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倪毅
一样的高楼大厦,一样的马路高架,一样的商场里面卖着一样的商品,一样的电影院里面放着一样的电影,一样的夜色下闪烁着一样的霓虹灯……这就是我们过着的一样的城市生活。我们走到这里那里,却总感觉没有走出“家门口”。城市,作为人类生活聚落的形态,作为不同宗教、语言、民俗传承发展的载体,伴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展,不同的地域赋予了城市基本的底色,形成了不同的城市个性与内涵。不充分发挥城市自身特色、优势,盲目地追求城市化速度,结果只能是低水平、低质量、低品位的“城市化”。在下一阶段新型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优势,发掘和塑造城市特色,将成为每个城市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
——科学定位城市,打造城市品牌形象。从城市的区域环境、文化内涵和历史等出发,找准其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比较优势,详尽分析城市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各种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筛选出对城市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先导性和支配性城市职能,进行城市对外形象、功能等级、特色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定位,做到与其他城市错位发展。
——控制城市化率增速,沉淀城、镇、村特色。不要一味追求城市化率水平、扩大城市规模。农民过快、过多进城,过份追求小城镇、农村向城市转变,往往在带来一系列“城市病”的同时,也会使城、镇、村差异越来越模糊,浓郁的城镇、乡村特色消失。所谓“小城故事多”,农村、小城镇城市化的道路更应该以基础设施跟进为主,而非连同特色生产生活方式、传统文化、生态环境等一并“城市化”,农村人口的引导更应注重其生活质量和品质的提高。
——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强化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包括吸取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与立足本地的实际相结合;规划的通用性与发扬个性、注重特色相结合;规划的编制决策过程和成果发布实行专家论证与民意咨询结合。同时,加强规划的严肃性,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城市规划的地位,避免城市规划就是“领导一句话”的现象产生,也避免换届领导换个规划而造成的重复建设和“形象”建设;以规划统揽全局,以规划指导建设,体现规划的先导性、针对性和传承性,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提倡公众参与规划,用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使城市规划不再是少数人的意志表达。对于城市集群地区,应充分考虑做好区域规划,以区域规划作为城市规划先导。
建设特色城市涉及自然条件、历史积累和人为影响等多个方面因素,因此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变过程,不可纠偏过正,为特色而特色,这样又犯了以往城市化“急功近利”的毛病。城市犹如一辆“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的四轮车,找准了“目的地”才开的顺当,但切记不能“超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