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平 张学松
《南齐书·陆厥传》“永明体”内涵辨证
蔡平 张学松
“永明体”作为中国古典诗歌由古体向近体跃进的桥梁,历来成为诗学话语的重要命题。对“永明体”内涵的阐释一向歧见丛出,还原其历史真实是研究的基础。所谓“永明体”,是南齐武帝永明后期,文学走向繁荣,以沈约、王融、谢朓等为代表的文人,将新辨清并定目的平上去入四声,有意运用到文学(主要指五言诗)创作中,回忌病犯,形成理想的诗歌声律模式,以追求诗歌的声音之美为目的而形成的一种诗歌体式。
陆厥传;永明体;内涵;辨证
“永明体”一名,在现存文献中最早见于《南齐书·陆厥传》:
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这段话是否可以作为对“永明体”最原始、最准确的界定呢?对此,可从两方面来看。
一是萧子显的生卒年与永明时代断限。关于萧子显的生卒年有两种说法:第一,生于齐武帝永明七年(489),卒于梁武帝大同三年(537),享年四十九岁。《梁书》和《南史》的本传,都没有明确记载萧子显的生年。至于卒年,《梁书·萧子恪传附萧子显传》云:“大同三年,出为仁威将军、吴兴太守,至郡未几,卒,时年四十九。”又《南史·齐高帝诸子上·萧嶷传附萧子显传》云:“出为吴兴太守,卒时四十九。”《南史》卒岁之前并未系年,据《梁书》“大同三年卒,时年四十九”,上推萧子显生年,当在永明七年。日本人铃木虎雄《宋沈休文约年谱》持此观点。第二,生于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卒于梁武帝大同三年(537),享年五十一岁。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永明文学系年·永明五年丁卯》下云:
萧子显生。《梁书》本传:“子显字景阳,子恪第八弟也。”太清二年侯景之乱,寻卒官。时年四十九岁。据此,铃木虎雄《沈约年谱》定子显生于永明七年,实误。《法宝联璧序》载,534年萧子显四十八岁,上推生于本年,下至太清二年,应是五十一岁。①
詹秀惠认为:“刘氏以《法宝联璧序》(534)萧子显四十八岁,上推子显生年,非生于永明七年,当生于永明五年,甚有卓见。”②其赞同子显生于永明五年之说,并对此展开了详尽考辨。齐武帝永明时代起自永明元年(483),终于永明十一年(493),无论萧子显生于永明五年,抑或生于永明七年,都不会影响他身历永明时代的事实。另外,萧子显为齐高帝萧道成之孙、临川文献王萧嶷第十子,对南齐一代,尤其是永明时代的史实,当是熟知的。
二是《南齐书》的撰成年代及萧子显与沈约的关系。《梁书·萧子显传》称:“尝著《鸿序赋》,尚书令沈约见而称曰:‘可谓得明道之高致,盖《通幽》之流也。’又采众家《后汉》,考正同异,为一家之书。又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据陈庆元先生所考,沈约为尚书令,初为天监五年(506),又于天监六年“改授尚书左仆射、领中书令、前将军、置佐史、侍中如故”(《梁书·沈约传》)。天监六年闰十月,“尚书左仆射沈约为尚书令、行太子少傅”(《梁书·武帝本纪中》),作《拜尚书令到都表》。可见,萧子显的《鸿序赋》至少作于武帝天监五年,按《梁书·萧子显传》的叙事次序,《后汉》和《齐史》的修撰当在此之后。先撰《后汉》后撰《齐史》,这样,对《齐史》的修撰至多起于天监六年(507)。曹道衡先生认为:“子显撰《后汉》、《齐书》,据本传叙事次序,自当在天监十三年(514)前。”③古人修撰史籍通常的原则是不将生者列入修撰的范围。《南齐书》中《本纪》和《列传》部分共载285人,其中卒年确切可考者为179人。以张环卒年为最晚,在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其次是刘绘卒于齐和帝中兴二年(502);孔稚珪卒于齐和帝中兴元年(501)。由此可以推知,《南齐书》的修撰至少应该起于梁武帝天监五年。综合二者的推断,加上《南齐书》中一些不可考清人物的卒年因素,《南齐书》的修撰不会早于天监六年或七年。此时萧子显二十一岁。
据《隋书·经籍志二》著录,当时有刘陟《齐纪》十卷、沈约《齐纪》二十卷、江淹《齐史》十三卷。《梁书·沈约传》说:“所著《晋书》百一十卷,《宋书》百卷,《齐纪》二十卷,《高祖纪》十四卷,《迩言》十卷,《谥例》十卷,《宋文章志》三十卷,文集一百卷:皆行于世。”又《宋书·自序》云:“(永明)五年春,又被敕撰《宋书》,六年二月毕功,表上之。”《齐纪》应是永明六年《宋书》撰成之后的事情,距离萧子显的重撰《齐史》,其间至少有十几年的时间;沈约的《齐纪》必成于萧子显修《齐史》之前,萧子显对沈约之著当有依傍。江淹卒于天监四年,其《齐史》也应成于天监四年之前。刘陟为梁武帝时东宫学士,史无传,其《齐纪》成书时间不能确定。对于萧子显来说,他在修撰《齐书》时,至少应是看到过沈约和江淹二著的。
再从萧子显与沈约的关系来看,对于萧子显的文学思想和史学思想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沈约。萧子显父文献王萧嶷死后,其僚属要为他建碑,由刘绘营办,乐蔼与沈约书其文;建武中,子显兄子恪又向沈约求文,沈约撰《齐太尉文宪王公墓铭》。沈约称萧嶷“方轨伊、旦”,萧子显《豫章文献王传论》则说“实同周氏之初,周公以来,则为知所匹也”(《南齐书》卷二十二)。由此足见沈约在萧子显兄弟心目中的重要地位。《梁书》卷三十五、《南史》卷四十二《萧子显传》,都载录萧子显“尝著《鸿序赋》,尚书令沈约见而称曰:‘可谓得明道之高致,盖《幽通》之流也’。”此时的沈约年届七十,而萧子显不过二十出头的青年,且官品尚微。沈约将他的《鸿序赋》比作班固的《通幽赋》,除对其才性的赏识以外,还有对晚辈鼓励奖掖之意。沈约对萧子显的提携和萧子显本有的对沈约之敬重,致使萧子显更加关注沈约诗文作品和创作观念。萧子显以后学的姿态,创作模拟沈约,诗文评奉沈约之说为典范。就文论而言,其文学自然观、声律论等,显然都受到沈约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沈约文论思想的印迹。
萧子显的文学自然论,主要体现在《南齐书·文学传论》以及《梁书》、《南史》本传载录的《自序》中的一些片断。“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天成”(《南齐书·文学传论》);“委自天机,参之史传,应思悱来,勿先构聚”(《南齐书·文学传论》);“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须其自来,不以力构”(《梁书·萧子恪传附萧子显传》)。上述观点意在强调文学创作的第一要件是自然禀赋的艺术才华,其来自自然,非因学习或外铄而成。沈约认为:“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宋书·谢灵运传论》);“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韵顿舛”(《南齐书·陆厥传》引《答陆厥书》)。
将沈约与萧子显的言论相比较,在文学创作的原动力生于自然这一点上,二者的渊源关系是非常明显的。萧子显认为,一位具有文学天赋的人,当应物思感时,神思自然运行,振笔直书,源源不绝的词语自然流出,不必运用思考的作用之功,努力刻镂造景,也不必预作安排,为文会情。这种观点与沈约所论如出一辙。关于文学语言的运用,萧子显又提出了“言尚易了”(《南齐书·文学传论》),是对沈约“三易论”的高度概括。另外,萧子显又提出文丽的主张,认为“文成笔下,芬藻丽春”(《南齐书·文学传论》)。他以“平子华篇”、“魏文丽篆”、“卿云巨丽”等显示其对文丽原则的坚持。虽然文章对丽的追求自魏晋而始,但对萧子显影响最为直接的当还是沈约。沈约《报王筠书》说:“览所示诗,实为丽则,声和被纸,光影盈字。”(《梁书·王筠传》)又《报博士刘杳书》说:“君爱素情多,惠以二赞;辞采妍富,事义毕举。句韵之间,光影相照,便觉此地,自然十倍。故知丽辞之益,其事弘多。”(《梁书·刘杳传》)可见,自然丽则作为沈约文论的核心内容之一,与其后萧子显文论在脉络上有前后承续关系。
在声律问题上,《南齐书·文学传论》将“俱五声之音响,而出言异句”,视为“属文之道”的必备条件。其后,他提出理想的诗体时,也称“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在这段话中,萧子显提出了两个相反相成的理念:其一,“吐石含金,滋润婉切”,便是运用合乎浮声切响的形式韵律,来创造“滋润婉切”的韵律美;其二,“杂以风谣,轻唇利吻”,便是采用古乐府诗、吴歌西曲等民歌自然活泼的风调,而达到“轻唇利吻”的声律美。这也正是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的声律理论用于创作实践的理想模式。
萧子显生于永明五年(487),长于齐梁之世,其年少之时,正是永明体盛昌的永明末年。沈约作为文坛领袖,对于萧子显的影响和萧子显的主动接受,两厢的合力促成子显成为永明时代后永明文学理论的继承者和光大者。而他的《南齐书·陆厥传》对“永明体”的描述性载录,正是真实地再现了“永明运动”④的实况,也成为永明体的原始文献。
《陆厥传》中关于“永明体”的一段文字,所揭示内涵应有数端,现分述如下。
“永明”为南齐武帝萧赜年号。萧赜在位时间自永明元年(483)起,至永明十一年(493)终,历时十一年。南朝宋、齐、梁、陈四朝,以南齐享帝祚时间最短,仅为二十三年,而齐武帝在位时间几近其半,社会政治局面相对安定,文学的繁荣也是情理中事。自常理言,萧子显给予“永明体”的时间断限,是很准确的。一个文学流派、一种文学思潮或文学运动,用历史的眼光来关照,它不可能有十分精确的起点,也不可能有截然的终点。“末”一词,是模糊中带着精确。假如将永明时代十一年,按时间先后分为初、中、末三段,“永明末”应是永明九年至永明十一年,至多回前到永明八年,再推前就不能名为“末”了。今以永明八年为“永明末”之始,此时沈约五十岁、张融四十七岁、范云四十岁、甄琛三十九岁、刘绘三十三岁、萧子良三十一岁、任昉三十一岁、萧衍二十七岁、谢朓二十七岁、丘迟二十七岁、王僧孺二十六岁、柳恽二十六岁、王融二十四岁、刘勰二十四岁、钟嵘二十三岁、吴均二十二岁、陆倕二十一岁、周捨二十岁、陆厥十九岁、萧琛十三岁、刘杳十二岁、王筠十岁、萧子显四岁。⑤
在《南齐书·陆厥传》“永明体”的记述中,又有“汝南周颙,善识声韵”一语。《南齐书·周颙传》云:“颙卒官时,会王俭讲《孝经》未毕,举昙济自代,学者荣之。官为给事中。”(《南齐书》卷四十一)王俭死于永明七年,周颙死时王俭还在讲《孝经》,故周颙卒年不会超过永明七年,或者更在永明七年之前。这就与前面所分别的“永明末”的大致年限相龃龉。如果周颙于永明末年,确实以其对声韵的辨识,为沈约、王融、谢朓等用四声于文学作语言学的准备,那么萧子显所称的“永明末”,从时间上还应前推,至少应该从永明六年论起,再往前就不能称为“永明末”了。这也透露了周颙卒年的信息,即其卒年不会在永明六年之前。但上引《南齐书·周颙传》的记载疑有脱误,另有两条材料可以证明,周颙的卒年应该还在永明七年之后。《南齐书·刘绘传》:“永明末,京邑人士盛为文章谈义,皆凑竟陵王西邸。绘为后进领袖,机悟多能。时张融、周颙并有言工,融音旨缓韵,颙辞致绮捷。”(《南齐书》卷四十八)这段话中的“永明末,京邑人士盛为文章谈义”,与《陆厥传》中的“永明末,盛为文章”,出于一义,两处“永明末”为同一时间概念。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一《略成实论记》第六云:“(永明)八年正月二十三日解座……即写《略论》百部流通,教使周颙作论序。”⑥这是周颙生平事迹在文献中最晚的记录。结合前几则材料,则周颙的卒年应在永明八年(490)之后。故上述将永明末的时间断限向上宽限到永明八年,因为此时《陆厥传》中提到的四位“永明体”形成的关键人物都还健在。
以南齐郁林王隆昌元年(494)而论,这一年萧子良卒,萧子隆被杀。萧子良的离世,意味着竟陵王文人集团的解体。此前一年(永明十一年),“竟陵八友”之一,“永明体”的重要作家王融被杀,时年二十七岁;文惠太子萧长懋卒,时年三十六岁。南齐先后此消彼长、分分合合的文人集团——王俭文人集团(王俭卒于永明七年)、文惠太子萧长懋文人集团(萧长懋卒于永明十一年)、随郡王萧子隆文人集团(萧子隆死于隆昌元年)、竟陵文宣王萧子良文人集团(萧子良卒于隆昌元年),先后随着盟主的过逝、武帝永明盛昌时代的结束、皇族内部争夺皇位的惨烈屠杀,依附文人的心态和命运也起了很大的变化。《南齐书·陆厥传》记述了永明文学盛况,而在永明之后,由于文人命运的不同走向,保留下来的仅是诗歌形式上的探索成就,而诗的情感方面则趋于异质化,诗人的视野扩大了。至天监初年,沈约以文坛前辈的身份,将永明之后,天监之前的文人重新加以整合,从而在梁初聚合在沈约周围。被沈约所奖掖的后进文人,又继续着永明文人于诗歌声律形式上的开拓之功;虽是永明体之余绪,但其本质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不再是具有特定时代特征的“永明体”了。
以上都是以永明八年为推理断限的“永明末”活跃于文坛的重要文人,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竟陵八友”:沈约(50岁)、范云(40岁)、任昉(31岁)、萧衍(27岁)、谢朓(27岁)、王融(24岁)、陆倕(21岁)、萧琛(13岁)。盟主萧子良(31岁)。
二是“永明体”作家:沈约(50岁)、谢朓(27岁)、王融(24岁),“善识声韵”的周颙,于此前的永明六年或七年已经去世。
三是与永明声律论相关联的同时代文人。沈约主要通过《宋书·谢灵运传论》、《答陆厥书》、《答甄公论》等文阐发其理论主张;另外,体现沈约的文论思想的材料还有几则,分别是《怀旧诗·伤谢朓》、《报王筠书》、《报博士刘杳书》等。其中,“调与金石谐”(《伤谢朓》),“声和被纸,光影盈字”(《报王筠书》),“辞采妍富,事义毕举,句韵之间,光影相照”(《报博士刘杳书》),都是以声韵之谐赞扬谢朓、王筠、刘杳的诗歌。可见,南齐末,天监初,文人们已经不在四声的本体上进行如产生之初的争执,而是着眼于四声之用而达到的诗歌艺术美的效果上。这说明,此时四声用于文学特别是诗歌创作,已被文人所广泛接受。
沈约与甄琛、陆厥等的争论,也是发生于《宋书》修成之后的永明六年。到齐明帝建武年间。《魏书·甄琛传》载:(甄琛)“所著文章,鄙碎无大体,时有理诣,《磔四声》、《姓族废兴》、《会通缁素三论》及《家诲》二十篇,《笃学文》一卷,颇行于世。”(《魏书》卷六十八)甄琛所论的片言支语,见于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中,为刘善经所引。甄琛为文鄙碎,不解声律,又为北人,恰恰从反面证明,以沈约为代表的南人在文学声音之美的追求上,审音之精细。甄琛对沈约的指责,也正反映了北朝文学的粗鄙和浅陋,在永明末,这种来自反面的声音,也更加给沈约提供了完善四声之说的更深层的思考。
萧衍对沈约的四声之论不以为然。《梁书·沈约传》载:“又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寤,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帝问周捨曰:‘何谓四声?’捨曰:‘天子圣哲’是也,然帝竟不遵用。”(《梁书》卷十三)谢朓所著文论没有留下来,但在《南史·王筠传》中,沈约称赞王筠时引谢朓之语:“谢朓常见语云:‘好诗圆美流转如弹丸’。”(《南史》卷二十二)这也是永明诗歌的理想境界。
刘勰36岁时撰成《文心雕龙》,并取定于沈约。虽然成书于南齐末,但既然是要取定于沈约,其声律之论也必定合于沈约之意。钟嵘自永明四、五年到永明末,与在京邑的文学之士多有过从,这种交往激发、影响了他的《诗品》写作。他曾在永明后期与谢朓论诗,与王融争论过诗歌的音律问题,又曾求誉于沈约。《诗品》虽成于梁天监中期,但其酝酿写作却是在永明时代。与“永明体”重要作家的直接接触,从正反两方面刺激了他以后的《诗品》写作。钟嵘对沈约等提出的声律论是持反对态度的,而主张“清浊通流,口吻调利”的自然声律论。
陆厥对沈约的声律论也是否定的。在《与沈约书》中,他指责沈约自诩“此秘未睹”、“曾无先觉”的说法,与北魏人甄琛一样,不理解文学上人为音律的意义。实则陆厥所云,是指自然的音调;沈约所云,是指人为的音律,根本不是同一件事。另有北魏人常景,对于沈约的四声说表示赞叹,曾专门写过一篇《四声赞》。但其属北魏末、东魏初人,较南朝沈约年辈为晚。四声之论,北朝人由甄琛的不理解,到常景的赞扬,大概经历了一个从不认同到认同的过程。
由以上分析,可形成这样的认识:《南齐书·陆厥传》中提到与“永明体”形成直接相关的四人,周颙卒年可能最早,在永明八年(490)以后;王融被杀于永明十一年(493);谢朓下狱死于永元元年(499);沈约卒于梁武帝天监十二年(513)。体现沈约声律原论的《宋书·谢灵运传论》,撰成于永明五年或六年。“竟陵八友”文人集团,因萧子良的离世而解散于隆昌元年(494);而“八友”的集结和大规模的文人活动,则是开始于永明五年(487)。“永明体”的形成,当于沈约、谢朓、王融、周颙俱在之时。所谓“永明末”,应限于从永明八年至永明十一年之间,而王融被狱中赐死在永明十一年七月,以这一年作为“永明体”形成的时间,有欠合理性。
萧子显在《南齐书》中,于“文章”,有“文”、“文章”、“文学”、“笔翰”、“文辞”、“文翰”、“辞笔”等不同称谓。这些称谓集中出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在《南齐书·文学传》里对《文学传》中人物的品评中,二是《文学传论》对文学的总论中,三是对一些重要作家记述的本传里的评价中。通观《南齐书》,“文”、“文章”、“文学”并没有固定的所指,倒是“笔翰”、“文翰”、“辞笔”等,指特定的应用类文体。南齐时代,时风重文,不仅文人如此,连武人也趋之若鹜。因而,当时的“文学”也有个最为宽泛的义指,即“文章博学”之意。《文学传》里共载录了十七人,其中传主十人、附传七人,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庞杂。有属于杂文学性质的经学、子学、史学、算术、天文学、历学、谱牒之学等,也有属于纯文学性质的诗、赋、论、序、书等。在其后的《文学传论》中,萧子显撇开在比例上远远高于纯文学的杂文学不论而单就纯文学立说,提出了他的理想文学模式——“文章者,盖性情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南齐书》卷五十二)他还在《传论》特别强调:
若陈思代马群章,王粲飞鸾诸制,四言之美,前超后绝。少卿离辞,五言才古,难与争骛。桂林湘水,平子之华篇;飞馆玉池,魏文之丽篆。七言之作,非此谁先。卿、云巨丽,升堂冠冕;张、左恢廓,登高不继;赋贵批陈,未或加矣。显宗之述傅毅,简文之摛彦伯,分言制句,多得颂体。裴頠内侍,元规凤池,子章以来,章表之选。孙绰之碑,嗣伯喈之后;谢庄之诔,起安仁之尘。颜延杨瓒,自比马督,以多称贵,归庄为允。王褒僮约,束皙发蒙,滑稽之流,亦可奇玮。
其中涉及诗(四言、五言、七言)、赋、颂、章表、碑、诔、谐隐文等体,都是纯文学的范畴。不仅如此,萧子显还将自魏晋以来的清谈排除在纯文学之外,“谈家所习,理胜其辞,就此求文,终然翳夺”,(《南齐书》卷五十二)。将“文章”与清谈名理相对。《南齐书·桂阳王萧铄传》说:“时鄱阳王锵好文章,铄好名理,时人称为‘鄱桂’。”《南齐书·刘绘传》亦云:“永明末,京邑人士盛为文章谈义。”(《南齐书》卷四十八)足见萧子显将“文章”(文学)从大文学的范畴中独立出来的用意,因此,《陆厥传》中的“盛为文章”即指纯粹的文学兴盛而言。
南齐的文学之盛,得力于诸帝的重视、各文人集团的习尚、文人学士的雅集与唱和。齐代诸帝,颇知右文。《文心雕龙·时序篇》说:
暨皇齐驭宝,运集休明。太祖以圣武膺箓,世祖以睿文纂业,文帝以贰离含章,高宗以上哲兴运:并文明自天,缉熙景祚。今圣历方兴,文思光被;海岳降神,才英秀发;驭飞龙于天衢,驾骐骥于万里。经典礼章,跨周轹汉,唐、虞之文,其鼎盛乎!
高帝萧道成的文化素养已经很高,《南齐书·高帝本纪》称他“年十三,受业(雷次宗),治《礼》及《左氏春秋》”。清人汪师韩说:“《南史》齐武陵王煜诗学谢灵运体,以呈高帝。帝报曰:‘见汝二十字,诸儿作中,最为优者。但康乐放荡作体,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颜延之亦其次也。’其称述安仁、士衡、延之,盖不免拘于时尚。而谓康乐‘不辨有首尾’一语,卓识冠绝千古。”⑦汪氏评萧道成论谢灵运诗一语为“卓识冠绝千古”,并不为过,可见萧道成也颇为懂诗。
从武帝萧赜来说,初登皇位,稳定和巩固皇权是当务之急,并存在一个取得士族阶层认可的问题。而要得到士族的认可,就必须接受士族阶层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加强和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因此,他于永明三年降诏兴学,足见他对此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萧赜曾对晋安王萧子懋说:“文章诗笔,乃是佳事,然事务弥为根本,可常忆之。”(《南齐书·萧子懋传》)萧赜强调“世务弥为根本”,并非不重视诗笔,而是希望萧子懋不要将二者的关系弄颠倒了。
萧齐宗室中喜爱文学且善属文者也不在少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豫章王萧嶷一家。萧嶷诸子并长文笔,如子恪、子范、子质、子显、子云、子晖等都是佼佼者。又如随郡王萧子隆、始兴公萧鉴、江夏王萧锋、晋安王萧子懋、衡阳王萧道度子萧钧等,都颇好文学,具有很高的文学素养。皇室成员除了自身对文学的喜好外,还喜欢延揽文士。文惠太子萧长懋、豫章王萧嶷、随郡王萧子隆、竟陵王文宣王萧子良等,都曾经吸纳过文士,而尤以萧子良的西邸文士群体为代表。
据历史记载:萧子良“少有清尚,礼才好士。居不疑之地,倾意宾客,天下才学皆游集焉。善立胜事,夏月宾至,为设瓜及甘果,著之文教。士子文章及朝贵辞翰,皆发教撰录”(《南齐书》卷四十);又载:“(永明)五年,正位司徒……移居鸡笼山邸,集学士抄《五经》、百家,依《皇览》例为《四部要略》千卷。招致名僧,讲语佛法,造经呗新声,道俗之盛,江左未有也”(《南齐书》卷四十)。有了这种推动力,天下文士一时悉从毕至。
萧子良所招揽的文士,几乎囊括了南齐永明时代的所有著名的文人学士,而尤以“八友”为著名。关于“八友”,《南齐书》没有明确记载而见之于《梁书》。“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高祖与沈约、谢朓、王融、萧琛、范云、任昉、陆倕等并游焉,号曰‘八友’。”(《梁书》卷一)又“时竟陵王亦招士,约与兰陵萧琛、琅琊王融、陈郡谢朓、南乡范云、乐安任昉等皆游焉,当世号为得人。”(《梁书》卷十三)“八友”之中,谢朓长于诗,陆倕、任昉工于笔,而沈约则文笔兼备。另外,王融、范云、萧衍也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八友”之外,善属文而前后游西邸者还很多,有刘绘、张融、柳恽、王僧孺、宗夬、谢璟、张充、王思远、陆慧晓、周颙、虞羲等。一般说来,竟陵王文学集团活动的起始,《南齐书·萧子良传》和《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所称“天下才学皆游集焉”的永明二年为宜。永明五年,萧子良移居鸡笼山邸,标志着西邸文学集团的创作活动渐渐进入高潮。这正与《南齐书·陆厥传》中所说的“永明末,盛为文章”相契合。
依今存文献而论,沈约、谢朓、王融三人的相遇,最早只可推及永明五年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之时,并留下许多唱和之作。
永明五年,三人与其他五人共为“竟陵八友”。《梁书·武帝本纪》:“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高祖与沈约、谢朓、王融、萧琛、范云、任昉、陆倕等并游焉,号曰‘八友’。”《梁书·沈约传》:“时竟陵王亦招士,约与兰陵萧琛、琅琊王融、陈郡谢朓、南乡范云、乐安任昉等皆游焉。当时号为得人。”《诗品中》:“永明相王爱文,王元长等,皆宗附之约。于时,谢朓未遒,江淹才尽,范云名级故微,故约称独步。”现存唱和之诗主要有:沈约《奉和竟陵王郡县名》,王融同题《奉和竟陵王郡县名诗》;沈约《奉和竟陵王抄书》,王融《抄众书应司徒教》;沈约《奉和竟陵王药名》,王融同题《奉和竟陵王药名》。沈约《拟风赋》,谢朓同题《拟风赋》,王融同题《拟风赋》;沈约《高松赋》,谢朓同题《高松赋》;沈约《桐赋》,萧子良《梧桐赋》,王融《应竟陵王教桐树赋》。
永明七年主要存诗有:沈约《永明乐》,谢朓《永明乐十首》,王融《永明乐十首》。永明八年有:沈约《奉和竟陵王经刘瓛墓》,谢朓《奉和竟陵王同沈右率过刘先生墓》;沈约《咏篪》,王融《同咏乐器·琵琶》,谢朓《同咏乐器·琴》;沈约《咏竹火笼》,谢朓《咏竹火笼》;沈约《咏竹槟榔盘》,谢朓《同咏座上器玩·乌皮隐几》;沈约又与谢朓、江秀才革、王丞融、王兰陵僧孺、谢洗马昊、刘中书绘作《联句·阻雪》。永明九年主要有:沈约有《饯谢文学》,谢朓有《和别沈右率诸君》。永明十年,沈约有《芳树》,谢朓有《临高台》,王融有《巫山高》;沈约有《临高台》,谢朓有《芳树》,王融有《芳树》。永明十一年,沈约有《伤王融》。
沈约、谢朓、王融互相唱和的诗文,除了以上大致可以系年的之外,还有沈约《和谢宣城》,谢朓《在郡卧病呈沈尚书》;沈约《和竟陵王游仙诗二首》,王融《游仙诗五首》;沈约《行园》,谢朓《和沈祭酒行园》;沈约《侍游方山应诏》,王融《侍游方山应诏》;谢朓《酬德赋并序》等。从这些作品中,可以看出他们三人的过从之密,在创作上彼此推动,相互切磋,此所谓“以气类相推毂”。
毂,车轮中心穿轴承辐的部分。《说文》:“毂,辐所湊也。”《老子》第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楚辞》战国屈原《九歌·国殇》:“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指代车。《史记·平准书》:“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裴骃《集解》引李奇曰:“毂,车也。”也指代车轮。唐柳宗元《田家》诗:“东乡后租期,车毂陷泥泽。”可见,“毂”皆用为名词,均与“车”、“车轮”有词源关系,“推毂”即“推车”;“车轮”、“车”乃动力所在,故“推毂”又可引申为“推动”。介词“以”的宾语是“气类”,“相”是一个副词,“以气类”与“相”共同修饰谓语中心词“推”,而“推”的对象是“毂”。“气类”之“类”,意谓“相象”、“相类”。那么,完整的句意当为:“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因为气之相类而彼此推动和促进。这里,最为关键的是对“气”的理解。沈约、谢朓、王融所秉之“气”分别是什么,其相类之处又如何?
“气”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民族特色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其内涵十分飘忽,各个时期的不同学派往往赋予它各种不同的涵义,内容丰富而又复杂。限于关注对象,我们只对六朝文论中的“气”论予以考查。
六朝文论中比较集中而突出地论及“气”的,有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的《诗品》,萧子显的《南齐书·陆厥传》。三人的生卒年大致为:刘勰(约465—532),钟嵘(468—518),萧子显(487—537)。刘勰和钟嵘为同时代人,而萧子显年辈稍晚,刘氏和钟氏的文学理论观念必然对晚辈的萧子显的文学观产生影响。因而,刘勰和钟嵘的“气”论思想,足以代表当时人们对“气”的认识。钟嵘的“气”论散见于《诗品》中,曹旭先生有很精到的归纳和概括,他说:
“气”为中国古代哲学术语,亦文艺评论术语。以“气”论文,肇端于曹丕《典论·论文》,而大兴于晋宋齐梁诗画理论。钟品中,“气”字凡十二见,其义亦不同。大略言之,可分三种:一指天地之元气,自然之节气。此“气之动物”为其例;二指作家气质才性。“刘越石仗清刚之气”(《诗品·序》)、“仗气爱奇”(刘桢诗评)是其例;三指作品之精神气质,风格气骨。“骨气奇高”(曹植诗评)、“气过其文”(刘桢诗评)、“气少于公干”(陆机诗评)、“气调警拔“(郭泰机等人诗评)、“气候清雅”(谢庄诗评)、“我诗有生气”(袁嘏诗评)皆其例也。仲伟以“气”、“物”、“人”三者萌动、触发,推演出诗歌发生论,其中“气”为根本。⑧
刘勰之言“气”,约有三义:有《养气》篇所说的“气”,有《体性》篇所说的“气”,还有《风骨》篇所说的“气”。郭绍虞认为:
《养气》篇所说的“气”,其义与“神”相近,指的是神气;《体性》篇所说的“气”,其义与“性”相近,指的是才气;《风骨》篇所说的“气”,其义与“势”相近,指的是语气。⑨
詹锳引炳宸《曹丕的文学理论——释“体”与“气”》说:“‘体’与‘气’的含义,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郭绍虞的意见就有很大出入。但归纳起来,关于气的解释,不外才气、个性、声调语气三说,‘体’则只有风格一说。”⑩对于作家来说,则“气”主要体现为其气质才性和作品的风格气骨。因此,萧子显所言“永明体”,便是由沈约、谢朓、王融等一批具有相同或相近才气、个性及创作风格的文士,彼此切磋技艺、相互推动而形成的。
汝南周颙善识之“声韵”,是指纯粹语言学上之声韵,还是指诗文中之声韵,或者说周颙的“善识声韵”,对“永明体”的形成的关系与影响如何?
据《南齐书》和《南史》所记,与“永明体”事发生最直接关系的,是沈约、谢朓、王融和周颙四人。前三者都是南齐最重要的诗人,“永明体”理论倡导和创作实践的中坚人物,流传下来的诗作也最多,有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所辑,唯独周颙无一首诗入集。周颙“虽谙熟声韵,且有《四声切韵》之作,但大约在创作上影响不大”[11]。严可均辑其文7篇,其中《答张融书难门律》、《重答张融书难门律》、《抄成实论序》(《全齐文》卷二十)篇幅较长,除阐扬释老义理、辨析论难外,并无审音及参与“永明体”建设的讯息。《南齐书·周颙传》载:“颙音辞辩丽,出言不穷,宫商朱紫,发口成句;泛涉百家,长于佛理。”(《南齐书》卷四十一)又“每宾友会同,颙虚席晤语,辞韵如流,听者忘倦;兼善《老》、《易》,与张融相遇,辄以玄言相滞,弥日不解。”(同上)由此可见,周颙主要是一位学者(尤为佛教学者)和清谈家。其“善识声韵”,很显然地肇自他的谈论而出此言,与诗歌中的“声韵”是有区别的。周颙有关声韵方面之建树,与永明体的声韵之说本无直接关系,是王融、沈约等人受其启发,将他谈论中的声韵原则加以改造并引入诗歌创作之中。曹道衡“盖自王融取周颙之说,以倡声律而约和之”,当为的论。
《南史·周颙传》载,(周颙)“始著《四声切韵》行于时”,而《南齐书·周颙传》未言及。据《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载,“宋末以来,始有四声之目。沈氏乃著其谱论,云起自周颙。”[12]周颙的《四声切韵》和沈约的《四声谱》皆佚而不传,今已无法窥其面目,但《四声切韵》早于《四声谱》,当不存在疑问。前已述及,周颙的声韵意识起自谈论的需要,并非着眼于诗文中的声律问题。然而,现代学者言及永明声律说时,每每将其与沈约之《四声谱》共同看做诗文声律问题的理论专著。即便是曹道衡先生的观点,在不同专论中也存在龃龉之处。相对于《周颙与永明体》所考,又认为,“诗文中的声律问题从理论上被有系统地提出来,明确分为平、上、去、入四声,则要到永明时代。理论上的专著是周颙的《四声切韵》和沈约的《四声谱》,在创作实践中互相呼应的有王融、谢朓等著名诗人。”[13]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汪涌豪、骆玉明先生。他们认为,“永明年间,周颙发现汉字的平、上、去、入四种声调,著《四声切韵》,同时的沈约著《四声谱》。他们在继承和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把声韵之学运用到文学创作中,创为‘四声八病’之说。”[14]要之,周颙作为学者、谈论家,他代表了永明时代重声韵、美音辞的时代风气,对当时语言运用中的声韵状况进行归纳总结。从语言学上说,他贡献了一部中古音韵学专著;从诗学理论上说,他又无意中成了永明声律学说形成的先导。如果要排列出周颙、王融、沈约、谢朓四者与“永明体”形成之间的关系谱序,应为:周颙据当时语言现象发为四声之说,王融引周颙四声之说以创为诗文,沈约又纯粹从创作出发规范出诗文声韵问题的四声之谱,谢朓则专之以创作。对此,姚振黎之论最为确当:
是故文拘声韵,始于永明耳。唯颙所致力偏于文字上之四声,约所致力则为文学之音律。二者之差别,在于文学上之音律,基于文字上之声调,故研究文学之音律,不能不研究文字之声调,易言之,将文字之四声用于文学,乃永明中沈约首倡。[15]
由此,便形成文坛领袖领衔,由著名诗人积极参与和推动的诗文形式的新变之风。
“四声”既定,永明诗人身体力行,因之而创制永明新体之作,以垂范于当世文人。此创作实践之核心即在用四声以“制韵”上,所谓“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
这里存在一个对“韵”的理解问题。“韵”字在《南齐书·陆厥传》、《南齐书·文学传论》、《宋书·谢灵运传论》、《文心雕龙·声律》、《诗品序》等文中多有出现。综而论之,盖有三义:
一是指句末之韵,即韵脚字:“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韵气一定,故余声易遣;和体抑扬,故遗响难契。”(《文心雕龙·声律》)
二是指韵母:“凡声有飞沈,响有双叠。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离句而必睽;沉则响发而断,飞则声扬不还,并辘轳交往,逆鳞相比。”(《文心雕龙·声律》)
三是指诗文中和谐的声音:“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南齐书·陆厥传》)“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天成。”(《南齐书·文学传论》)“降及元康,潘陆特秀,律异班贾,体变曹王,缛旨星稠,繁文绮合,缀平台之逸响,采南皮之高韵。”(《宋书·谢灵运传论》)“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宋书·谢灵运传论》)“子建函京之作,仲宣灞岸之篇,子荆零雨之章,正长朔风之句,并直举胸情,非傍诗史。正以音律调韵,取高前式。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此秘未睹。至于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宋书·谢灵运传论》)“若以文章之音韵,同弦管之声曲,则美恶妍蚩不得顿相乖反。……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老夫亦不尽辨此。”(《答陆厥书》)“是以声画妍蚩,寄在吟咏,滋味流于下句,风力穷于和韵。”(《文心雕龙·声律》)“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楼’,为韵之首。故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诗品序》)
“永明体”之“韵”,既非专指句末之用韵,也非单一的诗文用字的韵母问题,而是音节与音节间音声的综合调协。音节间的调协涉及每个字的声、韵、调三个因素,还涉及韵脚字与非韵脚字之间声、韵、调之间的搭配协谐。从用韵来说,南齐诗文平、上、去、入四声皆可押[16],韵大致分属五十五韵部[17],有三十三个声母[18]。这一中古音系统,是近现代语言学家通过对齐梁诗文的用韵分析归纳出来的。“永明体”用字之声调以平上去入四声为规范,达到“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宋书·谢灵运传论》)、“声有飞沉”(《文心雕龙·声律》)的音响效果。以四声制韵,即用四声求“和”,实为声调在句中高低、起伏、抑扬的间隔变化,还不涉及到韵母求和的问题。四声的发现及运用于写作,与调每一字音的韵母并无关系。当然,欲求整体的和谐之美,声母和韵母的相重与单调也是必须避忌的。
沈约的音学著作今已不得见。从日本僧人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所引沈氏语看,总五条引语,均就“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病而发,四者皆为调声之忌。以“四声”调协音调,便自然会出现“五字之中”和“十字之内”单个音节声调的相重问题,避免重复,以至和谐,“永明体”创作解决了声调的问题。而韵母和声母的求和则是创作中声韵之谐中更为细致的问题。六朝时诵读之风大盛,当受佛教“唱导”影响较深,文学形式的音声之美,主要借诵读而判别和加工。从文学音韵发生及接受者生理的角度说,吟诵一首诗诉诸于人听觉的,四言、五言或六言、七言规定的是节拍问题;节拍一定,最重要的、决定音乐效果的因素是句末用韵,然后是句中单个音节高低、抑扬的合理配合。如此,则音声之大要无妨。因此,解决声母和韵母的内部和谐问题,其实是对文学音声之美更加深入的精雕细刻。艺术的发展,文学表现手法的探索与施之于用,乃是一个由粗而细、由略而精逐渐衍化的过程。永明诗人借四声之发现,解决了韵文创作音声之美的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从司马相如,而陆机,而范晔,而谢庄,虽对声调抑扬、抗坠的认识逐步深入,但“四声”未明确,文学创作之“四声”的主动运用更未明确。周顒、沈约发现和运用四声,才是汉语音韵学发展、文学音乐形式美不断探索的双向互动,宣布一个旧的研求历程的结束和一个新的文学音声形式探索的开始。四声的发现和运用于创作,对于永明一个时代来说,仅仅是个开始;以四声调协音调,即以“四声制韵”的规范和原则还未定型。然而,将四声用于创作,追求一种和谐的音韵之美,不同诗人各自以不同的调声方式试验、分别,在观念和总原则上已经成为永明诗人的一种创作范式。
前已述及,永明诗人调四声于创作,本是处于探索的过程。至沈约写《宋书》和萧子显撰《南齐书》之时,调声格局之初步已渐显。永明诗人可以更深入地去关注音节韵母之和乃至声母的和谐问题。当然,这应该是梁、陈及梁、陈以后逐步丰富的过程。有以永明为中心的南朝前后文人的研求探索之功,至初唐而愈加多样的“格”、“式”之著,才有了总结的理论基础。
关于“永明体”的史料记载,唐人李延寿的《南史·陆厥传》也有一段相应的文字:
(永明)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以《南齐书》和《南史》的记载而论,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永明体”出现并盛行于南齐武帝萧赜永明间;二,“永明体”的产生是以南齐大兴文章之风为背景的,“盛为文章”的时代风气驱使时人对文学的形式美展开探索;三,“永明体”是由一些有着共同志趣、风格、习尚的文人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的,他们以各自的专长在不同领域进行着开创或总结,可谓殊途而同归,其核心是沈约、谢朓、王融、周颙;四,文用宫商、引入四声、据以制韵、严格条律,是“永明体”的声律要求。
《南齐书》、《南史》中的两则材料基本内涵相同,只是《南史》所记略有增补,补充内容为“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所增补者为“永明体”声律原则的具体化。《南齐书》撰者萧子显,为齐豫章文献王萧嶷第八子,嫡系南齐皇室。据曹道衡先生考证,“《南齐书》撰成于天监中期”,“子显撰《后汉》、《齐书》,据本传叙事次序,自当在天监十三年(514)前,其时(子显)年仅二十余”,距永明时代未远,自当比《南史》更能反映历史真实面目。那么《南史》中出离《南齐书》的材料,是否就是“永明体”声律说的核心内容呢?据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载: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由此亦可发现,《南齐书》中“永明体”声律问题,在《南史》中得到了细化。李延寿的“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是直接取之于沈约的“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只是《南史》将“一简之内”理解为五言诗的一句之内,即“五字之中”,至于“一简之内”究竟是否是指五言诗的一句,尚待考查。《南史》又以“平头、上尾、蜂腰、鹤膝”的病犯指称“宫羽相变,低昂舛节,前之浮声,后之切响”。《谢灵运传论》所载,其实意指创作时的四声高低、轻重、起伏的交错变化,并未明确到《南史》所指病犯的程度。
今天考察“永明体”的原生状态,最基本而可靠的材料便是《南齐书·陆厥传》、《南史·陆厥传》、《宋书·谢灵运传论》。从撰成时间上说,《宋书·谢灵运传论》为最早,至迟也在永明六年(沈约《宋书》撰成,上表之时);《南齐书》为次(前已考,《南齐书》的修撰不会早于天监六年或七年);《南史》最晚,为唐初史臣李延寿等撰。沈约撰写《宋书》之时,也正是竟陵王萧子良西邸学士齐集,切磋研磨诗歌艺术技巧,形成永明文学昌盛局面的开始。当时的创作实践还只是一种探索。沈约于《传论》中提出的的声律理论,也只是一种理想的模式,是沈约根据自己的创作和永明初期的文坛现状总结出来的,相对于“永明末”的创作状况,是一种先行的理论,因而理想化的色彩比较浓厚。从沈约到萧子显,再到李延寿,诗歌的声律理论本身也是在不断修正发展的。沈约《传论》处于探索的初期,李延寿《南史·陆厥传》距离永明时代已远,而只有萧子显走过永明时代,于梁朝对刚刚过去的齐朝文学进行实录和总结,是最具可靠性的。
由《南齐书·陆厥传》出发,结合萧子显的相关文论,便可以归结出“永明体”为:南齐武帝永明后期,文学走向繁荣,以沈约、王融、谢朓等为代表的文人,将新辨清并定目的平上去入四声,有意运用到文学(主要指五言诗)创作中,回忌病犯,形成理想的诗歌声律模式,以追求诗歌的声音之美为目的而形成的一种文学(诗歌)的探索体式。
对于“永明体”的理解,从学理上,固然应该从记录它的最原始的文献出发索其本源,探求其形态;然而,作为一个文学现象的客观存在,文献的记载或是由一端而发,或是有失片面,而且史家所记仅为实录,如果要通过史的形式表明自己对历史问题的评价,也只是以“序”、“论”、“赞”等形式而实现的。这样看来,对“永明体”认识的眼界是要放开的,要关注到当时与其相联系的方方面面,所得出的结论便不仅是“声律论”一个问题,应该是更宽、更广。前面的讨论主要是以《南齐书·陆厥传》的记载为基点,结合了《南齐书》其他部分的载述以及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等材料,得出了一个涵义相对狭窄的意义界定,也是一个最为接近“永明体”真实面目的意义。
注释
①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三联书店,1996年,第240页。②詹秀惠:《萧子显及其文学批评》,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第37页。③曹道衡:《中古文学史料丛考》,中华书局,2003年,第574、414页。④俞敏:《俞敏语言学论文集》,中华书局,1999年,第285页。⑤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281页。⑥僧祐:《出三藏记集》,苏晋仁、萧鍊子点校,中华书局,1995年,第405页。⑦汪师韩:《诗学纂闻·谢诗累句》,郭绍虞编《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54页。⑧曹旭:《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页。⑨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78页。⑩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560页。[11]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26页。[12]王利器:《文镜秘府论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80页。[13]曹道衡、沈玉成:《南北朝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132页。[14]汪涌豪、骆玉明:《中国诗学》,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第76页。[15]姚振黎:《沈约及其学术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9年,第76页。[16]何大安:《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81年,第58页。[17]周祖谟:《周祖谟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72页。[18]王力:《汉语语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70页。
责任编辑:行健
I207.22
A
1003—0751(2012)05—0176—08
2012—06—02
蔡平,男,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广州524088)。
张学松,男,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教授(广州52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