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虹 (《机械设计》杂志社 天津300232)
编辑加工中的法定义务
陈虹 (《机械设计》杂志社 天津300232)
编辑工作包括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编辑加工、校对等。编辑加工是策划、选题、审稿过程的继续和延续,是编辑出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最能发现书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著作权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编辑提出了明确的法定义务。通过实例说明了如何在编辑加工过程中尽到思想政治性把关义务、合理注意义务和确保出版物质量义务。
编辑加工 法定义务 政治把关 合理注意 提高出版物质量
编辑出版工作中选题策划、组稿、审稿是对出版物的主题、内容等进行总体设计,而编辑加工、校对是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合格。编辑加工是策划、选题、审稿过程的继续和延续,是编辑出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书刊出版质量的关键环节。目前,针对出版领域,国家形成了以《著作权法》和《出版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编辑作为出版活动的主体,从事编辑工作要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依法进行。《著作权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编辑提出了明确的法定义务。编辑在工作中应尽到各种义务,如审核出版物选题合法性的义务、对出版物内容合法性的把关义务、保证出版物质量合格的义务等。本文主要论述在编辑加工过程中思想政治性把关义务、合理注意义务和确保出版物质量义务。
编辑作为精神文化的传播者,首先要承担思想政治的把关责任,这是一个严肃而复杂、敏感与尖锐的问题。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归纳了出版物中禁止出版的十方面内容。这是编辑在出版物内容上需要严格把关的,其中前4条对出版物政治思想性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编辑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在对出版物内容进行思想政治把关方面,大量的、比较常见的还是涉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的问题,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方面的问题。[1]笔者认为,对这些政治性问题,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职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编辑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因此,大部分不能反映社会文化发展,不能对社会文化发展起到重要引导作用的内容在选题策划、审稿阶段已经基本解决。但是一些细微的、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往往会出现大问题。小问题稍有不慎就能铸成大错,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比如某书中有一插图,画面是五颜六色的旗子,乍看上去似乎没有问题,但是仔细观察发现,在这些旗子中有一面是国民党党旗,而图题是“各国国旗”,国民党党旗怎么能代表一个国家呢,这犯了严重的政治性错误,危害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如某出版物中展示了我国地图,但是图中漏掉了我国台湾省版图,这显然是错误的,小疏忽铸成大错误。因此,要求编辑在加工书稿时认真研读,编辑加工是审稿工作的延伸,发现审稿中没有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改正,认真解决,特别要注意容易被忽略的插图。只要编辑工作者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把好政治关,这些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出版物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为了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在出版活动中,编辑需尽到合理注意的法定义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书刊前出版者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出版者要审查对方是否为著作权人,是否对拟出版的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如果审查的结果表明合同的另一方是拟出版作品的权利人,那么作为出版活动主体的编辑就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
下面以两个简单案例来说明编辑应如何尽到合理注意的法定义务。
案例一:已故名人A的后代B创作了《A的一生》,1999年由甲出版社出版。
2001年F找到乙出版社,称创作了一部《A的奋斗史》,拟委托乙出版出版。乙出版社分析了《A的一生》出版后的社会反映,认为该书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在进行了三审后同意出版。
F在出版合同中承诺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由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02年《A的奋斗史》由乙出版社出版。但是经查对,证实《A的奋斗史》全书中有1/10的文字抄自《A的一生》。
在这个案例中,乙出版社在出版《A的奋斗史》前已经知道有《A的一生》一书。编辑加工是审稿工作的延续,如果乙出版社的编辑在编辑加工时将两本内容对比一下,不难发现F的抄袭行为,遗憾的是乙出版社的编辑没有做这项该做的工作,导致侵权作品在社会上扩散。这就是编辑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案例二:出版社与作者甲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甲接受出版社的委托,负责书稿的编写,并承诺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由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该出版物的著作权归出版社所有,出版社在书中为甲署名,出版社向甲支付编写费用若干万元。
在出版该书的过程中,编辑在编辑加工书稿时发现有一些地方没有叙述清楚,要求甲修改。一周后书稿改回,并附有修改说明书,署名是乙。
图书如期出版后,乙状告出版社侵犯了他的署名权。
在这个案例中,编辑在要求作者修改,收到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书后,应该注意到修改说明书的落款署名是乙这个重要环节,并应与乙取得联系,核实该作品的具体作者,但是编辑没有这样做,导致了侵权案件的发生。这也是编辑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
编辑加工书稿要通读全篇文章,不仅要按照图书质量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上全面、认真地审核和加工,优化稿件,还要根据《著作权法》注意审核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承担起编辑的法律责任,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由此可见,编辑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法规的颁布赋予编辑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提高出版物质量是编辑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指出,编辑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内容要正确,力求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出版物的思想性、科学性或艺术性,反对粗制滥造。要求编辑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到实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编辑加工是保证图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高水平的书刊离不开高质量的编辑加工。编辑加工是一项繁琐、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要求较高。通过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提高出版物质量在编辑加工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
编辑加工时要逐字逐句地审读书稿,在读的过程中注意作品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是否有政治性差错,发现错误及时消灭。编辑加工的首要任务就是消灭差错,对于书稿中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和文字、修辞、逻辑、标点符号等方面的差错要一一改正。每遍读完后都能发现不同的问题,因此,编辑加工就要多读几遍。一目十行很难发现文中的错误。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对书稿内容的全面理解逐步深入,为以后的修改打下良好基础。审读时在有质疑的地方做标记和批注,注明是什么问题,有何疑问,建议如何修改等。
为了保证图书质量,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编辑出版方面的规范和国家标准。有些书稿中经常出现与现行规定和标准不符的差错。编辑加工时要注意贯彻规范和各种标准,依据这些规范和标准对书稿内容进行规范,使书稿内容符合国家标准。尤其是科技书刊的内容或数据不能出错,改正这些错误,对科技书刊来说十分重要。
另外,编辑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书稿中经常出现多个学科的内容,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仅凭编辑现有的知识储备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编辑必须加强学习。同时必须不断更新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满足越来越复杂的编辑加工的要求。■
[1]杨小岩.责任编辑的政治责任[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54(7):500-503.
[2]中国编辑学会.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20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