨船高。从后者来说,正如那块《祭侄稿》石刻,在无智识的渔民眼中,不过是一块砺石,而书法家从中看到书法之美,史学家可用来考察颜氏家族的事迹,科学家对照早期拓本便能佐证环境变迁……因此,采用不同的学科眼光、研究手段对石刻文献进行再认识、再研究,便实现了其价值的扩展,而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实物的发掘、发现。
[1]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岑仲勉.金石论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美) 爱蒂丝·布朗·魏伊斯.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M].汪劲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1-42.
[4]程亭恒,张素.民国复县志略[M]//中国地方志集成·辽宁府县志辑·13.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