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 “0”。数值有效位数末尾的 “0”也不能省略,应全部写出。例如:1.500,1.750,2.000,不能写作 1.5,1.75,2。
2.数值的修约不能简单地采用“四舍五入”,应按照GB 8170-87《数值修约规则》修约,其简明口诀为“4舍6入5看齐,5后有数进上去,尾数为零向左看,左数奇进偶舍弃”。例如:修约到1位小数,12.149修约为12.1;12.169 修约为12.2;12.150修约为12.2,12.250修约为12.2。
3.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每个数值后单位不能省略。例如:5 cm×8 cm×10 cm,不能写成5×8×10 cm或5×8×10 cm3。
4.用数字作分层或分组标志时,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或数值不连续。例如:共60例患者,<10岁者40例,>10岁者11例,>20岁者9例,应明确整10岁者属于哪一组;>10岁与>20岁有重叠,前者包含了后者,应予以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