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正兵
新华书店作为我党宣传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诞生以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发行体系。在我国出版产业重组关键时期的历史节点上,通过反思1951年新华书店总店的建立及其所代表的国有新华发行体系,揭示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发行体系的历史与机制,并结合现代发行理论阐释其科学性、合理性,以期在还原历史真相的同时准确地解读历史,并为今天的出版体制改革发挥镜鉴作用。
1937年1月13日,党中央由陕北保安(今志丹县)进驻延安,中央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成立以总书记张闻天为领导的中央党报委员会,负责领导新华通讯社以及编辑《解放》周刊等出版工作。同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周刊创刊,中央党报委员会发行科在《解放》周刊创刊号上署名“陕西延安新华书局”,10月初改称新华书店。这就是今天新华书店的源头,此后十年,新华书店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延安走向全国,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其间,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行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文件是1939年3月颁布的《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要求“从中央起至县委一律设立发行部”,任务是“推销党的各种出版物,统一对于各种发行机关的领导”。[1]在这一正确纲领的指导下,新华书店在党的领导下,初步形成了以总店为龙头,以东北、华北、华东、中原(后改为中南)各大战略区总分店为枢纽,以各发行网点为末梢的新华发行体系。这个体系不仅顺利完成了党的宣传工作任务,而且培养了大量的发行干部,建立了分布广泛的发行网点,确立了新华书店体系的雏形,为我党今后的发行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后,党中央开始考虑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到了1949年2月党中央进入北平,统一新华书店的时机已经成熟。党中央明确指示:“出版工作需要统一集中,但是要在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在有利和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统一集中。”[2]同年2月23日,中央宣传部成立出版委员会,负责领导平津地区及华北地区党的出版发行工作,并为实现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集中开始做准备工作。从今天公开的史料来看,统一新华书店最为重要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确立指导方针、管理模式和实施步骤,以下分别予以阐述。
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最早有关新华书店的指导方针的表述见于1939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建立发行部的任务是“推销党的各种出版物,统一对于各种发行机关的领导,打破各地顽固分子对于本党出版物的查禁与封锁,研究各种发行的经验”。[3]此后任弼时、李富春同志在传达这个决定时对指导方针有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即把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和马列主义理论,通过书籍、报刊,发行到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和国统区的大后方去,以扩大党的影响,发展党的队伍。从这些表述来看,新华书店作为“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和马列主义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是我党重要的宣传工具。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并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广大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新华书店的指导方针面临着重大的历史转折。对此,新成立的出版委员会展开了充分讨论,并在出版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形成了初步结论,即“关于发行工作的政治任务问题——这个问题是与出版分不开的。当出版方针没有完全决定的时候,来谈发行工作是有困难的。可是我们又不能不谈,因而我们可以先确定地说,我们发行工作的政治任务,是为了扩大和深入传播新民主主义的文化食粮,不是为卖书而卖书,而是要有计划、有目的地传播文化食粮”。[4]从这个表述来看,新华书店的指导方针出现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是从传播的内容来看,由革命战争时期的“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和马列主义理论”扩大为民主建设时期“新民主主义的文化食粮”;其次,从传播的目的来看,由革命战争时期的“扩大党的影响,发展党的队伍”转向民主建设时期的“扩大和深入传播新民主主义的文化食粮”。而这种转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与总结,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文化建设高潮,全国新华书店必须迅速走向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以发展人民的出版事业”。这就是新华书店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方针,其后新华书店也正是在这个方针的正确指导下一步步走向统一,并最终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发行体系。
早在进驻北平之前,中共中央华北局就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书店的经营问题,其中特别指出,要“切实执行企业化的方针……必须加强出版工作上的计划性与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克服一切无制度、无纪律、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书店以服务党的宣传工作与国家文化建设为目的,故不能追求利润,以做到实物保本(以纸张、铅字、小米计算),维持再生产为原则”。[5]此后,企业化基本被确立为新华书店的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在多次讨论之后,写入《中央出版局组织大纲(草案)》。《中央出版局组织大纲(草案)》对新华书店企业化管理模式的三个重要方面,即业务、资本和人事做了系统安排,业务方面特别强调“发行处所辖各分支店,对外一律用新华书店名义,发行处亦得用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名义”;在资本方面,基本确立为由财政拨款、接受资产等作为经营之资本;在人事方面,除领导岗位之外的员工采用薪金制予以聘用。[6]应该说,该文件基本确立了新华书店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但是由于建国初期各类条件尚不具备,企业化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出版委员会在1949年6月5日呈交的《全国出版事业概况》中特别指出四大挑战:即物价不稳定,书价追不上物价,实物保本很难做到;书籍出版种类及数量不断增加,流动资金永远不敷运用;书籍出版,从收稿到发行(加上一般均系放账的关系)资金周转过程太长,通常要半年才能轮转一次;书价虽然可以由自己掌握,但为了实物保本,又不能避免提价,提了价也追不回实物。[7]为了应对上述挑战,顺利推进新华书店企业化管理,出版委员会从经济核算、会计制度、薪酬管理以及书籍定价等方面入手,特别是其中的书籍定价政策为企业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建国前书籍定价较为混乱,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书店定价皆有不同,这对建立全国范围的发行网络以及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极为不利,因此出版委员会决定在现有物价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书籍统一定价制度,即文件、政策类书籍在成本价基础上加价100%,一般书籍在成本价基础上加价150%,统一定价制度为实现全国发行网络的企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出版委员会要求所有新华书店要尽快推行预算决算制度,各分店支店应该向总店上报编制的业务计划及相关预算、决算,经上级核准后作为企业管理的基本依据,为此各级新华书店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以保障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另外需要提及的是,总店集权管理模式所采用的是四级制组织架构,即中央一级、总分店一级、分店一级、支店一级,其中中央一级就是新华书店总店,总分店一级是指各中央局所辖的新华书店总店,分店一级是以一省一店原则设置的省级分店,正是通过这四级书店构建体系化的发行网络。
至1951年新华书店总店宣布成立时,新华书店已基本确立了总店集权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新华书店的性质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即“首先它是出版事业机构,其次它是专营书刊发行的企业机构,再次它是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机构”。[8]时任新华书店总店副总经理的王益先生在40年后总结认为,总店“是企业领导机构,通过总分店和分店,统一领导全国新华书店;它又是一个经济实体,经营北京地区国营出版社书刊的总发行业务”。[9]从胡愈之、王益两位前辈无论是当时还是事后的表述来看,新华书店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机构,全国新华书店的管理实行的是以总店为领导机构、各分支机构为网点的总店集权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建国初期,迅速建立起统一运转、管理规范的流通渠道和发行网络,不仅解决了建国前发行网络覆盖面小、流通不畅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实现垂直发运等发行专业化建设,为我国发行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按照1950年3月《出版总署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所规定的实施步骤,新华书店的统一分三个环节:1950年6月底前,各总分店将出版、厂务、发行三个部门划分为3个独立的经济单元(会计个别独立、总分店管理部门及编审部门的费用归出版部门开支);1950年9月底前,各地新华书店总分店、支店完全统一集中(包括资金)于该地区之总分店;1950年12月底前,各总分店的资金完全集中在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之下,成为全国统一的企业机构。由于新华书店的统一涉及出版行业的资产及其控制权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这必然触动相关部门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部门而言就意味着控制权要上交总店,抵触情绪最为明显,给改革造成了不少的阻力,以下笔者结合新华书店的统一步骤予以说明。
首先,新华书店的专业化发展是从传统的“一揽子”方式转变过来,这就意味着如今按照苏联模式实现专业化,就要受传统一揽子方式在组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在组织方式上,自1951年1月1日,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和各大行政区的总分店,分别组成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实现了出版、印刷和发行之间的专业化分工。由于传统出版的一揽子方式不存在各专业环节合作的问题,因此对于新中国的出版界而言,如何在专业分工与独立核算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管理就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为此,出版总署特别强调“分为三个独立的企业单位之后,应互相订立合同,互相照顾,互相联系并互相制约”。以新华书店总店与人民出版社为例,两家单位签订《图书产销合同》,规定新华书店为人民出版社独家发行机构,并确立65%的发行折扣。[10]应该说,这种基于契约基础上的合同管理模式,对于处理专业分工基础的协作关系,对于构建完整的出版产业链条,提升新中国出版行业的专业化水平以及效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当时出版物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卖方市场条件下,这种方式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其次,新华书店统一的本质是建立基于总店的中央企业集权管理模式,这就意味着原本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产及其相关权利要无偿让渡,其难度可想而知。时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在汇报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时指出,“有些专署或县级的党政机关投资建立书店,其赢利即充作当地机关的开支。现在要统一交给总店,就影响他们的机关生活。因此,许多地方不愿交出,或者只愿交出一个招牌,而把人员资金抽回,改换招牌自行经营”。[11]这方面的阻力显然影响到了统一的进度,特别是中南地区,全区分支店308处只统一了38处,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影响新华书店总店企业化集权管理模式的建成以及发行事业的发展。当然,经中央发出指示坚持统一的方针并经再三说服后,这些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新华书店统一的进程在稍作停顿之后又稳步推进。到了1951年2月23日,新华书店总店宣布成立之时,基本形成了新华书店总店、全国各大行政区(华北、华东、东北、西北、中南、华南、西南)设新华书店总分店、各省分店以及市、县和重要集镇分店四级发行网络,其中地方层级的书店由各级宣传部领导,在业务、财务上受上一级新华书店领导。至此党委领导下的总店集权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正如出版界前辈在新华书店总店成立40周年的纪念文章中所表述的那样,1951年所建成的新华书店系统是历史上规模空前的,也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40年中,新华书店的规模有了十倍几十倍的增长,但方针政策能自上到下得到贯彻,业务能正常运行,有条不紊。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里,建立起一套高效率的流通体制,图书能从产地的发行所(发货店)直接发到全国的销货店,书款能够直接从全国的销货店直接划拨到发行所(发货店),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12]今天我国的出版发行行业正在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化改革,各类资源正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重新配置,特别是跨区域、跨行业的整合正在破冰,一个新的发行体系正在建立,而其间所面临的问题与建国之初倒是有几分相似,只是破解问题的方式不再是行政命令而是市场规则。不过,正如王益先生所强调的那样,60多年前的那些智慧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或者反思的地方。
无论是从早期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中所表述的“推销党的各种出版物”,还是《共同纲领》中所表述的“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文化建设高潮”,新华书店的终极目标是意识形态性的,或者说社会目标是第一位的,经济目标只是处于第二位的。所以,我国的新华书店虽然是企业,却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服务于社会目标。正是在这种目标的指引以及这种方式的管理之下,传统的新华书店才能建构一个覆盖城乡、均等服务的发行网络,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性的目标。如今,市场化改革中的新华书店系统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经营成本压力、数字化冲击等因素的影响,处于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一方面商业的经营层面面临民营新势力和数字新业态的挤压,危机重重;另一方面,公共的服务层面由于缺乏制度保障而全面萎缩,特别是在农村图书发行市场上,传统新华书店体系几乎全面收缩战线,公共服务的功能名存实亡。无论是作为国有企业,还是我国发行的主渠道,新华书店在农村发行市场的表现皆不尽如人意,这不得不让人反思在市场化背景下,国有新华书店如何兼顾商业和社会利益,实现国家资本的意图,为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精神食粮。而就此而言,新华书店统一时所采用的党委领导下的总店集权模式的确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如果在市场环境下参照并变革当时的模式,将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基础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而经营权则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租赁给新华书店负责,并通过农村出版物发行专项资金等方式予以一定程度的支持,这样就可以建立一条公益性与经营性能够兼顾的新华发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重建农村的发行体系。总之,新华书店作为国有企业,即便在市场化条件下也不能不考虑社会利益,而当年新华书店统一管理的经验则提示我们,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找到一条公益性与经营性兼顾的路径,这不仅是新华书店在新时期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更是政府应该面对的一个难题。
在本文中,新中国的发行行业所建立的模式被表述为总店集权管理模式,其本质是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在今天看来问题重重,但是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通过专业分工、价格管理等计划管理方式,构建了较为合理的产业生态,保障了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能够健康高效地运转。特别是基于固定定价基础上的折扣管理模式,发行环节获得的折扣从建国之初的35%一直走低,甚至低至无法覆盖成本,但是这种计划价格模式在客观上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即有利于满足人民的教育文化生活需求,同时这种折扣管理模式对于维持出版行业各环节的分工协作关系,促进出版行业的健康运转也功不可没。反思现有的发行管理模式以及产业生态,笔者十分同意陈昕先生的观点,“在既非‘固定价格’又非‘自由价格’的‘名义固定价格体系’下,这种利润风险分担方式显然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零售商通过价格战来获得市场占有率的冲动,从而破坏了图书市场的秩序”。[13]而目前我国图书市场充斥着价格战的硝烟,出版产业生态持续恶化,出版业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量实体书店纷纷倒闭。在笔者看来,不论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体系下,如果没有恰当的价格体系与管理模式,出版产业的生态平衡将会受到破坏,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将会受损。因此,目前的出版业必须在固定定价与自由定价之间做出选择,政府相关部门亦应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与管理模式,以保障定价体系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恢复出版产业的生态系统,促进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新华书店的统一,当时的出版人有着十分专业的洞见,时任出版总署署长的胡愈之曾在多个场合提及新华书店不统一的弊病:“(一)不统一,各干各的,都是‘独立王国’,不利于出版发行方针政策的贯彻;(二)不统一,造成的此存彼缺、重复浪费大;(三)不统一,书价难统一,当时兰州买一本《论人民民主专政》要两块银元;(四)不统一,不利于垂直发运;(五)不统一,无法照顾经济、文化落后地区,这些地区运费大,市场小,经营亏损无法补贴;(六)不统一,助长单纯赢利观点,大家争销热门书,对于有价值的但不那么畅销的书就推出去不卖;(七)不统一,容易各自为政,占用或挪用书款去做别的生意,造成书款结算困难”。[14]在当时,这段表述不仅展示出那一代出版人的专业判断之准确,更透露出他们对于新华书店走向统一的决心和信心。这段表述足以让60多年后的当代出版人深感汗颜,因为这些弊病的若干条依然存在于现行的发行体系中,特别是国有发行体系中,并且根深蒂固。
笔者曾经对上市出版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做了一次统计分析,发现5家出版公司(出版传媒、新华文轩、新华传媒、时代出版、皖新传媒)用于发行渠道建设的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高达71.29%,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项目大都搁浅,募集资金大量沉淀,其原因就在于无法打破区域行政壁垒,从而导致跨区域的重组寸步难行,这显然会影响我国出版产业体系的一体化建设。笔者认为,不论是市场化方式还是行政化方式,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恐怕是出版市场高效运转、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天的出版人应该拿出前辈当年的紧迫感和专业精神,齐心协力地推动这一进程。而政府亦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宏观上为我国出版产业的重组指明目标、方向,在微观上为出版企业的市场化重组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只有政府层面重组政策得力、到位,企业微观层面的重组障碍才能解除,统一的市场体系才可能建立起来。
借用王益前辈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新华书店不仅是建设的主力军,也必须是改革的主力军”,我们希望在我国出版产业重组的关键时期,新华书店能够很好地总结历史经验,大胆改革、锐意进取,继续发挥新华书店在图书发行系统中的主力军作用,同时为出版产业生态体系的平衡贡献应有的力量。
[1][3][14]新华史话[EB/OL].2007-12-14.http://www.xinhuabookstores.cn/history/dszs/Index.html
[2]出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
[4]出版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记录[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
[5]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关于当前出版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
[6]中央出版局组织大纲(草案)[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
[7]全国出版事业概况[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
[8]胡愈之在新华书店总店成立大会上的讲话[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
[9]王益.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新华书店成立40周年纪念[J].出版发行研究,1991,(3)
[10]郑士德.四十年图书发行工作的回顾(上)[J].中国出版, 1989,(5)
[11]陆定一关于新华书店统一工作向周总理并中央的报告[M]//袁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3.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
[12]王益.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新华书店成立40周年纪念[J].出版发行研究,1991,(3)
[13]陈昕.中国图书定价制度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