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官酒瑞 程竹汝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政权,但这种地位的改变并没有从根本上推动党的角色转变,即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历史表明,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内,由于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以及思维定势和历史惯性,党无论是在意识上还是行动上都履行着一个典型的革命党角色,仍用“打天下”的方式“坐天下”、用破坏旧世界的方法建设新世界。党基本上是通过革命党的价值、思维、组织、体制和行动逻辑对国家与社会进行整体性改造,塑造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模式。应当说,革命党领导下的这种政治模式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权巩固、社会重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蕴藏着极大的风险与危机,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伤害。无论如何,革命政治、理想政治、全能政治与动员政治共同构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变革的行动起点,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改革开放进程中政治发展的路径选择、基本进程和总体面貌,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理论形态、制度体系和发展道路逐步形成的历史前提。
何为革命?毛泽东的经典言说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①《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可见,革命与阶级斗争是紧密关联的,甚或说革命就是阶级斗争。必须承认,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相当程度上是运用阶级斗争思维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认知、解释和运用的。毛泽东最有代表性,他坦陈“斗争哲学”是共产党的政治哲学,“政治就是阶级斗争。”②《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9页。能够看出,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情节是非常浓重的,这深刻地影响着他的革命生涯,也塑造了共产党的革命化政治,党由此成了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机器和典型的革命型政党。实践证明,这种革命化政治是适合中国革命需要的,其实践展开也是非常有效的。正因此,党从小变大、从弱变强,领导中国民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基本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
1949年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特别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的基本判断是: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应将政治从革命与斗争转向建设与管理,将发展与保护生产力作为政府工作的中心,由此满足人民群众对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这种认识无疑是正确的,最集中地体现在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中。但是,这种正确认识并没有坚持多长时间就发生了变化,即重新肯定阶级斗争为社会主要矛盾。1957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随后多次强调阶级斗争的根本性、重要性和长期性,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最后升级并演化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应当说,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对峙的世界政治格局中,由于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甚至在某些条件下还可能激化,不过在存在范围、表现形式以及斗争方法等方面,这种阶级斗争都与民主革命时期的根本不同。问题的关键在于,阶级斗争本身所固有的暴力性、强制性和破坏性,使它非常容易甚至说必然会超出限度而走向极端,甚至转向自己的反面。事实也表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化政治彻底搅动了中国社会蕴藏的斗争冲动,并以狂热的异化方式暴发出来,造成了长期阶级斗争严重扩大的政治“景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就是革命化政治发展的顶峰,给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留下了极其惨痛的教训。
如果说民主革命时期广泛、深入且富有成效地开展阶级斗争,是敌我斗争的需要,是革命实践的需要,那么在夺取政权后仍然沿用阶级斗争、推行革命化政治,就成为破坏国家与社会的恶性力量。革命化政治的本质特征是解构规则,最大危害是对法律与政治制度的冲击。董必武就曾认为,风暴式的革命运动主要依靠的是群众的直接行动,而不是法律,甚至对群众自己创造的表现自己意志的法律也不大尊重。①《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8页。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这种“无法无天”的革命化政治是非常多见的,在“文革”期间表现得淋漓尽致。对此有研究指出:“国家本来就比较薄弱的民主法制建设遭到空前的破坏。由于提倡‘造反有理’、实行所谓‘大民主’,全国出现了任意批判、揪斗、体罚、打砸的混乱现象,宪法和各项法律法令成了一纸具文,司法和执法机关被当作‘黑机关’遭到砸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甚至国家主席都遭到揪斗、关押和迫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安全失去了保障。”②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980页。很显然,革命化政治走向极端后就演化为一种野蛮政治,它造成的制度废弛、组织瘫痪和治理失效,使政治形态发生了根本形变,使整个社会在实际上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文革”期间的无尽骚乱和极端动荡,使得革命化政治的内在危机和风险充分暴露了出来。正因此,党在吸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痛定思痛,果断彻底地终结了革命化政治,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古人云:前事之鉴,后事之师。深入分析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的政治发展能够发现,它正是在对革命化政治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展开的。这主要可概括为两方面:其一,稳定与和谐成为政治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国社会在经受了“文革”带来的动乱与苦难后,人心思治,达成了基本共识:稳定是硬任务,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正如邓小平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4页。为此,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就成为贯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始终的主题,也积淀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从路径选择看,渐进式改革与社会强烈的“秩序情节”也不无关系;甚至认为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其二,建设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是政治发展的根本使命。正是将“无法无天”的革命政治当作反面教材,邓小平总结教训指出:“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7页。“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针对“大民主”的危害,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147页。因此,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就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着力解决的问题。
共产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为己任而走向中国政治舞台的。但现实的规定是国家不独立、民族不解放,共产主义理想只能是空中楼阁,而武装斗争是通向理想社会的唯一途径。因此,积极投身民主革命,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就成为党的首要选择,但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并没有放弃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而是在革命实践中塑造了一个军事共产主义共同体。有学者认为:“塑造军事共产主义共同体的两个标志性事件是古田会议和延安整风。古田会议是毛泽东用‘无产阶级思想’塑造人民军队的开端。延安整风是毛泽东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塑造中国共产党的经典之作。通过古田会议和延安整风,毛泽东重塑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精神面貌,把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打造为具有空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军事共产主义共同体。”④何云峰:《毛泽东: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可以说,正是这种军事共同体释放的强大能量,以及共产主义美好理想激发的广大民众的革命热情,在根本上保障了革命的胜利。
在共产党的领导人当中,毛泽东是一个革命理想主义者。他认为民族独立是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个必要条件,革命取得成功后,就应当要求“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⑤《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大大增强了毛泽东的自信,激发了其实现“大同”理想的冲动。他的社会理想是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其大致轮廓是: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实行平均分配,逐步消灭商品;取消社会分工,形成工、农、商、学、兵合一,农、林、牧、副、渔齐备的封闭共同体;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生活;实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主张人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等等。毛泽东对理想社会蓝图的描绘集中体现在1966年5月7日写给林彪的信(通常称为“五七指示”)中。很显然,这种理想化的社会蓝图带有浓厚的乌托邦主义倾向。研究当代中国历史的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共和中国人民群众仍然觉得,大家都为了建设中国的共同事业而团结一致,所以中共领导的幻想很容易为群众所接受。人民信任毛主席,仅这一点就立刻为乌托邦主义和幻想打开了门户,因为大部分从农民积极分子中抽调上来的党干部,狂热地紧跟领袖前进,并带动群众一起走。”⑥[美]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刘尊棋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355页。确实,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时期内,中国社会充斥了政治浪漫主义和乌托邦主义,政治在总体上被理想化了。人民公社运动就是这种政治的缩影,是为实现毛泽东的理想社会蓝图而开展的政治运动。
通常而言,政治生活应当实现理想与现实的大体平衡,无论过多地偏移于哪一方都会造成政治的不适应。理想主义政治的重要弊病是急燥冒进。这是因为,理想主义者往往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为了实现理想,他们会运用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但真理距离谬误往往只有一步之遥,理想主义者常常不顾现实条件将目光投向未来,最容易犯急性病。如费正清就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带来的生产力的倒退,造成灾难的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就是那种浪漫主义的想法,以为把人民巧妙地组织起来,便能增加生产力,精神比经济因素对生产更有效力,人们只要把劳动力结合起来,就能生产得更多些。”⑦[美]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刘尊棋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356页。从主观方面看,毛泽东的愿望无疑是良好的,目的在于使中国社会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美好的社会理想;但客观地讲,他构想的政治理想大大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挫伤了人民的积极性,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灾难。
历史总是具有延展性的,它像一只“无行之手”直接或间接地规定着现实,塑造着未来。长期的理想主义政治试验塑造了一种独特的社会与政治文化传统,表现为唯我独尊,不能宽容异见,“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非“左”即右,宁“左”勿右,非公即私等两极化的政治思维;追求高、大、纯的政治意识;“一大二公”、平均主义的政治观念;等。作为一种既成事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必须以此为起点,并深刻地受到这种社会与政治文化传统的影响。如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构成了改革与发展的主线,因为“左”的观念根深蒂固,不时构成改革的阻力。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再如,几乎贯穿于政治改革始终的“姓公姓私”、“姓资姓社”的讨论,与两极化的政治思维不无关系;如何推动意识形态的转型,即从论证“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转向诠释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转型,成为推动政治进步必须解决的难题;甚至,在改革30年后的中国社会追求高、大、全的意识和行动仍具有一定普遍性等。理想主义政治对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美国学者邹谠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一书中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对中国政治进行考察,认为20世纪中国政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全能主义。所谓全能主义,是指“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的指导思想。全能主义政治指的是以这个指导思想为基础的政治社会。”②[美]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页。邹谠认为,这种全能主义政治既不同于中国传统君主专制政治,也有别于德国和意大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集权主义和个人独裁政治,它是一种独特的政治结构。在中国,全能主义政治的兴起缘于20世纪初国家与社会面临的全面性危机,或者说,全能主义政治被认为是解决社会危机、推进社会革命的一种必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在政权巩固、社会整合、经济建设等国家重建的过程中,全能主义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与放大,而没有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长达十年的“文革”将全能主义政治推向无以复加的地步。
回顾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政治状况,人们大体会有这样的印象:政府无处不在、国家无所不能,这就是全能主义政治的基本图景。这种全能政治的运行有着其自身的特征:其一,政党、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政治中心一元化,这个中心就是共产党。当然,在高度集权的政治结构中,政治权力的纵向配置向中央集中,横向配置向执政党集中,在执政党内的配置向最高领导人集中。全能政治发展至顶峰时,呈现为党国一体、党政一体与政企一体的格局。其二,政治权力的无限性。在全能体制下,政治权力无时不在、无孔不入,无原则地随意进入经济、文化、教育等几乎所有领域,甚至渗透于家庭和私人生活。其三,政治动员的广泛性。现代化“赶超”战略的实施需要强大的人、财、物等资源做支撑,而资源的汲取正是在全能政治运行中完成的。党通过意识形态、组织网络以及干部队伍自上而下地从社会汲取资源,或增强政策的认同度和执行力。这段时期政治动员的内容广泛、方式多样、效果明显,动员的强度、广度和密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虽然,广大群众在高强度的政治动员下都被卷入了政治,但全能体制下的民众并没有政治参与的自主性,相反是大面积个人崇拜和迷信的滋长。其四,意识形态的工具性。全能政治意味着政治权力可以侵入所有领域,既能进入人们的生活空间,也能进入思想空间。对社会思想领域的控制必须通过意识形态才能完成,即通过强大的意识形态机器进行宣传,进而占领思想阵地。这样,意识形态的价值性被工具性完全取代,转而成为政治权力渗透社会、控制人们思想的软力量。
还原为历史可知,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设了重要条件,但中国历来是一个资源贫乏、人口规模庞大、工业基础薄弱的国度,而且新生政权受到国外势力的封锁包围和国内敌对势力的强烈抵抗。这种境遇使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一开始就对国家权力有着内在诉求,要求国家权力主导并迅速实现现代化。正如研究中国问题的海外学者指出的,克服社会危机、推进社会革命,实现现代化的有效办法是采取全能主义政治,因为,“只有先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机构或政党,然后用它的政治力量、组织方法,深入和控制每一个阶级、每一个领域,才能改造或重建社会国家和各个领域的制度与组织,才能解决问题,克服全面危机。”①陈奎德主编:《思想家:跨世纪的探险》,华东化工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事实上,很多“外生后发”的现代化国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在中国,由于共产党建立国家并领导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因而对国家权力的诉求就直接转化为对党领导的诉求。共产党也正是适应这种要求在实践中通过体制内外两种领导方式对国家体系进行了改造,通过党员和庞大的组织网络对社会体系进行了改造。如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迅速建立,并构造了一种政党至上的高度集权的政治结构。有人研究指出:“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形态中,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党领导国家,国家主导社会,党通过国家或自身组织主导社会。在这样的关系格局下,只要党加强控制,党就能迅速积聚权力,从而拥有绝对的权力。”②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22页。就此而言,中国的全能政治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党全能。
现实中,政党全能主义政治固然是凭借单位制、户籍制、身份制、行政制、刚性的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形式的群集性运动等社会控制机制展开的,但更主要是通过强大而又严密的政党组织网络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网络不仅包括其自身的组织机构和辅助机构,即从中央、地方一直到基层的金字塔式的各级组织,也包括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政治协商会议和军队等国家机关内建立的组织机构,还包括共产党在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中建立的组织。这些组织共同构成了共产党的组织网络,几乎覆盖了国家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的每个角落。通过这种庞大的组织网络,党既能够对国家与社会进行纵向与横向领导,将近乎一盘散沙的社会整合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也能够对社会进行政治的、组织的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干预和控制,即进行全能性的统治。
可以发现,政党全能主义与中国现代化之间是一种互强关系,党的高度集权是现代化“赶超”战略的内在需要,反过来,中国的现代化不是以自主性的社会为动力的,而是特定政治权威即政党推动的。这种由政治权威推动的现代化对权力集中有着天然的偏好。当然,集权特别是中央集权是现代国家的本质,是实现社会整合、协调矛盾的一个中心。但应当明白,在早发现代化国家,权力集中是建立在社会结构分化基础上,以不同程度的地方自治和相对独立的市民社会的存在为前提;相反,像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权力集中是在国家与社会高度合一,社会没有自主性的情况下展开的。特殊的现代化逻辑,使得政党全能主义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内不断得以强化,给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预设了后全能主义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路径和面貌。这主要包括:其一,政党全能主义使政党与政府的关系严重变形,政府成为政党的附属物,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常态化。同时,在全能政治背景下启动的改革必然体现出权力转移的基本进路,这种转移在宏观上必然是在执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展开的,体现为执政的共产党向国家政权体系和社会体系持续不断地输送权力,政治权力由执政党向国家和社会两大领域转移。其二,政党全能主义使国家与社会关系严重扭曲,国家完全覆盖社会,社会成为国家的附属物。强大的政治国家在根本上挤占了公民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社会被政治化、政党化,失去了自主性。这种强国家—弱社会的政治模式意味着后全能时代的国家建设必须解决诸多难题,如培育公民社会,推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二元分离和彼此自主;转变“保姆”国家的观念,将政府承担的繁重职能剥离给社会,为政府减负、为政府瘦身,推动社会自治;等等。这些难题的克服都必将是长期的过程。其三,政党全能主义使政党或政治原则取代法律原则,政治权力滥用严重。全能政治意味着政治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随时对社会的任何领域和任何群体进行侵犯与控制,这必然构成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冲击,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由此无法得到保障。换言之,当政治以全能的姿态进入法律领域,政治或政党原则取代法律原则时,法律的空间和功能萎缩就成为必然。改革开放前的历史能够充分说明这一点。为此,树立宪政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就成为后全能时代政治变革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革命政治、理想政治,还是全能政治都需要凭借相应的技术手段才能展开,通过特定的政治治理才能实现,这种技术手段和治理方式就是政治动员。根据阿尔蒙德和鲍威尔的研究,后发现代化国家通常会采用“独裁——技术——动员”①[美]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38页。的战略来实现赶超发展。这种战略与全能体制和理想政治有着高度的契合性和互适性,体现为频繁发动各种形式的政治运动。全能体制“必须不断地运动并把周围的一切都卷入到运动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维持下去”。②[美]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引自川崎修:《阿伦特——公共性的复权》,斯日译,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6页。如果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最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莫过于频繁开展的群众运动,如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运动,知识分子上山下乡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等等。这些群众运动遍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其密度、深度和广度甚至与民主革命时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将这一时期的中国政治称之为动员式政治。
共和国的动员政治主要是通过三种形式得以实现的:其一,组织形式。为了满足“赶超”现代化对资源的需求,党和国家必须对所有的重要资源进行垄断,由此对社会实施高强度的全面控制,这必须通过构造系统的组织网络才能实现。于是,为了在农村提取农业剩余,推行了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将农民组织起来,其最高形态就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目的是节约资源提取的成本,提高资源吸纳的效率。在城市,将处于基层社会的各种单位行政化、政治化,由此限制社会流动、强化社会控制,实现资源积聚。其二,思想形式。主要是将群众运动与理性主义政治结合起来,运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集体主义的理想宣传和教育激发广大民众参与新社会建设的热情。同时,为有效开展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多次在思想文化和教育领域开展了资本主义意识的批判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其三,政治形式。主要是在革命政治的框架下,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的诸多问题都归结为政治问题,通过阶级斗争形式,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寻求全社会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同和支持。正因此,很多群众运动都以“大民主”的形式在推进,形成了强大的群集效应。
应当承认,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采用政治动员的方式对社会和国家进行治理,有着其历史必然性。究其原因可能有:其一,开展政治动员,大规模地发动群众,一直以来都是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就深刻地认识到了群众力量的重要性,并充分发挥了政治动员的强大优势。通过政治动员,大规模的群众支持并参加革命斗争,从根本上保障了革命的胜利。政治动员由此成为党的法宝。1949年党取得执政地位后,面临着巩固政权、社会革命和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需要从社会中汲取大量资源作支撑,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参。由于群众运动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发挥了重大功效,并且留给共产党人以深刻记忆,甚至固化为一种惯常性的思维方式,必然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备加重视和推崇。在这种情况下,革命战争年代的政治动员遂成为党治国理政治的基本方式。其二,新生的共和国是在与传统体制彻底“决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新政权体系,其很多正式的组织和制度在初创阶段还很不健全,也不成熟,难于充分有效发挥政治治理的功能。于是,已经为共产党娴熟掌握和运用的政治动员具有了功能替代的作用,成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首选。“因为,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压迫,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于政治革命来说,政治动员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于社会革命来说,政治动员依然具有重要意义。”③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9页。其三,共产党以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后,其合法性更多地仰赖于广大民众的道义认同。就此而言,政治动员有着其他权力技术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能够得到充分利用,能够有效发挥意识形态要素在构造合法性方面作用。事实说明,正是将广泛的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教化寓于频繁的群众运动之中,广大民众对共产党的性质、党的理想有了清楚认识,对党自上而下推行公共政策形成了支持,党的合法性得以巩固。
总体而论,动员政治在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在政权巩固、资源提取、秩序构造、政策实施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政治动员的使命在于,积聚现代化建设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并通过政治宣传增强社会凝聚力,达成价值共识,唤起民众的政治支持,形成群集性的能量,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应。比如建国初在农村广泛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就是根据党的意志对乡村社会结构进行了重塑,将乡村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直接纳入国家权力体系,形成了广泛的组织网络并全面而有效地控制了乡村社会,使国家权力第一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乡村社会治理。①李里峰:《经济的“土改”与政治的“土改”——关于土地改革历史意义的再思考》,《安徽史学》,2008年第2期。在城市,“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严厉打击了资本家的不法行为和官僚腐败分子的非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通过广泛的群众运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系,重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迅速确立,并通过政治动员实现了社会的重构和整合,提升了国家能力。作为一种权力技术和治理手段,政治动员的广泛运用和有效展开对中国“后革命社会”的改造、控制和管理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有理由认为,动员式政治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革命和建设是兼容的,两者之间在效用方面是一种正相关系。这大大增强了党进一步推行动员型政治治理的信心和冲动。正因此,从1950年代末开始,全能体制下的群众运动规模迅速扩大,频度日益增加,正可谓是“年年、月月、天天”搞群众运动。各种形式的运动特别是像“文化大革命”那样极端的运动形态,将整个社会卷入其中,严重冲击了政治秩序、破坏了社会生活。群众运动在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极大地忽视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1958年的大跃进,在推动经济增长加速之后,迅速出现了经济的严重挫折,对生产力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特别是,政治动员以群众性运动为表现形式对法治环境造成了重大破坏,对于严重滞后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无疑是雪上加霜。
事实上,政治动员在现代国家政治建设中的功能是非常有限的,在社会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后,依旧频繁发动群众运动就是一种政治浪漫主义,是政治不成熟的体现。这是因为,群众性政治动员在本质上是政治权威主导下的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集体行动,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可控制性,具有极大的政治风险。特别是,企图用群众运动取代科层体制、代议制民主等现代国家的制度设置,其结果只能是背道而驰,蜕变为社会与政治的破坏力量。换言之,新中国建立后政治动员的有效开展是有条件的,是与民众主体性缺失、“群体无意识”的整体性社会相契合的。这也就意味着,以市场经济为内在动力和以全球化为外在动力推动的中国改革开放,从根本上唤起了公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的情形下,动员政治让位与有序政治,“大民主”让位于法治民主的必然性。当然也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现代化仍然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性质以及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注定了政治动员仍然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特征,政治动员的不可或缺性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不可动摇的。”②王邦佐:《政治学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65页。为此,作为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如何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发挥政治动员的积极效应,也构成了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