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金诗南
调研表明,居家养老模式符合实际,满意率达到86.4%;机构养老也为无暇照顾老人的子女提供了为老人尽孝的另一种选择
2010年底,杭州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6.8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6.9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9.7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1.58%。按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总数的7%,即认为该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杭州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笔者通过对杭州539名城镇老人的一对一访谈及问卷调研,分析目前杭州城镇老年人主要养老居住模式的现状,探讨存在问题,以期为解决杭州城镇老龄化加剧背景下的老年居住问题提供依据和参考。
居住模式是指人们在一定时期内居住生活的行为方式,老年人居住模式是指老年人在养老时选择或被选择居住地点和生活方式的总和,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模式、依托社区服务模式、机构养老模式等。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的养老是由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员来承担的养老模式,一种形式是老人与其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的家庭合居模式,另一种是老人单独居住的老人独居模式;依托社区服务模式是指老年人养老的居住方式是在自己的家庭,同时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设施和服务的养老形式;机构养老模式是指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养老模式。本文对杭州城镇老年人主要的居家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进行调研分析。
居住现状。在539名受调查者中,有403位属于居家养老。一是住房性质。住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有208人,占51.6%;住福利房、房改房、专用房的有105人,占26.1%;住子女、亲戚的房子有72人,占17.9%;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有12人,占3.0%;租商品房住的有6人,占1.5%。二是居住形态。仅老年人夫妻同住的有210人,占52.1%;与配偶、儿子媳妇同住的有84人,占20.8%;独居的有60人,占14.9%;与配偶、未婚子女同住的有31人,占7.7%;与配偶、女儿女婿同住的有18人,占4.5%。三是房屋类型。住多层公寓的为321人,占79.7%;住高层电梯公寓的64人,占15.9%;住排屋别墅的为12人,占3.0%;住其他类型的6人,占1.5%。四是房屋楼层。住在二——四层的老年人有170人,占42.2%;住五——七层的老年人有127人,占31.5%;住底层的老年人有61人,占15.1%;住八——十层的老年人有28人,占6.9%;住十层以上的有17人,占4.2%。五是居住面积。居住面积50-80㎡的有210人,占52.1%;居住面积81-110㎡的有105人,占26.1%;居住面积小于50㎡的有43人,占10.7%;居住面积111-140㎡的有30人,占7.4%;居住面积在140㎡以上的有15人,占3.7%。六是独立卧室。调查中371名老年人有独立卧室,占92.1%;32名老人没有独立卧室,占7.9%。
居住意愿与满意度评价。一是调查发现,403位受调查者中,52.9%的老年人希望与子女住在同一社区或是相近社区,41.4%的老年人希望与子女同住一套房,只有5.7%的老年人希望与子女远距离分开居住。二是403位受调查者中,对于居家养老模式,4.5%的老人表示非常满意,12.4%的老人表示比较满意,59.80%的老年人一般满意,22.1%的老人表示不太满意,1.2%的老人表示很不满意。受调查老人的综合满意度为76.7%。
一是床位情况。杭州市民政局统计显示,截止到2012年2月,杭州城区拥有各类养老机构40所,床位3964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国家办和街道办)共31家,床位3164张;社会办养老机构9家,床位数800张。
二是居住满意度。在539名受调查者中,有136位属于机构养老模式。在136位受调查者中,对机构养老模式非常满意的有24人,占17.6%;比较满意的有38人,占27.9%;一般满意的有68人,占50%;不太满意6人,占4.4%。受调查老人的综合满意度为95.6%。
家庭结构变化使家庭养老压力增大。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独生子女,纷纷达到婚配年龄,其父母也正逐步迈入老年阶段,三代同堂家庭将出现一对夫妻赡养四位老人现象,而四世同堂家庭很可能出现一对夫妻赡养5-8位老人的现象。另外,由于就业竞争加剧和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城市“空巢”老人日益增加,很多老人得不到应有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
家庭观念的变化使家庭不和谐因素增加。社会转型导致家庭重心出现变化,老人在家庭中绝对权威地位丧失。与此同时,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逐步退化,现代伦理道德规范又滞后于物质文明进程,出现了道德缺位现象,亲子有余、敬老不足的家庭比较普遍。子女之间互相推诿养老责任导致老人在经济上无保障,婆媳关系紧张导致老人在精神上失落无助,诸如此类的家庭矛盾和冲突在现代家庭养老中屡见不鲜。
养老设施的滞后使生活环境改善困难。老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和健康水平衰退,对生活环境的适应能力不断降低。但是,在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并没有预先考虑即将到来的老龄社会的特点和要求。生活设施、道路交通、社区环境等公共设施,以及住宅小区、老龄服务设施和老人居室等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问题十分突出。
养老服务内涵不足使生活品质提升受限。如今城镇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已不仅仅是家政服务与护理服务,对心理慰藉的需求越来越多。而目前杭州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是以家政和护理为主,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也不完善,配套设施少,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队伍数量严重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
床位总量不足、缺口大。此次539名调研对象中,选择理想居住模式为养老机构的有62人,占总调研人数的11.5%。以此估算,2011年底杭州城镇71.52万老年人口中有8.23万有居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而2012年杭州主城区养老机构床位仅有3964张,只能满足杭州老年人4.8%的居住需求。随着空巢家庭比例的上升,老年人对于养老机构和老年设施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尽管杭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逐年增加,部分社会资本也正在投向银发公寓的建设,但总体而言,养老机构床位的缺口仍十分巨大。
结构失衡、两极分化严重。一方面,杭州老城区各类养老机构床位已远远不能满足入住需求,如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第二福利院等一些公办的市区大型养老机构,基本都已住满,并有大量人员登记排队等候,呈现“一床难求”的局面。而另一方面,新城区、郊县却有大量的床位闲置,如余杭区自2003年以来陆续投入建设资金3322万元,建成床位2197张,近三年入住率仅30%左右。而街道养老院,几乎存在床位少、空间小、护理缺的共性问题,由于收入低、政府补贴少,资金不充裕,很难改善环境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由此陷入恶性循环。
投入资金大、盈利困难。目前杭州规模最大的民办养老机构金色年华老年公寓,2008年运营至今先后投入的3.5亿元,除了居家式公寓收回一半投资外,基本入不敷出。同样,由唯康出资建设的唯康老人养生文化公寓是上城区较大的老年公寓,现在每年基本亏损30万元左右。杭州其他几家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状况也都不乐观。
专业人才缺乏、管理服务层次较低。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是,对于健康老人按6-7∶1配备,病患老人按2-3∶1配备。而目前杭州养老机构实际的人员配备情况是平均7.5∶1,有的甚至高达26∶1,人员配备远低于民政部门要求。与此同时,护理人员工资较低,管理粗放,没有职称晋升体系,缺乏职业发展前景,人员流失率较高。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年龄偏大、学历较低,在老年人护理风险管理、分级护理管理、护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缺乏一些客观的评估工具和管理规范。
从世界范围看,欧美各国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加上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老年人大多选择独居,同时借助社区服务与社会支持,共同保障老年人生活。而在中国,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社会倡导的“孝道”要求子女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倡导两代、三代人和谐相处,养老模式以居家养老为主。调研结果表明,居家养老模式符合中国实际。数据表明,老年人的住房拥有率达到有77.6%,居住面积高于50㎡的达到89.3%,有独立居室的达到92.1%,希望与子女同住或者临近居住的达94.3%,居家养老满意率达到86.4%。但调查数据也表明,79.7%的老年人居住多层公寓,31.5%的人居住在5-7层,显然对老年人的生活造成一定不便。同时还存在5.7%的老年人希望远离子女单独居住,对居家居住不满意的仍有13.6%。这些都需要通过加强家庭文化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途径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机构养老也为无暇照顾老人的子女提供了为老人尽孝的另一种选择,也为部分老年人提供了符合自身需要的选择机会。针对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的调研表明,对机构养老表示不满意的仅为4.4%,表明机构养老不失为居家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但调研中也发现,机构养老模式存在床位缺口大、区域分布不平衡、民办养老机构盈利困难、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艰难、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大政府对公益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为民营资本流入养老事业提供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支持、重视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等途径加以化解。
此外,根据各国经验与趋势,养老居住模式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更加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提倡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二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的养老服务功能,使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到更为细致的照顾;三是促进养老机构的社会化,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为各种养老项目的进行和养老活动的开展提供人力和财力保障。