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政策下农产品供应链的重构

2012-01-29 08:53江许胜
关键词:土地流转供应链农户

江许胜

(毫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安徽毫州236800)

随着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改革的深入,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已经由过去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性日益彰显,而传统农产品供应链的弊端已成为影响农业物流发展的一个障碍,因此,构建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农业物流健康持续发展十分必要。

一、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现状分析

农产品供应链是指农产品沿着农户、加工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零售商直到最终消费者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网络,主要有农业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三段环节,被人们形象比喻为“田头—餐桌”链。[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产品流通环境逐步宽松,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参与到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环节,加上农产品的自身特性,导致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形态多样化

由于农产品数量大、品种多、品质特性有差别,导致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物流作业形态各异。常见的有 “长链状”形态,主要表现为流通环节多、滞留时间长、安全性能低、运营成本大;“短链状”形态,犹如一条残缺的链,终点可能是批发市场或公司,没能到达最终消费者;“双喇叭”形态,也就是数量众多、组织分散的农户对较少的买方,在最终销售中,是数量较少的卖方对众多、分散的消费者而形成的供应链;[2]另外还有 “网状”形态等等。

(二)经营粗放化

在农产品供应链运营中,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资金不雄厚,技术水平低,物流设施设备落后,运输、储存、包装等均表现得较粗放,上下游环节仍保持着传统的竞争关系,缺少有效的沟通协调,而且物流信息不畅通,导致信息不对称,买卖双方都需承担经营风险。近两三年,虽然出现一批 “公司+农户”等一体化物流组织,但这其中80%的公司为个体工商户形态,存在政府干预过多或公司运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种组织发展情况并不乐观。

(三)成本高昂化

据抽样调查统计,目前农产品销售主要从基层批发、零售市场开始逐级流通,中间环节不仅要通过产地中间商,还会经历销地中间商,环节多、渠道广,纵横交错。由于基层市场专业化程度低,流通加工比例小,缺乏物流专业人才,加上装卸搬运不合理,反复落地倒运等,使得市场交易成本很高。从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值构成来看,农产品产值的70%以上是通过产后的储运、保鲜、加工等环节来实现的,而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上损失率达25~30%,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率在90%左右,我国只有45%左右;发达国家农产品深加工占80%,我国只有30%左右。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后产值与采收时自然产值之比为2~4∶1,而我国仅为1.11∶1。[3]进入21世纪,国内学者越来越关注中国农产品产后加工业技术发展及技术创新方面的问题,以求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然而,据鲁德银将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进行对比,认为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体科技水平比中国领先10年~20年。[4]

(四)物流瓶颈化

由于农产品具有生产的地域性与消费的普遍性矛盾,产品的生物特性与消费及时性的矛盾等,必然需要不同区域间进行流通交易,不同时间内进行需求的调剂。然而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对农产品的物流要求很高,特别是生鲜农产品对物流仓储、运输、配送的要求更高,这需要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全面协同,但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不同组织之间是通过 “亚当·斯密”称之为 “看不见的手”来组织和连接形成的,[5]加之农产品受自身性质的约束,实施三流集成的成本和难度相对很高,这成为供应链快速有效运行的主要障碍,特别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农产品客户个性化需求日趋明显的形势下,物流瓶颈越来越突出。

二、土地流转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影响分析

(一)改变了农产品初始物流水平

随着农户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一批有胆识、懂经营、会管理、有人缘的能人大户和志愿者投入到农业经营的龙头企业,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的主体不再是过去的独家独户,而逐步成为众多规模流转经营组织。通过流通合作,不仅大幅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了规模经济效益,还改变了过去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规模集中经营的工商企业进行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增强了农户组织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能力,使农户在农村市场占据主体地位。因此,农户经营组织的创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无疑会产生较大作用,提高了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储运直到市场销售的专业化程度,改变了农产品初始物流水平。

(二)提高了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效率

通过土地流转,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把散落在一家一户的土地整合起来,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初步破解了产业分散,农产品商品率不高的难题,解决了农产品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而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对接,加速了种养与加工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及农、工、商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使农户与供应链成员间的协作关系越加紧密。而且,在土地流转中,非农资金进入土地经营市场,一些实力雄厚、科技力量强、管理人才丰富的优势企业也积极投身农业开发,广大农村已初步建立起了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和农资信息网,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物流信息技术发展,规模化的流转生产户形成合作联盟,在供应链中起到了核心企业的关键作用,供应链形状也逐步向纵深网状延伸,物流、信息流得到初步集成。(如图1)

图1 信息集成型供应链

由上图不难看出,流转经营户的合作组织,与上下游企业保持着紧密联系,在物流作业上实现了信息共享,共同储存,互用配送,在供应环节上省去了产地批发商,不仅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供应链运作水平。

(三)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土地流转前,农产品产前环节,时常出现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农资销售情况;产中环节,农产品的生产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大多数农户缺乏产品安全意识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在流通加工中多数家庭小作坊不具备生产合格品的必备条件;产后环节,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在村镇,市场缺乏有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小规模农户在组织生产时,由于不够了解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只是根据上一年的需求安排生产,常常造成 “过剩”或 “不足”,巨大的 “牛鞭效应”,使得农户受损,社会资源浪费。[6]因此,农产品供应链中面临着不能保证产品品质、安全性和货源的稳定性问题。土地流转后,出现了很多诸如“合同种植”、“供应商自建农场”等新型生产模式。在政策的支持下,农产品供应商与分散的农户建立协作关系,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指导,提供优质种子、化肥等,租赁大片耕地,雇佣农户生产,实行企业化运作,按照市场预测,以超市标准生产农产品,这种全程管理与控制下的生产,有效保证了农产品的品质安全与货源稳定。可以说,土地流转后的农产品供应链是通过钱德勒所提出的 “看得见的手”来连接的,是一种计划型的物流链。(如图2)

上图中首先是农产品供应商向农户产生农资物流,然后是农产品供应商与下游配送中心合作,产生农产品销售物流,在此过程中,农产品供应商负责产品安全与货源稳定,配送中心承担着具体物流作业及需求信息收集,农户只需按照要求搞好种养环节。产供一体的计划型供应链使供需稳定风险小,各方均能受益。

三、新型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

土地流转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供应的运作水平,保障了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及货源稳定性,但并没有解决农产品供应链物流成本高昂化的问题。上述图1中信息化水平虽有所提高,但终端物流环节信息集成问题并未解决,农产品供应链的末端仍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图2供应链中虽然信息共享程度更强,但各流通组织仍保存着 “小而全,大而全”的物流通病,物流资源共享还不够,物流总成本仍不能大幅降低。[7]为了消除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给农产品供应带来的不适应,在现有农产品供应链基础上提出以下构建模式。

图2 产、供一体的计划型供应链

(一)从农贸批发市场到以物流中心为核心的供应链重构

在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供应链运作中,由于批发市场多建在集镇,物流功能不健全,流通加工程度低,政府干预过多以及市场本身运行管理不够规范,造成物流渠道不畅成本高,很难满足土地流转后规模化农业生产及专业化物流需求的农产品流通需要。因此,需要有集交易、仓储、加工、配送及信息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中心。以物流中心为核心企业,上至流转经营户下至各零售终端,形成协作一体化的完整供应链,应用POS终端系统和EDI技术,通过供应商管理库存(Vendor Managed Inventory,VMI),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形成CPFR(协调规划、预测与补给)的供应链的策略,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构建高水平的农产品供应链。[8](如图3)

图3 以物流中心为核心的高效型供应链

整合后的供应链,实行供应商管理库存或者联合库存管理,首先实现了资源整合,其次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充分重视零售终端的作用,实施了CPFR运作,库存水平达到了最佳状态,最后供应链中各个环节共生共荣、利益共享,有利于供应链的良性运行。

(二)从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到以龙头性加工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重构

现行以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虽有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提高,但流通加工程度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农产品的增值空间有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呈现个性化趋势,如国外及我国经济发达的城市正出现各种家庭替代餐的餐饮需求,对农场品的深加工要求越来越高,真正要求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9]所以需要出现深加工能力特别强的龙头企业,带动“流转种植基地+龙头企业+零售商+最终消费者”的供应链模式发展。供应链中,企业可以利用土地流转政策,自建生产基地,或通过订单方式与各流转户签订长期合同,形成后向一体化,同时与零售行业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实现前向一体化。再集中精力搞好农产品深加工,从而提高农产品增值空间,迎合顾客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如图4)

图4 以龙头加工配送企业为核心的响应型供应链

此型供应链,要求企业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标准化操作,实行规模种植,统一配送,借助集成供应链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对顾客需求分析归类,并采取延迟化制造、大规模定制等策略,提高供应链响应能力。[10]

(三)其它各种信息协调型供应链的构建

由于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及需求不确定性的增大,单个流转经营户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是基于对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组织货源,信息流模式是自下而上的链式结构,在市场信息逐级传递中会产生扭曲和受阻,可能造成农产品的供应过剩或不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信息不协调导致的如 “菜贱伤农”等不良事件屡见不鲜,物流成本高也为老百姓的口袋增添了负担。为此,需要构建各种信息协调型供应链模式。如最近安徽省会合肥出现的 “周末车载菜市进社区”农产品供应模式,采用的是 “基地+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的供应链模式,在当地商务局的牵线下,由某蔬菜基地 (土地流转经营)根据社区提供的需求信息,实现24小时内从田间到社区的供应。这种信息协调型供应链的构建,不仅极大方便了顾客,还能节省20%的物流成本。

四、结束语

土地流转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是一种促进,也会给其带来挑战,在探索农产品供应链构建模式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尤其是发挥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作用,提倡政府强制性创新与市场诱导性创新相结合,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是农产品供应链良性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农产品供应链在市场导向作用下,需要政府统筹、环境支撑、企业运作。[11]纵观世界农业发展历史,供应链管理思想必将践行,农产品供应链的重构工作迫切而任重道远。

[1]许金立,张明玉.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研究 [J].管理现代化,2011(2):44.

[2]刘从九.基于供应链的农产品流通组织重构 [J].中国合作经济,2004(5):5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6:8-9.

[4]鲁德银.中国农产品加工技术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与政策 [J].科学管理研究,2005(6):93.

[5]王福重.写给中国人的经济学 [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36.

[6]Sunil Chopra,Peter Meindl.Supply Chain Management:strategy,planning,And Operation[M].Beijing:Social Science Academic Press(China),2006:396-397.

[7]倪志伟.现代物流技术[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6:13-14.

[8]付平德.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91-94.

[9]耿凯平,王非,徐渝.推进以加工配送企业为核心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之浅见[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9(3):28.

[10]张余华.面向顾客需求的大规模定制策略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3-8.

[11]秦立公,周熙登,张丽婷.土地流转政策下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新模式探析 [J].江苏农业科学,2010(2):4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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